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唐棣
当年,我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也就只能在吃饭、睡觉、看书。其实,书也根本看不进。对于那个精神状态下的我,需要的不是书,而是说话;需要的也不是大师的小说,而是哥们般的诉说。后来,我学着写作。至今,我仍认为自己像从某个大师身后走出来的小丑一样,在小说作者的群体里显得特别而又羸弱。这不是客气,是内心想说的。所以现在,我尽量少写,以求保护尊严。
对我拆解小说的历史可追溯到2003年。之后几年里,编辑们给我的退稿理由也一致变成:“某大师的痕迹过重。”不过,现在和一些写得很好的作家聊天,他们又不遗余力地赞美我这种行为了。这搞得我一时不知所措。
我敢肯定这不是一个聪明者的行为。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忘不了那些夜晚,当小工的母亲进入睡眠,我又像小工一样,和大师们开始说话。我写相同的开头和结局,我觉得这样才能离得更近,有机会相遇才能说上话。说够了,便改易地点、人名等元素,直到我自己都无法辨认的地步为止。这时,对大师们弃而不顾。
其中,我最对不住的就有博尔赫斯的这篇《永生》。摆在您面前的两篇同名小说关联在哪?你可以看到的是我和博尔赫斯先生同写一个沙漠之城:底比斯城。我在城里安排了一个国王叫阿尔戈尔。转而在博尔赫斯笔下,它又变成了一条狗。国王与狗,权威与卑贱。还有同样的文本形式,如装模作样的开篇、五章正文……当然,现在看来这都不算什么,稍有写作能力的朋友们都可以轻松胜任。
关键在于写这篇小说给我的喜悦,除了包括与博尔赫斯先生完成了一次遥远的对话外,还包括对自己做梦能力的训练。
“写沙漠的话,没必要出现骆驼……”听了博尔赫斯的这句话,我决定写梦中的沙漠,并且不只是写一只骆驼。我还不仅写一个驼队,我还要写这个驼队与这个沙漠之城的隐秘关系。当然,故事的结局和博尔赫斯的《永生》也差不多,所有形象都消失了,只剩下语言。
这场关于沙漠、勇士、生命、时间的噩梦,我记得我是在一个凌晨将它记录在纸上的。其实,现实中的我不够格和大师对话,然而我有卑微的方式,也同时感谢编辑为我提供这么神奇的场合,让我对博尔赫斯先生挪用卡塔他菲勒斯句子(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语句)时的得意洋洋感同身受。
假如,致敬限于模仿,就没意思了。我觉得我做得挺好。在文本里,我可以自信地说制造出了一种自洽的氛围,这也让这篇文像那么回事一点。
再说此文要说致敬博尔赫斯也不尽然。其实,我喜欢邀请尤瑟奈尔、萨拉马戈、卡尔维诺这些当年与我说过话的大师们一起办个茶话会。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也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话实说,我分不清这篇里藏着的人到底是谁了。雾里看花,书中暗表。当然,这么说在我看来,一没失去对他们的尊敬与崇拜,二保持了我的真诚,三是还赚到了我个人回忆起它时,一笔美好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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