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文昌
明朝的焦竑仿照《世说新语》,分“行谊”“文学”等五十余门,撰写笔记体著作《玉堂丛语》。卷五《廉介》中载有明朝中期的名臣刘大夏的一则故事,读来滋味绵长,令人叹为观止。
刘大夏曾任广东的一个地方官,当时府库有一项“羡馀钱”(征收钱税时,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明朝称“火耗钱”,按照惯例不上库簿,地方官“公然取去,以充囊箧,相袭以为固然”。刘大夏到任,府库中还有前任没有取走的部分“羡馀钱”。库吏告诉他,这个钱不用上库簿,可以作为长官的“私房钱”。“公沉吟久之”,突然大声说道:“刘大夏平日读书做好人,如何遇此一事,沉吟许多时,诚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随即,让库吏将“羡馀钱”悉数登记入簿,“作正支销,毫无所取”。
面对相延多年的旧习,刘大夏并非顺水推舟、同流合污,而是将“羡馀钱”全部记入库簿,“毫无所取”,不跟风,不从俗,如此清廉自守,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让我尤其钦佩的是,他对自己的“沉吟之间”,竟然做出了更加深刻的解剖和反省:“愧对古人,非大丈夫。”即使“沉吟之间”,刘大夏便觉得愧对古人,那么,面对刘大夏这个五百多年前的“古人”,面对他在“羡馀钱”上的所作所为,扪心自问,我们的言行是否有愧?
有些贪官会写“忏悔录”,其中往往“痛心疾首”地谈到:开始收钱,都是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即所谓“沉吟之间”。这些人并非不知道人间大义,并非不知道天理国法,有的履历上甚至是博士学位,他们在“斗争什么”?说到底,无非是在百般思量,“我收下的钱,我干的坏事,被发现查处的概率有多大?”他们的“沉吟之间”,是在权衡被查处概率的大小,是在权衡个人利益的得失。一旦他们认为相对安全,就会铤而走险,不再“沉吟”,自谓“该出手时就出手”。“侥幸”让他们迈出罪恶的第一步,而有了第一次的“湿鞋”,以后再混浊的泥水也会不管不顾、“勇往直前”,就像陈佩斯所演的小品《警察与小偷》所言“习惯了”。古人所谓“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诚非虚言。
此“沉吟”非彼“沉吟”也。不错,面对诱惑,人人都会思量。但是权衡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屈节徇物,还是立定高处、直道而行,“沉吟之间”便见分晓。正是这“沉吟之间”,有的清史留名,有的遗臭万年——“沉吟之间”,荣辱千古,此等关节,焉可不慎?
接下来,我更关注的是,刘大夏何以在“沉吟之間”做出正确的选择。其实他说的话已经给出了答案:“平日读书做好人。”好人标准很多,作为官员,手握公权,不贪不占,“俸外皆赃”就是底线;如何做好人,路径也很多,基础就是“平日读书”。读书可以明事理,可以知兴替,可以见荣辱,可以分轻重。南宋文天祥,面对风雨飘摇的南宋江山,一片磁心向故国,临刑写下《绝命词》:“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读书是为了做人,是为了在关口处心明眼亮,不至于让非分的欲望蒙蔽双眼,“误入藕花深处”。正像程颐所说:“如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之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
“沉吟许多时,诚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刘大夏斩钉截铁的话,今天读起来,仍然让人血脉偾张。“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今天,时时品读刘大夏的“沉吟之间”,会让我们凛然一惊,然后在利益攸关处立定脚跟,心向高明,努力自爱。
【原载《检察风云》】
插图 / 贪心 /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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