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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珍珠梅

时间:2024-05-04

金玉良   一九八三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编辑出版《白朗文集》(一—六卷)、《罗烽文集》(一—五卷);发表散杂文六十余篇;著有《落英无声——忆父亲母亲罗烽、白朗》、《老藤椅慢慢摇——周有光和他的时代》。

说到梅,人们会想起陆游那首千古绝唱《咏梅》: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我这里说的“梅”不是凌寒独自开的腊梅或红梅,而是从夏到秋不论烈日当头,还是暴雨如注都花开不断的珍珠梅。一九八四年秋冬之交,我从草木凋敝的东北奉调来京。城西木樨地马路边的蜂蓼月季挂满枝头,感觉寒冬尚远。当我第一眼看到粉红相间的花朵,披着点点初雪却依然故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愉悦,同时也有些许忧虑。我是手脚容易长冻疮的人,担心那么鲜亮的生命会不会因冻伤而死?后来知道,它只在酷寒时节有短暂的休眠,明春又活力四射。花如人生,冷暖自知。

初识珍珠梅,是转年的春末夏初。此时,桃花、杏花早谢尽。一天路过三里河宿舍区,但见三两棵一人高的灌木,枝丫间散落几个白色圆锥体,在繁茂绿叶衬托下尤其醒目。远看状似高粱穗,走近发现每个穗上紧布四五十枚小白花和花苞。同行的父亲告诉我,它叫珍珠梅。那时,我从未把它和梅阿姨联系在一起。虽然此后与梅阿姨有了亲密接触,并读了许多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的文章,仍然没有这种联想。直至与她交往二十年后收到她送我的《珍珠梅》一书,才知道她十分喜欢“小小的,不起眼,又没有香气”的珍珠梅。她赞赏珍珠梅的低调、不招摇;称赞它的适应能力。这时,我才想珍珠梅的坚韧、持久多么符合梅志阿姨的性格。

《珍珠梅》,共四辑。第一辑十篇文章记录她在劳改队那段不堪回首的生活。那里面有她所受到的“改造”和“教育”,也有与她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就业女犯们的悲惨故事。她不无深情地说:“对这些不幸‘犯了法,不得不在劳改队里过着余生的姐妹们,我是既同情也有悲哀,有时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诚然,这群人中犯科作案者有之,但也有在特殊历史背景下犯了不该犯的罪,最后酿成人生悲剧。她们刑满后,本应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然而,这些带有污点的人,已不被社会所接纳:有的是家中子女甚至丈夫不愿或不敢接收;有的已经家破人亡,无人接收。她们被抛弃在与世隔绝的地坝里,肩扛锄头,身背背篼在“政府”监管下日复一日地劳动、听训。“除了每月二十一元的工资外,她们仍和犯人一样没有人身自由及个人尊严。如果犯了监规或顶撞了干部,照样可以挨一索子(捆绑起来)或打记耳光的。”

《珍珠梅》成书前,我曾读过其中《斑斓的老树》和《同龄人黄家婆》两篇。也许我也是女人,阅读时心中的哀伤无法言表,只想流泪。待心情稍微平静,我给梅阿姨写封短笺,述说我的感受。她回信说:“收到你的短信,但我可从中得到了安慰!你是读懂了她的。”

对于梅阿姨来说,回忆和书写当年的那些人和事,等于自己揭开尚未痊愈的伤疤。那种疼痛,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很难理解。然而,她把这些带血的文章寄给刊物,“却被告知如何地不合时宜,发表起来如何有困难。”但她还是不死心,说:“即便是卑微的人生吧,也自有其生存的意义,自有其尊严和感情,我们应该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示”。

《斑斓的老树》的主人翁是六十多岁的农妇,因为犯了“吃人罪”被判六年徒刑。刑满已经四五年,仍然留在劳改队。梅志到劳改队的第一天就因占了这位老妇人的原睡铺,半夜遭来她的骂声:“好好的睡处被鬼来赶走了……”另一个帮腔说“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反革命。”梅志被同在一个屋檐下贴身而卧的二十几个陌生女子吓着了,几乎通宵未合眼。起床的哨声响了,梅志抬起身看到不远处床角边“伸出一个黑黝黝的脑袋,蓬头散发的,真像《聊斋》中常见的形象;跟着就见一根很长的黑布带缠在那脑袋上。”依昨夜发出声音的位置,梅志判断眼前这漆黑的人形就是对她充满敌意的那个人。好在她没有再吵嚷,只是抓起身边的背篼走了出去。

梅志慢慢发现这个被大家叫周老娘的人,平素对人不理不睬,有时还要骂几句,每天早出晚归整天守在她种的菜地里。周老娘是干农活的行家里手,每当需要技巧、别人干不了的活儿,组长只好说:“老娘还是你来吧。”她不惜力,肯帮人,心地也还善良,就是脾气倔犟!按说,周老娘也是“苦大仇深的贫农,挖泥巴的受苦人”,打会走路就跟阿爸阿妈在坡上、山上扯草,捡乱石。长大嫁的男人,不是在悬崖上干活栽下去摔死,就是被抓壮丁没了音讯。解放后,周老娘和临村一个老光棍结婚,不但分房、分田,还生了儿子,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到了人民公社化,农村办起大食堂吃饭不要钱,生活更加美好。可是花无百日红,很快食堂关门,周老娘又过上无米下锅的苦日子。

一天清晨周老娘和儿子饿得昏昏沉沉,见门外躺着一个断气的男孩,就弄回来吃。事发后,男孩的娘要她偿命。周老娘说我不想吃他,但他已经死了,我不吃,也是白白烂在地里。吃了他,救活我一家!最后,法院说她犯了“吃人罪”判刑六年,送她到离家几百里外的劳改队。周老娘说:“到这里,我是什么都干,我从来没过过这样的好日子。只要劳动就有饭吃,这叫我到哪里去找啊!六年刑满时,管教干部告诉我,我儿子和一个老道住在一起,还送去上学。我口里不停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我要拼命劳动,报答共产党。”

一九七一年,劳改队对于改造好的就业人员准许请假探亲,也可以被“清放”回去。周老娘在接受劳动改造的十几年里,一直表现不错。除了脾气古怪,劳动特别好,年年受表扬。她可以“清放”返乡,儿子也愿意接老娘同他们一起住。周老娘更盼着晚年有儿孙在身边。但是,仇家放话要与她拼命。周老娘刑期有年,回家无望。她只能魂归故里!

另一篇写纵火犯——黄家婆,她和梅志同龄,也生于一九一四年。她在这群乱糟糟,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女犯中显得很特别。她不去田里干粗活,只在队里编竹、草用具。她很少说话,更不和人吵嘴骂架。她人缘很好,许多人尊称她“家婆”。她不像一般村妇,也不像知识分子,虽然她能读、能写。后来梅志了解她生在大地主家庭,丈夫在国民党成都党部当官。一九四九年,国民党败退台湾。黄家婆正带着女儿回乡探母,未来得急与丈夫一起离开大陆,她成了反革命家属。解放初,村干部撮合她和一名转业军人的婚事。她本可以借此为自己和女儿改变身份,但她不识“时务”,得罪了村干部。她说:“我感到我不会就这么平安地度过劫难……可是,想不到事情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

一天傍晚,她家附近粮仓起火,火借风势很快殃及她家,她拼命喊救火。为抢救火中的东西,手烧伤了,但家还是被烧光。然而,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查火情时,硬说她放火烧粮仓,是反革命报复。她一审、二审都不承认。因“态度不老实,顽固对抗”,获刑八年。八年期满,她仍然戴着反革命的帽子留在劳改队。看到一批批就业人员或请假探亲或“清放”,她心中也曾掀起波澜。这么多年,一想到八十多岁、长年吃素的老母,自己连个鸡蛋、一把挂面也舍不得买。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导致严重贫血,劳动中几次头晕要摔倒。

梅志想到一九五五年那个春天,自己戴着手铐被押走时,母亲用衣袖为其擦拭脸上的泪水;想到自己尚未走出看守所,八十多岁的老母就凄惨离世,是在医院太平间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梅志说:“这成了我终身的遗憾。”为了不使眼前这位同龄人重蹈遗憾,梅志几次劝她回家探母。她却说“看了更难受。”黄家婆除了顾及“见了还要分开”外,更主要是对生活已经绝望。她对梅志说:“你不是犯人,我也不是犯人。我没有纵火,这是冤枉的,我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哪个敢为我这反革命家属说句公道话啊!把放火罪往我身上一推是最省事的了,我是有冤无处诉啊!如果回去,还得顶着纵火犯、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丢人现眼,有什么活头儿?连我女儿都怨我不该生下她来呢。”

几十年过去了,梅志常常想起这位同龄人,惦念她是否还在人间?

梅志作为妻子、母亲,所承受的生活压力比一般女人更沉重。一九三三年底,她与胡风结婚。解放前的十五年,他们共同经历“左联”时期危险的地下活动;抗战时的颠沛流离;内战时国民党的黑暗统治。梅志没有过上一天安稳日子。而从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九年近四分之一的世纪里,梅志更是在坐牢、伴囚或无囚可伴的情况下度过。

多年前,梅志阿姨托我转给张兆和阿姨一本《胡风传》。张阿姨看着扉页上梅志与胡风的新婚照片,对我说了句“可惜你梅阿姨了。”照片上的梅阿姨灵动、清秀,特别那双充满纯真、善良的眼睛,让人过目不忘。我不知张阿姨这里的“可惜”指什么,是容貌,还是多舛的命运?如果人的命运是上帝安排的,那上帝也该被诅咒!

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七日凌晨,胡风和梅志同时被公安部拘捕。梅志先后被关押在公安部北京几个看守所里,每天不是写“交代”,就是被审问。在这里除了办案人员给予的压力,她还牵挂年迈的母亲和前途渺茫的孩子,分离时小儿子只有八岁。梅志患上严重失眠症。

六年后,因母亲病逝,梅志得以解除看守回家料理丧事。胡风当年在太平街购置的小院已灰消砖散不见踪迹,家中老小早被撵到朝阳门内一个大杂院里。母亲没了,胡风下落不明,但孩子还得活下去。梅志将家换到郊区小庄。处理完母亲后事,安顿好孩子,梅志在之后的几年间多次向公安部门打听胡风的情况,却始终没有明确答复,她怀疑胡风已不在人间。

一九六五年六月,梅志终于在秦城监狱见到分别十年的胡风。

在公安干事和管教人员的监视下两人握手时,梅志感到对方的手依然有力;对望时,胡风的目光依然如旧。但时间还是留下痕迹,十年的囚犯生活已磨去他的锐气,当年一家之主的威严也不复存在。对于梅志的受命“说教”,明明想发火却低头忍住,只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同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审胡风前夕,公安部公布对梅志“不予起诉书”。说她:“曾经帮助胡风从事《七月》、《希望》及‘希望社的工作,后又参与了‘三十万言书的抄写,因此定为胡风集团骨干分子。因在押期间表现尚好,特予以不起诉处分。”令其参加街道同类人员学习班,接受群众监督改造。梅志这顶“反革命分子”帽子一戴就是二十多年,直至一九七八年摘掉。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胡风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公安部有关人员建议梅志,以家属名义提出对胡风监外执行的要求。元旦前一天,梅志接胡风回家。稍是停留,梅志告别子女偕同胡风于一九六六年二月十五日去成都,开始她漫长的伴囚生涯。

到成都,他们住在市内上升街的看守所里,外出有公安人员同行。九月八日半夜十二点,梅志、胡风被持枪解放军押往四川省劳改局苗溪农场山上的一间孤零零的空房子里,不远处有看守人员的居所。几天后,胡风因一路颠簸突然中风倒地。庆幸有梅志及时救助,后送茶场医院住院治疗。愈后回到山上小屋,劳改农场分配他们每天除“学习”外,还在小院里挖地种菜,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七日胡风再次被公安人员押走,留下梅志一人在苗溪茶场,没有人告诉她胡风的下落。

在无“囚”可伴的几年间,梅志先被勒令为茶场医院义务清洗血绷带及其它污物,直至双手手指溃烂。又令她在住处周围开荒种菜,日常开销仅靠红卫兵抄家、没收财产时留下的三百元存款。

一九七○年八月,梅志被送到茶场“劳改就业女队”劳动。从此,她有了经济来源——和就业女犯一样每月领取二十一元生活费。梅志说,“我的大半生是在忧患中度过的。这是看不见的刀子,杀人不见血的精神折磨!有生活的,有精神的……生活的好抵挡,我从没养尊处优过,再苦我也能抵挡。”对于就业队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生存环境,她很快适应。但精神折磨却常使她喘不过气来。除了思念子女、担心胡风的生死,更要忍受“反革命”的骂名。

劳改农场的就业女犯很复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恃强凌弱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而犯人这个特殊群体中尤其突出。个别犯人把折磨人、欺负人当作他们发泄不满的唯一途径。苗溪茶场的就业女犯多为刑事犯罪,在她们眼里犯政治罪的梅志才应该是被踩在脚下的渣滓。梅志来劳改队的第一天起,就有人明里暗里骂她反革命。对于别人的辱骂,她只能忍气吞声。有一天,她们一群人正在突击挖一块菜地。因一件小事,梅志惹恼一个曾判五年徒刑的投机倒把犯。她又在骂“反革命”了。梅志气得两手发抖,却不能与其理论。“谁知心中一有气,就看不清地方了。本来已挖到了坎坎边上,却还往边上挖,结果一失脚就从一米多高的土台上跌了下去。”梅志几乎哭了起来,心想:“和你们在一起生活也一年多了,为什么对我这样不友好?”

挨骂、受气,又能到哪儿说理呢?梅志到劳改队第一个月写思想汇报(每月必写)时,她提出“我没有判刑,为什么罚我劳改?”管教干事却批评她:思想有问题。并辩驳说,“这里不是监狱,没有说你是劳改,是接受劳动教育。”对于“劳动教育”,她还有什么可争辩的呢?

梅志在劳改农场的六七年里,家里也发生很大变故。在西安工作的大儿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小儿子高中毕业去内蒙古“插队”落户;梅志与外界唯一有书信联系的只是在北京郊区农场当农业工人的女儿。一家五口流落五处,梅志的心也像五马分尸一样,撕碎了!

胡风被带走就没了音讯。每逢新年,判刑的人庆幸刑期又减去一年,和亲人团聚的日子越来越近。梅志没有被判刑,却没有一点盼头。梅志暗暗计算着,胡风已经七十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他在什么地方?前列腺炎好没好?痔疮犯得厉害不厉害?临走带去的行李够不够?洗换的衣服破没破?这辈子能不能再见……人在痛苦的时候感觉日子特别漫长,梅志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牵挂着、煎熬着。

一九七三年元旦前两天,梅志和就业女犯们在地里砍菜,队部食堂像往年一样准备杀猪过年。有人通知她去队部办公室,到办公室被告知:调她去照顾胡风。事情来得突然,梅志蒙头蒙脑地问来人:“他在哪儿?我怎么去呢?”回答很干脆“这你就别操心了。”只是催她“快收拾一下东西。”梅志心想,胡风到底怎样了?自己又将被转移到哪里?那颗破碎的心又被提了起来,惊慌、恐惧!但听来人说让她去“照顾胡风”,也许人还活着?只要人活着,所受的一切苦难、煎熬都值得。

一月中旬,梅志带着自己的衣物、行李(胡风的财物被没收)跟随劳改农场管教干部踏上祸福难测的旅途。他们晓行夜宿,经成都、南充、渠县。三天后的夜晚,抵达大竹县境内四川省第三监狱。监狱规模很大,有大监牢也有小监房,小监房分布在一条条小巷内。是夜,梅志被送到有三个房间的小院里。巴掌大的天井,围墙却有五六米高。房间有窗,窗上布满粗粗的铁棍,铁皮包着的院门有三道自动锁。关上门,就是插翅难逃的牢笼。

一路的车、船颠簸,令花甲之年的梅志疲惫不堪。外面下着小雨夹雪,室内阴冷。周遭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安静得令人毛骨悚然。她打开铺盖想睡一会,但眼皮打架就是睡不着。“关了灯,后窗的铁栏杆就像张开口的魔鬼的獠牙,那四面高墙也直向我挤压下来,真使我害怕!我的亲人他在哪里?我千里迢迢来到这儿,可是却见不到他。他们为什么什么都不跟我说?他怎么了?还有没有这个人啊?”

挨过一夜的心惊肉跳,梅志见到分别五六年的亲人。相见,却不敢相认!眼前这个唯唯诺诺、佝偻脊背、垂手而立的老犯人真的是他吗?一向腰杆挺直、豁达的硬汉哪去了?监管人员把他们送回“家”,只剩下夫妇俩儿,胡风仍然双手垂直、低头站在阶沿上。梅志让他进屋、坐下。他便语无伦次、没头没脑地诉说起来,“你真的来了。唉,怎么得了!”“我该死!我该死!我已经判了无期徒刑!”“我快要死了!我对不起你!……你这一来,可更不得了啦……”

此时的胡风,不但身体患有多种疾病,精神也极度混乱,他得了心因性精神病。胡风严重贫血,需要补充营养,梅志煮面条给他卧一个鸡蛋,他死活不吃。监狱按定量分给他们的肉、油,也都不敢吃,说“怕挨斗!”梅志说:“你大胆吃吧,要斗你,我担着!”

梅志为他洗换缺领少袖的破烂衣服,他却不肯穿有四个口袋的干部服,更不敢戴有帽檐的干部帽。晚上睡觉也不脱衣服,天不亮便起来坐在准备好的行李上,等待通知回大监牢……胡风半夜惊醒,两眼发直、全身哆嗦,梅志抱住他的头,像哄孩子似的安慰说:“今后我一直陪伴着你,你别害怕。”“你的事早交代完了,刑也判了,别再胡思乱想了。”梅志只“希望他快点从噩梦中醒来,和我共同度过这铁窗之内人群之外的生活!不管怎样艰难困苦,我都要全力帮助他,保护他。”在梅志的努力下,胡风开始就医治病。

当胡风身处绝境,是梅志为他撑起那片天,并把既将坠落深渊的胡风死死拉住;当胡风流着泪说“我不行了,我支持不住了。”是梅志鼓励他“无论如何也得活着。”“你能活着出去,我们就胜利了。”然而,梅志要求胡风“活下去”的同时,自己却快撑不住了。她也想过和胡风一起去死,这是最好的解脱。“不过,我还是不愿意这样做,不光是因为舍不得孩子们,同时也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无论如何,得留着我一个活口,为胡风、为这案件、为众多受株连的朋友们申诉”。

“重获自由”是梅志熬下去的唯一希望,也是她给予胡风的精神动力。为了转移胡风注意力,摆脱幻视、幻听的干扰,也为了留下第一手历史资料,梅志建议胡风写关于自己经历的人和事的“交代材料”。经过亲人的精神抚慰和适当的药物治疗,加之外界形势的好转,胡风身心开始慢慢恢复。对于梅志所付出的心血,胡风铭感肺腑。诚如他在诗中所说:

在天昏地暗的日子

我们在这条路上走过

在受难者们中间

我们的心在滴血

滴在荆棘上

滴在沙尘里

当我的血快滴干了

我吸进了你的血温

我吸进了你的呼吸

我又长出了赶路的勇气

一九七九年一月,胡风在梅志陪伴下走出高墙,梅志也获得完全自由。一九八○年九月,“中发76号”文件正式在党内传达,在政治上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但是,就胡风“个人历史”和文艺思想却存有许多不实之词,家属提出异议,但未被采纳,胡风也因病没有在结论上签字。一九八五年六月,胡风因贲门癌去世,梅志继续为胡风申诉。经有关部门反复查证,于一九八八年六月中央发布“中办(1988)6号”文件。为胡风从政治上、历史上、文学活动及文学思想上彻底平反。梅志实现在胡风临终前的承诺。

但是,在几年申诉过程中所遇到的层层阻力,特别是胡风追悼会不能顺利进行,社会上出现种种猜测和传言。梅志深感她和胡风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几乎与外界隔绝,而这段经历是朋友和公众尤为关注的。作为未亡人应该站出来厘清原委、辩明是非,将真相昭示天下。梅志在申诉的同时,开始撰写关于两人失去自由生活的长篇回忆录——《往事如烟》、《伴囚记》、《在高墙内》及六十余万字的《胡风传》。她在呕心沥血十年完成的《胡风传》后记中说:“我深感到我有责任将一些强加于他的莫须有的罪名为他洗刷干净,同时也应该将他真正的为人,他真心实意为革命文艺所做的工作,全盘如实地写出来,以留给后人去评判。我觉得,只有后人才更能不带个人恩怨,不计个人得失,定会对他做出公正的评判。”“我已到了精疲力竭的地步,就此告一结束吧!”

有文章说梅志像十九世纪俄国贵族革命家——十二月党人的妻子,舍弃繁华随丈夫流放人烟罕迹的西伯利亚。如果单纯从胡风事件发生梅志旋即失去自由,又在之后经历十三年的伴囚生活来说,她太像十二月党人的妻子——那样忠贞、那样悲壮!但从胡风去世后,梅志为胡风冤案的三次平反,为胡风、为众多受株连者说清历史真相,洗去涂抹在他们脸上的污垢,使胡风们得到人们善意的理解和公正的评价……梅志所做的一切没有任何一位妻子可比!

(责任编辑:龙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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