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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两广总督戴燿年谱

时间:2024-05-04

刘 涛

(长泰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福建 长泰 363900)

戴燿(1542~1629),字德辉,号凤岐,隆庆二年进士,漳州府长泰县彰信里侍郎坂社(今长泰县陈巷镇古农村侍郎坂自然村),累官至资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壬寅(1542)一岁

八月二十六日生。

《隆庆二年进士同年总录》载戴燿“年二十七,八月二十六日生”。(屈万里:《明代进士登科录汇编》第十七册,台北:学生书局,1969年影印本,第8929页。以下简称《同年总录》,仅注页码)

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戊午(1558)十七岁

是岁,补长泰县学诸生,二试皆冠其曹。

《同年总录》:“县学生”(第 8929 页)。

明穆宗隆庆元年丁卯(1567)二十六岁

秋,中福建乡试举人,名列第六十二名,座师宋仪望。

《同年总录》:“福建乡试第六十二名”(第8929页),宋仪望见陈寿祺等撰《重纂福建通志》卷九十六《明职官·总辖·提学道》,台北:华文书局,同治十年重刊本,1968年影印,第四册,第1895页。

明穆宗隆庆二年戊辰(1568)二十七岁

二月初六日,参加会试,以《书》中第三百八名,座师李春芳。

《同年总录》:“治书经……会试第三百八名”(第8929页)。按,“书”房阅卷官为“同考试官都给事中王、同考试官检讨沈、同考试官编修周、同考试官修撰徐、考试官学士殷、考试官大学士李”(第 9237~9239、9242~9244 页),“考试官大学士李”即“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李春芳”(第9139页)。按,民间传说戴燿房师为林士章,因“隆庆二年会试同考试官”名单有“翰林院编修、文林郎林士章”(第9139~9140页),林士章实则以“同考官编修林”身份阅卷“诗”(第9247~9248、9253页),可见戴燿座师并非林士章。

三月十五日,中进士,为第三甲第七十六名。

《明隆庆二年进士题名碑录(戊辰科)》(《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第二册,台北:华文书局,第901页)。

授江西南昌府新建县知县。

万历戊子《新修南昌府志》卷十三《县职官沿革》:“隆庆二年新建知县:戴燿”(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225页)。

是岁,长子戴塘生。

详《长泰县戴氏族谱》(第一册,第235页,以下简称《族谱》)。按,戴塘未载《同年总录》,应在戴燿中进士后出生。

明穆宗隆庆六年壬申(1572)三十一岁

升任户部主事,转户部员外郎中。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升主事,见任本省按察使”(第225页)。又黄仲琴《明两广总督戴燿传》:“三载,召补户部主事”(《岭南学报》,以下简称《族谱》,1935年第4卷第1期,以下简称“黄仲琴文”)。按,戴燿由新建县升任户部主事之前,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云其“出牧豫章”(第54页),然查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十二《府职官沿革》未见戴燿(第213页),由万历戊子(1588)与任职时间较近,应以万历《新修南昌府志》所载为是,戴燿并未到任。因新建县隶属南昌府,南昌古称豫章,由“出牧豫章”字义而误解。

明神宗万历七年己卯(1579)三十八岁

八月十一日,奉使饷密云。建议改漕运,经梁梦龙、张梦鲤具题,获认可。

详《明神宗实录》卷九十“万历七年八月乙酉,户部题覆密云漕粮俱属额饷”条。(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1962年,第1854~1855页)

明神宗万历八年庚辰(1580)三十九岁

三月初一日,升任四川副使。

《明神宗实录》卷九十七:“万历八年三月庚子,升户部郎中戴燿为四川副使。”(第1941页)

是岁,次子戴城生。

张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庚申某月捐馆舍,距生庚辰年,仅四十有一耳”(《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按,“庚申”即泰昌元年(1620),逆推其生于万历庚辰(1580)。 另,《族谱》:“生于明穆宗隆庆四年庚午(1570)”(第 236页)。 戴城与张燮为儿女亲家,应以张燮所载为是,该谱为传抄之误。

明神宗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四十二岁

六月初九日,升任江西右参政。

《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八:“万历十一年六月己未,升四川副使戴燿为江西右参政。”(第2574页)

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乙酉(1585)四十四岁

十月二十六日,与江西按察司副使宋尧武刊行江西监察御史孙旬注释本《大明律例》。

详孙旬:《大明律例附疏》(明万历刊本,序,第 1~2页)。

明神宗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四十五岁

二月二十日,升任江西按察使。

《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七十一:“万历十四年二月乙酉,升江西右参政戴燿为本省按察使。”(第3110页)

明神宗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四十七岁

闰六月初十日,升任云南右布政使。

《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万历十六年闰六月辛卯,升江西按察使戴耀云南右布政使。”(第3751页)

明神宗万历十七年己丑(1589)四十八岁

正月二十三日,升任云南左布政使。

《明神宗实录》卷二〇七:“万历十七年正月辛未,升江西右布政使彭富、广西右布政使管大勋、云南右布政使戴燿各左布政使,应昌福建,富、大勋、燿俱本省。”(第3877页)

明神宗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四十九岁

是岁,庶母林氏逝,忧居。适长泰狱变,逃犯攻县城,在知县李学诗外逃之际坐镇县衙。

详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三十二《灾祥志·兵乱》(第2147~2150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五十一岁

五月,为长泰知县蒋良鼎响应漳州府推官龙文明修城,撰《长泰县蒋侯修城记》。

详康熙《长泰县志》卷九《艺文志》(第11~13页)。按,该志备注该记撰于“万历癸卯”,即万历三十一年。然该记载“始于癸卯十一月,竣于甲辰五月”(第12页),其时方修,无法作记,似作于“万历甲辰”。文中“郡理永新龙公”(第11页)即龙文明,江西永新人,万历十七年任漳州府推官,“六载升刑部主事”(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十一《秩官(二)》,上册,第747页),可知其任职至二十二年;蒋良鼎万历十九年至二十年任长泰知县(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十一《秩官志(二)》,上册,第817月)。可知“万历甲辰”有误,应作“万历壬辰”,“始于癸卯十一月,竣于甲辰五月”应作“始于辛卯十一月,竣于壬辰五月”,乃康熙《长泰县志》仓促修纂所致。

十二月初十日,改任陕西左布政使。

《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五十五:“万历二十年十二月丙申”条(第4740页)。

是岁,三子戴壎生。

《族谱》称戴壎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临江官舍。”(第236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甲午(1594)五十三岁

十月初七日,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翌年正式到任。

《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七十八:“万历二十二年冬十月辛亥,升陕西布政使戴燿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第5137页)按,雍正《广西通志》卷五十三《秩官》:“万历二十三年以副都任”《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十一,第4页),为其正式到任时间。

冬,孙戴金生。

按,戴金,戴城长子,其母林氏为林秉汉之女。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载:“君胤子六人,长金”(《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另,张燮《祭戴姻母林孺人文》载:“方林观察与少保公为莫逆交,因以孺人缔盟,占者知凤凰于飞矣!已而观察之女俱落莫,独戴益贵盛,东南希匹。”(《霏云居集》卷三十九,第696页)“林观察”即林秉汉。

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五十五岁

四月初五日,题瑶民(明代文献常作“徭民”“猺民”)、浪民起事,酌议调兵镇压,章下兵部。

《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九十六:“万历二十四年四月辛丑,广西巡抚戴耀题徭、浪二贼聚众倡乱酌议调兵,章下兵部。”(第5504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597)五十六岁

三月,主修的万历《广西通志》付梓,苏濬《重修广西通志后序》述其功勋。

《重修广西通志后序》:“中丞戴公”(万历二十七年刻本,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本,台北:学生书局,1965年影印本)

十月十七日,以平定广西岑溪七山峒起事叙功,列第二,获升兵部右侍郎,仍任广西巡抚,获赏银及纻丝。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一十五:“万历二十五年十月甲戌,录剿平广西岑溪七山峒贼功”有“戴燿升兵部右侍郎,照旧巡抚,赏银三十两、纻丝三表里。”(第5887页)

是岁,戴塘承荫,入国子监。

详《族谱》(第 235页)、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第 35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六年戊戌(1598)五十七岁

四月初六日,获加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与两广总督陈大科同加兵部职。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二十一“万历二十六年四月庚申,加广西巡抚戴耀宪职,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第5965页)

七月,坐镇广西平乐府平乐县,以童元镇为总统、孟宗文等为副率领汉、土官兵六万分道出击平定昭平县北陀(今属贺州市)壮民、瑶民起事。

详雍正《广西通志》卷九十五《诸蛮·黄朝田》(第29~31页)。

是月二十三日,以广西巡抚奏瑶民起事。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二十四:“万历二十六年七月丙午,诏广西副使林廷陛、推官江中南等俱戴罪剿贼,指挥朱庆元、巡按御史提问候事平定夺,以猺贼纠党倡乱为巡抚戴燿所奏也。”(第6023~6024页)

八月初三日,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改任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二十五:“万历二十六年八月丙辰,命戴燿以原官改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巡抚广东地方。”(第6029页)

十月二十八日,奏平定瑶民起事卒于军中的浔州五山守备、升任湖广行都司佥书林武苴,获诏赠。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二十七:“万历二十六年十月庚辰,浔州五山守备、升任湖广行都司佥书林武苴提兵征徭、抚定叛夷数万人,披棘卧瘴,竟卒于军中。事平,两广总督戴燿以闻。诏赠官一级,寻加赠骠骑将军、都指挥使。武苴,福建晋江人,万历壬辰武进士,卒之日,五山夷民咸为号泣,立祠岁时祀焉。盖威信之感人云。”(第6064~6065页)按,林武苴,即林欲栋、林欲楫之父。

是岁,祖父戴子蒙获赠大中大夫、巡抚副都御史。

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万历二十六年以孙燿贵,赠大中大夫、巡抚、副都御史。”(第31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五十八岁

八月九日,副使李开芳陪同游七星岩,阅操,赋诗唱和。

李开芳《九日,陪戴制台游星岩,步韵阅操奉和》,详康熙《肇庆府志》卷三十一《艺文(七)》(康熙十二年刻本,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第38~39页)。

八月二十六日,为保护广东肇庆七星岩白端,于石室岩洞口题“泽梁无禁,岩石勿伐”。

民国《宣统高要县志》卷二十三《金石篇二·明》:“泽梁无禁,岩石勿伐。总督两广军门戴凤岐,万历己亥八月廿六日,副使李开芳书。案右:‘泽梁无禁,岩石勿伐’大字正书在石室岩外。(以上三刻均采访得)”(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第29~30页)。按,《长泰文物》照片比对,该志所载“戴凤岐”后漏“题”字(长泰:长泰县博物馆编印,2010年,第27页)。

是岁,肇庆府高要县天宁寺左建景星书院。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五《古迹略》:“景星书院,在天宁寺左,戴燿建,今废。”(第26页)

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五十九岁

七月初十日,围绕户部所奏江西三府食用淮盐抑或广盐,建议“两广总督及南赣、广东、江西巡抚,两淮边盐各御史会议”处理。

详《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九“万历二十八年七月辛亥,户部奏言”条。(第6531页)

是月,因推行禁采白端政策,导致垂涎端砚的税使李凤生怨,为此趁戴燿率将领外出之际,借戴燿次子戴城前来省亲,诱发民变袭击戴城。戴燿部将王化熙请憨山德清为之解围,骚乱由此平定。戴燿因此令王化熙代谢憨山德清,表示愿为憨山德清住持的广东曹溪南华寺护法。

详释德清撰《憨山老人梦游全集》卷四十《憨山老人自序年谱实录(下)》:“二十八年庚子”条(江苏省常熟市图书馆藏,清顺治十七年毛褒等刻本影印,第7-8页)。按,文中“榷使”即“钦差总督珠池、市舶、税务兼管盐法太监”李凤。“公子舟次海上”,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每省亲抵五羊”(《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3页),可知其为戴城。“大将军”即王化熙。

明神宗万历二十九年辛丑(1601)六十岁

四月初三日,以平定府江瑶民起事,获升右都御史,仍任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五十八:“四月庚午,叙平府江叛徭功,升两广总督戴燿为右都御史,仍总督。”(第6679页)

七月初六日,上疏请辞两广总督、广东巡抚,未获批准。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六十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辛丑,总督两广、右佥都御史戴燿疏辞新命。不许。时以府江徭平,加升燿右都御史,仍总督云。”(第6736页)

是月十九日,针对海南黎峒建议在两峒之间建城、驻军,设所、增兵,经兵部上奏获准。

详《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六十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甲寅,总督两广戴燿言”条。(第6747~6748页)

九月十四日,于两广总督署再宴王临亭,议及此前设伏兵应对荷兰出兵香山澳之事。

详王临亭《粤剑编》卷四《志游览》,《九月十四日夜话(附)》(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03~104 页)。

是岁,为《广东通志》作序,并组织刊行。

戴燿修、郭棐纂:万历《广东通志》戴燿序言落款:“钦差总督两广军务、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漳南戴燿顿首书”,加盖“凤岐图书”之印(万历二十九年刻本,第4页)。

是岁,应憨山德清之请,为之清场骚扰曹溪南华寺的民众,并请憨山德清出面婉劝李凤停止在广东采珠。

详《憨山老人梦游集》“(万历)二十九年辛丑”条(第 8~10页)。

明神宗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六十一岁

七月十一日,以平定海南黎峒起事,获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衔。

详《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四:“万历三十年七月庚午,论海南平黎功”条(第7026页)。又万历《广东通志》卷十《藩省志·秩官·国朝两广总督》:“二十九年升右都御史,兼尚书衔”(万历二十九年刻本)。按,该志虽为戴燿所修,然应以《明神宗实录》所载为是,该志应作“二十九年升右佥都御史,三十年兼尚书衔”,“三十年”为遗漏所致。

是月二十二日,为部将童元镇向兵部请求赦免其谪戍,未获批准。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四:“万历三十年七月辛巳,总兵童元镇以谪戍立功,遇诏赦乞恩准豁,巡抚戴燿代请兵部。覆议不合,应仍旧在位立功,俟后效有劳绩另行开释。上然之。”(第7035页)戴燿其时应以两广总督为之代请兵部,《实录》亦有误。

九月二十六日,请辞叙功增俸,未获准许。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六:“万历三十年九月甲申,两广总督戴耀辞平黎叙功增秩,不允。”(第7078页)

是岁,与广东监察御史林秉汉不畏太监李凤,三次联名上奏为水上人请罢采珠徭役,最终获得批准。

详新编《长泰县志》卷三十七《人物》,第一章《人物传·戴燿》,第1019页。

是岁,祖父戴子蒙、父戴朝锦加赠右副都御史。

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万历)三十年加赠右都御史。”(第31页)然据《明实录》所载戴燿官职,可知应为“右副都御史”。

是岁,与朱天球、林士章、卢维祯、石应岳获立漳州府城“五星聚奎”坊。

该坊现仅存残件。据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二十九《坊里志(下)》载,该碑“为尚书朱天球、林士章、戴燿,侍郎卢维祯、石应岳立。”(第1971页)按,林士章卒于万历二十八年;朱天球在万历二十年任南京工部尚书、卢维祯在万历十九年任工部左侍郎,石应岳在万历二十四年以原任南京户部右侍郎,详见《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五十三“万历二十年十月辛卯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朱天球为南京工部尚书”条,第4705页;卷二百三十七“以大理寺卿卢维祯任工部左侍郎”条,第4390页;卷三〇四“又题原任户部右侍郎石应岳讨父恤典,上命与祭一坛减半造葬”第5699页),其时林士章已卒两年。林士章在世时,戴燿时为兵部右侍郎衔,或为戴燿作序万历癸丑《漳州府志》时所改,即戴燿应作“侍郎”,于此改为“尚书”。

明神宗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六十二岁

十月,因戴燿为长泰县天柱山天柱岩护法,经历吕宋屠杀的福建华侨华人前往祈福。天柱岩主缘戴城获曹学佺题诗《戴利藩到山中》。

曹学佺《游天柱山记》(曹学佺:《石仓文稿》卷三,《续修四库全书》集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曹学佺题诗见《曹大理集》卷八《天柱篇》。

是岁,与肇庆府知府陈濂于肇庆卫署后兴建斗辉楼。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五《古迹略》:“斗辉楼。在卫署后,万历三十一年,总督戴燿、知府陈濂建,以护县学,今废。”

明神宗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六十三岁

三月,组织漳州籍士绅为时任长泰县知县兼摄龙溪县事管橘立“生祠”,请何乔远撰写《两邑管公生祠碑记》。

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三十六《艺文志(三)》题“《长泰、龙溪两邑管公生祠碑记》”(第2414页)。考碑铭原件,无“长泰、龙溪”四字,立碑名单中有“尚书戴燿”。

是月,卢维祯应邀做客天柱山,赋诗《天柱山》二首。

详康熙《长泰县志》卷九《艺文志》(第74~75页)。按,卢维祯以“侍郎”见载戴燿组织所立《两邑管公生祠碑记》。

是月,为长泰知县管橘所建兴文会馆赋诗《兴文会馆》,有“始信文翁化俗功”之感。

详乾隆《长泰县志》卷十一《艺文志》(第763页)。按,康熙《长泰县志》卷三《学校志》:长泰县庙学“告成于辛丑三月”后“复建兴文会馆”,可知该馆建于此间。乾隆《长泰县志卷三《学校志》:“兴文馆,明万历间,令管橘建”(第 153 页)。

六月初一日,以镇压皮林动乱,获升俸一级、赏银币,次子戴城承荫入国子监读书。

详《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三百九十七:“万历三十二年六月庚辰,兵部覆皮林剿苗功次”条。(第7460页)又张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少保在粤久,平峒贼有大勋,荫一子读书成均,以君应诏。”(《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3页)

九月十九日,奏请减广西桂林额兵六百名、原两广总督署所在地梧州额兵一千名,获准。《明神宗实录》卷四〇〇:“万历三十二年九月丙寅,减桂林额兵六百名、梧州额兵一千名,从。两广督臣戴燿议也。”(第7506页)

闰九月初一日,上疏思明府“恶目”陆佑、参将丁应科处分事宜,获兵部回覆分别处理。

详《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四百〇一“万历三十二年闰九月戊寅朔,兵部覆两广总督戴燿疏思明府”条。(第7511页)

十月初一日,率子戴塘、戴城、女婿卢春蕙等亲友三十四人于长泰天柱山观音岩,由故交普辉法师向同科举人林一材请记,为长泰知县管橘重新天柱岩立碑。

详长泰天柱山观音岩原件《管公重新天柱岩碑》,“兵部尚书戴燿”“主缘:官生戴塘、戴城”。是月,为管橘所修长泰县西城楼作《管侯新建西城楼记》,与管橘同题《西城楼》唱和。

详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三十六《艺文志(三)》,述及“嘉靖己未夏,倭奴犯吾邑,于是处攻城”(第2403页)。按,乾隆《长泰县志》卷十二《杂志》:“西城楼,万历三十二年,令管橘建”(第812页)。又乾隆《长泰县志》卷十一《艺文志》有“江左原推管仲才”之句(第763~764页)。

戴城邀张燮相聚长泰西城楼,张燮有《戴利藩公子邀集武安西楼二首》。

张燮赋诗见载《霏云居集》(卷四,第96页)。

是岁,戴城入北京国子监。张燮作《戴少保凤岐》以抒怀,将戴燿比之“铜柱高插天”的长泰天柱山。

张燮《广素交篇》(《霏云居续集》卷三,第 64~65页)。

是岁,张燮有《寄赠戴大司马二十韵》,比之羊祜、庾亮。

张燮《寄赠戴大司马二十韵》:“照邻羊叔子,尘尽庾元规”(《霏云居集》卷十四,第310页)。

是岁,获福建巡抚徐学聚题赠“宫保尚书”匾。

漳州市龙文区天宝镇墨溪村《墨溪戴氏族谱》(清代抄本):“宫保尚书”牌匾,“钦差巡抚福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兼管水陆军务、粮饷徐学海为:钦差总督两广军务、资德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正一级服俸戴燿立”,长泰县武安镇陶然园戴时宗祠堂据此复制牌匾,增注:“明万历三十二年(甲辰)”,并改作“正一品”。查同治《重纂福建通志》:明万历间福建巡抚徐姓者仅徐学聚一人(卷九十六《职官巡抚都御史》,第四册,第1881页),可知牌匾所题“海”字应为“聚”字,即“徐学海”应作“徐学聚”。族谱为传抄之误。戴燿资德大夫为天启六年获封,可知该匾本未“资德大夫”、“正一级服俸”及“正一品服俸”,均为后人所加。按,“正一品服俸”出自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一品俸”(第4页)。

明神宗万历三十三年乙巳(1605)六十四岁

正月十七日,与林秉汉为得罪广东税监李凤的潮州府推官姚会嘉上奏万历帝,恳请下旨切责李凤。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〇五:“万历三十三年正月壬辰,先是广东税监李凤横恣敛怨,潮州府推官姚会嘉署府事每与争执”条。(第7561页)

二月初七日,以考察失当自陈乞罢,获诏供职如故。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〇六“万历三十三年二月辛亥,总督两广兵部尚书戴燿”条。(第7575~7576页)

三月初八日,与原任福建巡抚、同科进士金学曾以“不职宜罢”同遭南京吏科、河南道弹劾,获继续留任。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〇七“万历三十三年三月壬午,南京吏科、河南道各以考察拾遗论劾”条。 (第 7589~7590 页)

是月十四日,准奏广东惠州参将杨应光仍补五军营参将。

《明神宗实录》卷四〇七:“万历三十三年三月戊子,准两广总督戴燿奏广东惠州参将杨应光仍补五军营参将。”(第7594页)。

五月初九日,率广西巡抚杨芳为戴罪立功的安南禄州夷官韦达礼奏请不死,获得批准,起到了安定边境的作用。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〇九“万历三十三年五月乙未,予安南禄州夷官韦达礼赎罪自新”条。(第7638页)

六月初五日,以两广擒斩倭寇,与广东总兵、都督佥事孟宗文获升俸一级、获赏银币不等。《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万历三十三年六月戊申,论广东锦囊、南澳、钦州等处擒斩倭奴功次,升总督尚书戴燿、总兵官都督佥事孟宗文各俸一级,赏银、币有差。”(第7649页)

八月十五日,针对广东惠潮兵巡道、右参政朱东光伪造丢失官印之事,不顾福建同乡、同科进士之情秉公执法奏请将其调任,并申请铸造新印,获得批准。

详《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三年八月丁巳,广东惠潮兵巡道、右参政朱东光被盗失印”条。(卷四百一十二,第7724页)按,朱东光为福建建宁府浦城县,隆庆二年进士。

九月初二日,请辞加俸,未获批准。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三:“万历三十三年九月癸酉,两广总督戴燿奏辞加俸,不许。”(第 7731~7732 页)

十月十四日,保奏深得民心的广东廉州府同知凃巍为本府知府。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四:“万历三十三年冬十月乙卯,升广东廉州府同知涂巍为本府知府,以九年满考为总督戴燿所保奏也。”(第7763页)

十一月二十二日,题奏思明府袭爵人选、处理人员、区别对待流官与土官、根据少数民族实情、兴办学校推动教化等六事,获准。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五“万历三十三年十一月壬申,兵部覆两广督抚官戴燿等题思明府”条(第 7780~7782 页)。

是岁,张燮有《与戴少保》,忆及“去冬”交游。

张燮《霏云居集》卷四十七(第819页)。

是岁,祖父戴子蒙获赠兵部尚书、父戴朝锦获赠兵部尚书。

乾隆《长泰县志》卷八《选举》:戴子蒙“三十三年,赠兵部尚书”,戴廷枫“万历中,封赠与子蒙同”(第 418 页)。

是岁,于长泰县城筑尚书府。

《族谱》第35页。该府第原址即今长泰县公安局宿舍楼(2018年6月3日长泰县武安镇陶然园戴时宗祠堂访谈戴先生)。

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六十五岁

正月二十四日,以“老迈卑庸”遭户科给事中沈凤翔弹劾。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七:“万历三十四年正月癸巳,户科给事中沈凤翔劾两广总督戴燿老迈卑庸,不足弹压。”(第7877~7878页)

秋,少子戴壎入泮长泰县学。

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戴壎》:“年十五游泮”(第62页),另据《族谱》(第 236页)“十五岁入县学名列第一”推算。

明神宗万历三十五年丁未(1607)六十六岁

三月二十一日,题交南(今越南)统治者世袭事,获礼部再次履许。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三十一“万历三十五年三月庚辰,两广督臣题交南应袭事礼部再覆许之”条。(第8142~8143页)按,“两广督臣”即两广总督戴燿,获以其为首。当为遗漏所致。

五月十八日,以“以闻言在告”“竟以趑趄败终”遭吏科给事中刘道隆弹劾。

详《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三“万历三十五年五月乙亥,吏科给事中刘道隆言”条。(第8189页)

九月初三日,以交南入贡并叛首来献事,奏总兵王鸣鹤、布政曲迁乔及诸将之功,章下兵部。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八“万历三十五年九月癸巳,总督两广戴燿以交南入贡并叛首来献事乞录”条。(第8291页)

十一月十一日,弹劾雷州卫指挥赵梦凤,行广东巡按提问。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丙寅,两广总督戴燿劾雷州卫指挥赵梦凤贪婪不法,行巡按提问。”(第8353页)

明神宗万历三十六年庚戌(1608)六十七岁

二月十二日,用计使安南补贡,获加太子少保。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三:“万历三十六年二月己巳,安南头目郑松潜计刺死禄州夷官章达礼,函首补贡。论功,加两广总督戴燿太子少保,升杨芳右都御史,自本兵而下,内外文武将吏各升级赏银币有差。”(第8422~8423页)

是月,令冯时可访憨山德清于曹溪,为之发文南韶道募捐,留请憨山德清修宝月台。

详《憨山老人梦游集》卷四十“三十六年戊申条”(第12~13页)。

三月二十七日,题万历三十五年十二月安南突围钦州事,提出追究各官员责任,主动自我弹劾,章下兵部。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四:“万历三十六年三月甲寅,总督两广军务、右副都御史戴燿题三十五年十二月内,交阯贼七百余系龙门港突围钦州,虏掠以去,所据失事,各官法应参究,并自劾疆场失守之罪,章下兵部。”(第8438页)

五月初一日,以“抚两广丧师失地、辅臣以贿赂之多、乡亲之好,票本止于夺俸,大罪六否塞之”遭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郑振先弹劾。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六“万历三十六年五月丙戌,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郑振先言”条(第 8457~8460 页)。

六月初九日,由于万历帝采纳了太仆寺少卿申用懋奏请,遭到停职处理。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七:“万历三十六年六月甲子,停革两广督臣戴燿安南执役钦赏,以太仆寺少卿申用懋言失事不可谓功,冏金不可滥予也。”(第8473页)按,《明神宗实录校勘记》(第 2069 页)“冏金”作“钦赏”。

九月初五日,遭到工科给事中何士晋“宜舍不舍,公论乖违”的弹劾。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万历三十六年九月己丑,工科给事中何士晋言”条(第8511~8512页)。

十月十三日,因钦州失事,被革职为民。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一:“万历三十六年十月丁卯,革总督两广兼巡抚广东地方兵部尚书戴耀职为民。以钦州失事也。”(第8532页)。

是月十六日,上奏万历帝以此前擒获越南三名头目申请赎罪,章下兵部。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一:“万历三十六年十月庚午,两广总督戴燿奏奉旨讨贼,自赎擒获交夷渠魁扶安、企扬、扶忠三名,章下兵部。”(第8532~8533页)

是月中旬,隐居戴城所建长泰天柱山簪云楼,由其负责日常起居。

《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少保既得请还山,以簪云楼为绿野。君每上膳,躬自检覆乃进半,世萧疏独亲则斋慄无惰容。”(《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按,簪云楼,为戴城“晚筑”,由其“性好山水”,却唯独“凡客登天柱山,见木杪、泉腰,有巢饮作鸾啸者,不问而知为利藩也。”(第853页)可知筑于长泰天柱山。“奇石名花,瑶阶总萃,内则琴书数种。”(第853页)其时戴塘健在,可见戴城深得其喜爱。缘于戴城从小侍奉戴燿左右,且经历了万历二十八年(1600)省亲戴燿时遭遇袭击生死与共。

十一月二十二日,以老迈且离乡较远之故遭到刑科给事中杜士全的弹劾,获不交办处理。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二“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乙巳,刑科给事中杜士全言”条(第8547页)。

是月,与陈用宾同遭翁宪祥弹劾,不报。

《明史》卷二百三十四《列传·翁宪祥》:“劾云南巡抚陈用宾、两广总督戴燿,不报。”(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页)

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己酉(1609)六十八岁

三月二十八日,上奏安南都统使黎维新进献侵犯顺安的首领,事下兵部。

《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六:“万历三十七年三月己酉,两广总督戴燿以夷贼犯顺安,都统使黎维献贼首扶安、企扬等三名奏闻,下兵部。”(第8610页)

四月十八日,以原任两广总督勘言钦州之役黎维新所起的作用,乞疏行巡按御史勘明,章下兵部。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七“万历三十七年四月己巳,原任两广总督戴燿勘言钦州之役”条。 (第 8625~8626 页)

夏,李焘伴游泛舟惠州西湖、仙女岩,题刻河源县石洞“通天岩”。

据摩崖石刻:“总督两广军务少保兵部尚书凤岐戴燿为:同年斗野居士、前湖广按察使李焘题,通天岩,万历己酉夏勒石。”李焘诗《陪戴大司马游西湖》《陪戴大司马年丈泛舟,自宝江至歌唐石游仙女岩》(http://www.heyuan.cn/xw/20110105/51173.htm,2018年7月1日下载),由“司马壮游情不浅”,可见戴燿此时心态。

六月十五日,以广东钦州(今属广西)失事,遭广东巡按李应魁弹劾,认为不应以戴罪立功论处。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九“万历三十七年六月甲子,广东巡按李应魁追论抚臣戴燿钦州养乱”条(第8661页)。

九月十七日,围绕钦州善后,以原任两广总督身份建议分别增设水陆兵种、调防驻军、增设武官、调整管辖范围,授予原来峒官军职,停罢互市等四事,章下兵部。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六十二 “万历三十七年九月乙未,原任两广总督戴燿条言钦州善后四事”条(第 8719~8720 页)。

明神宗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六十九岁

六月二十七日,围绕平定海南黎峒起事善后提出增兵、设置将官、调防将官、恢复峒官建议《征黎善后四议》,获得批准。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七十二“万历三十八年六月庚子”条(第8918~8921页)。

是岁,漳州府同知吕继楩获命轮署漳州月港饷务,为撰《别驾吕公督饷惠政碑》。

详崇祯《海澄县志》卷十七《艺文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06~507页)。 文中“吕公”即吕继楩。

明神宗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七十岁

八月二十六日,大寿,北拜万历帝感念信任。张燮为撰寿文,称其“恩宠之盛,漳人从古未有也”,有“天柱峰高,公年与齐。何疑哉”之感。

张燮《寿太子少保、总督、大司马凤岐戴公七秩序》(《霏云居集》卷二十二,第465页)。

过集张燮别界,索诗,获《戴少保过集别界,索诗因赠》。

张燮《戴少保过集别界,索诗因赠》《霏云居集》(卷十二,第274页)。

是岁,女婿卢春蕙与长泰人和里陶唐洋(今长泰县陈巷镇雪美村)杨氏宗祠瞻依堂产生纠纷,为之请托长泰知县陆即登前往处理。

卢春蕙为卢岐嶷之孙,曾求学天柱山,中举任知县。《陶塘洋世德堂西厝花坂洋杨氏族谱》:“至万历三十九年辛亥重新起盖,有时三丈高,被卢家以为高耸照压。伊家创词府县诘告。乡科卢春蕙之外父原任两广戴凤岐出头,托县尊陆即登到祠勘视,势剪竖柱六尺。”(祠堂记,第89~90页)。按,今杨氏族庙报慈院,嘉靖《长泰县志·奇观》:“在县东北彰信里”(第838页),新编《长泰县志·寺观》:“位于陶唐洋(今雪美村)后山东麓”(卷三十三文物、名胜,第898页),可知为同一处。嘉靖丙午《长泰县志》卷三十三《文物·名胜》记载:“乐清知县、赠佥都御史戴公昀请开元僧微朗居之,至正德某年遂重建寝堂,复修殿宇而巍然如故矣”(第838~829页),“戴公昀”即戴燿高祖戴昀,戴燿与杨氏宗族于报慈院有故。陆即登,广东南海举人,出于戴燿总督两广,恩威地方而敬重。

明神宗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七十一岁

三月,卢维祯之孙持薛士彦所状,请为之撰写墓志铭《明资政大夫、户部尚书瑞峰卢公墓志铭》,落款:“万历四十年三月上澣之吉,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地方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年眷生戴燿顿首拜撰。”

详王文径:《明户、工二部侍郎卢维桢墓》(《东南文化》1989年第3期,第220~222页)。按,张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戴城的第四子“某,娶方伯薛公士彦女孙。”(《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薛士彦与戴燿为儿女亲家,又卢维祯的家庭教师黄道周曾师事薛士彦,戴燿从弟戴燝对黄道周点拨之恩,故有此请。

七月十八日,兵部题覆钦州失事功罪,遭斥责,着照原旨行。

详《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九十七“万历四十年七月丙午,兵部题覆钦州失事功罪”条(第9369~9370页),斥“督臣戴耀一味贪婪,百务废弛,绸缪无策,隐慝不闻。贪残偾事者,方以姑息蔽罪。慷慨死难者,竟以掩败埋功。纵献馘献囚差慰,边民公愤,而远勤两省兵力,动费金钱何止四五万,米亦称是。边境之间,肝脑地业已得不偿失矣!”“戴燿照原旨行。”(第9370页)

秋,戴壎福建乡试中举。

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十七《人物志(二)》(第1251页)。

明神宗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七十二岁

九月,应漳州知府袁业泗之请,为万历癸丑《漳州府志》撰《漳州府志序》。

据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序》(第 3~9 页)及落款(第 18~19 页)。

是岁,张燮有《寄戴少保》怀之。

张燮《霏云居续集》卷五十一(第852页)。

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甲寅(1614)七十三岁

五月,戴燿长孙戴金娶张燮长女张英慧。

张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君胤子六人,长金,娶不肖燮女,先翁卒(后,金为浔州太守,以户部时,赠吾女为安人)”(《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又,张燮《亡女戴孺人行状》:“年十九,遣出阁”(《霏云居续集》卷四十六,第784页)。按,张燮“女生于万历丙申”即万历二十四年(1596)(《亡女戴孺人行状》,《霏云居续集》卷四十六,第786页),由此逆推,可知于此年成亲。按《群玉楼集》收录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崇祯元年诗文,可知此时戴燿健在。万历癸丑《漳州府志》卷十八《人物志(三)》:“兵部尚书燿之孙,广西浔州府知府”(第1356页),按该志刊行,戴金时年二十岁,断不至出任知府,当为府志“崇祯纪元戊辰三月吉日府志附梓”(提要,第1页)时增补。

是月,招张燮饮于长泰天柱山山庄,张燮赋诗《戴少保招饮山庄即事二首》以纪行,有“坐久忘归去”之感。与张燮同游长泰天柱山,张燮赋诗《雨眺天柱岩》,雨后再赋《一线泉即事》。

见张燮《霏云居续集》卷四(第144~145页,第158页,第321页)。

又招张燮于长泰天柱山簪云楼心远斋,张燮为作《戴少保招饮斋间,挟诸姬在坐》、《题戴利藩心远斋十韵》。

张燮《霏云居续集》卷十四(第320页)、卷二十(第436页)。

离别之际,戴燿出资欢送张燮。张燮赋诗《戴少保损饷赠行歌以为别》感怀,有“色石补天”之慨。

张燮《霏云居续集》卷四(第70页)。

时坊间讹传戴燿家资数百万,张燮以张英慧为戴家孙媳,为之辩诬。

详张燮《亡女戴孺人行状》(《霏云居续集》卷四十六,第784页)。

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乙卯(1615)七十四岁

八月,张燮至簪云楼与戴燿欢聚,为戴城题寿诗庆生。

张燮《戴利藩初度诗以讯之》:“今君三十六”(《霏云居续集》卷二,第33页)。

是岁,海瑞挚友区大伦为时任肇庆知府戴熺撰写《郡大夫戴公奏绩序》,对戴燿有“功在百粤”的中肯评价。

详康熙《肇庆府志》卷二十八《艺文》(康熙十二年刻本,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第16~20页),中有“伯兄凤岐公,前节镇二广,功在百粤”(第18页),由“昨岁甲寅”(第18页),可知该序作于万历乙卯(1615)。

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丙辰(1616)七十五岁

二月,戴壎赴北京会试,在福州与张燮相遇,张燮作诗《戴利怡谒选之长安,相遇榕城,诗以送之》,念及与戴燿的交游之情。

张燮《霏云居续集》卷十九(第372页)。

戴壎中进士,获任衢州府推官。

《明万历四十四年进士题名碑录》:“福建漳州府长泰县军籍。”(《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第二册,第1183页)

明神宗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七十六岁

是岁,张燮《东西洋考》刊行,收录戴燿此前所撰《别驾吕公督饷惠政碑》。

详《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督饷职官·吕继梗》:“商人立石颂德。郡人、宫保、尚书戴耀撰。”(万历四十六年王起宗刊本,第19~20页)

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七十七岁

三月,儿媳张英慧卒,为此贻书其父张燮。

张燮《亡女戴孺人行状》:“少保贻书见讯,备极酸楚”(《霏云居集续集》卷四十六,第786页),“少保公阅之,因为大恸”(第 787 页)。

明光宗泰昌元年庚申(1620)七十九岁

是岁,以戴城卒,忧心不已。张燮前来探望,多加安慰,为撰《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

张燮《戴公子利藩墓志铭(后赠户部主事)》:“君中年有呕血之疾……少保公每忧之”(《群玉楼集》卷五十,第854页)。按,戴城卒年有不同记载,《族谱》:“早卒,于大明神宗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第236页)族谱所载为传抄之误,应以张燮所载为是。

明熹宗天启元年辛酉(1621)八十岁

是岁,以戴壎应诏陈情,由此官复原职。

查《明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并无相关记载;新旧方志均未载戴燿官复原职应诏陈情者。然黄仲琴文载:“壎应诏陈情,得复燿原职。”该文参考书籍列有“《武安戴氏家谱》”,当“照家谱”而得。另,新编《漳州市志》卷五十《人物·戴燿传》:“广东御史王以宁上疏为戴燿申辩昭雪,恢复他的政治名誉。”(第2997页)戴燿其时年已八十,不可能再次出任,此为恢复政治名誉之举,前人以此推论戴燿婉拒,不可信。

明熹宗天启四年甲子(1624)八十三岁

是岁,获福建巡抚沈维养题赠“父子进士、宫保尚书”匾。

“钦差提督军务、巡抚福建、督察院右佥都御史、加三级沈维养为:穆宗隆庆戊辰科进士、钦差总督两广军务、资德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加正一品服俸,父:戴燿立,万历丙辰科会魁、户部山西清吏员外郎、兼理浒野关,子:戴壎立。”按牌匾“督察院”应作“都察院”,当为传抄之误。“穆宗”当不至出现牌匾。戴燿“资德大夫”,为天启六年进阶,详见本文天启六年条,此处题刻天启四年,当为后人增补。

明熹宗天启六年丙寅(1626)八十五岁

以戴壎户曹任期届满,为此获得进阶资德大夫。

乾隆《长泰县志》卷九《人物志·戴燿》:“又以子壎户曹秩满,覃恩进阶资德大夫”(第454页),又黄仲琴文载:“天启六年,壎满户曹,燿进资德大夫。”

是岁,获立“三世尚书父子进士”坊于长泰县南门外。

详乾隆《长泰县志》卷二《规制志》(第133页)。按,“万历丙辰会魁、户部山西清吏司员外郎、督理墅浒钞关子戴壎”“督理墅浒钞关”即乾隆《长泰县志》卷九《人物志·戴壎传》:“出榷吴关”(第466页),位于苏州府墅浒关长洲县二都六图浒墅镇。《族谱》云:“江苏吴县”(第236页)有误。由戴壎任此职为“时魏珰煽逆”之际“乃还阙补”(第466页),可知为此年。新编《长泰县志》卷三十三《文物、名胜》载建立时间为“万历四十四年”(第904页),据牌坊“万历丙辰”推断,其时戴壎未任此职,且未恢复名誉,有误。

明思宗崇祯二年乙巳(1629)八十八岁

八月二十四日,因痰久侵肠胃于簪云楼去世。

戴燿卒年有不同记载:1.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杨莹钟》:“制台戴凤岐先生自隆庆戊辰登第,至崇祯乙巳卒,凡六十二年,寿八十有六。”(第71~72页)2.康熙《长泰县志》卷八《人物志·戴燿》:“崇祯戊辰考终”(第 56页),乾隆《长泰县志》卷九《人物》(第 455页)、《长泰县戴氏族谱》:“卒于明思宗崇祯元年戊辰(1628)八月二十四日”(第233页)”、新编《长泰县志》:“(1542~1628)”(第 1018页)。从此说。黄仲琴文载:“思宗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正衣冠,危坐而逝。”应据目前已佚“《武安戴氏家谱》(崇祯十六年,戴实华书刻本)”(第51页)。按,康熙《长泰县志》刊行时间较早,又戴燿卒时,该志主纂叶先登年二十九岁,传主杨莹钟与戴燿立碑《管公重新天柱岩碑》、同戴燿女婿卢春蕙“俱尝读书山中”、为万历三十一年同科举人,载入方志必有所考,比之族谱记载更为可信,且族谱几经传抄难免错漏,应以该志所载为是。戴燿享年“八十有六”之“六”应作“八”字,是为刊刻之误。戴燿病情据黄仲琴文:“素有痰病,既而浸甚,患及肠胃。”如此细致,结合戴燿晚年所居簪云楼位于深山密林,湿气较重,在此生活一旬即有便溏之状,可知所载可信。另,同治《福建通志》卷二百〇六《列传·戴燿》载戴燿享年有“卒年八十”(第 3792页),《闽书》卷一百二十《英旧志·戴燿》:“年八十余,卒。 ”(第 3610页)

张燮闻讯,作《祭戴少保文》,有“连天作柱以方长”之感。

详张燮《群玉楼集》卷五十五(第911~912页)。

明思宗崇祯四年辛未(1631)卒后二年

何乔远《闽书》始为戴燿立传。

详《闽书》卷一百二十《英旧志·戴燿》(第四册,第3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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