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吕冠南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汉代《诗经》学的“三家《诗》”——《鲁诗》《齐诗》和《韩诗》——虽在当时盛极一世,但终不免走入亡佚的境地,成为学术史中挥之不去的遗憾。宋季王应麟所作《诗考》一书开三家《诗》遗说辑佚之先河,大有孤明先发的意味。但这条伏流在元明两代并未获得进一步的开展,直到考据学走向巅峰的清代才渐为洪流,彼时辑佚古书成为一时风尚,三家《诗》遗说的辑本大量出现,遂成为清代《诗经》文献学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但辑佚家在辑录三家《诗》遗说之时,由于学力有高下之别,参考书目各有异同,导致了他们的辑佚内容也不尽相同,既有仅见于某一辑本的遗说,也有各本均已辑出的遗说。只有将这些辑本的所有条目加以整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辑本的辑佚成果。清末王先谦所撰《诗三家义集疏》对此前三家《诗》遗说辑本的成果进行校补,体现出清代三家《诗》辑佚学的整体成果,值得以专文加以绍介。
通过分析清代学者对三家《诗》遗说进行的辑佚,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对《韩诗》佚著的搜辑最为圆备,这是因为《韩诗》学派的著作亡佚较晚,不少文献都曾引用过《韩诗》佚著的不少遗说,所以只要参考书目丰富可靠,便不难将这些《韩诗》遗说辑出。但《鲁诗》和《齐诗》的辑佚则远较《韩诗》为简陋,这是因为此二派《诗》学著作亡佚较早,致使文献不足征,所以清人对《鲁诗》和《齐诗》遗说的辑佚所得甚少,不足与《韩诗》佚著之辑本相抗衡。清人陈寿祺、陈乔枞父子《三家诗遗说考》在汉人最重师法、家学的论调下,营造出一个庞大的学术谱系,进而将不明学派的《诗》学成果嵌入这一谱系,各自为它们安置了所属《诗》派,极大扩充了《鲁诗》与《齐诗》遗说的辑佚数量。王先谦遵循二陈父子所造谱系,进一步丰富了《鲁诗》与《齐诗》遗说的数量,对旧辑本漏辑的遗说进行续补。
例如《周南·卷耳》“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句下,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一仅据《尔雅·释诂》辑《鲁诗》说一条:“玄黄,病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则据《释诂》辑出另外一条《鲁诗》说:“伤,思也。”用以解释“维以不永伤”。这便是在陈乔枞的基础上做出的续补。
再如《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干城。”《鲁诗遗说考》卷一据《吕氏春秋》高诱注及《白虎通》辑出《鲁诗》说两条:“言其贤可为公侯扞难其城藩也”,“诸侯曰‘干城’,言不敢自专,御于天子也”。《诗三家义集疏》则分别据《尔雅·释训》和《释言》补出两条《鲁诗》说:“赳赳,武也。”“干,扞也。”很明显,这两条新辑遗说对于《鲁诗遗说考》所辑条目具备很重要的补充作用:“赳赳,武也”解释“其贤”,“干,扞也”则解释“可为公侯扞难其城藩”。
另如《召南》卷,陈乔枞《齐诗遗说考》卷一于“召南”题下并未辑出遗说,但《诗三家义集疏》根据《焦氏易林·大过之颐》补辑一条《齐诗》遗说:“周南召南,圣人所在。”随后继续阐释道:“下云‘德义流行,民悦以喜’,言皆文王辖治之地,得兆民和也。……盖文王先有周南,后有召南,其名为召南者,以召公所抚定也。”补出这样一条遗说,使读者对于召南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班固《汉书》卷七五《翼奉传》记传主“治《齐诗》,与萧望之、匡衡同师”,可知匡衡是《齐诗》学者,《汉书·匡衡传》引衡所上封事有云:“臣窃考国风之诗,周南、召南被圣贤之化深,故笃于形而廉于色。”应可视为《齐诗》学派的遗说,这条材料可支撑王先谦对上引《焦氏易林》的阐释,“圣贤之化”源于“文王辖治之地”,“笃于形而廉于色”则是“得兆民和”的另一种表达。但王先谦似乎并未重视这条有力的材料,不见其引入书中。
再如《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齐诗遗说考》卷一自《礼记·大学》郑玄注辑录《齐诗》遗说一条:“澳,隈崖也。菉竹猗猗,喻美盛貌也。斐,有文章貌也。諠,忘也。”《诗三家义集疏》卷三下则根据《大学》本文补辑出另外一条《齐诗》说:“如切如磋,道学也;如琢如磨,自修也。”《齐诗遗说考》所辑遗说为训诂方面的资料,而《诗三家义集疏》补辑的遗说则属于义理方面的材料。这一章诗经过王先谦的补充后,始能考据与义理兼备。
通观全书还可以发现王氏不仅对于旧辑本漏辑的三家《诗》遗说进行补辑,而且还广泛征引了许多典籍中记录的不明何家的《诗》说,藉与三家《诗》说相发明。这种工作属于对旧“典范”的间接补充。有了这些补充,读者对于三家《诗》义的理解也更加深入。
例如《周南·卷耳》的主旨,《淮南子》高诱注所代表的《鲁诗》学派认为是“思古君子官贤人,置之列位也。”为了阐发这一观点,王先谦又征引了另外一条材料,即《艺文类聚》卷三十引束皙云:“咏《卷耳》则忠臣喜。”王氏继续阐释道:“盖人君志在得人,是以贤才毕集,乐为效用,而国势昌隆也。”束皙的《诗》学渊源,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因为他的意见足以发明《鲁诗》旨意,所以王先谦也把它纳入书中。
再如《邶风·柏舟》,《焦氏易林》所代表的《齐诗》学派认为此诗是“伏隐穷居”之作。王先谦根据《艺文类聚》卷十八抄录了另外一条材料,即略先于陶渊明的湛方生的《贞女解》:“志存匪石之固,守节穷居。”王先谦随后下一断语:“‘伏隐穷居’与‘守节穷居’一也。”湛方生的《诗》学渊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篇文章中表达的观点与《齐诗》相通,所以得以收录进来,以充发挥诗旨之用。
复如《郑风·风雨》,《毛诗序》云:“乱世思君子不改其度也。”王先谦谓“三家无异义”。在该诗末章的疏中,王先谦广引刘孝标《辩命论》、《广弘明集·梁简文帝自序》、《南史·袁粲传》,吕光《遗杨轨书》和陆机《演连珠》证成《毛诗序》之说。由于此诗三家“无异义”,所以证明《毛诗序》,亦即证明三家《诗》之遗说。
但是需要特别提到的是,王先谦对旧辑本遗说进行的续补,完全皈依于二陈父子通过师法和家学观念建立起的三家《诗》授受谱系,但这一谱系的真实性并不可靠。对此,笔者曾撰有《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的三重困境》一文,对这一谱系的悖论有所揭示。本节题为“对旧辑本漏辑遗说的续补”,只是客观呈现王先谦在二陈父子所建谱系的统摄下,为增补三家《诗》遗说所做出的努力,“漏辑”“续补”诸语均是就《诗三家义集疏》所接受的学术谱系立言,不代表笔者赞同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这是必须予以澄清的。
在《诗三家义集疏》之前,虽然已经有相当数量的辑录三家遗说异文的著述,但是并没有能够解决掉所有的问题。相反,它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作为后起著述,《诗三家义集疏》并没有对这些成果完全不加区分地纳入其中,而是进行了精致的甄别与剔伪。
通过分析《诗三家义集疏》之前的三家遗说旧辑本,可以发现它们往往包含着两大类材料,第一大类是三家《诗》的训诂材料,第二大类是三家《诗》的推演材料。前者侧重训释《诗经》文本,如被视为《鲁诗》学派著作的《淮南子》高诱注、《楚辞》王逸注、《韩诗》学派的《薛君章句》等等;后者侧重于发挥《诗经》义理,如被视为《鲁诗》学派著作的刘向《说苑》《新序》《列女传》,《韩诗》学派的《韩诗外传》等等。这两类材料的区别,类似于学术史的汉学与宋学之别,一为“我注六经”,一为“六经注我”。其间的学术旨趣大相径庭,所以不可不细加辨析。但清代大多数三家《诗》遗说辑本都没有对这一分野加以关注,所以出现了同时辑出训诂和推演材料的情况,造成了无法解决的矛盾。
例如阮元的《三家诗补遗》是很负盛名的旧辑本,该书将出自三家《诗》学者的所有著作都加以搜集,并不区分本义与推演的区别,遂造成体例上的混乱。下面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邶风·柏舟》云:“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阮元《三家诗补遗》共辑出两条《鲁诗》说,一是《汉书·刘向传》引刘向所上封事对此句的解读:“言守善笃也。”一是刘向《新序·立节篇》对此句的解读:“故善志者忘身,身且不爱,孰能累之?”很明显,这两条材料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一条解读的是《柏舟》的本义,亦即郑玄《毛诗传笺》所谓“言己心志坚平”;第二条则是断章取义,以《柏舟》为载体,表达了与本诗不相关联的另一层意义。这两条材料虽然同出于刘向之手,诠释对象亦为同一首诗,但传递的恉意却迥不相侔。这种同室操戈的场面,正是由于阮元忽视本义与推演之别而造成的。
王先谦深明个中三昧,所以能在以考据为本色的《诗三家义集疏》中,将旧辑本的推演类材料甄别出来,摒弃于全书之外。即以上引《柏舟》数句而论,《诗三家义集疏》在阮元所辑两条中就只收录封事之语,而没有把《新序》这条材料收进“注”中,这里所显示出的取舍倾向是非常明显的,即不收“推演之词”。《邶风·柏舟》还有“忧心悄悄,愠于群小”之句,《汉书·刘向传》所录封事也对这句诗进行了解读:“小人成群,诚足愠也。”这条材料照例被阮元辑录进《三家诗补遗》中,但是意外的是,《诗三家义集疏》之“注”并没有收录此条,而是在“疏”中解释道:“《荀子·宥坐篇》、《刘向传》上封事、《说苑·至公篇》、《韩诗外传》一、赵岐《孟子章句》十四引《诗》,皆推演之词,非本诗义。”同样是刘向所上封事,对“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数句的解读属于“本诗义”,所以《诗三家义集疏》收录入“注”;但对“忧心悄悄,愠于群小”的解读属于“推演之词”,在《诗三家义集疏》中便不再享有纳入“注”中的待遇。由此可见,王先谦对旧辑本所录遗说的甄别的确非常严谨。
再如宋绵初《韩诗内传徵》卷一据江休复《醴泉笔录》收录了一条材料:“《韩诗》曰:纣作炮烙之刑。”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韩诗故》卷上亦加以采辑,二书均将其系于《周南·汝坟》“王室如毁”句下。但是实际上,这条材料并非《韩诗》学派的遗说,而是来自于传世至今的《韩诗外传》卷四首章,属于“推演之词”,所以《诗三家义集疏·汝坟》在“王室如毁”句下并没有收录这条材料。这也是王先谦甄别旧辑本遗说的一个范例。
上面所论是王先谦对义理之学的甄别,《诗三家义集疏》还有对旧辑本考据之学的甄别。例如两宋之交的董逌,曾在《广川诗故》中曾经收录了不少数量的三家遗说。该书亡佚已久,吴国武先生撰有《董逌〈广川诗故〉辑考》一文,是此书目前可见的最完善的辑本。用此辑本与《诗三家义集疏》对勘,就不难发现后者在考据方面的甄别才能,兹举三例以证明:
(1)《召南·采蘋》:“宗室牖下,于以奠之。”《广川诗故》云:“《韩诗》作‘于以鬺之。’”按《诗三家义集疏》据《汉书·郊祀志》颜师古注引《韩诗》曰:“于以鬺之?维锜及釜”,而将此句系于“于以湘之?维锜及釜”句下。毫无疑问,这一甄别是完全正确的。因为颜师古所引《韩诗》二句恰与《毛诗》“于以湘之?维锜及釜”相应,所不同者只是《毛诗》之“湘”于《韩诗》作“鬺”,袁梅谓:“《毛诗》作‘湘’者,乃‘鬺’之假借字。”
(2)《卫风·考槃》:“考槃在阿,硕人之薖。”《广川诗故》云:“‘阿’,《韩诗》作‘干’。”按《诗三家义集疏》据《经典释文》记《韩诗》“涧”作“干”之语,将此条《韩诗》异文系于“考槃在涧”句下,这也是正确的。吴国武先生在按语中作了如下说明:“‘干’,古训‘涧’者比比皆是,如《小雅·斯干》下‘秩秩斯干’,《毛传》曰:‘干,涧也。’遍考群书,‘干’无训‘阿’者。”可见董逌以“干”为“阿”之异文缺乏训诂依据,应以王先谦所据《经典释文》为准。
(3)《卫风·伯兮》:“焉得谖草,言树之背。”《广川诗故》云:“《韩诗》作‘萱’。”按王先谦据《文选》李善注引《韩诗》及薛君《章句》确定《韩诗》作“焉得諠草”,而不是董氏所言作“萱”。按董氏之据当为陆德明《经典释文》所说“本又作‘萱’”,但此处陆德明并未指明是《韩诗》作“萱”,故不能将其定为《韩诗》之文。王先谦所据则确为直引《韩诗》之文,可靠性很强。
再如王应麟《诗考·韩诗》曾据《水经注》辑出《韩诗叙》一条:“楚地在南郡、南阳之间。”将其系于《商颂·殷武》“奋伐荆楚”句下。宋绵初《韩诗内传徵》卷四亦将《诗考》此条钞入书中。这看起来似乎并无问题,因为遗说的“楚地”正好解释“荆楚”。但是《诗考》所引《水经注》存在一个讹字,“楚地”应作“其地”,这句话本来是“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是对召南地望的说明。正因此故,《集疏》将之置于“召南”题下,这是王先谦甄别前人旧说的又一范例。
《诗三家义集疏》之前的旧辑本还辑有不少伪材料,并非真实的三家《诗》遗说。例如马国翰在辑录《鲁诗故》时,便把孔安国《孝经注》中的《诗》说收录进来。孔安国是申公弟子,属于毫无疑问的《鲁诗》学者,马国翰对孔安国的解《诗》材料加以收录,在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因为这部《孝经注》实际上是一本伪书,《四库全书总目》为该书所作提要所述甚明。这样一来,这些材料自然不能算在孔安国名下,当然也绝不是《鲁诗》遗说了。王先谦对《孝经注》的真伪较为熟悉,所以在《诗三家义集疏》根本不采用《孝经注》中的诗说。这就可以看出王先谦对于旧辑本的成果是批判继承的,而并非坚持完全的拿来主义。
再如马国翰《鲁诗故》卷上自高士奇《天禄识余》引“申公曰”的材料,辑为《邶风·简兮》“柬兮柬兮,方将万舞”句的《鲁诗》遗说:“柬,伶官名,耻居乱邦,故自呼而叹曰:‘柬兮柬兮,汝乃白昼而舞于此。’”这是一条不见于他书的材料,高士奇为清代初期学者,彼时《鲁诗》亡佚久矣,却突然出现这么一条《鲁诗》遗说,其真实程度并不可靠,所以《诗三家义集疏》并未收录这条材料。
再如宋代不少《诗》学著作也提到了种种三家《诗》说,但在《诗三家义集疏》中却得到了强有力的删汰。例如南宋李樗、黄櫄合作的《毛诗李黄集解》征引了很多条所谓《齐诗》遗说,这些条目均被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齐诗传》不加分辨地辑录,但是在《诗三家义集疏》中却渺无踪迹。再如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摘录了很多条董逌的《广川诗故》,王先谦也极少采纳。另外,晁说之《景迂生集》也保留了不少三家《诗》的材料,这些大多都被王应麟收入《诗考》中。但是《诗三家义集疏》对这些材料援引甚少。究其原因,当是王先谦认为宋人辑录的这批三家《诗》遗说为伪材料,所以对其进行剔除。
由于古代“经”“传”别行,所以很多典籍在抄录三家《诗》的时候,只抄录了“传”,而没有抄下与之相应的“经”。这样一来,后世学者在辑录这类遗说的时候,往往不确定所辑之“传”所解读的“经”为何句。但是王先谦对于三家《诗》研究较深,所以在三家遗说的对号入座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兹举数例,以彰王氏在这方面的功力与识见。
宋绵初《韩诗内传徵》四卷后另附《疑义》一卷,将前代典籍中确知为《韩诗》、但却不知应系于何篇的遗说聚在一起。宋氏为这卷《疑义》写作了简单的识语:
起汉之世,三家并立。说诗彬彬,言敏义密。自时厥后,虽善无征。诸子义疏,统存其名。选注说部,无所坿益。凡此之类,概从阙疑。大雅宏通,别而白之。
在这段韵语中,宋绵初清楚地说到收录《韩诗》遗说的典籍,要么只存书名(统存其名),要么只录遗说而不系于相应篇目(无所坿益),这样只好留待博学硕儒将这些遗说进行对号入座的工作了。宋氏在《疑义》中据《易·中孚·九二释文》辑《韩诗》遗说一条:“靡,共也。”不知应安插于何句之下。臧庸《韩诗遗说》亦辑出该条遗说,将之放进书末“诸书引《韩诗》未详所属者十七条附录于后”之列,可见亦不知该条遗说究竟解释哪一句诗。《诗三家义集疏》将该条遗说置于《卫风·氓》“靡室劳矣”句下,并为该说作出解读:“言三岁之中,食贫同居,共室家劳瘁之事。”这自然就文从字顺了。
再如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薛君韩诗章句》卷下末尾附录“凡诸引薛君《韩诗章句》不知属何句者”数条,其中有一条自《文选·羽猎赋》李善注收录的《韩诗章句》曰:“惟,辞也。”《集疏》根据文义置于《周南·葛覃》“维叶萋萋”句下,与诗义颇为贴合。“维”是《诗经》常见的语助词,王先谦准以古书义例,对《韩诗》“维”作“惟”的用法作出了合理推断:“据此,《毛诗》‘维’字,韩皆作‘惟’,它篇并同。”这就从一条遗说引申到全书体例,为读者理解《韩诗》中的“惟”字总结了规律。再如马国翰辑《薛君韩诗章句》另有一条不知系于何诗的遗说:“煦,暖也。”王先谦把它安置到了《邶风·匏有苦叶》“旭日始旦”句下,“煦日”为暖日之意,可以说是字得其义。
《诗三家义集疏》对三家遗说的处理,除了将不明出自何篇的遗说安到适当位置,还将旧辑本中安插错的遗说还原到正确位置,从而更进一步地还原三家《诗》的原貌。兹举数例以证之。
(1)宋绵初《韩诗内传徵》卷二自《周礼疏》和《礼记疏》分别辑得《韩诗》遗说两条:“二十从役”,“年二十行役,三十受兵,六十还兵。”很明显,前者包含在后者当中,二者为同一条遗说,理当属于《韩诗》对同一首诗的说解。宋氏将它系于《魏风·陟岵》“予子行役”句下,失于考索。按孔颖达《毛诗注疏》于《卫风·击鼓》“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句下正义亦引此条《韩诗》遗说,可证该遗说本是《韩诗》解释《击鼓》而作,并非宋绵初所认为的《陟岵》。再看《诗三家义集疏》,这条遗说正好放置在《击鼓》“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句下,与《毛诗注疏》相合。
(2)马国翰辑《韩诗内传》据《白虎通·姓名篇》辑得遗说一条:“伯邑考、武王发、周公旦、管叔鲜、蔡叔铎、成叔处、霍叔武、康叔封、南季载。”将之系于《大雅·思齐》“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句下。《诗三家义集疏》也辑录了这条材料,却将之置于《周南·螽斯》“宜尔子孙,振振兮”句下。因为在王先谦看来,“尔”指太姒,“宜尔子孙”指“能善其子”,“振振”则指“后妃子孙受贤母之教,莫不奋迅振动,有为之象也。”明乎此,则自然需要将后妃所诞贤子列在此处。另外,按照诗篇排序,《螽斯》远在《思齐》之前,《诗》中同时讲到太姒十子,当详前而略后。所以从目前的分析来看,王先谦对这条遗说的归属比马国翰合理。此外,考《白虎通》卷九引此遗说仅谓《诗传》,并未指明该《诗传》的具体学派,所以无论是马国翰定其为《韩诗内传》,还是王先谦因袭二陈父子而定此为《鲁诗》学派之遗说,均缺乏强证。
(3)马国翰辑《鲁诗故》卷中自《楚辞·九叹章句》辑《鲁诗》遗说:“隐隐,忧也。”系于《大雅·正月》“忧心殷殷”句下。《诗三家义集疏》在《正月》中并没有辑录此条遗说,而是前置到了《邶风·北门》的疏中。这是因为“忧心殷殷”之句首见于《北门》,准以先详而后略的原则,不应后置到《正月》中。
以上便是王先谦对于旧辑本所辑三家《诗》遗说进行的整合工作。这一工作均是在二陈父子确立下的三家《诗》谱系中展开的,在这一谱系的指引下,王先谦对于旧辑本漏辑的三家《诗》遗说进行了更丰富的辑补,对旧辑本所辑推演诗意的遗说进行甄别,并删汰了他认为不可靠的材料,这两方面的成就使得《诗三家义集疏》所辑录的遗说实现了数量与质量的共同提升。此外,王先谦还将旧辑本不知放于何地和放错位置的遗说进行了较为可靠的落实与还原,对于三家《诗》部分原貌的恢复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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