时间:2024-05-04
吴苹
一
方志远一走进租住的院子,炒青菜的香味就像殷勤的狗一样扑进了他的鼻子。他加快了脚步,踩着咯吱作响的铁架子楼梯,上了二楼,低头穿过晾晒着的各色衣物,到了自己家门口。果然,媳妇淑芸在门前的电磁炉上炒芹菜,自然是没有摘去叶子的芹菜。一岁多的儿子在屋里的席子上玩皮球,时不时将皮球拿到嘴边啃,啃得球上全是明晃晃的口水。
这阵子家里不忙,淑芸带着儿子过来小住。早在半年前,方志远就在刘家桥村租了这间民房。十来平方米的房子,厕所公用,楼道里做饭,月租三百。在刘家桥,这种鸽子笼般的廉租房遍地都是。之前的那些夜晚,方志远拎着安全帽从工地上回来后,简单地吃个饭,再打盆水冲去身上的汗水和灰尘,然后把自己四仰八叉地撂在床上,从手机里调出一些欢快的歌曲,旋律摇篮一样摇晃着,他就渐渐进入了梦乡。
这几年,方志远特别不喜欢听忧伤的歌,也不爱看悲苦的电影,他三十多岁了,三十多岁和二十多岁总是有区别的。刚进建筑工地那一年,他是个推砂浆的壮工,一个人给三个大工当帮手,只要一抓住小推车的把手就是小跑,常常跑一上午连口水都顾不得喝,工友们都说他能干。工友们不知道,他在用忙碌来驱赶一些东西。可是晚上一躺下来,白天被赶走的那些东西全部按原路返回。它们闪着雪亮的刀锋,没头没脑地往他心上乱撞,撞得他的心鲜血淋漓。四周的呼噜声响成一片,只有他还在和它们拼命厮杀着。第一个月的工钱发了下来,三千块钱,他给爷爷寄了两千五,自己留了三百元生活费,剩下两百块钱买了一个小录音机。晚上再躺下时,他就插上耳机听歌,歌声海水一样一次次冲刷过来,直到将他密如细沙的心思一点点淹没……
吃了晚饭,淑芸哄儿子睡着后,躺在方志远身边,说,我想起来了,前几天后村有个人到家里来,说你的一个叫大兵的同学托他来找你。方志远腾地一下坐起,你给他我手机号啦?淑芸说,哪能呢,我又不认识那个人。大兵是谁呀?方志远重又躺下说,一个同学,很久以前的,关系很一般,都忘了他长什么样了。媳妇儿,千万别把我手机号随便给人,知道吗?淑芸说,知道啦。早点睡吧,明天你还得爬塔吊呢。方志远嗯了一声,给淑芸掖了掖被子。淑芸往方志远身边贴了贴说,塔吊现在应该拔得很高了吧?要不就别爬了,坐升降机好了,可千万别逞能。方志远揽着淑芸说,知道了。
听着淑芸发出均匀的鼾声后,方志远又睁开了眼睛。大兵,大兵又在找他啦。这么多年大兵像影子一样,很多时候看似甩掉了他,可走到日光下时,他又不声不响地追了过来。
第一年打工回家时,爷爷说大兵来家里好几次了,一直在要你干活的地址。方志远怔了一下说,没有固定地址,工地常换。第二年爷爷又说,今年大兵又来家里了,问你的电话,我说没你电话都是你往家打。方志远就嗯了一声。第三年、第四年,爷爷没有再提大兵的事,方志远长出了一口气,很庆幸大兵终于将他忘了。
说起来他和大兵的关系竟是建立在盐上,盐是他和大兵结义时的桃花。在他和大兵关系最好的那几年,盐一直站在那个最高的枝头闪着白牙向他们微笑。方志远记得,那是在读初一的某一天,因为学习紧张他不再回家吃饭,每周从家里带两罐头瓶咸菜,就馒头吃。恰好那天咸菜吃完了,他将事先准备好的盐面拿了出来,怕同学看到,就躲在宿舍一角用馒头蘸着盐往嘴里送。手里的馒头快啃完时,一个声音说,啊,你怎么吃这个?是徐大兵,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大兵的父亲在外地做生意,母亲是镇医院医生,大兵的饭碗里常常是飘着肉香的。大兵成绩并不好,每次考试总在班级的尾巴上徘徊。见大兵问他,方志远就笑笑。大兵将自己盘里的芸豆炒肉拨到方志远碗里说,反正我也吃不完,不如你帮我消灭一些吧。
后来每到吃饭时,大兵总是端着满满一盘菜,硬抢过方志远的盘子,将多出的菜倒进去,嘴里还说着反正我也吃不完不如你帮我一起消灭吧。方志远心存感激,说,别的我也帮不上你,你若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咱们可以一块来探讨。大兵说,还真有道代数题不懂,正要问你呢。先吃饭先吃饭。饭后,方志远给大兵讲解那道数学题。方志远讲一遍,见大兵一脸茫然状,就接着再讲,看大兵还皱着眉头,方志远再讲一遍,大兵就说,懂了懂了,这回懂了。方志远舒了一口气。
那几年,好成绩是方志远的资源,就像充裕的生活费是大兵的资源一样,两人对自己所拥有的都毫不吝惜,呈互补势态的两个人成了最好的朋友。
想到这里,方志远干脆坐起来,回望了一眼淑芸娘俩,他们睡得正香呢。他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打开桌子底下的大帆布包,拿出一个纸盒。纸盒里是黑色的旧望远镜。镜筒上没有镜片,黑洞洞的,像两个失去了眼球的眼眶。方志远拿起望远鏡,将眼睛贴在镜筒上,世界立即以黑色平面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
那是黑夜中的一堵墙壁。
二
方志远走到小广场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瞎眼的乞丐。他坐在小板凳上,微微低着头,早晨五点钟的路灯从他的后上方照过来,在他前面拓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因为背光,他的脸模糊不清,那副大墨镜罩在他脸上,像个面具。这里的人都不知道他的脸具体长什么样,那副大墨镜从来就没有摘下来过,仿佛生来就长在了脸上。有人说他眼睛不瞎,方志远却见过他拿着棍子试探着走路。
走不多远就到了玫瑰园小区的工地。那些未完工的楼群,每一幢都围着绿色的防护网,远看像一根根破土而出的壮硕竹笋。楼与楼的间隙里塔吊林立,在空中伸着巨大的手臂,个个呈仙人指路状。方志远走到自己工作的那座塔吊下,弯腰钻进塔身的中间,向上望去,爬梯在半圆形的护圈中笔直地向高处延伸,一格一格的看不到尽头。他将水杯挎在后背上,开始手脚并用地攀爬。他记得那是他当建筑工人的第二年,当时他正往小车上装沙子,突然身后扑通一声响,他回过头时,看到了那个开塔吊的妹子正脸朝下趴在一堆零乱的钢筋上,血从钢筋缝里汩汩地流出来。那个爱漂亮的塔吊妹子,每次上塔吊前脸上都要涂上防晒霜,这次却摔成了一张肉饼,五官都找不到了。因为那次事故,工地上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塔吊司机,工头给这个工种开出了诱人的工资,方志远心里蠢蠢欲动。他是一个小工,工作场所在地面上,他每天都要仰视着那些不停长高的楼层,日复一日地活在阴影里。他常常感觉那些庞然大物从四周向他倾轧过来,让他无法顺畅地呼吸。两年了,是该做出些改变和突破了。
一百三十多米,差不多爬了一半,他有些气喘了,转向旁边的休息平台,在那里停了片刻。尽管楼梯和升降机更平稳省力,他还是喜欢从塔身间徒手攀爬。这几年他一直这样。他喜欢那种感觉。每一个新工程开始时,塔吊从地面上搭起,随着楼层的不断增高,塔身间的标准节也随之增加。有时候他感觉塔吊真有意思,像蛇或者竹子,每天都在成长。处在塔顶的他,看着四周的庞然大物一点点矮下去,也有一种破土而出的感觉。等到工程竣工,完成使命后的塔吊再一节节被拆下。俯仰之间,真像是经历了一生。
经过最后一个休息平台,前面就是駕驶室了。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尚早。他拉开驾驶室的门,坐好,将前面的挡风玻璃支起固定,按下启动按钮,听到熟悉的发动机声音,他又握住手柄试着运转了片刻。都还不错。他走出驾驶室,来到塔吊的平衡臂上。按照惯例检查了一遍,给游动滑轮做了润滑,拉开电气柜的门看了看电器的线缆。一切正常啊。他笑了笑。
在一百三十多米的高空往下看,西面的市区成了沙盘,片片绿色中点缀着或红或灰的楼群。东面是庄稼地,绿得泼了墨一般。方志远打开手机,咔嚓咔嚓,从多个角度迅速抓拍周围的美景。现在,他站在半空中早就没了当初的惴惴不安。他刚爬塔吊那天,那个老信号工说,人站在半空中最好别往下低头,一旦低下头你会发现自己成了无根的豆芽菜,也别抬头,抬头你会觉得天空一直在头顶压着你。不俯视也不仰视,只是往前看,果然他的心静了许多。有时候,日子过成什么状态,由自己的视角来决定。
天已经大亮,空气像被水洗过一样清新。一群飞鸟排着整齐的队列,正从头顶上飞过。生活,偶尔还是会抒情一下的,像诗一样。这句话似乎是自己写的,什么时候写的?诗,这个东西已在记忆的轨道里滑得很远了,早就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那是在他们升入高中以后,方志远分到理科班,大兵则学文科。一到周末,大兵就晃着大个子来到方志远的宿舍,揽着他的肩说,哥们儿,这周又消耗掉那么多脑细胞,快陪着我去补回来吧。他俩出去喝酒时怕被老师看到,总是找那些离学校较远的小餐馆。通常是点几个小菜,再来几瓶啤酒,两人嫌用杯子不过瘾,干脆直接对着瓶口灌。酒至半酣,大兵大着舌头说,她喜欢的是、是诗,我喜欢的是她,可是,我不喜欢诗、诗。哥们儿,只有你能拯救我了。方志远笑笑,晚上我帮你好好想想。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勾肩搭背,一路走一路吼: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飞翔在辽阔的天空,就像穿行在无边的旷野……
下面的工地上出现了一群群涌动的安全帽,工友们开始上班了。方志远走回驾驶室时,对讲机响了。是那个老信号工的声音。老信号工问他到了上面没有,又像往常一样交代他注意安全之类。方志远听到信号工一边说话一边咳嗽,就问他怎么回事。老信号工说还不是为家里那个待业的大学毕业生愁的。
老信号工的话像一瓢凉水,哗一下浇在了方志远正在升温的心上。大学生,他曾经也是。一个被大学劝退的学生,没有半张纸能证明他和大学曾有过关系,当然连肄业都算不上。关于自己的这些事情,方志远从没有剖开示人的打算。他将那些东西埋了一层又一层,埋成了内心深处的一座冢。
他记得最后一次去大学是个秋天,他那时还穿着短袖,风一吹胳膊上直起鸡皮疙瘩。他穿过校园直接进入自己的宿舍,宿舍里很静,迎接他的是久违的汗水和运动鞋混杂的气息。室友们都去上课了,他们都已经升入大三了。他在自己的床上坐了下来,床板硌了他一下,床上光光的,没有被褥。后来,走廊里响起了同学们的欢笑声,宿舍门被推开,进来的室友都愣在那里。他抬起头,硬是向他们挤出一个笑。室友们走了过来,一起挽住了他的胳膊。室友们告诉他,他爷爷后来见事情无可挽回,抹着老泪将他的东西一点点整理好,装进两个化肥袋子提走了。他听到这里时低下了头,他怕室友看到他的眼睛。室友们一起拉着他去吃饭,他连连说下午还有趟回家的火车呢。看他很坚决的样子,室友们就不再坚持了。
三
临近中午时,老信号工在对讲机里问他是下去吃饭还是给他吊上去。他想了想说等会儿再看吧。老信号工又特别叮嘱他今天别往下扔饮料瓶啊,听说甲方的老板要来视察工程进度,他笑着说好的好的。塔吊司机的驾驶室里总是放着饮料瓶,司机内急的时候就将尿液排进饮料瓶里,下爬梯时装进方便袋带下去。有时一时找不到方便袋,就趁下面无人时一把将瓶子扔下去。
甲方?大兵也是干建筑工程的,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甲方还是乙方。他去大学里报到那年,落榜的大兵去沿海城市找他爸,他们两个还在火车站紧紧拥抱,两人都捶着对方的肩膀,互相鼓励对方,哥们儿,好好干啊。这么多年没见,大兵想必已经干得很好了,他那么聪明。
一想到大兵,方志远就想到了大二那年暑假。如果没有那个暑假,他也许会和中学时一样,经常和大兵出去喝酒、吼歌,然后再勾肩搭背地一起回家。
那个黄昏,方志远出了地铁口,坐上了远房表哥的摩托车。那时,他一直想利用假期打份工,远房表哥适时地在QQ上出现了。表哥说他在保健品公司做销售经理,可以让他兼职做销售。这份即将到来的兼职让方志远很是憧憬。他记得表哥开着摩托车带着他走了很久,出城后在一些窄窄的街巷间左拐右拐,终于停在一幢旧楼前。这座楼房看来有些年头了,烟灰色的外墙上污渍斑斑,像极了一张张阴郁的寡妇的脸。方志远跟着表哥上了楼。是步梯,一直爬到六楼。那扇破旧的防盗门打开了,刚一进门,身后的门咔嚓一声上了锁。房间里,那帮坐在泡沫垫上的男女竞相爬起来,呼啦啦跑到他跟前,争着抢着要和他握手……
方志远还是决定中午下去吃饭,顺便将那两个装有黄色液体的饮料瓶带下去。他一节节下了爬梯,周围的楼房在他的视线下一点点变高。到了最下面一层时,世界就像退潮后的沙滩,一切又现出了本来面目,高耸的依然高耸,坚硬的依然坚硬。
他弯腰钻出塔身,工头正陪着几个人在旁边说话,看着工头弯着腰毕恭毕敬的样子,他感觉很好笑。倏地,他的身子一震,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只看了一眼,便如遭电击般僵在那里,他想走,腿却不听使唤了。那个人往这边走了过来,越来越近。那个人站在了他身边。方志远突然觉得小腹胀得厉害,他弓着腰,将自己缩得更紧,那股快要窜出来的尿液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他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在叫他:方哥——
四
方志远一直以为大兵在那个沿海城市干工程。所以,尽管沿海的塔吊司机每月能比省城多挣近千元,他还是选择了省城。他只是没有想到,他最终还是跑到了大兵的工地上。在省城这个地方,方志远以前觉得只有工地上的那帮人才知道他的名字。可是今天,除了大兵以外,还有七八个高中同学也在这里,他们像草籽一样散落在这个城市里,也就是一夜之间,草籽全都冒出了头。
皇后大酒楼在这个城市颇有名气,以前方志远进城买东西从它门口经过时,透过旋转的玻璃门,总能看到金碧辉煌的大廳一角。方志远觉得这个奢华的地方离他很遥远,远得像在影片里。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成为这个影片的某个群演。
大兵他们一直在说话,方志远心上拴了一根绳子,他们一说话,他心上的那根绳子就紧一下。他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记不得大兵敬了他多少杯,也不记得其他几个同学敬了几轮,只是机械地将酒往肚里灌。方志远觉得自己很像一个头上长疤的人,他的脑袋正暴露在数把剃刀之下,他一直惴惴不安地等待那些剃刀将他的伤疤剖开。即将接近尾声时他才稍稍放松了一些,那些拿剃刀的手个个技艺高超,眼看着锋利的刀刃就要撞上那个疤,他们猛地一个迂回,灵活又娴熟地绕道而行。他听到大兵在说,这几年我一直在找方哥,身边没有方哥,我是寝、寝食难安……有个同学说,徐总恐怕是想起了当年志远帮你追班花的事吧?大兵哈哈笑着说,见笑见笑,那几年,方哥对我比亲兄弟都亲,说起来,我很感动,全是眼泪啊……
大兵笑着笑着竟伏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大兵竟然哭了。大兵怎么就哭了?该哭的是他,他都没有哭大兵竟然哭了。
方志远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在恍惚,自己的脑子也是一片混沌,就像大二那年的暑假。
那些日子,方志远觉得自己成了一根骨头,被那帮人煮了一轮又一轮,直到失去了最初的颜色。
后来,方志远开始给亲朋好友打电话了。 在遭到无数次婉拒后,正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王小林来了。王小林是方志远中学时的校友,他和大兵也认识。那时候,他们三个人常凑在宿舍里吃饭。后来,方志远考入这所大学后,竟然在图书馆里意外地碰到了小林。于是,两人真正有了他乡遇故知之感。小林被那帮人接过来时,方志远发现他还特地打了一条新领带,方志远笑了一下,可笑了半截就迅速地将脸转向了一边……
几个同学一起去拉趴在桌上的大兵,大兵抬起了头,拿起桌上的纸巾擦着脸上的泪水。有个同学又说,听说徐总公司缺个项目经理?大兵摇头说,项目经理,不行。那个同学说,哦?这么说,我就不客气啦,我把方哥挖我公司去了,我公司正在招聘市场经理呢。旁边坐的另一个同学说,老刘,你那市场经理要驻外,人家志远拖家带口的,恐怕不方便吧?我公司行政总监因身体不好刚递了辞呈,我正要跟方哥说呢。大兵一挥手,高声说,都别和我争,谁争我和谁急,也不看看我和方哥是啥、啥关系,知道我公司为啥一直没有副总吗?给、方、方哥留的。方志远抬起头,发现他身边的大兵一直在晃,大兵那馒头一样的大圆脸变成一个、两个、三个,其他几个人也都在晃。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倾斜着,忽左忽右地晃悠。方志远对揽着他的大兵说,灯、灯要掉下来啦。大兵还在说话。
方志远记得那个早晨天很闷。饭后,两个男人陪着小林一同去拜访某位成功人士。也就打了几个电话的工夫,方志远听到有人从楼梯跑上来,急促的砸门声夹杂着变了调的声音,快开门!出事了。刚才出去的那两个男人进了屋,直奔卧室,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一边喘着粗气说,出事了,快转移!所有人都奔向他俩,惊恐地问怎么回事。那两人将衣服、手机胡乱地塞进行李箱,说,那小子下楼后,一把推开我俩就跑,没命地跑。我俩追着他出了小路到了大马路上,那小子一边跑一边回头,不提防一辆三轮车正驶过,那小子像树叶一样被撞飞了……
离开大学后,他往学校宿舍里打过两次电话问小林的情况。第一次,室友说小林正在找工作,第二次,室友说小林去一所中学教书了。后来,他专门去了那所中学,他藏在墙角处等着。放学时,他看着小林随着人流走了出来,他盯着小林的两条腿一眨不眨地看,只一眼就看出了小林那条腿的异样。那一刻,他很想上前和小林说几句话,可是他到底没有走出来。直到小林走远了,身影再也看不见,角落里的他才捂着脸蹲了下去……
方志远将大兵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挪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往卫生间走。大兵跟了过来,方志远向他摆摆手说,没、事。方志远弯着腰,一手摁着翻江倒海的胃,一手捂着嘴,才走到卫生间门口,胃里的东西就窜了出来喷在地上。大兵一边拍着方志远的背,一边对赶过来的两个服务员说,美女,来点蜂蜜水。方志远吐完了,强撑着抬起头说,没、没事,就是菜有点咸……
五
大兵的司机开着车到了刘家桥村头的小广场上。方志远说,就在这儿停车吧。坐在他身边的大兵说,哥,说啥也得把你送到家。方志远说,就在这里,就在这里,我想在小广场上坐一会儿。大兵打开车门,揽着他的肩说,哥,刚才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方志远说,我再考虑考虑吧,怎么也得跟你嫂子商量商量。大兵忙说,是的是的,不过,哥,我真的很需要你来帮我啊。
方志远下了车,大兵也跟着下了车。大兵说,我陪哥坐一会儿。大兵跟在身后,搞得方志远内心非常纠结。也许今天大兵会一直跟着他,把他送到家。然后他就会经常光顾那个出租屋了。看来,是得离开这里了,明天就走,最晚后天。他和大兵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将大兵比作猫确实不妥,但方志远感觉自己就是那只老鼠。
这么晚了,那个盲人乞丐仍然坐在那里。在大叶女贞的树影里,他一动不动地坐着,探路的棍子躺在脚边,花白的头颅垂在胸前,没有任何动静,像是睡着了。方志远从他身边经过时没有停留,也没有刻意去看他。大兵停住了,从兜里掏出一张钞票放在乞丐的破碗里,乞丐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谢谢。
凉风一吹,方志远感觉脑子清醒了不少。抬起头,农历十五的月亮又大又圆地挂在天上,像一块莹白温润的玉。
方志远轻叹了一口气。
大兵说,月亮到底是月亮,什么样子都是美的。
两人在小花坛边的长凳上坐下。大兵说,这样的月光,真适合一边喝茶一边叙旧。方志远点点头。大兵说,我记得那时我们用化学老師的小白鼠做实验,给它吃盐,期待它像故事里那样长出翅膀变成蝙蝠,结果呢,把那个小白鼠齁死了。
大兵说完哈哈大笑,方志远也跟着笑了。
那时我们常爬上学校南面那座砖砌的水塔,总爱从高塔上俯视镇子。有一次我们又爬上了水塔,我拿了我爸新买的望远镜,咱俩一起从镜子里看镇子,可是一不小心望远镜掉了下去,镜片全摔碎了。我要把它扔掉,你说毕竟这个望远镜才用了一次,还是别扔了。我随手就把它放在了桌洞里。后来,收拾桌洞时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它丢哪里去了。
你不说我都忘记这事了……
那次我们用望远镜看到了镇上的第一座楼房,看到了新盖的医院,可是怎么也看不到镇后面的那条小河和那片桃园。无论以哪种角度,我们都不能完全看到镇子的全貌。
大兵看了方志远一眼,低头看着自己的腹部。大兵的衬衫下摆束进了腰里。衬衫是灰色的,高级灰,带着深色的竖条,衣领挺括,做工精良。方志远说不出那是什么面料,但他的眼睛却触摸到了衬衫的质感。这衬衫和大兵的身份气质相得益彰,这样的衬衫是大兵的标签,就像这处处裸露着线头的工作服是他的标签一样。大兵抬手将束在腰带里的衬衫一点点往外扯,衬衫的下摆被撩了起来,那个肥硕的肚子袒露在方志远的面前。刀疤!一条刀疤赫然嵌在那里,从肚脐斜着向右上方插入,有八九寸长,几乎到了心脏的位置。肉红色的刀疤闪着亮光,深陷在原本光滑完整的腹部,将大兵的胸与腹斜着一分为二。它将大兵的皮肤拉得紧绷绷的,似乎稍一用力就能撕裂开来。它像是刚刚愈合,又像是存在了很久,它活生生地摆在那里,像一张变形的嘴巴,欲言又止,又像一束跳动着的火焰,灼得方志远的眼睛都痛了……
方志远看着大兵的眼睛,抬起了手,手到了刀疤的位置,停了一下,最后按在了大兵的肩膀上。大兵也盯着方志远的眼睛,抬起了手,朝方志远胸口捣了一拳。旋即,两个人的臂膀便揽在了一起。
小广场上渐渐安静下来,一只夜鸟从一棵树上扑棱棱地飞到另一棵树上,在夜空划了一条弧线。那个盲人乞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方志远和大兵同时站起来,勾肩搭背地一起往回走。方志远感觉胸腔里胀得厉害,仿佛千军万马在奔腾,仿佛洪水在汹涌,它们憋足了劲,左冲右突,翻滚嘶鸣,急于宣泄和突破。今夜,歌声和酒才是它们的出口。
当然,不只是今夜,还有明天、后天。总之,以后有的是机会。生活,时光,还有他和大兵,都在行进着,活着的一切都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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