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孙 英
国内的人大研究, 倾向于从人大的设计原理和相关法律条文出发,或是对人大制度产生及发展进行全面的描述和解读[1],或是对人大制度的某一具体制度的运行和完善系统分析提出建议[2], 或是对实际中的人大工作进行大量的案例积累和文献汇编[3]。这样的研究进路,操作性强,现实性强, 但似乎有片面重视规范分析和对策研究,忽视理论的升华之嫌。反观国外人大研究, 往往从一个假设的分析框架出发,观察和总结实际中的权力博弈,提升为理论。例如美国的人大研究专家Kevin O'Brien 就人大代表的身份和作用,提出了“角色冲突”(role conflict)的理论 , 就人大和党政关系,提出了 “过程嵌入”(embededness)的理论[5]。Murray Scot Tanner 在其研究现代中国立法政治的开山之作的开篇,就一口气总结了五个关于中国立法过程的理论模型[6]。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种理论的形成,来自于用一个单一的视角来概括复杂的地方政治现象,未免以偏概全, 而且国外学者用西方的民主观来解释中国的政治现象,难免会出现误读[7]。比如一些学者用西方的竞争性民主的视角分析地方人大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对中国地方人大时而与党委和政府融洽合作,时而又否决政府报告和党委对地方领导的候选人提名的工作现象,在我们看来很正常,国外学者却围绕着人大和党政的关系到底是合作还是对抗,合作和冲突能否并存,产生了激烈的辩论[8]。
这种研究模式的不同, 很大程度上是研究者本身的知识结构和学科背景造成的。很多研究人大的外国学者,都是政治科学的教授, 他们正是利用政治学的理论框架,来分析我国的立法机构的运作。而国内研究人大的学者,基本上是宪法学专家或人大机构的实际工作者,他们关注的是人大的宪法学原理,人大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有哪些不足, 以及法律制度应该怎样健全的问题。还有一个原因, 就是中外学者研究的出发点不同。怎样把人大代议制度用好,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有紧迫的现实意义,所以这个制度在实践中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怎样去克服问题、改进制度,使制度的运行更加符合人大制度的使命, 是中国学者最为关心的。而对外国学者而言, 人大是观察中国政治走向的一个窗口, 是为他们观察中国共产党统治模式的变化, 中国各政治机构之间关系的演变服务的。所以, 把人大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归纳为一个理论模型, 节约信息, 节省成本, 方便他们观察中国政治。
这种不同,也反映了一种国内外研究路径的常态。有学者评论,西方学术界对话的对象都是学者, 讨论的内容是学术思想,而中国学者陈述的对象往往是国家领导人, 希望当政者采纳自己的主张而实现自己的抱负[9]。很难评说国内外这两种研究范式孰优孰劣。中国的人大制度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代议制理论的指导下,仿效苏维埃的模式, 并结合了新中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10]。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到今日, 人大制度显示了顽强的生命力并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这种制度活力,不仅是因为人大制度是中国人民的正确的历史选择,也是国内学者孜孜不倦的对策研究的成果。
不过, 对人大制度的研究, 如果仅仅停留在制度改进的层面上, 是不够的, 还应注意对人大理论的完善与创新。理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纵观古今中外, 哪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在特定的理论指导下构建和运转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理论建国, 理论治世。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 理论也要随之接受实践的检验并与时俱进。新中国成立以来,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变化日新月异。人大制度的理论,也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比如我党对人大的领导方式的完善,就体现了政治文明化、政治现代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趋向。比如地方人大对地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选民与代表联系的不断强化,体现了法治,民主、代议制政府等经典学术命题在中国的现实化。地方人大制度的发展还促进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规范化。这些新的现象,也就是新形势新环境下,人大制度与政党制度、政府制度和司法制度的衔接,已经被注意到,但还没有系统地补充到人大理论中去。现在做这部分理论创新工作的倒是外国的专家。前面提到的外文文献,都是对地方人大的发展壮大导致的中国地方政治的版图、权力格局的演进的体察。而我们的规范研究倒是为国外的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他们正是在我国学者提供的实证数据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理论模型。这是一种遗憾,也是一种尴尬。概念化的理论模型,是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的高度抽象和概括,使人一目了然。正是因为理论模型有这样的功用,所以,在西方学术界,它不仅被应用于观察中国政治,也是学者研究本国政治的常用研究工具。但是,国外的学者所掌握的理论再先进,他们对中国的了解也不如中国的学者和人大工作者,他们掌握的资料再丰富,总不如我们近水楼台先得月。国内的人大研究者对人大的原理、制度和实践有着深刻的观察和丰富的经验。由中国学者从中国人大发展的本土经验出发, 揭示影响人大制度运行和发展的变量及其因果关系,在实证研究中发展出具有信息节约功能和普遍解释力的理论模型,则比由外国学者隔靴搔痒的努力,更有意义,也有助于推动人大学这个学术共同体的整体进步。 这一点, 有学者表达了相似的期许[11],也有学者对人大的成长模式作出了理论升华的尝试[12],笔者希望这能够成为学界的一种共识。
注释:
[1]如,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何华辉主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张式军主编: 《地方人大工作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蔡定剑、王晨光主编:《人民代表大会二十年发展与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年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四十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 敬延年、韩肇文、张文麒编著:《现阶段的地方人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吴昌期、陈基余主编:《地方人大制度》,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等。
[2]如,邹平学:《中国代表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 林伯海:《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分析与构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李步云主编:《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康子明:《地方人大代表议案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
[3]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地方人大是怎样行使职权的》,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2年版;曹啓瑞、黄士孝、郭大材主编:《地方人大代表是怎样开展工作的》,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地方人大20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 1993~2003》,北京出版社2006年版;以及各地的人大志,地方志;等。
[4]Kevin O‘Brien,“Agents and Remonstrators: Role Accumulation by Chinese Peoples Congress Deputies”China Quarterly (1994), 359~380.
[5]Kevin O‘Brien“Chinese Peoples Congresses and Legislative Embeddedness”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1994),80~107.
[6]Murray Scot Tanner,Politics of Lawmaking in Post-Mao China (Oxford [England]:Clarendon Pres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7]何俊志:《中国县级人大制度模式研究》,重庆出版社 2005年版,第38~39页。
[8]Ming Xia, “Political Contesta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es as Power Players in Chinese Politics: a Network Explanation”,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July 2000), 185~214.
[9]赵鼎新:《民主的生命力、局限与中国的出路》,availableat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ews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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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第19~23页。
[11]何俊志:《中国县级人大制度模式研究》,重庆出版社 2005年版,第43页; 胡伟:《政府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页。
[12]何俊志:《中国县级人大制度模式研究》,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孙哲:《全国人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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