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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显赫范畴的先秦草类词汇研究

时间:2024-05-04

牟 净

刘丹青2011年提出语言库藏类型学理论。语言库藏类型学是刘丹青提出建立的一种语言类型学新分支,它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显赫范畴。显赫范畴是一种语言中凸显又强势的范畴。假如某种范畴语义由语法化程度高或句法功能强大的形式手段表达,并且成为该手段 所表达的核心(原型)语义,该范畴便成为该语言中既凸显又强势的范畴,即显赫范畴。一种语言的类型性特征在受入库手段影响的同时,也受到显赫范畴影响。显赫范畴的强势表现是造成一种语言区别于其他语言的类型特征的关键要素;另一方面,显赫范畴的扩展用法又是造成语种之间形—义关系复杂性、多样性的重要原因。显赫概念的提出是受到凸显类型学的启示,这是学术思想的承继。不过,显赫范畴超出了以往的“凸显、优先、显著”或“无标记”等概念的关注范围,更强调具体手段的强势及其对语言系统整体的影响,是对语言系统的整体观察,是学术思想的发展。

众所周知,当代语言学的基本取向是对语言共性的追求,不论是形式学派还是功能学派,都把人类语言的共通性作为自己研究的目标。宏观性研究背景下,在汉语的本体词汇研究中,我们也是把完成汉语词汇的共时、历时整体研究作为重要任务。但在汉语词汇研究过程中,面对繁多芜杂的词汇,必须有高效、可行的理论作为指导才能进行。显赫范畴概念不仅适用于已有较多研究的形态句法,也适用于语言的所有层级,包括音系、韵律和词汇。在显赫范畴提出之后,学者以其为切入点在语法领域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到目前为止,除了量词,显赫范畴在其他词汇的研究中,尤其在实词研究方面运用较少。在词汇系统性的共时、历时研究中,常用的语义场理论和概念场理论对词汇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多限定在词汇的共时组合与历时替换层面,对词汇演变的细节和原因分析不足。鉴于此,本文从显赫范畴出发,尝试对特定语义范畴的显赫词进行分析,寻找以显赫词进行词汇共时面貌、历时演变研究的新思路。

一、先秦草类词汇的主要分类

先秦植物词汇作为汉语植物词汇的主体,其词义面貌具有原始性,是之后植物词汇研究的基础,也是先秦汉语词汇研究的重要内容。立足于此,本文以先秦时期的28部经典传世文献为语料,整理统计出植物词汇共720个,其中草类词汇数量最多,共300个。根据词汇所指对象的不同,先秦草类词汇可以划分为草类泛称词和草类特称词两个大类。草类泛称词外延最广,出现频率最高,词汇之间相互影响和历时变化较大,本文即以其为研究对象,展开讨论。有关其定义和所指内容,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第一,草类泛称词泛称一切草类植物,在指称上与“木”“禾”“菜”类词相对。对先秦草类词汇的理解,首先要明确先秦植物词汇的面貌及分类,而先秦植物词汇的分类与先秦时人对植物的分类密切相关。《尔雅》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具有汉语分类词典性质的训诂专书,其草木二分的植物分类方法为后来的植物分类奠定了基础。有关古代植物分类丁永辉认为:“甲骨文出现的植物名称的字中有从草、从木、从禾(谷)的三类。表明至少在有了农业生产以后,人们对植物的认识或归类(分类的雏形)并非草木分类。与人类生存和繁衍息息相关的禾类已经单独成为一类。”古人把人工种植的禾本科作物分出后,又把“草”一分为二,这就是把“草”中可食者,可以用以佐餐调味者称为“菜”。结合先秦植物词汇的语言事实,本文认为先秦植物词汇可以分为草、木、禾、菜四类。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草类泛称词泛称草类植物,与“木”“禾”“菜”类词相对。

第二,草类泛称词与特称某一种或某一类草类植物的词汇相对。在将先秦植物词汇划分为草、木、禾、菜四类之后,每一大类下又有总名类词汇与专名类词汇。总名词汇具有泛称作用,专名词汇具有特称作用,除最高与最低层级的词汇外,其他层级词汇的泛称、特称身份都具有相对性。草类泛称词对应木、禾、菜三个大类,是植物分类中最高层级的分类,此类词汇在考察的文献中主要有“草”“莽”“卉”“芥”。

二、“草”“莽”“卉”“芥”的词义及使用面貌

1.草

草,原义为栎树籽实,后来“草”作为“艸/屮”的异体字,成为草类泛称词。殷商至春秋中期,在传世文献中“草”仅为草类总名,也作为语素构成了双音词。春秋中期至战国末,“草”除泛称草类,还发展出11个引申义,并作为语素构成34个双音词,具体情况见下面表格。

表2 -1“草”在先秦时期的义项及使用面貌表③本文所有表格都以括号形式标注了各单音词和双音词的某一义项在全部单音词义项或双音词义项使用次数中的占比。

2.莽

莽,草类总名。殷商至春秋中期,“莽”仅有“草,草丛”义。春秋中期至战国末,“莽”除有“草,草丛”义,还可以指称草野辽阔无边的样子及太阳无光的样子,并构成了较多的双音词。

表2 -2“莽”在先秦时期的义项及使用面貌表

3.卉

卉,殷商至春秋中期泛称草类,同时也作为语素构成双音词。春秋中期至战国末,不见单音词“卉”的使用,其作为语素构成的双音词也只有“卉鼓”。

表2 -3“卉”在先秦时期的义项及使用面貌表

4.芥

芥,春秋中期前未见使用,春秋中期后可指称芥菜,也有“草,小草”义。先秦时期,“芥”未作为语素构成双音词。

表2 -4“芥”在先秦时期的义项及使用面貌表

三、特定语义范畴内显赫词的判定

在定义“显赫范畴”时,刘丹青给出了包含表达手段语法化程度高或功能强大,表达手段扩展能力强,显赫范畴应为其表达手段核心范畴,表达手段具有能产性、使用强制性,心理可及性高五个关键点,用以进行显赫范畴的判定。而在分析汉语显赫词类时,刘指出:实词不同于虚词和形态成分,本身不是依据语法化程度来判定显赫度;实词词类作为语法范畴,主要根据语法功能是否强大这一标准来判断。借鉴刘提出的显赫范畴概念,笔者认为在词汇、词义的共时、历时分析中可以把显赫词作为切入点,进行相关问题的描写与解释。对应显赫范畴在库藏手段中的显赫地位,显赫词即为特定语义范畴词汇聚合中拥有显赫位置的词汇。笔者认为显赫词的判定可依据如下四点原则:1.在特定语义范畴内,显赫词的核心义应为范畴义;2.显赫词的语法功能较为强大;3.显赫词的词义扩张能力强;4.显赫词的心理可及性高。

(一)“草”“莽”“卉”“芥”的核心义

“草”“莽”“卉”“芥”均为先秦草类泛称范畴内的词汇,其间显赫词的判定应遵循上文提出的四点原则。首先,从核心义是否为范畴义的角度来看,“芥”与“草”“莽”“卉”不同。“草”作为“艸/屮”的异体字,其所代“艸/屮”的初始义及核心义与“莽”“卉”相同,均泛称草类,其他义项由此引申而出,此三者的核心义即为草类泛称范畴义。据《说文解字》“芥”之初始义为“芥菜”,其泛称“草”为引申义,且“芥”泛称草与表“菜”相比在使用频次上无明显优势,因此可断定泛称草类非“芥”之核心义,因此“芥”不能成为该语义范畴的显赫词。

(二)“草”“莽”“卉”的语法功能

功能扩展也是显赫范畴的重要特征之一。词类的功能扩张,本质是一种转喻,如以表事物的名词指代相关的动作,或以表动作的动词指代相关的事物。转喻机制的特点是喻体比本体凸显,心理上容易激活,因此被用来转指相关但不够显赫、不容易激活的本体。对“草”“莽”“卉”语法功能强弱的判定,本文主要从其充当句子成分及组合搭配能力两个角度进行。在充当句子成分方面,春秋中期前“草”为名词,可充当句子主语和宾语,有施事和受事两种身份,如《诗经·召旻》:“如彼岁旱,草不溃茂,如彼栖苴”及《诗经·生民》:“茀厥丰草,种之黄茂”。春秋中期后,“草”词性扩展,除有名词性,还具有表动作的动词用法,如《管子·地员》:“其草宜苹、蓨,其木宜白棠”,表“种植草”义;《论语·宪问》:“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表“写作,起草”义;《礼记·祭统》:“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表“割草,除草”义。“莽”在春秋中期前为名词,用以充当介宾结构的名词性成分,如《周易·泰》:“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春秋中期后“莽”亦有名词用法,用以充当连动式的名词性成分,如《左传·哀公元年》:“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见德焉”。此外,“莽”还可以作为形容词表状貌。“卉”在春秋中期前也为名词,用以泛称草类,可以作句子主语,如《诗经·四月》:“秋日凄凄,百卉俱腓”。春秋中期后已不见“卉”单音词的用法。对比可知,在充当句子成分方面,“草”可为句子主语、谓语及宾语成分,较“莽”为介宾结构和连动式的名词性成分、表状貌的形容词成分,及“卉”仅出现一处为主语的用法要活跃。

从组合搭配能力来看,先秦时期“草”“莽”“卉”多可作为语素,构成双音词。春秋中期前,“草”作为语素构成4个双音词,“莽”未构成双音词,“卉”构成3个双音词。春秋中期后,“草”构成34个双音词,“莽”构成7个双音词,“卉”构成1个双音词。可见,无论春秋中期前还是春秋中期后“草”构成的双音词数量最多,体现了“草”语法构词能力之强。综合充当句子成分及组合搭配能力可以看出“草”的句法功能强于“莽”“卉”。

(三)“草”“莽”“卉”的词义扩张力

在词义扩张方面,“草”在春秋中期后共有11个引申义。其词义由初始的泛称草类,引申特称某一类或某一种草,指称“生长草的土地”及喻指“草野,民间”,并可指称与“草”相关的动作,词义发展由一般到特殊,由具体到抽象,体现了很强的扩张性。相比之下,“莽”“卉”的词义扩张要小得多。“莽”初始义为“草,草丛”,词义在此基础上扩展,可用以形容草野辽阔无边及太阳无光的样子。“卉”除草类泛称的初始义外,先秦时期未见词义发展,无引申义。

(四)“草”“莽”“卉”的心理可及性

在特定语义范畴内,显赫词具有较高的心理可及性,即其在心理层面易被激活,常成为人们表达某一语义范畴的自然选择。这种可及性的高低最主要通过使用频次得以显现。春秋中期前,草类泛称词主要有“草”“莽”“卉”,三者用于泛称草类共出现22次,其中“草”出现19次,“莽”出现2次,“卉”出现1次。春秋中期后“草”“莽”继续用于泛称草类,然不见“卉”之使用,而“芥”在这一时期出现,可用于泛称草类。故春秋中期后,草类泛称词有“草”“莽”“芥”,三者泛称草类的总次数为148次,其中“草”出现142次,“莽”出现1次,“芥”出现5次。由此可见,在使用频次上,“草”明显成为草类泛称的最常用词。综合上述四种指标,由于在先秦草类泛称词中“草”的核心义即为草类泛称,且语法能力、词义扩张力、心理可及性均高于“莽”“卉”,因此被判定为该语义范畴的显赫词。

四、显赫词“草”的影响分析

汉语是动词显赫的语言,它的动词可自由地作为论元。它的名词不像英语名词那样可以大量地转做谓语,表明汉语名词不够显赫,缺乏足够的激活度来大量用作动词谓语。汉语名词显赫性不及动词,但在名词内部仍有数量较多的显赫词,这体现了显赫词的相对性。由于词汇划分方式的不同,显赫词的确定可能会随着语义范畴选取的变化而改变。但特定语义范畴内显赫词对范畴内其他词汇的影响一直存在,因此显赫词的相对性不影响从显赫词角度展开词汇、词义的共时、历时研究。在进行词汇研究时,我们发现几乎在所有词汇聚合中,都有1个或2个或几个词汇在群体中处于凸显位置,使用频率较高、组合能力较强、词义引申发展较多。这些词汇具备成为显赫词的某些特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显赫词存在的普遍性。显赫范畴对于语言类型建构有重要影响,显赫词对区域内其他词汇也影响较大。“草”作为先秦草类泛称范畴的显赫词,其对该范畴的表义机制建构及其他草类泛称词汇的发展均有影响。

(一)先秦时期“卉”的发展状况

“草”“卉”为先秦时期的草类泛称词原型,两者在泛称草类时均无意义上的其他关照与侧重,因此形成了绝对竞争关系。上文对“草”“莽”“卉”语法功能、词义扩张、心理可及性的分析,说明了“草”在先秦时期得到了广泛使用与强势发展。而单音词“卉”用以泛称草类,却仅在春秋中期前出现1次,其构成的双音词“卉服”“嘉卉”“卉木”也仅在春秋中期前出现,且使用频次较少。春秋中期后,“卉”仅以双音词“卉鼓”的形式出现1次。从春秋中期前到春秋中期后,单音词“卉”的使用消失不见,其组合构成双音词的能力也逐渐衰退,体现了“卉”语法功能、词义扩张、使用状况的衰没。“草”的强势发展与“卉”的衰没,说明“卉”在与“草”的表义竞争中失败,其表义能力逐渐被“草”挤占、取代,遂逐渐失去了发展空间。

(二)先秦时期“莽”“芥”的发展状况

与“卉”相似,“莽”“芥”在“草类泛称”义上也与“草”有竞争关系,同时也由于显赫词“草”对该语义范畴的强势占据,而未获得词义的明显发展,因此可以说“莽”“芥”亦在与“草”的表义竞争中失败。但与“草”“卉”对草类泛称的原型表达不同,“莽”“芥”在泛称草类时,在词义上“莽”有“草丛”义,对草的数量有所关照,含有“草”数量多之义;“芥”有“小草”义,对“草”的形态有所关照,含有“草”形态小之义。因此,“莽”“芥”与“草”未构成绝对竞争关系,三者在词义上有互补性。也正因此,虽然单音词“莽”“芥”的词义发展空间被“草”挤占,两者却可以联合其他语素,构成双音词,以强调“草”泛称草类意义中没有的“数量”“形态”因素,而得以存在与发展。“莽”“芥”的此一词义发展轨迹,可从单音词“莽”“芥”词义发展不明显,而春秋中期后“莽”却在“草多”义的基础上构成7个双音词,并得以广泛使用;“芥”则在先秦后以双音词“土芥”“草芥”的形式广泛存在得以验证。如此,“草”“莽”“芥”词义互补,三者在完成泛称草类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表义范围,使表义更加全面与精确。

五、显赫词影响其他词汇的原因

显赫词因其语法功能强,词义扩张力大,心理可及性高而成为其核心义所表语义范畴的强势代表,与其构成竞争关系的范畴内其他词汇成员或渐行衰没,或放弃竞争另谋出路,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语言的系统性、经济性以及汉语本身所具有的表达与造词特点所导致的。

(一)语言的系统性

从把一个个词视为各自独立的个体,对词的研究基本上属于原子主义的,到把每一个词都看作是处于与他词(以及非词的词汇单位)密切相关的一个整体中,对词与词间建构起来的复杂而多层级的语义网络进行全面、缜密、深入、细致的研究,这是现代词汇学的一大进步,更是现代汉语词汇学的一大发展。词汇的系统性主要表现在词汇形式的系统性与词汇意义的系统性两个方面。语义虽然是一个系统,但它像任何系统一样,并不以系统的方式存在,它分散地存在于各种语言和语言单位中。在语言的系统中,各系统要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完成表义,因此显赫词与范畴内其他词汇具有联系,其显赫性会影响其他词汇成员发展轨迹具有逻辑推理的必然性,本文不做过多阐释。

(二)语言发展的经济性

刘丹青提到语言在发展过程中遵循的根本原则之一为“经济性原则”,并具体将其表现划分为组合与聚合两个方面。认为组合经济性也可称交际经济性或在线经济性,作用于实际言语的组合关系。其原则是:表达同样的内容,用尽可能少、短、简的语言单位。其最直接体现的“经济性”的另一种说法——“省力”。聚合经济性也可称认知经济性或恒久经济性,作用于头脑中的聚合关系,涉及语言库藏单位的获得、存储和调用。其原则是:尽量减少学习、记忆和取用的库藏负担。在聚合方面,语言经济性原则促使语言“物尽其用”,而物尽其用正是显赫范畴形成的重要动因。汉语从经济性原则出发,为了用有限的形式表达更多的内容,又为了减少人们的记忆负担,它尽力以物尽其用的方式来安排各种表达手段,这也促成了“显赫词”形成。

语言有组合与聚合两种存在状态,在聚合关系中,某一表达手段确实存在刘所提到的马太效应即:越常用,越显赫;越显赫,越常用。上文中的显赫词“草”即因其明显的常用性,获得更多的语法功能与表义范围。而其语法功能与表义范围的扩张又使其更多地被使用。这一循环过程可从“草”非核心义的其他名词、动词等用法的出现,及其使得“草”更多地被使用得到见证,同时这也是显赫词“草”被物尽其用的重要表现。

(三)汉语表达与造词的特点

汉语表达不关注词汇类的区分,一个词在表达属性、状态、指称、动作时,一般形式上没有变化。汉语造词同样不关注词汇类的区分,主要以语义相关为机制进行同源孳乳。同源孳乳是汉语造词的途径之一。而不关注词的功能类别的直接后果就是孳乳造词过程中类的改变的无意识。在汉语表达与造词的过程中词类观薄弱,这与汉语“义尽为界”的语言特征有关。义尽为界,就是有必要区别时才区别,不求形式上的统一。

物尽其用作为语言运行原则之一,使得语言的各种表达手段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平等、均衡的,而是根据经济性原则有所选取,解释了显赫范畴、显赫词形成的根本动力问题。义尽为界作为汉语表达与造词的特点,在理论上说明汉语词汇为了扩张词义,具有跨词类发展的途径与方式,解释了显赫范畴、显赫词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两者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而又相互补充。

显赫词受语言经济性原则的调度,在汉语词汇具有跨词类发展表意功能的基础上产生。在显赫词形成过程中,与其构成词义竞争的重叠内容作为赘余而被清除,与其互补的词义内容则会根据表达需要及经济性原则做出适应性调整,以与显赫词配合,完成表义的最大化及精确化。由此可见,显赫词在语言系统中对其他词汇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定程度上说明显赫词可以作为我们研究词汇系统的切入点之一。从显赫词出发,可继续探讨语言系统中哪些要素决定显赫词非此而他、不同语义范畴内显赫词与显赫词的对比、不同语义范畴内显赫词产生影响的对比,以及显赫词弱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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