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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大学生“跑龙套”,井冈山大学好任性?

时间:2024-05-04

【适用话题】权利与义务 尊重 摆脱利益枷锁

时事引读 >>

2016年4月24日,在井冈山大学贴吧中,有网友爆料,某剧组在井冈山大学招募群众演员,校方强制要求该校男生参演,否则以旷课处理。还有学生反映,戏服都是十年前生产的,气味刺鼻,但导演组规定参演学生不准清洗服装,导致部分学生出现皮肤过敏症状。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学校是否收取了制片方的费用已不是核心问题,重要的是学校已经罔顾学生的健康与人身安全,背离了大学之于学生管理责任与义务的基本之道,显露了轻佻的一面。随后,井冈山大学做出回应,称确实存在学生难以适应的情况,目前已终止学生参与拍摄,正常学习秩序已恢复。

素材聚焦 当群众演员具有实习性质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虽然学生去剧组当群众演员的行为不能简单等同于上述文件中规定的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行为,但也具有一定的“实习”性质。因此,作为组织方,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与剧组协商解决参演学生的劳动报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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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示例】大学生多参加一些公益服务或实践活动,都是值得提倡的。毕竟,通过各种形式的实践,可以锻炼能力、增长见识。可是,如果以强迫的方式让大学生参加一些商业活动,便是对其权利的侵犯。要知道,学习是他们的天职,而在学习之余,出于自愿,参加一些活动也在情理之中。可是,像井冈山大学那样,强迫学生去充当群众演员,做“廉价劳动力”,不去的就按旷课算,是绝对不符合大学生管理规范的。尊重学生,让学生在阳光中成长,这才是现代大学的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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