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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毁于建设,伤痛如何抚平?

时间:2024-05-04

杜浩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个报告反映出目前我国文物保护中的种种问题,不禁让我们沉思,尤其“近三十年来消失的四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更让人扼腕叹息。这一惊人的结论,尽管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但我们却可以想象得出,那一处处古村落、那一幢幢古建筑、那一个个古遗迹,是怎样在巨大的推土机下灰飞烟灭,被永久埋葬的。

“巨大的推土机”——这难道不是一种力量的隐喻?这种力量,往往是打着所谓“文化建设”的旗号而主导的文化非理性行为,它是没有历史和文化作为核心思维的弃“旧”图“新”,它的逻辑是只看到了所谓快速发展、大兴土木的短期利益,是那些无知无识者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的意志冲动。

我们知道,在文物保护方面,欧洲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大量文物丧失,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觉醒得比较早。欧洲上世纪四十年代迄今已签订了多项国际公约,联合国也设立了教科文组织遗产委员会,对文物的保护做出一系列原则性的规范,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的文物保护工作。比较起来,我们的文物意识觉醒得比较晚,但是目睹了十年浩劫的破坏,随着改革开放,大家的文物意识也开始觉醒,其主要标志就是1985年我国加入了“巴黎公约”,并于1987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

单说当下,我们也常常遇到文物保护的迫切问题:从北京的梁林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再到重庆的蒋介石行宫,乃至张治中公馆,不少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历史建筑,有的在“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的幌子下惨遭破坏,有的被变身商品变卖。这些文物事件无不牵动各方神经,受到文化专家、学者和网友的严肃批评和反对,人们呼吁坚持保护文物的历史样式,也折射出社会生活中,具有文物保护意识和历史自觉、文化自觉的重要。

有人说得好:一个没有故宫、天坛和颐和园的北京,将会损失多少魅力?难以想象,一个没有大小雁塔和城墙的西安,将会有着怎样的天际线?正是这些在寻常巷陌邂逅的飞檐,在市井坊巷偶遇的照壁,让这里成为北京、成为西安,让这里是中国,而不是其他城市、其他国家。

文物是什么?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延续的生命记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家园。文物记录着一个民族的核心记忆,承载着一种文化的基因密码。正是因为有了周口店遗址,我们才知道五十万年前我们祖先的生存状况和人类进化历程;有了仰韶遗址,我们才敢称“五千年中华文明”;有了殷墟遗址,我们才看到了先祖们早在三千多年前在甲骨上为我们创造的那些奇妙文字才看到了精美青铜器,从而激起民族自豪感。

可以这样说,文物的失落,就是一段文明的逝去,一段历史的“残缺”。所以,文物的消失、毁弃,无异于历史和文化的一场劫难,而这样的文化“伤痛”,我们该去怎样抚平?我们又该怎样弥补这历史的“残缺”?

【“杂文专版撷英”欄目作品选自2012年10月12日、10月14日、8月20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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