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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

时间:2024-05-04

有时候,叶一杰是蛮不讲理的。

这种情况当然不是每天都发生,不是的,见过他的人,或者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觉得他温和,甚至乖巧。他是温文尔雅的,脸上浮着浅浅笑意,又似乎有一股淡淡哀伤,好像心事重重,却又不愿意说出来。给人一种疏离感。但只要他开口,语调总是缓慢的,轻柔的,人很温柔,显得很有修养。但也可能是很没修养,他的温柔和缓慢里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差不多就是蔑视了。

叶一杰不承认自己是刻意的。

深究起来,这事可能跟他父母有点关系,可也未必有必然关系。

父亲是生意人,是信河街最早做百货生意的人,卖化妆品和服装,以服装为主。从广州进货,在信河街批发。父亲就地取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那时,叶一杰才读小学。他已经有点懂事了,也可以说是半懂不懂。他没觉得父亲做生意和花枝招展有什么不好,当然,也没觉得好。母亲那时在百货公司上班,百货公司经营已经走下坡路了,用母亲的话说,是“被人挖了墙脚”。母亲的语气是不屑的,可也是轻松的,没有紧张和焦虑。可能百货公司属于国营单位,也可能父亲做生意很赚钱。她有点看不起父亲,却不排斥父亲赚来的钱。她用父亲的钱买好多衣服和化妆品,当然,她没有忘记给叶一杰买。

母亲有一间化妆室,除了梳妆台和一面落地镜,四周全是母亲的衣服和化妆品,比她百货公司柜台上的品种还要丰富多彩,叶一杰觉得那些化妆品和衣服是母亲的玩具。每次出门前,母亲会将他带进化妆室,让他站在梳妆台前,给他的脸颊扑胭脂,给他画眉毛,给他涂口红,给头发喷定型水,还会在他腋下和手腕洒香水。叶一杰不抗拒母亲在他脸上涂脂抹粉,相反地,他是乐意的,甚至有种期待,在化妆过程中,他的身体和内心有微妙反应,好像经过母亲的打扮,自己不见了,逐渐转化成另一个他,一个全新的他。这让他有点兴奋,有点激动,连说话的声调都变了,细声细气的了,有颤音了。鼻尖和手心都冒汗了。母亲另一个爱好是给他试新衣服,一件又一件,化妆室地上被扔得下不了脚,一直试到她满意为止。对于新衣服,叶一杰说不上特别感受,但他没有任何不乐意,他知道,自己也是母亲的玩具之一。

到了初中,不一样了,男同学接近他是犹豫的,是好奇的,可能还有恐惧,看着他跷起来的兰花指,表情是怪异的。女同学表面上接纳他,实际上她们是围观,是试探,她们的内心是防备的,是小心翼翼的,表情是暧昧的。叶一杰后来觉得,这事对他的性格形成应该有一定影响。不过,叶一杰也想不出来,如果父亲不做百货,母亲不给他化妆,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最主要的是,他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他挺满意的,差不多给自己打了满分。

印象中,父亲和母亲很少在家。他读初中以后,更少见到他们。父亲已经不去广州“进货”了,他在信河街办起火凤凰服装公司,生产西装。他不再穿花花绿绿的衣服了,每天西装笔挺,都是他公司生产的,他说,要让别人爱穿,先得自己爱穿。父亲是公司的“统帅”,财务管理、后勤服务、服装设计、流行趋势分析包括布料剪裁和缝纫,都管,好像他无所不知,更是无所不能。这可能正是母亲去火凤凰服装公司上班的主要原因,要有人监督他,让他收敛一些。她不能让父亲无边无际地飞,还无法无天了?母亲要去管财务,她知道,抓住财务,就抓住父亲的出水口,他想乱来都不能。父亲是跑过江湖的人,哪能不知道母亲的心思?怎么可能将财务大权交给她?母亲后退一步,要求管销售。父亲也没有同意。他不可能同意。如果将财务比喻成一个人的双手,销售就是一个人的双脚,如果父亲将销售交给母亲,他以后怎么走路?寸步難行的。他太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了。母亲不乐意了,她的不乐意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而是在语气上:

“这也不让管,那也不让做,叶海鸥,你说句人话呀。”

“你去管生产。”

父亲胸有成竹地回答。生产重要不重要?当然重要,生产是服装公司运转的基础,如果没有生产,就像树木没有根,就像人没有空气。父亲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母亲,对她是天大的信任,她当然无法拒绝。但是,从对父亲的“干涉”角度来讲,又是不重要的。对于整个服装公司来讲,生产环节相对独立,经济上独立核算,上班地点在市郊工业区,几乎是个独立小王国。母亲去了工厂,可以说是委以重任,也可以说是“发配边疆”。

读初二后,叶一杰开始打扮自己。这跟以前被母亲化妆有本质区别,以前是被动,现在是主动,以前是无意识,现在是有意为之,以前是勉强,现在是自觉。

他每天早上花在梳妆打扮上的时间是四十五分钟。毫无理由,他觉得需要这么长时间,值得花这么长时间,也必须花这么长时间,否则出门怎么见人啊。他不会耽误上学的,七点钟出门,六点钟就会用闹钟把自己叫醒,四十五分钟用来梳妆打扮,十五分钟用来吃早餐。

起床后,第一件事是刷牙,必须三分钟。他刷得很轻,很慢,很温柔,好像用牙刷跟牙齿窃窃私语,这让他心情愉快,觉得生活是美好的。

刷完牙后是“拉大号”,这是每天早上“必修课”,没人要求他这么做,完全是生理需要,他觉得舒服,觉得踏实。坐在抽水马桶上非常有安全感,身体和精神都很愉悦,称得上享受。如果没有上学要求,他愿意一直坐下去。

然后就是洗澡了。晚上睡前洗一次,早上洗一次。晚上主要是洗灰尘和疲惫,是仪式,表示一天已结束。早上主要清洗身体排放出的东西,那是夜晚的东西,是“过期产品”。

拍化妆水是“基础工作”,再上一层薄薄的粉底液。上粉底液主要是为了遮盖脸上的瑕疵,叶一杰右上唇有个一厘米长的疤痕,那是学骑自行车时摔的。除了这个,叶一杰的脸称得上完美无瑕。其实,叶一杰也没觉得脸上的疤痕是瑕疵,他不这么认为,他不太信任完美的东西。有了这个疤痕,才是正常的,才是令人满意的。他涂隔离霜,上粉底液,目的并不在于遮盖疤痕(也未必遮盖得住)。意不在此。他是在享受那个过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生变化,变成一个全新的人,感受创造的快乐,那是成就感,是自满。上完粉底液后,叶一杰会扑上薄薄的定妆粉,若有若无,但肯定是有的,也必须有。上不上定妆粉是不同的,不上就是半成品,只有上了,所有工序才完整,才没有遗憾。

第二步是“画眉”,在叶一杰这里先是“修眉”,他的眉毛属于剑眉,又长又厚,如杂草丛生。他不排斥剑眉,但他不能让剑眉长得像杂草,得修整,他每天拿着镊子,将不听话的眉毛拔除。“修眉”完成后,叶一杰会用眉笔“画眉”,将剑眉拉长,使眉毛看上去油光发亮,有飞翔的气势和神态。

第三步是修容。先画出阴影和高光,再用海绵垫轻轻拍开。“拍”很重要,要“拍”得均匀,“拍”得有层次感,更要“拍”得不露痕迹,很考验耐心,也很考验水平。腮红是必须画的。画跟不画不一样。画上腮红之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了,饱满了,灵动了。而不画腮红,就会显得苍白、虚弱,显得没信心。叶一杰每次只画淡淡的腮红。周末不上学,他会在两腮和眼角撒上晶粉。效果立即不一样了,整张脸立体了,闪动了,神采奕奕了。

最后是上唇膏。这是关键。关键在于上什么颜色的唇膏。叶一杰没有具体数过有多少种唇膏,他怀疑自己有唇膏收藏癖,看见不同颜色的唇膏,他就想买。每一种唇膏的颜色代表一种心情,代表一种态度,也代表一个姿态和决心。当然,他不会涂上大红或者大黑的唇膏,他倒是想涂,但那只是一个人在房间涂给自己看。他觉得很好。他曾经试过七种最夸张的基本色,当他将每种颜色涂上去后,心情和心态立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就连看待环境的眼光也随之不同。平常,叶一杰只涂很薄的唇彩,薄到几乎不能察觉。但叶一杰的内心感受明显,有没有涂唇膏,对他来讲,几乎等同于对世界有没有态度。都快上升到生命和哲学高度了。

叶一杰左边耳朵打了耳洞。他不知道为什么右边耳朵没有打,也说不出为什么要戴耳钉,只是好玩,觉得很酷,跟别人有点不同。他喜欢。

他还喜欢穿奇装异服。不是花枝招展,他要的是“奇”和“异”,是别出心裁。火凤凰服装公司生产的衣服他看不上,因为正经又死板,他要的是独特性,要的是唯一性。只能去裁缝店订制,他会告诉裁缝什么样式,并且无师自通地画起草图,甚至自己裁剪和缝纫。他的衣服分两类:要么特别紧身,裤腿紧得像青蛙大腿;要么特别宽松,像和尚的袈裟。颜色倒是很素的,只有黑、白、灰。

叶一杰烫头发、化妆、戴耳饰、穿奇装异服,父亲和母亲不但没有制止,还提供经济支持。叶海鸥主要是无暇顾及,服装公司发展速度超出他的预料,他的“火凤凰”成了知名品牌,他还被同行推举为信河街服装商会会长。忙是一个原因,更主要的是,叶一杰觉得,父亲对他是满意的,每次考试,他的成绩排在班级前三,年级前十。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每次考试成绩出来,父亲都会牛烘烘地对母亲说:

“黄素素,你看看,这就是老子的基因。”

“哼,你的?”母亲撇了撇嘴。

在母亲眼里,至少在母亲嘴里,她是没有将父亲放在眼里的,即使他现在成了大老板。母亲一直保持着百货公司柜台营业员的高贵和傲慢,她一直是盛气凌人的,一直高高在上。叶一杰觉得,母亲的气焰比父亲旺盛,她一直“打击”父亲。可是,这个家,最终还是父亲掌握主动权,还是父亲主导方向。所以,叶一杰有时也会怀疑,母亲的盛气凌人和高高在上是装出来的,是虚弱的表现,她更像在和父亲怄气,耍性子,甚至是撒娇。当然,这只是叶一杰的猜想,他不太明白母亲和父亲的关系,从表面看,他们是敌我关系,水火不容,针锋相对。而且,往往是母亲占上风。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叶一杰不知道,或许实际情况刚好相反。谁知道呢。

叶一杰认为,父亲对他比较满意還有一个原因,父亲做服装生意,他儿子喜欢化妆和服装,这有错吗?没有嘛。更主要的是,在做服装生意之前,父亲是个裁缝,他们叶家是裁缝世家,是专做旗袍的裁缝。在信河街,叶家是专门吃女人饭的,会跷兰花指是叶家男人的标志,是与生俱来的。这就是传承,这就是基因。基因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是不可能被制止的。叶一杰知道,父亲有隐隐约约的担心,儿子涂脂抹粉,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有一次,父亲问他:

“儿子,你给老爸说实话,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叶一杰淡定地点点头:

“都喜欢。”

父亲看他一会儿,吐痰一样吐出一个字:

“。”

在叶一杰的记忆里,跷着兰花指的父亲,在生活中却是个粗蛮的人。叶一杰曾经想当然地认为,会做旗袍的裁缝,都应该生得细长白净,动作轻缓,口气温软。父亲恰恰相反。当然,叶一杰从来没有否认父亲曾经是个裁缝的身份,谁规定裁缝就不能是父亲这种形象?父亲初中只读了一年,就宣布“老子毕业了”,他说自己的知识“够用了”。父亲甚至罕见地使用了一个成语:绰绰有余。对于传承叶家的裁缝技术来讲,父亲读的书确实“够用了”,叶家男人似乎一生下来就会做旗袍,读书是次要的。父亲的第一个特征是尖嗓门,介于男声和女声之间,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掐着他的喉咙,发出的声音是气急败坏的,一开口就像跟人吵架;第二个特征是脏话多,张嘴就是“”,对母亲更是如此。叶一杰发现,父亲跟他说话,是相对克制的,尽量不带脏字。但把他惹急了,照“”不误。

母亲嗓门不高,也不会说脏话。她走的是另一条路,一条与父亲不同的路。但她说出的话,“打击”力度一点也不比父亲差。她去管生产后,父亲的服装公司去下订单,必须预缴百分之三十的订金,父亲一听就恼了:

“,老子自己的工厂,缴屁的订金?”

母亲不回应,但也不在生产单上签字。这下父亲急了:

“黄素素,耽误了老子的交货日期,你就死定了。”

母亲听完后,从鼻孔里发出两声冷笑:

“要死也是你死,轮不到我。”

父亲一听,骂了一句“”,乖乖让公司财务给工厂预付百分之三十订金。

交货时,母亲要求父亲将货款全部付清,否则不出货。父亲一听,跳起来:

“黄素素,你打劫呢?你去信河街问问,哪家公司不欠工厂货款?”

母亲不紧不慢地说:

“别人可以欠货款,你不行。”

父亲说:

“,为什么老子不行?”

母亲慢悠悠地说:

“你可以欠别人的呀,欠我的货款算什么本事?”

父亲与母亲打交道,绝大多数都是父亲气势汹汹地来,最后偃旗息鼓地回。他每一次都发脾气,说再也不给母亲订单了,但下次还是给。只有母亲工厂实在赶不出来,他才给别的工厂做。他拖欠其他工厂货款是理所当然的,在信河街,拖欠货款三个月,是约定俗成的,但他没有在母亲工厂拖欠过一分钱。当然,是母亲不让他拖欠。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可能是父亲一直让着母亲。

除了喜欢化妆,叶一杰还喜欢长跑和唱越剧。他喜欢越剧那个调,一句话分成四五段,唱得支离破碎。他喜欢支离破碎,喜欢非常态。非常态就是飞翔,就是艺术。很酷的。喜欢长跑他是有目的的,他不想当田径运动员,更不想跑马拉松,他只是喜欢跑,跑到所有人都被他甩在身后,跑到筋疲力尽,跑到身体失去知觉,跑到整个世界消失。他从来没跟人说过跑步的痛苦、艰难和对它的畏惧,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跟身体过不去,就是折磨,让身体始终保持疲惫和兴奋,让身上每一块肌肉始终保持酸痛。疲惫、兴奋和酸痛是可以中和的,可以发酵,变成情绪,变成对待生活的态度:无所谓。什么事情都无所谓。可以这么说,他喜欢跑步,是喜歡身体背后另一个自己,一个处处与自己“作对”的自己。两个自己相处得如鱼得水,却又爱恨交加。叶一杰不知道背后是不是还站着另外几个自己,他不知道,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更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但他知道,说不定哪一天会突然厌倦了跑步。

叶一杰高二开始喜欢上摄影。那年暑假,他在父亲服装公司的资料室看到一本名叫《时装设计》的杂志,封面是一个名叫艾迪·斯里曼的男人。叶一杰发现那个叫艾迪·斯里曼的男人正用忧郁的眼神看着他,他被吓住了,身体哆嗦了一下,涌上一阵莫名其妙的酸痛。他觉得那不是一双眼睛而是“一束光”,投射在他身体上,立即将身体击穿的同时也被点燃了。他似乎听见身体被烧得噼里啪啦响,很快烧成了一堆灰烬。叶一杰突然想大哭一场。没来由的。

一开始,叶一杰对艾迪·斯里曼的喜欢是模糊的,这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服装设计师,是突尼斯和意大利混血儿,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他有什么吸引人的特质?他也不清楚,那“一束光”代表什么?会在他身上起什么作用?当天晚上在餐桌上,他向父亲提出购买一台相机的想法,父亲问他:

“你买相机做什么?”

叶一杰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要当摄影家。”

一周之后,父亲给叶一杰买来一台哈苏相机。这是叶一杰没有想到的,在这一点上,叶一杰充满感激,无论父亲平时言行多么粗俗,也无论他与母亲的意见多么不统一,但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叶一杰的要求,哪怕是突发奇想的要求。父亲将相机交给叶一杰时,只说了一句话:

“儿子,老爸只能做到这一点了。”

这倒是父亲的口气,也是他的思维方式。他这种方式,在母亲看来,就是夸张,就是不切实际,就是胡乱花钱,就是显摆。但母亲也没有反对叶一杰要当摄影家的想法,虽然她未必理解摄影家是个什么职业,能不能赚口饭吃,她只是觉得,花二十八万元买一台相机过于浪费,如果花一万元,她能接受。

其实,当叶一杰告诉父亲“我要当摄影家”时,他也不知道摄影家是什么,更不知道如何才能成为摄影家。他只是被艾迪·斯里曼吸引,被他拍摄的照片震撼,至于艾迪·斯里曼身上有什么特殊品质,或者说,艾迪·斯里曼要表达什么精神,他没有清晰的认识。当然,以他当时的学识,也无法有准确的判断和认识。

当他拿着哈苏相机,行走在上海的弄堂和北京的胡同,将镜头对准那些深夜酒吧买醉、次日凌晨醉卧街头的青年人时,他才似有所悟,艾迪·斯里曼所要表达的,可能是青年人对待世界的态度,既内敛又放纵,既欢乐又悲伤,既希望又绝望,既一往情深又逢场作戏。他从艾迪·斯里曼的照片,看到一个青年人对自己的要求,那么苛刻,又那么宽容,那么任性而为,又那么循规蹈矩。更主要的是,他从艾迪·斯里曼身上看到一个人的无限可能性,更看到一个人的不稳定性。这是最让他着迷的。

所以,高中毕业时,他报考北京一所大学的艺术系。按照他的分数,可以报考上海的复旦大学,但他要学摄影,要走一条与艾迪·斯里曼相似的路。他固执地认为,只有到北京,才有可能接近艾迪·斯里曼,才可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进入大学后,叶一杰开始了他的摇滚时期。他蓄起长发,穿上紧身皮衣皮裤,组建摇滚乐队,担任吉他手和主唱。名字也是他起的,叫一意孤行乐队。说起来,叶一杰的吉他是上大学前的暑假自学的,他对照教学视频练习。这是他异于常人之处,当他决定学习一个东西时,所有生活便只有这个东西,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包括白天和黑夜,他的生活只有吉他。练吉他最难的是指法,要做到心手合一。特别是刚开始的阶段,手指僵硬,不听使唤,令人泄气。但叶一杰不管,他从来没有气馁过,夸张一点地说,自从抱起吉他后,整整两个月,他连睡觉也抱着。两个月后,他能够自如地弹奏所有他想弹奏的歌曲了。

组建一意孤行乐队后,他们重新改编了崔健的《一无所有》和《花房姑娘》,也改编了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更主要的是自己可以创作,叶一杰将越剧和京剧的唱腔融进摇滚。他的理解,摇滚是对当下现实的呐喊,或者说是反叛。他觉得不能再跟在崔健和张楚后面奔跑,他们乐队的摇滚要有新内容,或者说是新的反思。他想从历史的角度来反思现实,对现实提出批判。

从大一到大三,叶一杰带着他的乐队,每周穿行在北京各个高校。也带着乐队去酒吧驻唱,参加各种音乐节。在这期间,他和乐队一个女孩子谈了一场恋爱,那是两堆火交集在一起,双方只是为了燃烧,包括身体,包括灵魂。轰轰烈烈的燃烧注定是短暂的,注定电光石火,难以持久,燃烧之后便是灰烬,便是寂冷。他们相处了一年,女孩离开乐队,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歌手大赛,最后进入前十,走上流行乐坛,成为人气歌手。

叶一杰在大三那年决定出国。细究的话,跟那个女孩的分手,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他不能认同女孩的选择,但也不能讲出她的选择究竟错在哪里,只是于他不合适而已。这正是他的迷茫所在,女孩做出了她的选择,而且坚定地走下去了,那么他呢?还能在摇滚路上“一意孤行”吗?他发现自己不行。乐队还在,已经有了些许声誉。但让叶一杰迷茫的是,他对摇滚乐产生了怀疑。怀疑先是从历史开始的,他花三年时间进入历史,却发现那么飘忽不定,甚至模棱两可。他不是虚无主义者,只是迷茫,只是不知所措。他决定掉转方向,去寻找必将面对的未来。他想到了出国。

他将想法和父亲商量时,父亲问他:

“你想去哪里?”

“去美国。”

“学什么?”

“学服装设计。”

这么回答父亲后,叶一杰突然发现,自己的人生轨迹,终于绕回到艾迪·斯里曼这里。这个发现居然让他有点惊喜。

让叶一杰意想不到的是,因为他的决定,父亲将全家办了移民。父亲在美国纽约设立分公司,申请绿卡。

在申请美国绿卡这件事上,母亲的意见和父亲罕见地一致,她甚至鼓励叶一杰,如果有可能,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移民之前,父亲跟他有过一次对话,父亲说,以后美国的公司就交給你打理,赚了归你,亏了算我的。叶一杰拒绝了,他说,他的理想不是成为一个成功商人。父亲问他,他是不是还想成为摄影家或者设计师?叶一杰说这一阶段不想成为摄影家和设计师了,我想成为一名音乐家。父亲沉默了好长时间,开口说:

“,就你套路多。”

到美国后,叶一杰先在专门的学校里学习半年语言,通过了托福考试,然后申请进入纽约帕森斯设计学院,开始学习服装设计。

帕森斯设计学院是美国最大的艺术与设计学院,世界著名的四大设计学院之一,也是全世界学费最高的学院之一。叶一杰在皇后区租了一套公寓,每月租金六千美金。母亲非常心疼这笔租金,她让叶一杰和同学合租,至少可以省一半租金。但父亲不同意,他的理由是:

“我的儿子需要与人合租吗?”

母亲说父亲是“神经病”。

叶一杰想,母亲说得没错,你的儿子为什么就不能与人合租?虽然父亲没有对此做出解释,但叶一杰大致能理解父亲此举的含义,父亲无非想给他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他有能力提供这个空间。这是他的性格。当然,父亲或许有其他想法,他没表达出来,谁也无法猜测。

对于能进帕森斯设计学院学习,叶一杰也觉意外。当时申请提交的摄影作品,是他读高中时在北京拍摄的,服装设计稿是他到美国后根据自己对艾迪·斯里曼的理解绘制的。他对艾迪·斯里曼的理解就是偏执和不妥协,艾迪·斯里曼对艺术的理解完全是自我的,这种自我也体现在他的服装设计中:完全无视人体比例,而是根据想象来设计服装。他要体现的是他的美学,他的美学是偏见的,是不愿意与人和解的,斩钉截铁,毫无商量。

学习期间,叶一杰没有改变对服装的认识,依然延续艾迪·斯里曼的风格。他与艾迪·斯里曼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在偏执、自我的服装设计基础之中,加入了黑与白的元素,他不是简单地呈现这两种元素,那太机械,也过于直白,他是将黑与白混淆在一起,变成了灰,是模糊,是似是而非,是欲言又止,是无可无不可,甚至有一种不可言说的神秘感。这一点,艾迪·斯里曼的作品是没有的。说到底,艾迪·斯里曼的作品还是肤浅的,他对社会的反叛和批判,包括自我否定,几乎一览无余地暴露在作品中,这些作品能给人极强的冲击力,甚至是震撼力。可是,问题正在于此,当叶一杰多年之后再审视这些作品,便感到深深的不满。震撼还有,反叛和批判也在,可力度明显减弱了,似乎一个人在自言自语,有点无病呻吟了。

更让叶一杰意外的是,他这些作品得到很大程度的认可。还没毕业,就有大公司的人事部门找上他,其中包括世界性的大牌普拉达。

对于叶一杰来讲,成为一名著名服装设计师,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

叶一杰在帕森斯设计学院读书期间,父亲服装公司发展到巅峰。

父亲真正的扩张是从二〇〇六年开始。他不满足于在服装领域“翻筋斗”,一种口味吃到底,太寡淡了,也不算英雄好汉。产生这种想法,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火凤凰”发展太顺利,几乎没有遇到阻挠,在全国就开了近三千家加盟店。火凤凰西服成了商业成功男士首选品牌之一,每套均价五千元左右,是声誉和质量都有保证的西服品牌,父亲也因此被评为影响中国服装界的年度功勋企业家。站在叶一杰这个角度看,父亲的成功,当然有他自身的原因,包括他身上有裁缝的基因,包括他最早去广州跑市场,更包括及时转型做品牌,他是主动的,他的嗅觉是灵敏的,他是当机立断的。不过,叶一杰不知道父亲有没有想过,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与时代有关,与潮流有关,说得更具体一点,与整个国家走向有关,他只不过是每一脚都踩到该踩的节点上。当然,这也很了不起。

叶一杰不知道父亲此时的真实想法,他想,以父亲一贯的性格,应该是志得意满,应该是豪情万丈,他应该会被成功冲昏了头脑。“火凤凰”的成功,可能会让他低估世界的复杂性,会让他对危险失去应有的警惕性。但父亲是从社会最底层拼出来的,是“下”过广州的人,他应该深知世界的复杂和危险,深知做成一件事不易,应对世界和人保持应有的距离和警惕。就是从那一年开始,父亲设定了新目标,开始他的“多元发展之路”,同时涉足了休闲服、房地产、金融投资和矿产投资。他准备“大干一场”了。母亲保持她一贯的谨慎与低调,对父亲的“扩张”不做任何评论。当然,父亲不会征求母亲的意见,也不需要。母亲的服装加工厂早就从他的服装公司剥离,他们现在是纯粹的生意关系。这种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缓和了父亲和母亲之间剑拔弩张的对峙,拉开了他俩的空间,他们变得彬彬有礼了,差不多都要含情脉脉了。这是有问题的。问题非常大。一对吵吵闹闹的老夫妻,突然变得彬彬有礼、含情脉脉,是很不正常的,至少说明这段婚姻已经岌岌可危了,或者是名存实亡了。没得救了。

因为办了绿卡,父母每年必须来两趟美国。父亲于二〇〇六年下半年,花三百五十万美元,在纽约皇后区购买了一套别墅,平时交给亲戚打理。父亲和母亲有时一起来美国,更多是各走各的。每一次来,都会在别墅住半个月,这段时间,叶一杰也会住到别墅去。叶一杰知道,导致他们“决裂”的导火线是父亲一个举动,父亲不能免俗,跟他那一代多数成功企业家一样,身边跟了个年轻漂亮的女秘书。母亲知道此事后,没有跟父亲发生一句争吵,甚至连求证的话也没有问,她平静地对父亲说:

“叶海鸥,咱们离婚吧,好聚好散。”

父亲舍不得,他不想离婚,从来没有想过离婚,最主要的是,他没觉得自己做错什么事,他说:

“黄素素,你莫名其妙了。”

母亲说:

“给各自留点颜面。也给儿子留点体面。”

父亲是有脾气的人,见母亲这么说,他不再挽留:

“,你说离就离,老子听你的。”

父亲和母亲“和平分手”后,还保持生意来往。母亲到美国来,对叶一杰说:

“你父亲是个好人。”

这不像母亲的口气,至少不像母亲以前说父亲的口气。母亲的口气让叶一杰琢磨不透,是赞扬呢,还是挖苦?但母亲也有新变化,她对自己的看法有所动摇,不那么坚定了,没了十足的把握和信心,她对叶一杰说:

“我越来越搞不懂,我不看好的人和企业,最后都成功了。儿子你说说看,是不是你老妈过时了?”

这个问题,叶一杰无法回答,因为已经超出服装设计范畴了。他内心是认同母亲的,母亲认定一件事,未必清楚意义,也未必喜欢,但选择之后,没有再犹豫。叶一杰知道,母亲的服装加工厂年生产总额达到三十亿元。母亲与父亲不同,她什么也不说。她很多时候是沉默的。叶一杰不清楚,母亲的沉默是自信还是心虚。他不了解,母亲坚决和父亲离婚的理由,只是因为父亲带个女秘书?不至于上升到颜面和体面问题呀,如果母亲不喜欢,让父亲解聘了不就完了吗?太小题大做了。母亲可能是借题发挥,按照父亲的性格,未必只有母亲一个女人,可母亲呢?只有父亲一个男人吗?这些问题叶一杰只能猜想,他如果问父亲,父亲大概会跟他坦白,也可能避而不谈。如果问母亲,母亲肯定不会说,当然,也有可能他一问,母亲把什么事都对他倒出来了,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他也不了解父親,父亲是个横行霸道的人,是个咋咋呼呼的人,至少他的言行如此,从这一点看,父亲是不可一世的,是强悍的,是极端自信的,可是,叶一杰有时会觉得,越是外表自信的人,内心恰恰最虚弱,必须依靠伪装来生活。

谁能预料到呢?二〇〇八年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几乎同时影响中国的经济,也几乎同时波及信河街。首先是银行抽断贷款,导致父亲很多项目的后续资金跟不上去。

遇到这种情况,父亲和信河街许多企业只能开展自救,他们以互相担保的形式向银行甚至向贷款担保公司借款。细究起来,这是饮鸩止渴的做法,只要有一家企业倒闭或者跑路,便会拖累所有互保企业。到了二〇一一年,除了保留住火凤凰服装公司,父亲放弃了其他所有公司,而他的火凤凰服装公司也已经元气大伤,负债累累了。

叶一杰想,这种打击,对于父亲,不可谓不大,他担心父亲就此委顿、颓唐下去。他专门回了一趟信河街,帮不上忙,只能给父亲心灵上一种慰藉吧。令他感到意外的是,父亲身上看不到一点气馁的影子,他对叶一杰说:

“儿子你放心,只要‘火凤凰’还在,老子一定还能飞起来。”

叶一杰后来去母亲的新家,对她说了父亲现在的样子,母亲说:

“煮熟的鸭子——嘴硬。”

从帕森斯设计学院毕业后,叶一杰没有去普拉达。他没有跟父亲商量,也没有跟母亲商量。这是他的事,是他的选择。

其实,他去普拉达美国分公司做了三个月。去之前,和普拉达签了协议,三个月是适应期,如果合适,双方再签聘用合同,如果不合适,各走各的。三个月后,叶一杰选择离开,他的理由只有一个,在普拉达公司,他无足轻重,连设计师助理都不是,更不要说展示自己的理念。当然,他可以选择等待,选择机会的降临。他不愿意。在叶一杰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等待”这两个字,等待是被动的,他更愿意选择主动,即使是错误的,也在所不惜。

他去了一家小公司。

这期间,叶一杰谈了一个女朋友,叫董丽娃。董丽娃父母也是信河街人,很早移民法国。董丽娃在法国出生,母语是法语,第二语言是英语,汉语和信河街方言能听懂,不会表达。她是在帕森斯设计学院和叶一杰认识的,她学的是摄影,看过叶一杰在学院举办的摄影展览,展示的是他到美国后,在纽约街头拍摄的作品,还是延续以前在上海弄堂和北京胡同拍摄的风格,但他以前拍摄的照片里,含有他的观点,或者说,照片里有他要说的话。到纽约后,他拍的照片,已经将观点隐去,他只是呈现,将看到的和感受到的呈现出来。所以,纽约拍摄的摄影作品更混乱,也更模糊。叶一杰也看过董丽娃的摄影作品,她拍摄对象都是非现实的,都是她臆想中的事与物,画面捉摸不定,无法言说,因为很多时候,她也不知道要表达什么。叶一杰喜欢的正是她的飘忽不定,是他主动找的董丽娃,接触后才知道都是信河街人。董丽娃很快搬进叶一杰租住的公寓。叶一杰有时会恍惚,两个信河街人,在纽约相遇,同居了,却用英语交流。董丽娃却没有这种感觉:

“我觉得讲英语很正常呀。”

毕业后,董丽娃有留在美国工作的机会,但她选择回巴黎。他们的关系没有断,她过一段时间会来一趟纽约,叶一杰过一段时间也会去一趟巴黎。他们都很喜欢这种关系,既能在一起,又保持一定距离。在一起时轰轰烈烈,离开时云淡风轻。很好的。董丽娃知道他喜欢艾迪·斯里曼,她问叶一杰有没有想过去巴黎工作,去巴黎可以见到艾迪·斯里曼。叶一杰说自己想过见艾迪·斯里曼,也曾经有过去迪奥工作的机会,但他最后选择了回避。

董丽娃回法国第二年,交了一个法国男朋友。她来美国见叶一杰,两人经过身体剧烈交集后,躺在床上,董丽娃将手机里法国男友的照片调出来给叶一杰看,那是一个长得有点像艾迪·斯里曼的男人,看起来有点忧郁,她对叶一杰说:

“我爱你。”

没等叶一杰回答,她又指指手机里的照片说:

“我也爱他。”

等了一会儿,见叶一杰没有反应,她伸过脑袋,亲了叶一杰一口:

“你也在美国找个女朋友吧,我不会反对的。”

叶一杰看着她,突然问道:

“你为什么爱我?”

董丽娃想了一下:

“我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你这么一问,我想,我爱你,可能是你来自中国,来自信河街,那是我的过去。”

叶一杰指指手机中的法国男人继续问:

“这个男人呢?代表你的现在还是未来?”

董丽娃立即摇头说:

“不是的,他不代表我的现在和未来。如果一定要说,他只代表我撕裂和混沌的状态。我喜欢和享受在你和他之间摇摆的状态。”

停了一下,董丽娃问叶一杰:

“你还愿意跟我交往吗?”

叶一杰说:

“当然。”

董丽娃又问:

“你爱我吗?”

叶一杰答非所问:

“我倒是在你身上看到了未来。”

叶一杰是在工作六年后,才得到纽约服装界的认可,他们认可了他的偏执,也接纳了他的风格,最主要的是,他们终于将他和艾迪·斯里曼联系在一起,说他既有艾迪·斯里曼的风格,又保持相对独立的灵魂。所有的赞美,叶一杰都可以不置可否,而人们将他和艾迪·斯里曼放在一起评论,是他多年的梦想,他知道,艾迪·斯里曼是他的启蒙老师,是重要的精神支柱。如果没有艾迪·斯里曼,他无法想象现在是以何种面目行走在这个世界。太难以想象了。所以,他认为,将他和艾迪·斯里曼放在一起评论,是对他最大的认可和褒奖。

母亲一直讓他加入美国籍,董丽娃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入籍:

“你觉得中国籍对你很重要吗?”

老实说,叶一杰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于他而言,大概是无所谓,以及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认识。或者说,他内心深处还在迷茫。他喜欢艾迪·斯里曼,可他无法也不能成为艾迪·斯里曼。他内心也不愿意。谁愿意成为别人的影子?同样的道理,他喜欢美国,可是入了美国籍就能成为美国人?再说了,即使成了户籍上的美国人又有什么用?他叶一杰呢?他是谁?他在美国的位置在哪里?或者,放在更大的范围来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艾迪·斯里曼,却没有他叶一杰。他现在终于理解了,艾迪·斯里曼本身就是“一束光”,可以照亮这个世界,可以照亮像他这样的人。那么,他呢?他的“光”可以做什么?

到美国后,他一直保持长跑习惯,每天十公里,大约五十分钟。长跑成了他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就像他需要爱。他需要长跑,需要用长跑来维持身体的兴奋和疲惫,更需要用长跑来维持精神的飞翔。

他是在接到父亲火凤凰服装公司被法院拍卖的消息时决定回中国的。对于他的决定,母亲在手机视频里这么跟他说:

“能不能先入了美国籍再说?”

父亲在手机里依然信心十足:

“回来好,机会比美国多。”

叶一杰知道,他决定回来,并不是因为“机会多”,他在美国也算站稳了脚跟,至少在服装界,是他在选择别人,而不是别人在选择他。主动权在他手上。父亲在那头又说:

“儿子,老爸最近在想,你如果回来,咱们一起做旗袍,你要知道,咱们叶家旗袍天下第一。”

父亲这么说时,气急败坏的声音里突然有了一丝妩媚,叶一杰似乎看见他在视频那头晃了一下兰花指。叶一杰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一下子恍惚了起来。

董丽娃知道他的想法后,表示很惊讶:

“你怎么会想到回中国去?”

紧接着,董丽娃又问:

“你想过吗?回到中国,有多少人知道艾迪·斯里曼?有几个人能理解你的追求?”

他当然想过这个问题。他当然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也知道董丽娃问的是什么。董丽娃没有回过中国,她不明白中国和美国、法国的区别在哪里,不明白他回去意味着什么,更不明白他的可能性在哪里。她的疑问是她个人的。或许,她只有回到中国,站在中国的土地上,思考这个问题才有意义。叶一杰想带她回中国看看。他没有说出来。他想,这句话不应该由他来讲,他将决定权留给董丽娃。她有这个自由和权利。

原刊责编    莫    南

【作者简介】哲贵,当代作家,浙江温州人,1973年生。已出版小说《猛虎图》《金属心》《信河街传奇》《某某人》《我对这个时代有话要说》、非虚构作品《金乡》等。曾获十月文学奖、《作家》“金短篇”奖、郁达夫短篇小说奖等奖项。现为浙江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居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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