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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雅化问题

时间:2024-05-04

徐 炼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词体的演化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雅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尽头,就是南宋张炎《词源》对周、姜词风的独尊,它显露出词体风格的偏狭萎缩而最终导致宋词的衰歇。这一认识,已被许多词学研究者所一再重复。这种观点无疑有其片面的正确性。从词学观念的角度来看,雅化的自觉诉求,显示着由里巷俚曲向久远的诗教传统的悔过自新。鄙俚之词在文人手中最终回归于诗教,这几乎是一种必然。

雅化可以说就是词学的诗学化。 “风雅”本为《诗经》的同义语,而“《诗》学”大体上就是中国“诗学”的同义语,词的雅化,在文化生态的源头上不可能脱离《诗》学,不可能脱离“诗教”。

词不同乎诗而后佳,然词不离乎诗方能雅。

查礼《铜鼓书堂词话》,《词话丛编》第三册

这里所谓“诗”,显然是以“诗学”为内涵的。词欲雅,只能以诗为轨范,以诗学为依归。对于作为经学的《诗》学,刘勰是这样概括的:“《诗》主言志,……摛风裁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故最附深衷矣”(《文心雕龙·宗经》)

刘勰在这里概括了《诗》学的基本要义。

第一:“摛风裁兴”。

这句中包笼了“诗六义”,“风”概言风雅颂,“兴”概言赋比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雅者,正也”。(《毛诗序》)诗之“风雅”的要义,第一在于“化”,即风化天下——诗所得以风化天下者,以情也。故《毛诗序》言诗之第一义在“发乎情”。情者诗之本源,诗之发动者。这是诗学诗教的第一要义,当诗学被移用于词学的时候,它当然地也成为词学的第一原则。

词,古诗流也,吟咏情性,莫工于词,临淄、六一,其乐府犹有怜景泥情之偏,岂情之所钟,不能自已于言焉?

尹觉《题坦安词》

以词为“古诗之流”,尊词体也。作诗必“发乎情”,缘乎情,作词亦首重“情之所钟”,“曲尽人情”,“一往情深”。论词贵性情,不唯王静安,历来词话

率多如此。这种认识,正是悠久的诗学观念根深蒂固的表现。艳词由“花间”时期的多“男子作闺音”的代言体,到北宋小晏柳永秦观等的自抒其情,体现了词作者“主体性”的自觉,同时也正是情动于中的诗学要求向词学的无形渗透。

“情”之一词在诗学中,自然概指一切种种情。而词中之“情”,在五代,在东坡出现之前,大率不离儿女情思,或曰艳情。这种差异,是词学向诗学皈依的一个大问题。

在人类社会情感中,男女之情颇异于其他。差别首先在于:男女情以性欲为重要条件和基本要素,以致在语言中男女性欲称为“情欲”。另一方面,色欲又是产生有悖伦理的男女关系的动因。以欲为情和有悖伦理,正是汉语中“淫”之一词的含义。

词家先要辨得情字,《诗序》言,“发乎情”;《文赋》言,“诗缘情”,所贵于情者,为得其正也。……流俗误以欲为情,欲长情消,患在世道。

刘熙载《艺概·词曲概》

因而风雅精神的第二义在于“正”或“中”。“雅者正也”,“雅”的精神即在情动于中而须止乎礼,归于正。“教化之道,必先讽动之,物情既悟,然后教化,使之齐正。言其风动之初,则名之曰风。指其齐正之后,则名之曰雅。”(孔颖达《毛诗正义》卷第一)

同样的话语被直接用于雅词的词学:

词者,诗之余,当发乎情,止乎礼义。《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乱,《离骚》之旨,即词旨也。

清沈祥龙《论词随笔》

汉语中“俗”字的本义,其一就是“欲”。《释名》:“俗,欲也,俗人之所欲也。”俗人之欲,即生物本能,“食色性也”的那一部分,因此,对“欲”的贪着就诗而言无疑是最无可救药之俗。因而艳情而欲求其雅正,在诗中首先表现为:言情不言欲。这是诗之雅正的大要。这一要义也直接被移之于词学:

词虽小道,第一要辩雅俗。……密约偷期,把灯扑灭,巫山云雨,好梦惊散等字面恶俗,不特见者欲呕,亦且伤风败俗,大雅君子所不道也。

王又华《古今词论》引张祖望语

作词如何言情不言欲?艳情描写的雅与俗,取决于爱情心理中向灵或肉任一方的倾斜,或这两方面的融合与否。首先,儿女情以处境形态来区分,表现为相见缱绻与相别思恋两种。以欲为情的迷误,一般多发生在相聚厮守的情境下。因此,关于相聚缠绵的行为态度的把握是需要谨慎从事的。像周邦彦的这首《少年游》就堪称艳歌中雅调的典范:

并刀如水,吴盐似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沈谦《填词杂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言马,言他人,而缠绵偎依之情自见。若稍涉牵裾,鄙矣。”

这样的缠绵才可谓委婉,可谓温文尔雅,可谓超乎情欲,体现一种动人的精神风度。而假如缠绵中显出牵裾(以己意强留)之意,就难免渉于情欲,就是“鄙俗”。

而雅词中着意表现别后相思情境的,就较易倾向于“灵”的一面。这似乎也由于相离的处境中较易于情欲的超脱:

燕燕轻盈,莺莺娇软,分明又向华胥见。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 别后书辞,别时针线,离魂暗逐郎行远。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

姜夔《踏莎行》

艳情雅化的另一途径:以景言情,寓情于景,一切景语即情语,这是中国诗言情方式中最蕴藉又最超逸、最动人而最富于表现力的一种。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欧阳修《蝶恋花》

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贺铸《青玉案》

同样在表达艳情,但这样的“艳情”表达,不仅超乎情欲,而且甚至超乎艳情本身,往往被理解为有所寄托,理解为托言闺帏而别有深意。

说艳情而超乎艳情,同时也成为艳词雅化的另一种方式的,是将艳情延伸或推移。秦观的“将身世之感,打并入艳情”(周济《宋四家词选》)典范地演绎了这种方式。男女私情与文人的种种社会情感:身世之感,襟怀抱负,美善理想,乃至国恨家仇,自《离骚》“美人香草”的传统开始,两者之间就缔结了一种眷属关系——文人的种种世俗情感皆可以投射、反映于儿女私情,因而,艳情也就可以连通着、也可以象征着这些世俗感情。

第二,《文心雕龙·宗经》篇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

刘勰在这里所转述的,是《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和《毛诗大序》中“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两处儒家诗教经典。温柔敦厚和主文谲谏,前者就《诗》教所成就的性情人格而论,或诗教精神的处世态度而论,后者从诗的表意方法而论。

在词学中,词的体性本来就是“温柔敦厚”的:词以婉约为本,是多数论者的共识。在内容上,婉约可以狭义地指风花雪月、偎红倚翠等艳情词,而“婉约”的广义,作为词风的形容词,“婉”字当取“婉转”之意。“婉约”用于形容文风,即委曲蕴藉含蓄之意。“约”字说文释为“缠束”,为约束之意。婉约词风,就是曲折委婉、有约束地表情达意,这与“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在思维和表意方式上天然相通,就是说,词之婉约天生就包含着温柔敦厚、“主文谲谏”的诗教精神。

因而婉约在词学中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义:艺术上普泛的抒情方式的层面和现实内容上社会政治意图表达方式的层面。前者体现于一切婉约之词,而后者表现在词的政治寄托方式上。

词的雅化自然是针对于“俗”,是有鉴于词之“俗”病所下之药石。而雅化所针对之俗,主要在于流于色欲的艳情。因为这种嗜欲应当多为下里巴人所贪著,而不应是风雅文人所乐道的。但在当时这种嗜欲就是在儒冠文士中公然流行。当时有意拟作“缠令之体”,“骫骳从俗”的柳永固然遭到了儒雅文人的普遍责难,而词中出现亵媟之语的又何止是一个柳永。显著的事实是:“鄙亵之语”普遍出现在北宋词坛诸贤的笔下。不仅“举朝倚重”的欧阳修如此,而且被视为词坛正宗的秦观,被视为“千古词坛领袖”的周邦彦,在诗的写作中避俗如仇的黄庭坚,概莫能外。市井鄙夫与骚雅文人,其文化身份教养等虽然可以说是判然两造,然而在声色之好、男女之欲一事上却绝没有什么泾渭之别。这种现象,只能从宋人诗词分疆的观念中得到有说服力的解释:

宋人在恋爱生活里的悲欢离合不反映在他们的诗里,而常常出现在他们的词里。……爱情,尤其是在封建礼教眼开眼闭的监视下那种公然走私的爱情,从古体诗里差不多全部撤退到近体诗里,又从近体诗里大部分迁移到词里。

钱锺书《宋诗选注序》

声色之好,异性之欲,也这样笼统模糊地裹挟在古典的爱情之内从词中得到走私。色欲,所谓俗人之欲,并非专属之于俗人,即“雅人”之本性中亦概未能免。而此种俗欲在宋士大夫词中得到默许,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显现。

宋代文人如苏黄等人,一方面高谈:“可使食无肉,不可使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苏轼《于潜僧绿云轩》)避俗如仇;另一方面,又留意于民风土俗,市井生涯,并自觉地将其消化融汇,形之笔端。此种倾向,在词体风格的形成中,尤为显而易见。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意向是否真正冲突呢?

并非如此。士不可俗之“俗”,盖指文士平庸市侩,唯利是趋,此可谓乡愿伧夫势利小人之俗。另一方面,黄庭坚尤极言力倡诗不可俗。诗不可俗之“俗”,显然取意于“俗”字的另一义,即俗滥。以上两种俗,对于诗歌写作来说,皆是大忌,大敌。

而“俗”的释义中“风俗”一义,在美学上却大有意义,尤其在宋词的风格形成中,至关重要。此种“俗”,乃是词的体格构成中的生命因子。风俗之俗与雅的关系,不惟不是相互对立或分裂的关系,相反,这种“俗”与“雅”在词体中,却是相反相成,相得益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映成趣,两者不可或缺的亲缘关系。风俗之俗所体现的是人的文化性格中平民性的一面,平民性,不仅属于下里巴人,而是在文人官僚性格中也应该具备的一个层面。

风俗之俗在词风上的表现或者可以称为俚俗。俚俗是平民文化在美学上的反映或曰平民美学,从生活内容、感受方式、审美好尚、语言体系等诸方面体现出来。有意思的是,宋词中大量的俚词,并非皆出于民间无名氏作者之手而多为文人的仿拟之作。有意向村夫匹妇的口角中寻求情趣意味,这好像是宋代词人们的一种时尚。

两宋词人,几乎都有俚词传世。这类作品,在性质上可以视为“代言”,即文人以模拟仿作的形式表现了对俗趣的玩赏;另外,在词中多用市井语口头语,如李清照之“怎生得黑”,“霎儿晴,霎儿雨,霎儿风”,“早过了,三之二”,“得似旧时那”;周邦彦之“只为当时,一晌留情”,“可怪近来,传语也无个,莫是嗔人呵”等等;而俗趣和雅调更深层次的结合,体现在文人以风雅的姿态作出的那些折中于雅俗之际的篇什。譬如,以雅言写俗事。如苏轼《双荷叶》(双溪月)这一类作品。

最集中地体现了俗调与雅音在词中交融的丰富形态和成就的是辛弃疾。

辛弃疾有全然效法民间的俚词。但这种纯粹的仿作在辛词中不多见。更多的是体现文人本色的雅俗折中的形式。譬如,以俗语写雅意、雅趣:

好事近

医者索酬劳,那得许多钱物。只有一个整整,也盒盘盛得。 下官歌舞转凄惶,剩得几枝笛。觑着这般火色,告妈妈将息。

又如,于俗事中见雅怀。这类写作尤为稼轩所乐道优为。

西江月 示儿曹,以家事付之

万事云烟忽过,百年蒲柳先衰。而今何事最相宜,宜醉宜游宜睡。 早趁催科了納,更量出入收支。乃翁依旧管些儿,管竹管山管水。

词中的事件虽然俗事,但词意所抒,却是否定俗事的态度情怀,是词人忧愤之馀的无奈、达观。

词的雅化,绝不是一种单向的、单一的、单纯的过程。相反,与雅相对的“俗”的美学,才是词之为词的本性中更为值得注视和研究的问题。或者说,只有刘勰所说的“隐括乎雅俗之际”才是词的体性风格的更切近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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