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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联合空中巡航并不针对第三方

时间:2024-04-23

曹群

2023年12月14日晚,中国国防部发布消息称,根据中俄两军年度合作计划,双方当天在日本海、东海相关空域组织实施了第七次联合空中战略巡航。韩联社援引韩国联合参谋本部消息称,两架中国军机和四架俄罗斯军机一度进入韩国东部海域“防空识别区”,停留约17分钟,未侵犯韩国领空。

这是2023年度中俄组织实施的第二次联合空中战略巡航。本次联合巡航以防空、反潜和海上侦察为主题,双方通过无线电通信、雷达联动等手段进行紧密配合,完成了一系列任务,展示了较高战斗素养和战术水平。过去五年来,中国空军与俄罗斯空天军共已组织七次联合空中战略巡航,在日本海、东海相关空域实现了合作演练“常态化”,有效检验、提升了两军空中力量的协作水平和联合行动能力。

中俄联合空中巡航起初保持每年一次的频率,分别在2019年7月、2020年12月、2021年11月各举行了一次,2022年后增加到每年两次,分别于2022年5月和11月、2023年6月和12月各举行了一次。在历次联合空中巡航期间,中俄军机皆会进入韩国、日本单方面划设的所谓“防空识别区”,但也都属于在国际空域活动,从未侵犯他国领空,完全符合国际法。

对进入其所谓“防识区”的外国军机,日韩一般会升空战机进行识别伴飞。日方并未要求中俄联合巡航军机事先通报,但作出“严重关切”的表态,对有关话题大加利用,借机炒作中俄“安全威胁”论调。韩方则有意混淆“防识区”与领空之概念,要求在韩领空之外活动的中俄军机遵守其“防识区规则”,甚至提出外交抗议。韩方这种作法存在法理瑕疵,缺乏国际法依据。韩方的“防识区规则”在适用对象上明确包括外国军机,且不区分是飞入其领空还是仍在国际空域活动,这在全球已划设“防识区”的20余国具体实践中显得非常特殊。另外,韩方“防识区”覆盖北纬39度以南的朝鲜大片领土,亦有侵犯朝鲜领空主权之嫌。

对于日方“严重关切”和韩方“严正抗议”,中俄屡有回应,皆强调军机活动符合国际法。就2023年12月的第七次联合空中巡航,中方指出系“在国际空域进行的常规飞行活动,符合国际法”,俄方指出“两军飞机在巡航期间严格遵循国际法规,没有侵犯外国领空”。

美日韩近年持续强化三边军事合作,以零和思维破坏地区安全和发展环境,不断加剧地区阵营化分裂趋势,推高不同国家间的对抗氛围。美国大肆炒作朝鲜以及中俄、俄朝合作对地区安全构成的所谓“威胁”,以此为借口与韩日在东北亚地区频繁举行双边联合军演,并于2023年10月在朝鲜半岛附近首次举行美日韩三方联合空中演习。相较于美日韩强化“联盟威慑”所造成的地區安全风险,中俄两军海空联合演练旨在维护国际地区和平稳定,并共同应对海上安全威胁,而且频次和规模皆远不及美国与日韩两国的双多边联合演习。

中国倡导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理念指引,以构建安全共同体为长远目标,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赢而非零和的新型安全之路。日韩不应以双重标准看待中俄联合空中战略巡航常态化,更无必要过度担忧所谓“安全威胁”。中俄军机联合巡航并不针对第三方,日韩大肆炒作显然另有所图。可以认为,日方渲染中俄轰炸机联合巡航对其“安全威胁”,是在为其发展导弹计划和所谓“反击能力”甚至打造进攻性军事力量制造更多借口,以最终实现突破“和平宪法”束缚、重走军事扩张老路的野心。

与针对中国军机活动的舆论炒作和过度表态不同,韩方对俄军机进入韩“防识区”颇为“容忍”,很少就此单独提出“抗议”或表示“遗憾”,相关公开报道也很少。韩方对中俄“区别对待”,似乎意在为推动投资防卫监视雷达更新造势,还抱有对中国军机在其附近区域活动加以限制的心理预期,并有利用“防识区”实践对中韩海域划界施加影响的私心。顾及中韩关系大局,中国政府对韩方各种无端“抗议”和消极举措一直保持克制,也曾主动释放善意,就中国军机的空中演训和巡航行动五次向韩方进行事先通报。

2023年12月15日,中国空军公布中俄两军联合空中战略巡航现场画面。

中日、中韩及日韩之间存在领土主权或海洋划界争端,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并对建立海空危机管控机制持积极态度。比如,“中日海空联络机制”是两国防务部门为预防海空一线兵力发生意外冲突而建立的危机管控机制,自2018年启用以来总体运行良好,为避免相互误解误判、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再比如,目前中韩两国之间共已建立五条军事直通电话,包括两国国防部之间的直通电话,中国东部战区海、空军分别与韩国海、空军之间的直通电话,中国北部战区海、空军分别与韩国海、空军之间的直通电话,对两军海空一线部队加强危机管控、避免误解误判发挥着积极作用。

在东北亚地区,除朝鲜外,中、俄、美、日、韩五国均为“西太平洋海军论坛”(WPNS)成员国,而2014年第14届WPNS年会已通过适用各成员国海军的《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也就是说,地区各方在相关危机管控机制建设方面已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今后需要拓展的方向可能是商谈适用于本地区各方空军的“空中相遇规则”,以及限于本地区各方参加的小范围机制化年度会议。

受复杂地缘政治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制约,在本地区推进海空联络机制等多边平台建设难免阻力重重,但中日韩三方之间已有的双边危机管控和联络机制正积累起有益的沟通和磋商经验,仍可供地区各方参考借鉴。未来,地区各国有必要视情稳步推进更多机制化的信任建设措施。在此方面,《中美关于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三个附件(尤其是附件三“空中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以及“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等颇具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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