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穆亮龙
4月中旬以来,台湾岛内媒体被一起诈骗案刷屏了。一提起诈骗,特别是电信诈骗,几乎人人都遇到过,对此深恶痛绝。但台湾诸多媒体关注这起诈骗案的初衷却不是为了谴责诈骗犯罪嫌疑人,而是为了“拯救”他们。
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当地打掉了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抓获48名中国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8日,肯尼亚警方又抓获涉嫌向中国大陆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7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第一批10名犯罪嫌疑人在4月9日被遣返,第二批67名犯罪嫌疑人在4月13日被遣返。两批嫌犯中,台湾犯罪嫌疑人共计45名。
实际上,台湾社会关注的,不是这起令人震惊的跨境诈骗案,而是这45名台湾嫌犯本身,更准确说,是关注这45名台湾诈骗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到了大陆。“遣返大陆”,这几个字一出现,马上让岛内一些人兴奋起来,照例不论青红皂白,开始借助媒体抗议,嫌疑犯家属还找民意代表诉苦,向台当局施压,一片“台湾被大陆打压”的哀号之声甚嚣尘上。但在岛内拥有理性和良知的人士眼里,这一哀号表演实在有些过了头。
到底谁才是受害者
中国从肯尼亚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有45人来自台湾。
事件发生之初,在岛内各大媒体上,一位刘妈妈哭天抹泪的照片反复出现。报道称,刘妈妈的“爱子”卷入其中,刘妈妈将肯尼亚警方遣返其“爱子”的画面提供给媒体,据说看了令人“怵目惊心”。
又是“爱子”,又是“怵目惊心”,好像刘妈妈的儿子无缘无故遭到了迫害,似乎这些被遣返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都成了“深入虎穴”的“台湾之子”。
然而,台湾社会的理性和良知并没有丧失。一位台湾网友“绿天”说:“我的政治倾向是绿的,但是这件事情不能逢中必反。大陆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如果今天不是大陆而换成是美国呢?大家还会大吵大闹吗?如果今天你自己是诈骗集团的受害者,你会希望这些诈骗分子像民族英雄般地‘凯旋吗?不要模糊焦点。”
那么,焦点又应该在哪里呢?我们回到这起案件本身。这个诈骗团伙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设立诈骗窝点,向北京、江苏、湖南、四川等九省、直辖市拨打网络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大肆实施诈骗,被骗群众100多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人民币。瞧瞧,真正深受诈骗之害的是无辜的大陆民众,而加害者正是“刘妈妈”们的“爱子”们!
在岛内部分人看来,肯尼亚将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至中国大陆而不是台湾,似乎伤害了台湾所谓的“主权”和“尊严”。而每每在这种时候,岛内朝野似乎空前团结,连沉默都被视作软弱。所以,一听台湾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到大陆,个个做足姿态,大呼“放人”。
但这起诈骗案的逻辑和事实也太清楚了,对岛内一些不分黑白、无视法度的言行,台湾地区专业的法务部门都看不下去了,有人忍不住出面表态称:“台湾人涉无照经营电信业被肯尼亚判无罪,但大陆侦办的是诈骗罪,被害人在大陆,依刑事属地原则,大陆处理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这起电信诈骗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员既有大陆人、也有台湾人,涉案实施行为部分在境外,部分在境内。但对我国公民实施的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无论涉案人员和涉案实行行为在哪个地域,中国都有司法管辖权,这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肯尼亚和中国都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签署国,双方有义务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领域进行合作。同时,肯尼亚和台湾方面从未签署过任何引渡条约,而这一案件又是由中国大陆和肯尼亚联合调查的,台湾方面从未参与。所以,肯尼亚将这起案件中的涉案嫌犯全部遣返中国大陆,这符合中国国内法,也符合国际法。
至于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保障问题,“刘妈妈”们也大可放心。大陆是法治社会,当然会依法行事。在犯罪嫌疑人被遣返抵达大陆的电视画面中,我们已经看到,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戴着统一的黑色头罩、衣着统一的绿色上衣,大陆依法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诈骗犯罪为何不能消灭
岛内有声音说,按以往先例,大陆可以将台湾犯罪嫌疑人移交台湾司法机构处理。不可否认,这样的先例的确存在。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订之后,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紧密协作,持续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曾被押解到台湾处理。
但结果怎么样呢?由于台湾法令对电信诈骗犯刑罚不足,一般情况下,诈骗集团的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的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缴纳一笔罚金就可以马上被释放,破财免灾。因此,电信诈骗大多是累犯,往往后脚刚刚迈出监狱大门,前脚已经重新踏入诈骗集团。所以,台湾诈骗案件屡禁不止。
另外,由于台湾对赃款追缴力度不足,据初步统计,近年来,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却只有20万元人民币。这些诈骗行为造成许多大陆家庭倾家荡产,很多企业倒闭破产,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有的甚至走上绝路。
相比而言,大陆对电信诈骗的严惩力度较大。2011年菲律宾曾将14名台籍嫌犯遣返大陆,一名台湾电信诈骗分子在大陆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犯罪分子也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最新的事实也证明,台湾“诈骗者天堂”的印象正在慢慢坐实。就在“肯尼亚事件”发生仅仅两天后的4月15日,20名台湾人在马来西亚涉嫌电信诈骗遭驱逐出境,搭机返回台湾。这20人在桃园机场仅仅填写了一份通知书,接受警方简短讯问后全部放行。获释后,一名嫌犯还表示,知道要被“遣送”回台湾,而不是大陆,松了一口气。试想,如果“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变成了“一边在打击,一边在放行”,诈骗犯罪何时才能真正消灭?大陆如果“放虎归山”,那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又会有多少无辜群众继续受害?就连岛内网友也在庆幸,“让大陆严刑峻法处理这些嫌犯,也算功德一件”。
该反思的是谁
台湾前“中央警察大学”副教授叶毓兰女士看到“台湾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大陆”的消息后,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心有一丝丝正义的喜悦 ”。作为台湾司法界专业人士,叶女士此番感慨值得岛内反思。
按照叶女士的观点,“台湾的诈骗犯罪,在手法与技术上独步全球,触角及于全世界,害人无数,几乎要成为全球公敌了”。台湾的诈骗犯罪,特别是电信诈骗几乎可以用“历史悠久、根深叶茂”来形容了。上世纪90年代,台湾部分犯罪分子开始冒名申请电话卡向受害人拨打电话,声称对方中了“刮刮乐”之类的大奖,但领奖之前要先汇出一笔数额不大的税金。受害人一旦上钩,诈骗集团再进一步索要律师费、手续费、公证费等等,一步步诱骗受害人不断汇钱。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最开始的目标只是岛内民众,引发岛内天怒人怨,影响极其恶劣,台当局不得不一再加大打击力度,2004年甚至被台当局命名为“反诈骗行动年”。
随着台湾当局的不断打击和岛内民众警惕性的提高,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开始转移阵地。最初把诈骗大本营转移到了大陆沿海地区,之后又跳转到大陆内地。随着大陆加强打击力度,台湾诈骗集团又开始向东亚、东南亚地区扩张。现在,电信诈骗集团又放眼全球,开发出了诸如非洲等新的根据地,因为这些国家打击电信诈骗的经验和能力尚显不足。
随着台湾诈骗集团势力不断扩张,台湾是想成为诈骗分子的保护地、还是想靠输出先进诈骗理念和手段贻害全球呢?一旦“诈骗者天堂”的印象传遍全球,于台湾地区的形象有百害而无一利。
幸好,透过这次事件可以发现,岛内还有很多理性和良知在,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民众对真相的进一步了解,理性的声音逐渐上升,也推动了台湾方面转向协商处理的道路。4月20日,按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机制有关安排,台湾方面派出了一个十人代表团抵达北京,与大陆公安机关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但是,协商的目的应当明确,如果有人无视受害者合法权益,一味护短,无疑将是对诈骗犯罪的又一次纵容。另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建立在“九二共识”的互信基础之上的,如今在台湾立法机构占多数的民进党籍民意代表们如果依然抱持“台独”立场,破坏两岸互信基础,协商前景依然堪忧。
(作者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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