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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的“含金量”取决于“高质量”

时间:2024-04-23

许士光

河南省安阳市政协委员、工人秦保常,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写成1.2万字的《关注个体经济,建议停征工商非法收费》的调研报告。秦保常将这份调研报告推荐给全国人大代表、安阳市九三学社副主委王坤波。王坤波将其改为《关于取消对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的建议》,带到2007年全国人代会上,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停征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代表建议由此升级为国家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国家每年将减少收入170多亿元,但数以千万计的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引自安徽《文摘周刊》2008年10月8日)。

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议案升级为国家政策,是一个质的飞跃,也是民声民意通过代表的努力和法定程序,转化为改善国计民生的过程。实践中,这样的成功个例并不鲜见。比如,连任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在上一届五年的履职过程中,就提出了《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应免费的建议》,该建议被中央政府采纳,全国农村从2007年春季起、城市从2008年秋季起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等等。

那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或议案怎样才能“升级”呢?依我看,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要准确把握其概念。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简称,是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议案是符合法定人数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具有提案权的法定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并被列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事案,如选举案、立法案、任免案、决议决定案等。建议或议案对“一府两院”都具有监督作用,对各项工作具有推进作用,是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改善民生的主渠道。如果把两者混为一谈,特别是议案的法定要件残缺,就有可能被转作建议处理。所以,弄清它们的概念,才能提出符合要求的建议、议案。

二是要具备法定要件。代表建议可以一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以后提出;建议的范围和内容比较宽泛,涉及上级或下级的事情都可以提,它可以向上或向下“转办”;建议的处理形式和程序比较简单,只要办毕答复,代表满意即可。而议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法定时间、是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用专用纸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法定机关审议确认并列入会议议程五个要件。可见,议案的提出、处理形式、处理程序和法律效力都高于建议。这些,都必须准确把握。

三是要抓住重大的民生问题。人大代表要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或议案,就要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走下去、走到底,进村入户、接近农民,走进社区、深入居民,下到车间、接触工人,察真情、听实话、看民生,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来、反映上去。如果没有民生至上的理念,没有深入的调研和充分的论据,建议“升级”是不可能的。

四是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议或议案要想“升级”,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两头”: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党的方针政策,又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只顾“一头”,忽视“另一头”,即使建议、议案的内容再好也不可能“升级”。

我们不能也没有必要要求人大代表所提的件件建议、议案都要“升级”,但代表要时刻察民情、听民声、诉民意,积极为民代言,用心提出高质量的建议、议案,使其效益达到最大化。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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