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林飞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逯钦立先生编著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是目前收录唐前诗歌最完备的著作,参考价值极高。由于种种原因,该书尚有疏漏,未臻完善。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其杂歌谣辞部分即有失校之处。对照逯钦立先生原著所附书目,参以现代点校本,核对引文出处,一是校对文字;二是补入异文;三是句读有误,重新断句;四是标举重出,并作必要的校正。或许可为逯钦立先生书的再版提供些许参考意见。
这部分主要包括文字校误、文字遗漏等失误。
1.城门当有血,城没陷为湖。(《搜神记》作城门有血,城常陷没为湖。《初学记》同。《搜神记》十三。《水经注》沔水注。《初学记》十、《御览》六十六并引干宝《搜神记》。)
按:城没陷为湖,“没陷”为“陷没”。《水经注·沔水注》卷二十九:城门当有血,城陷没为湖。城门有血,城常陷没为湖。“常”应作“當”。见《搜神记》:城门有血,城當陷没为湖。《初学记》十之“十”误,应作“七”,见《初学记》卷七《地部下·湖第一》。
2.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
按:该句有遗漏。《墨子·非攻中篇》: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应补上“以见知隐”。
3.欲富乎?忍耻矣;倾绝矣;故旧矣;与义分背矣。
按:“故旧矣”应为“绝古旧矣”。《荀子·大略》:民语曰:‘欲富乎?忍耻矣;倾绝矣;绝故旧矣;与义分背矣。’又《古诗纪》卷十:欲富乎?忍耻矣;倾绝矣;故旧矣;与义分背矣。逯书属转引造成失误。
4.佣自卖,哀而不售;士自誉,辨而不信。
按:原文最早出处见《韩非子·说林下》:以管仲之圣而待鲍叔之助,此鄙谚所谓“虏自卖裘而不售,士自誉辩而不信”者也。《太平御览》八百二十八:“佣自卖哀而不售,士自誉辨而不信。”逯书属转引,《太平御览》引文宜作异文。又按:《古谣谚》卷三十六云该句出自“御览八十二”误,当为卷八百二十八。
5.强者善,弱者不能自守。
按:“强者善”应为“强者善攻”。《战国策》卷二十《赵策三》:语曰:“强者善攻,而弱者不能自守。”今坐而听秦,秦兵不敝而多得地,是强秦而弱赵也。
6.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穷。
按:“穷”字误,应为“贫”字。《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当其贫困时,人莫省视;至其贵也,乃争附之。谚曰:“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贫。”又《文子》卷第十《上仁》:言古者,以疾今也。相马失之瘦,选士失之贫。
7.人间长安乐,出门西向笑;知肉味美,对屠门而大嚼。
按:人间当作“人闻”。《北堂书钞》卷第一百四十五《酒食部四》十五:桓谭新论云:人问长安乐,出门西向笑。知肉味美,对屠门而大嚼。《文选》卷四十二曹子建《与吴季重书》:人闻长安乐,则出门向西而笑。知肉味美,对屠门而大嚼。《初学记》卷二十六《器物部》:桓谭新论曰:人闻长安乐,出门西向笑。人知肉味美,即对屠门而嚼。《太平御览》八百六十三:世人闻长安乐,出门西向笑。知肉味美,则对屠门而大屑。
该句异文较多。按逯书体例,应标出异文。
8.汉诗卷八《临淮吏人为宋晖歌》
强直自遂,南阳朱季。吏畏其威,民怀其惠。
按:宋晖误,应为朱晖。《后汉书》卷四十三《朱乐何列传》:朱晖字文季,南阳宛人也。……吏人畏爱,为之歌曰:“强直自遂,南阳朱季。吏畏其威,人怀其惠。”
9.大兵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贵于金。
按: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卷下:太岳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贵如黄金。又《抱朴子》卷十七《登涉》引谚:太华之下,白骨狼藉。可参见晋诗卷十八。则“大兵”误,当作“太岳”。逯书所引《御览》文应作异文。
10.汉诗卷八《时人为杨氏四子语》
《华阳国志》曰:泰瑛,南郑杨相妻,大鸿胪刘巨公女也。有四男二女,相亡,教训六子,动有法矩。长子元玲,次子仲玲,兄弟为名士。泰瑛之教,流於三世;四子才官,隆於先人。故时人为之语曰:
三苗不止,四珍复起。(《华阳国汉中士女志》,《古谣谚》三十三)
按:四部丛刊本《华阳国志》卷十下:泰瑛严明,世范厥训。泰瑛,南郑杨拒妻,大鸿胪刘巨公女也。有四男二女,拒亡,敎训六子,动有法矩。长子元珍出行,醉,母十日不见之,曰:“我在,汝尚如此;我亡,何以帅群弟子?”元珍扣(按:扣通叩)头谢过。次子仲珍,白母请客。既至,无贤者,母怒,责之。仲珍乃革行,交友贤人。兄弟为名士,泰瑛之教,流於三世;四子才官,隆于先人。故时人为语曰:“三苖止,四珍复起。”又《古谣谚》卷二十三:“三苖不止,四珍复起。”
逯书引用书目所列为四部丛刊本的《华阳国志》。然检视材料可知,作者引文应出自《古谣谚》,属间接引用,盖《华阳国志》“三苖不止”作“三苗止”,缺一字。
长子元玲,次子仲玲,“玲”字误,当作“珍”字。又查《古谣谚》一书,卷三十三并无此条俗语,而是见于《古谣谚》卷二十三。恐系笔误,前“三”当写作“二”。
另,《补续群辅录》卷二:泰瑛之教,流于三世。四子才官,隆于先人。故时人为识曰:“三苗虽止,四珍复起。”可作异文补入。
11.汉诗卷八《崔寔引农语》
二月昏,参星(《要术》无星字)夕;杏花盛,桑椹(《古谣谚》作叶)赤。(《齐民要术》二、《古谣谚》三十七引《齐民要术》。逯案:《齐民要术》引崔寔,非农语。)
按:二月昏,应为“三月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二《大豆第六》:崔寔曰:正月可种豍豆,二月可种大豆。又曰:三月昏参夕,杏花盛,桑椹赤。可种大豆,谓之上时。四月时雨降,可种大小豆,美田欲稀,薄田欲稠。《古谣谚》卷三十七:二月昏,参星夕;杏花盛,桑叶赤。逯书转引自《古谣谚》。
12.莫作孔明择妇,止得阿承丑女。
按:“止”误,当作“正”。《三国志》卷三十五《蜀书》五: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承丑女!《初学记》卷十九人部下:莫作孔明择妇,正得河外丑女。《册府元龟》卷八百五十三: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彦丑女。“河外”、“阿彦”可作“阿承”之异文。
13.人守有张飞,马中有玉追。
按:人守有张飞,当为“人中有张飞”。《广博物志》卷四十六:张飞有马号玉追,时歌曰:“人中有张飞,马中有玉追。”
14.以官易富邓玄茂。
按:富字当作“妇”。《三国志》卷九《诸夏侯曹传》:魏略曰:(邓)飏为人好货,前在内职,许臧艾授以显官,艾以父妾与飏,故京师为之语曰:“以官易妇邓玄茂。”每所荐达,多如此比。《世说新语·识鉴篇》注:以官易富邓玄茂。“富”字或为“妇”的讹变。
15.宁负千石之粟,不愿负人猴头羹。(《御览》卷四百九十六)
按:该句有文字遗漏,“猴头羹”当作“猴头羮臛”。《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六:《临海异物志》曰:安家夷皆好噉猴头羮,谚言:人宁负人千石之粟,不愿负人猴头羮臛。《太平御览》七百八十:男女悉无履,今安阳罗江县是其子孙也。皆好猴头羮,以菜和中以醒酒,杂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宁自负人千石之粟,不愿负人猴头羮臛。《太平御览》八百六十一《饮食部十九》:《临海水物志曰》:民皆好啖猴斗羮,虽五肉矐不能及之。其俗言:宁负千石之粟,不愿负猴头羮臛。后两处可作异文。
16.杨桃无蹙,一岁二熟。
按:“一岁二熟”,当为“一岁三熟”。贾思勰《齐民要术》齐民要术卷第十:谚曰:杨桃无蹙,一岁三熟。《太平御览》卷第九百七十四《果部十一》:《临海异物志》曰:杨桃似南方橄榄子,其味甜,常五月、十月熟。谑言:杨桃无蹙,一岁三熟。
17.郫城坚,盎底穿,郫城细子李持细。
按:郫城细子李持细,“城”,为“中”字;“持”字误,应为“特”字。见四部丛刊本《华阳国志·八大同志》:郫城坚,盎底穿,郫中细子李特细。
18.晋诗卷九《樊氏陂谚》
《水经注》曰:湖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
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水经注·淯水》注、《后汉书·樊弘传》注、《诗纪》四十三作樊氏陂谣)
按:《水经注·淯水》注:朝水又东南分为二水,一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俗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又《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阴识列传》:郦元《水经注》曰:“(湖)〔朝〕水支分,东北为樊氏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谓之凡亭。陂东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陂汪汪,下田良,樊氏失业庾氏昌。’”其陂至今犹名为樊陂,在今邓州新野县之西南也。
“湖水枝分”,“湖”字误,当为“朝”。“樊子失业庾公昌”句,《后汉书》作“樊氏失业庾氏昌”,可作异文标出。《后汉书·樊弘传》,“弘”字误,当改为樊宏。《诗纪》四十三作樊氏陂谣,“谣”字误,当作“歌”,即樊氏陂歌。
19.李尹主敦煌。
按:据《晋书》卷九十六《尹氏列传》:凉武昭王李玄盛后尹氏,天水冀人也。……玄盛之创业也,谟谋经略多所毗赞,故西州谚曰:“李、尹王敦煌。”显然,“主”字误,应为“王”字。
20.湘州出天子。(《南书·符瑞志》、《御览》一百二十八)
按:《南书·符瑞志》,“南”字误,当作《宋书·符瑞志》。《宋书》卷二十七《志第十七·符瑞上》:前废帝永光初,又讹言湘州出天子,幼主欲南幸湘川以厌之。既而湘东王即尊位,是为明帝。
21.鲜于平(《南史》作抄)后善恶分,民(《南史》作人)无枉(《南史》作横)赖(《梁书有》有字)陆君。
按:后句漏掉“死”字。《梁书》卷二十七《陆襄传》:民作歌曰:“鲜于平后善恶分,民无枉死,赖有陆君。”《南史》卷四十八:或有善人尽室罹祸,唯襄郡枉直无滥。人作歌曰:“鲜于抄后善恶分,人无横死赖陆君。”
22.梁诗卷二十九《时人为鲍正语》
《南史》曰:鲍正、鲍至并才艺知名,俱为湘东王上佐。正好交游,无日不适人。人为之语曰:“无处不逢鸟噪,无处不逢鲍佐。”
按:《南史》卷六十二:弟客卿,位南康太守。客卿三子,检、正、至,并才艺知名,俱为湘东王五佐。正好交游,无日不适人,人为之语曰:“无处不逢乌噪,无处不逢鲍佐。”可知俱为湘东王上佐,“上”字误,应为“五”。
23.洛阳城北上高里,殷之顽民昔所止。今日百姓造瓮子,人皆弃去住者耻。
按:“洛阳城北”作“洛城东北”。歌谣第一句,四部丛刊本《洛阳伽蓝记》卷五为:“洛阳城东北上高里”,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为:“洛城东北上商里”。
24.魏诗卷三《时人为王遵业王延明语》
《魏书》曰:王遵业与崔光、安封王延明等参定服章。及光为肃宗讲孝经,遵业预讲,延明录义,并应诏作释奠侍宴诗。时人语曰:英英济济,王家兄弟。
按:“王延明”当为“王延业”,“延明录义”当为“延业录义”。《魏书》卷三十八《王遵业传》:及光为肃宗讲《孝经》,遵业预讲,延业录义,并应诏作《释奠侍宴诗》。时人语曰:“英英济济,王家兄弟。”安丰王元延明事迹见《魏书》卷二十《文成五王列传》。
25.宁饮三升(《北史》作斗)醋,(《隋书》作酢,古通)不见崔弘(《御览》作恒)度;宁炙(《北史》作茹,《御览》同)三斗艾,不逢屈突盖。
按:《北史》作茹,当改为“《隋书》作茹”。“三斗”,《隋书》作“三升”。《隋书》卷七十四《崔弘度传》:“宁饮三升酢,不见崔弘度。宁茹三升艾,不逢屈突盖。”《北史》卷三十二《崔弘度传》:“宁饮三斗醋,不见崔弘度;宁炙三斗艾,不逢屈突盖。”《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二:“宁饮三升醋,不见崔恒度;宁茹三升艾,不逢屈突盖。”
1.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礼记·大学篇》)
按:《尸子》卷上《广泽》:莫知其子之恶。可标作异文。
2.非宅是卜,惟邻是卜。
按:原文出自《左传·昭公三年》:非宅是卜,唯邻是卜。又《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非宅是卜,维邻是卜。又《太平御览》卷一百八十《居处部八》:非宅是卜,惟邻是卜。逯书属转引,“唯”字另两种写法当做异文补入。
3.挈瓶之知,守不假器。
按:原文见《左传·昭公七年传》:人有言曰:虽有挈瓶之智,守不假器,礼也。
《战国策·赵策一》:人有言:挈瓶之知,不失守器。《古诗纪》卷十:挈瓶之知,守不假器。逯书转引自《古诗纪》卷十,《战国策》中“不失守器”句可标注异文。
4.长袖(《御览》或作袂)善舞,多财(《御览》或作资)善贾。
按:《韩非子·五蠹》:“鄙谚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
《古谣谚》卷三十六:“长袖善舞,多钱善贾。御览卷五百七十四,钱作财;卷八百二十九,袖作袂,钱作资。”《古谣谚》对异文说法比较全面,可据此为准。
5.为(意林无为字)政若沐也(意林无也字),虽有弃发之费(《御览》作劳)而有长发之利也。(《意林一》,《御览》三百九十五。)
按:原文首见于《韩非子·六反》:古者有谚曰:“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必为之。”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不知权者也。《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六:《韩子》又曰:古有谚曰: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之废,而有长发之利也。此两处可作异文。
6.厉疾怜王。(《战国策·楚策》、《诗纪前集》十)
按:原文最早出处见《韩非子·奸劫弑臣》:“谚曰:‘厉怜王。’此不恭之言也。”《战国策·楚策四》:孙子为书谢曰:“疠人怜王,此不恭之语也。虽然,不可不审察也。此为劫弑死亡之主言也。《古诗纪》卷十:厉疾怜王。逯书转引自《古诗纪》,后出者当做异文较为合适。
7.仁不轻绝,智不轻怨。(《战国策·燕策》、《新序·杂事篇》、《诗纪前集》十)
按:该句在《战国策·燕策》凡两见。《战国策·燕策》卷三十一:燕王以书且谢焉,曰:“寡人不佞,不能奉顺君意,故君捐国而去,则寡人之不肖明矣。敢端其愿,而君不肯听,故使使者陈愚意,君试论之。语曰:‘仁不轻绝,智不轻怨。’君之于先王也,世之所明知也。又:语曰:‘论不修心,议不累物,仁不轻绝,智不简功。’弃大功者,辍也;轻绝厚利者,怨也。辍而弃之,怨而累之,宜在远者,不望之乎君也。西汉刘向《新序·杂事三》:“天下谚曰:‘仁不轻绝,知不简功。’”后两处谚语可作异文应补入。
8.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御览》引风俗通作:左回天,徐转日。具独坐,唐应声。)
按:《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左绾、唐衡,杀生在口。故于时谚云“左回天,唐独坐”,言威权莫二也。可作异文。
9.钱无耳,可使鬼。(《晋书·鲁褒传》)
按:《艺文类聚》卷六十六:谚曰:“钱无耳,可暗使。”又曰:“有钱可使鬼。”可当异文补入。
10.隋诗卷八《炀帝幸江南时闻民歌》
我儿征辽东,饿死青山下。今我挽龙舟,又困随堤道。方今天下饥,路粮无些小。前去三十程,此身安可保。寒骨枕荒沙,幽魂泣烟草。悲损门内妻,望断吾家老。安得义男儿,烂此无主尸。引其孤魂回,负其曰舟归。(《海山记》、《诗纪》百二十九作《挽舟者歌》)
按:逯书引文出自《古诗纪》。这首歌谣尚有几处异文。我儿征辽东,儿字为“兄”; 前去三十程,为“三千程”;“悲损门内妻”之“损”或作“闺”;“烂此无主尸”之“烂”字,一作悯,一作焚。以《古诗纪·挽舟者歌》为准,标记异文。
《青琐高议》后集卷五:“我兄征辽东”、“前去三十程”、“悲损闺内妻”、“悯此无主尸”。《唐宋传奇集》卷六:“我兄征辽东”、“前去三十程”、“寒骨惋荒沙”、“悲损闺内妻”、“悯此无主尸”。《说郛三种》:“我兄征辽东”、“前去三十程”、“悲损门内妻”、“焚此无主尸”。一百卷本与一百二十卷本文字相同。
《古诗镜》卷三十二《挽舟者歌》:“我儿征辽东”、“前去三十程”、“悲损门内妻”、“安得义勇儿”、“烂此无主尸”。《古乐苑》卷四十九《挽舟者歌》:“我儿征辽东”“前去三千程”、“此身安可保”、“悲损门内妻”、“烂此无主尸”。若从揭露隋炀帝暴政角度着眼,以《古乐苑》刻画最为深刻。
1.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
按:断句,《左传·隐公十一年》:“山有木,工则度之; 宾有礼,主则择之”。
2.祸不好不能为祸。
按:断句为:祸不好,不能为祸。
3.衣与缪与,不女聊。
按:断句为:衣与,缪与,不女聊。
4.行白者君,追汝句骊马。
按:句读有误。应断为:行白者,君追汝,句骊马。者,(古)明鱼;汝,(古)章鱼;马,(古)日鱼;三字在上古都属于鱼部。此谣谚为吴黄龙(229-231)中童谣,尚属上古语音,三字押韵。
5.射的白,斛米百。射的玄斛米千。
按:断句:射的玄,斛米千。
6.书三写,鱼成鲁帝成虎。
按:鱼成鲁,帝成虎。
对于重出歌谣谚,若有错误,也一并纠谬正误。
1.魏诗卷十一《魏子引谚》:己是而彼非,不当与非争;彼是而已非,不当与是争。
按:该句谚语又见于晋诗卷九《傅玄引谚》: 己是而彼非,不当与非争;彼是而己非。不当与非平。(《意林》作争,《御览》九百十六、《意林五·魏子》)
据《太平御览》卷九百一十六《羽族部三》云:《傅子》曰:丈夫重义如太山,轻利如鸿毛,可谓仁义也。谚曰“己是而彼非,不当与非争;彼是而已非,不当与是平”也。故“不当与非平”中“非”字误,当为“是”。显然,《魏子引谚》可删去。
3.宋诗卷十《京师为东安斗场二寺僧语》
《宋书》曰:慧严、慧义道人并在安东寺,学行精整,为道俗所推。时斗场寺多禅僧,京师为之语曰:
斗场禅师窟,东安谈义林。(《宋书·天竺传》、《南史`天竺传》)
按:慧严、慧义道人并在安东寺,慧义应为“慧议”,“安东寺”应为“东安寺”。沈约《宋书》卷九十七《夷蛮》:又有慧严、慧议道人,并住东安寺,学行精整,为道俗所推。时斗场寺多禅僧,京师为之语曰:“斗场禅师窟,东安谈义林。”又见李延寿《南史》卷七十八《夷貊上》。
又梁诗卷二十九《都下为禅师语》:《梁书》曰:有惠岩、惠议道人,并住东安寺。学行精整,为道俗所所推。时斗场寺多禅师,都下为之语曰:斗场禅师窟。安东谈议林。
又按:《梁书》误,逯书属转引《太平御览》卷六百五十五,《御览》作《梁书》曰,未知何出。此处当删去。
4.齐诗卷六《山阴谣》:二傅沈刘,不如一丘。
按:该谣又见于梁诗卷二十九《山阴民为丘仲孚谣》。《梁书》卷五十三《丘仲孚列传》: 丘仲孚齐永明初,选为国子生,举高第,未调,还乡里。……仲孚以距守有功,迁山阴令,居职甚有声称,百姓为之谣曰:“二傅沈刘,不如一丘。”前世傅琰父子、沈宪、刘玄明,相继宰山阴,并有政绩,言仲孚皆过之也。齐末政乱,颇有赃贿,为有司所举,将收之。仲孚窃逃,径还京师诣阙,会赦,得不治。丘仲孚事迹主要见于南齐时期,则梁诗卷二十九《山阴民为丘仲孚谣》可删去。
5.北魏诗卷三《清河民为宋世良谣》:
宁度东吴会稽,不历成公曲堤。
曲堤虽险贼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迹。
按:《北齐书》卷四十六《宋世良列传》:宋世良在孝庄皇帝当政时,出任清河太守。世良才识闲明,尤善治术,在郡未几,声问甚高。郡东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之,群盗多萃于此。人为之语曰:“宁度东吴会稽,不历成公曲堤。”世良施八条之制,盗奔他境。民又谣 曰:“曲堤虽险贼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迹。”后齐天保中大赦,郡先无一囚,群吏拜诏而已。
可见,宋世良为官事迹见于北魏期间。这两句谣谚又见于北齐诗卷三《清河民为宋世良谣》,当删去。
:
[1]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北魏)郦道元,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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