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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鲜”,真正的好文章是汪曾祺的

时间:2024-05-04

我不是文学圈内人,连县市的作协会员都不是,因为我几十年都没有作品,哪怕是在县市级刊物,他们(文学圈)不带我玩。偶然一次机会认识了某杂志主编,在他的朋友圈里,我认识了相裕亭、认识了杨海林,可惜,他们也不认识我。

我没有看过相裕亭先生的《盐河旧事》,不知某杂志主编以后是否会送我一本。《跑鲜》,我也是从他的朋友圈里看到的。但是,论写“跑鲜”,真正的好文章是汪曾祺的,他才是一代高手和祖师爷。

汪曾祺小说《鉴赏家》中的男主──叶三也是一个“跑鲜”专业户,他也和《跑鲜》里的汪福一样,卖果子的方式,不是开铺子,不是摆摊,也不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我并非有意说相裕亭模仿了汪曾祺,大概是因为汪曾祺老先生是苏北高邮人,旧时的“两淮盐场”也应该在江苏盐城、淮安、连云港一带。同是苏北地区,也许乡风民俗相同,因此,相裕亭的《跑鲜》与汪曾祺的《鉴赏家》,有很多“撞车”之处。

比如:汪曾祺《鉴赏家》中的叶三挎着一个金丝篾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去送果子,这些人家他走得很熟,看门的和狗都认识他;与主人见面的方式,也是他(叶三)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至于叶三的果子,第一是得四时之先。市上还没有见这种果子,他的篮子里已经有了。第二是都很大,都均匀,很香,很甜,很好看。他的果子全都从他手里过过,有疤的、有虫眼的、挤筐、破皮、变色、过小的全都剔下来。第三,不少深居简出的人,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

相裕亭《跑鲜》中的汪福,也在紫荆篮边插一把乌杆油亮的小盘秤,去给豪门大户送果子。他也是“看门的都认识他,院子里的狗见到他,都直摇尾巴。”汪福与主人的交易方式,也是“直奔后院老爷、太太的窗下,喊一声:‘刚下枝的麦黄杏?或‘顶花带刺的脆黄瓜?窗子里的主人,有时掀开帘子张一眼,有时看都不看,隔着帘子,说:“‘来五斤,或‘都放下吧!”汪福的果子,也是第一,“什么时节,哪家太太、小姐喜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他熟记在心中,抢在四时之先。”第二,“那汪福送来的瓜果,个大,好看,没有疤痕,没有虫眼,破皮的、挤筐的、变色的,他一概不往大宅门里送。”第三,“盐区不少深居简出的太太、姨太们,全是看到汪福送来的新鲜瓜果,才想起现在外面是什么季节的。”

再往下看,《跑鲜》就比《鉴赏家》略逊色了些。但凡文章,都有个文章眼,特别是微短小说。汪曾祺的《鉴赏家》旨在讲述两个身份迥异的人,画家和果贩一段“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生死情义。汪老先生将这个“文章眼”演绎得一浪翻过一浪,高潮迭起,从画家季匋民为小贩叶三题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到日本人辻听涛要买叶三收藏的季匋民的画,要多少钱都行,叶三却说:“不卖。” 一直到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在棺材里埋了。让人读来荡气回肠,为这人间“真善美”而感动不已。

《跑鲜》的文章眼则是,大盐商吴老爷终于发现,那“跑鲜”的汪福并不是什么穷人,他装扮成跑鲜的菜农,是为了混入盐区的大宅门,感化、诱骗大盐商,以求发财之道。其实,“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汪福只不过代表了其中的一种生存状态,并不算什么卑劣之徒。在中国的古代和近代社会,跑大宅门是一种职业,一种小生意,我们熟悉的《水浒传》里卖梨的郓哥,就是这种角色,郓哥假装找西门庆卖梨,去帮武大郎捉奸;还有一种,就是卖珠花头饰的婆子,她们也跑大宅门,除了向太太、小姐们兜售珠宝,还兼做马泊六,说媒拉皮条,以期博取一些赏金。这些人一般都处于社会底层,单靠卖几个水果得些赏金,竟能做成泼天大富,似乎有点缺少合理性,那大户人家也应当有大户人家的规矩,无论是赏赐还是待人接物。因此,我很想善意地与相裕亭先生商榷,您的《跑鲜》很容易给读者造成这样一个印象──前面“借”汪曾祺老先生的《鉴赏家》,后面您自己给按了个尾。

最近,网络上很多关于“抄袭”“模仿”的话题,特别是青海省美协副主席王筱丽抄袭天津老画家马寒松事件持续发酵。固然,抄袭甚可恶,但是,我们也不要过分“谈虎色变”,其实,名家也“模仿”。

──去年夏天,我突然心血来潮,想起要学画画,于是,手机里翻了很多名家的画来看,其中,我最喜欢傅心畲,特别是他的荷花,清新脱俗,有一种令人震撼的韵味。当然,我也依样画葫芦地临了几张,虽然笔墨、气韵远远不够,但自己觉得有三分形似,便有点沾沾自喜,放在手机里,偶尔给相近的朋友“show”(秀)一下。没多久,我又看到一张画,是冰心画的。因为是我临过的,一眼便看出冰心是临的傅心畲,可我却没有冰心老太太厉害,敢裱了送人。但是,马上我又释然了:冰心的成就在于文学,并不在于画画,在丹青名家面前,她也是个学习者。如果她看到一张她喜欢的画,临了送给她相近的朋友,愿打愿挨也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有何不可呢?

又比如一些县市级作协,麾下有一批文学爱好者。作协的宗旨主要在培养文学新人,繁荣本地文学创作。可是现在有多少期刊杂志能够维持生存,更不用说有后辈青年练手的一席之地。因此,有的县市作协几个“文青”凑在一起,申请个公众号,或者有企业家赞助时,出一本期刊,发几篇习作,或拟个栏目,几个志同道合之友,各写篇文章凑个趣。说白了,这也就是文学爱好者的一个学习园地,即使有人“模仿”,又有何妨?

现在还有一批“老文青”,大多是一些退了休的老头老太太,年轻时工作忙忙碌碌,现在老了闲了,便重拾一些旧时的爱好。我有一老朋友,经常在微信里发他写的文章给我看,我看到他一些佳句,甚至段落,都是抄来的,不禁骂他:“人家千锤百炼才得一句,怎么写到你文章里,就变成你的了?你看到人家老婆漂亮,也抢来算你老婆?”该老兄却不以为然。最近,他告诉我想出书,我却也支持──这么大年纪了,自掏腰包印几本书,找个“乐子”哄自己玩玩,有什么不可以?这种书,卖不了钱,送朋友,有人还嫌书柜里占地方,因此管他抄的也好,模仿的也好,自个儿开心就好!

但是,对于成熟作者,特别是知名作家,我却主张要管好您自己。你们的大作,不仅关乎替你们发表作品的平台的权威性,还关乎着你们自己的个人品德和声誉。如果你们也“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作品去换“名”换“钱”,不仅您的同行和读者瞧不起您,连我也瞧不上您!文坛之上,如果我“模仿”了别人的作品,第三方又来“模仿”了我,那也简直成了笑话!同时,我也希望,某些成熟作家、文学前辈们,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宽以待人”,格局、气度该大一些的时候,就大一些吧!千万不要您讲个故事(除非您事先就申明,这是您小说的创作构思),别人就是偷了您的“故事核”。当年蒲松龄还端个板凳到路口去听人家講故事,因此写成了《聊斋》。当然,如果您坚持,您就住进“独家村”,我们今后不听您讲故事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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