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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坤、刘洪魁救火殉职树楷模

时间:2024-05-04

2013年10月11日凌晨,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在救火现场,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双双因公殉职。

刘洪坤和刘洪魁都曾在八大处中队服役,刘洪魁可以说是刘洪坤一手带出来的消防兵,两人是山东老乡,可谓亦师亦友。

救火当天,刘洪坤并不值班,接到调度命令后,他主动请缨赶往现场,协助指挥组织火灾扑救,并多次深入火场内部侦查。凌晨5点40分左右,火灾扑救进入关键阶段,刘洪坤主动请战,带领攻坚队,架设水枪,顶火进入商场进行内部攻坚灭火。在连续高强度工作的情况下,消防队员随身携带的氧气消耗过快,刘洪坤让其他战士返回更换氧气瓶,自己坚守在商场内继续作战。6点10分,刘洪坤从火场撤出来换完氧气瓶后,未作休息,又带着刘洪魁从东侧进入火场,从一层到四层逐层侦查,以防火势向附近建筑蔓延。当时,火越来越大。随后,电台里听到刘洪坤从火场内传出信息,说在里面迷路了,氧气不够了,之后,二人便失去了联系。经过各部门的紧张工作,截至当日上午11点,大火被扑灭。经多次搜寻,消防队员于下午3点多找到了已牺牲的刘洪坤和刘洪魁。

这对英雄师徒,是消防部队中的楷模!

【素材分析】在和平年代,当英雄逐渐变为一个闪光的符号远离人们生活时,刘洪坤和刘洪魁两位消防烈士以生命为代价的舍己为公行为,让人们感受到英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心怀他人,以人民利益为先,即便你默默无名,也能当得起英雄一称。

【速用名言】

1.英雄并不比一般人更勇敢,差别仅在于,他的勇气维持了五分钟而已。

——美国思想家 爱默生

2.英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决定性关头做了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所需要的事。

——捷克作家 伏契克

【适用话题】1.英雄;2.舍己为人;3.生命与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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