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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伦理观对女性地位的影响和限制

时间:2024-05-04

耿艺源

(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 310000)

法国著名女哲学家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曾在《第二性》一书中提出“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造就的”论断,生动地揭示了男权社会中女性的悲剧处境。在传统男权社会中,男性是绝对的中心,而与之相对的女性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往往处于被统治的劣势地位。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若追根溯源,不难发现作为中国古代主流文化的儒学伦理观在女性的塑造中有着很大的影响。

1 儒学伦理观

儒学由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创立。在对夏商周时期传统文化的总结和继承基础上,孔子提出的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进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仁”作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标准,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仁”是指爱人、忠于父母、忠于国家。儒学认为“人”和“仁”是等价的,也就是说,一个真正的“人”需要有完美的道德。在传统社会中,“仁”的观念平等适用于男性和女性。因此,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性别往往指代的是社会分工和社会性别,而不是男性和女性与生俱来的生理性别。

儒家的另一个重要伦理观念是“礼”,其目的是维护制度秩序,抑制欲望。尊卑有别,长幼有序,所有的关系都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只有人人遵守自己的礼仪,才能达到理想的社会。因此,一个国家的稳定或动荡取决于等级秩序是否稳定。“礼”的伦理观念同样决定了儒学对于男女关系的基本立场,即重视宗法家庭的利益,忽视妇女的权益和自由。作为传统封建等级制度的代表,儒家伦理思想被统治者所采纳并逐渐成为古代中国的重要思想,儒家伦理观对男权社会合理性的维护,逐渐形成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格局。

2 儒学伦理观念对女性的制约

为了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维护专制制度的统治,儒家确立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并使其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传统主流观念。儒家伦理观念通过对女性身份认同、女性价值观和社会分工等方面的规束以制约女性的独立发展。

2.1 女性身份认同

孔子曾将《周易》奉为经典。在《周易·系辞·上传》中曾明确提出:“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把男性比作天,女性比作地,将女性置于低下的地位。春秋战国时期,《礼记·郊特性》中明确提到“三从”之说,即“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宣扬女性在年幼时应该服从父兄,婚后服从丈夫,丈夫死后服从儿子的伦理观念,以逐渐剥离女性的独立人格。

此外,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也强化了妻子绝对服从于丈夫的观念,反映出伦理思想上对女性的限制和贬低。到了汉代,“女教”思想的加强制约了妇女思想的发展,如《仪礼·丧服》中明确规定了丈夫休妻的“七去”内容。“女教”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班昭的《女诫》,通过七章的内容全面而系统的对女性的女德修养及如何侍奉夫家等做出规范和约束。除此之外,宋氏二姐妹的《女论语》、《女四书》等书籍都从各个方面塑造了女性,制约了她们的思想言行,进一步强化了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造成了女性的刻板印象,使女性沦为封建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儒学通过对儒家伦理思想的不断完善,强化对女性思想的教育,使男尊女卑观念深入人心,从思想层面上限制了女性自我身份的认同感。

2.2 女性价值

从女性价值的角度看,儒家伦理思想将女性放于从属地位,从诸如“夫为妻纲”和“母凭子贵”等观念上都可以看出,儒学伦理思想剥夺了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权利。此外,在经济上,妇女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例如在《礼记·内规》中有载:“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1]这意味着妇女不能拥有对个人财产的支配权,所有的收入来源都需仰仗于丈夫和家庭。

2.3 社会分工

儒学伦理观从女儿、妻子和母亲的社会角色来定义女性,并通过道德和利益的规范将女性规约于家庭之内。并通过内外之别来区分社会角色和社会分工。《礼记》中“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2]的观念从根本上奠定了古代中国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模式。社会分工的“内”和“外”决定了男女在家庭和外部的角色。“内”是女性活动的空间,女性通过扮演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获得社会认同,男性即可在内扮演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角色,亦可在外扮演朋友和官员的社会角色。在父权制和“三从四德”观念的影响下,女性不断被塑造和构建,并逐渐在社会生产中边缘化。

内外领域的划分阻碍了女性塑造完整人格和勇敢走向“外”领域的道路,强化了女性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家庭角色,并通过不同时期的女性传记和女性道德经典书籍进一步强化[3]。

3 儒学伦理观对女性的影响

儒学伦理思想所强调的秩序体系对女性思想和女性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直接导致了整个宗法社会中对女性的持续歧视,而且部分观念还在继续荼毒当代女性。在科技进步的今天,男女平等的呼声和女性主义运动的蓬勃兴起使女性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在一些领域中女性仍就遭受着不公平待遇,一些地区重男轻女的观念仍就大行其道,侵犯并荼毒着女性本该享有的权益。

4 结语

综上所述,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并非“生而有之”,而是由整个社会和文明逐渐建构的,儒家文化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文化之一,对女性的塑造和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代伦理观要求女性在人格独立和主体意识方面得到真正的发展,促进女性由依附向独立的转变。[4]诚然儒学伦理思想包含众多精华,但批判看待传统文化中的陈腐观念有助于打破束缚,树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女性观,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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