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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环境的改善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
2009年11月11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分组前往该市环保局调研依法行政工作。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率先发问说……无论执法力量足不足,政府责任是不能推卸的。此时,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插话说:“我反对以个别或部分群众意见,作为对政府工作的否定。”不满发言被打断,邓成明接着说,“我是作为人大代表来调研,你应该听我把话说完,不能因为你是局长,就以权势压人,不让我说完。如果这样,我不说了,我走了!”在大家的劝慰下,邓成明勉强坐下。丁红都接着说,自己也当过人大代表,都可以争论的,“如果你不习惯互动,好吧,我重新回到学校,做回学生,听老师你讲课,不再插嘴?”现场气氛顿时凝重,几分钟后,邓成明拿包果断起身,快步离开会议室(2009年11月12日《新快报》)。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曹兆军撰文认为,我们需要“较真”的代表。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代表就环保问题提出质疑,环保局长打断代表发言,否定代表的观点,本不是什么大事。就一般人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就过去了,谁叫人家是局长呢?然而,邓成明代表因为环保局长明确表示不接受其意见,屡次打断其发言,起身离席。尽管此举让局长难堪,但他以为,这个行动捍卫了人大代表的尊严,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心。现在社会上有人认为,人大“牌子大、作用小,权力大、威力小”,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人认为,人大调研就是“坐汽车转、隔着玻璃看、中午一顿饭”,“代表调研很多时候就是走过场嘛”。与以往“一团和气”的调研方式相比,邓成明代表调研不走过场,不向权力低头,依法行使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这种敢于直面问题,与权力较真的代表,是依法履职的体现,值得肯定。现实中,喜欢回避问题、听不得不同意见的官员并不在少数。有的官员根本没有直面问题的勇气,行政不作为、得过且过;有的对社情民意了解甚少,工作中官话、套话,敷衍塞责。这不仅让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也使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矛盾积压,百姓怨声载道,以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离席事件中,环保局长已经为汽车尾气问题定调,自认工作做得很好,不听取不同意见,正好说明他们的工作存在不足,平常缺少工作监督,偏偏又碰上了爱较真的人大代表,才与代表产生“冲突”。人大代表不满环保局长打断发言、不听取民意的举动而离席,实际上表达了对官员不接受、不尊重民意表达的悲愤。人大代表中途离席,尽管让官员在面子上不好看,但如果官员能直面问题,敢于担责,把代表提出的问题摆到桌面上讨论,开诚布公讲道理、耐心接受代表的质询,说实话、讲实情,多做解释,即便是问题暂时无法解决,只要官员能够求真务实,把没有解决的问题讲清楚,相信会得到代表的体谅,根本不会造成代表愤然离席的尴尬。再者说,假如我们的各级人大代表调研都能够像这位代表那样,不负代表的职责和权力,真正打破“一团和气”、少些走过场的官场潜规则,以后谁敢把代表民意的监督当耳边风?人大代表愤然离席,既像一盆冷水,泼向那些回避矛盾、不敢直面问题,缺乏听取民意雅量的官员;也像一口热气,给其他地方如何监督权力提供了一种导向,不谈大道理,人大代表履行工作职责,就当与权力较真才是。离席事件,除了让官员尴尬,同时也凸显了人大代表的政治地位的尴尬。因为,社会上对人大监督的地位、程序和监督形式不了解、不理解甚至有偏见的现象仍然存在。看来,人大监督环境的改善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
首都绿化委杨振威撰文认为,问政不能意气用事。在我们的人大代表参政问政中出现如此火爆场面,实属罕见。事后,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柳解释说,丁局长是个“性情中人”。也就是说,局长的一番言谈,是率性而为,对事不对人。邓成明代表的表现,也应该算得上“性情中人”。但性情中人,也不能意气用事。本来人大代表去政府部门调研,是代表人民在行使神圣职责。结果因为两个“性情中人”的摩擦碰撞,生是弄出了一个尴尬的结果。这样的事,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一是人大代表究竟应该怎么代表人民?代表范围应为多大?这条法律上未有明确要求,在他看来,再小的群体,哪怕是一个人的声音,人大代表去转述,去代替呼吁,也不能被归结为“以个别或部分群众意见,作为对政府工作的否定”吧?这个帽子,局长说没扣人,还真有些自欺欺人。人大代表被安个“以个别或部分群众意见否定政府工作”的罪名,说实话还真有些冤。这简直和那句“你是在替党说话还是替群众说话”几乎别无二致。二是我们人大代表中能不能不用那么多官员?人大代表,自然要代表人民,尤其是代表基层的声音,去监督政府,去为政府工作提意见。可是现在呢,一大批官员本身就是人大代表,自己监督自己,还真弄不准他们究竟在代表着谁,在替谁说话。丁局长说,自己也当过人大代表,意思对人大代表那一套非常熟。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能和代表发生摩擦冲撞?可见官员当代表,不一定是个称职代表;
代表当官员,不见得就是个懂规矩的官员。既然如此,还不如把代表的名额省出来,真正给那些能代表群众声音、能反映百姓疾苦的普通人。三是参政问政中能否不掺杂个人感情,不意气用事?不管是环保局长还是人大代表,不管是质询还是应询,这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一项重要政治工作。“不尊重”代表不对,但因为个人尊严便撂挑子走人,愤而离席同样不对。当然,一个局长不会傻到当着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面,当着其他人大代表的面,去“以权压人”。同样,一个人大代表,即便背后代表着无数人民利益,也不会在公开场合,去“否定政府”。在参政议政中,摩擦碰撞,产生火花,都很正常。这不是坏事,恰恰是一种认真、负责任的体现。但认真、负责都应是针对工作,而非是个人英雄主义的逞强。希望在这件事上,无论是占理的还是输理的,都应该好好反思;社会都应该好好琢磨一下,怎样让我们的民主政治更加民主,怎样让我们的政治文明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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