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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福克纳:从这里开始

时间:2024-05-04

1925年,福克纳28岁。他被密西西比大学邮局解雇,因为他在工作时间埋头写作,整个邮局被他管理得一团糟。他家道中落,相貌平平,初恋女友也嫁给了别人。这个时候,他已经开始写作诗歌,也写了点短篇小说,虽然他野心勃勃,想在文坛上有所建树,却没什么起色。于是他决定离开家乡,前往新奥尔良继续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

在新奥尔良,福克纳结识了当时已经是知名作家的舍伍德·安德森,并且进入了当地以《双面人》杂志为中心的作家圈。他在那里呆了半年多,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写作。他写了十余篇短篇故事,一些文学评论,还有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据说他当时与画家斯普拉特林住在一起,他的邻居抱怨说,他的打字机整夜噼里啪啦,有时候直到早晨才停。

在这一时期,福克纳在《双面人》上发表了一组人物速写(sketch),取名为《新奥尔良》,在《时代琐闻》上发表了16篇速写故事。25年之后,卡维尔·柯林斯将这些篇章编为《新奥尔良札记》。这些作品以新奥尔良的日常生活为背景,很受杂志喜欢,福克纳凭此赚取了一笔生活费。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些作品又是福克纳的练笔之作,毕竟在这之前,福克纳心心念念是成为一名诗人,到了新奥尔良之后,他正式转向了叙事。

比起福克纳后期的长篇巨著,《新奥尔良札记》里的作品是简单的,也是好读的。但毋庸置疑的是,这段写作经历在他整个写作生涯中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这些作品为他后期的写作积累了素材,另一方面,具有福克纳特色的叙事技巧初现端倪。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两段相似的文字:

“那个人坐着,他的脸模糊不清,十分呆滞,耷拉着嘴唇,他的眼睛十分清澈,蓝得像矢车菊一样,眼神中一片茫然;他歪七倒八地坐成一团,脏兮兮的,仿佛是没有思想的生命,又像是没有智力的生物。然而,他总是流着口水,茫然的脸上,两只眼睛蓝得摄人心魄。”

“这人身上的分子好像不愿或是不能黏聚在一起,也不愿或是不能与支撑身体的骨架黏聚似的……他的眼睛很亮,是矢车菊那种讨人喜欢的浅蓝色。他的厚嘴唇张开着,稍稍有点淌口水。”

第一段是其中一篇《上帝的王国》中对傻瓜的外貌描写,第二段是《喧哗与骚动》中对班吉的形象描写。两个人物形象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矢车菊般的蓝眼睛、模糊不清(茫然)的脸、流口水的嘴巴、没有支撑的身体,傻瓜显然就是班吉的前身。

与此同时,福克纳在创作的过程中,逐渐压低了自己的声音,他让人物成为主要叙述者,瓦解了诗人的视角,转变为小说家的视角。以《家乡》一文为例,这篇几乎没有任何情节,以第三人称细致地描绘了让·巴斯蒂的心理活动,其中有较为明显的意识流手法。

纵观福克纳几十年的创作生涯,新奥尔良6个月的写作生活并不起眼。然而,新奥尔良却是一位小说大师真正开始起步的地方,他在这里走上了职业作家的道路。就像他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我要用 “大理石或声音在画布上或者纸上赋予梦的形状”。

福克纳的这个小集子一共有17篇文章,我已三三两两译完,这里选了4篇,希望读者喜欢。(安那)

上帝的王国

汽车从迪凯特大街上疾驰而下,拐入巷子,停下来。两个男人下了车,但还有一个人留在车上。那个坐着的人的脸模糊不清,十分呆滞,耷拉着嘴唇,他的眼睛是清澈的,如同矢车菊一般蓝,却一片茫然;他歪七倒八地坐成一团,脏兮兮的,仿佛是没有思想的活体,又像是没有智力的生物。然而,他总是流着口水,茫然的脸上那两只眼睛蓝得摄人心魄,手里总是紧紧握着一株水仙花。

下车的两个人弯腰进到车里,立即干起活来。他们很快就挺直了身子,将一个麻袋搁在了车门上。附近墙上的一扇门打开了,一张脸露了出来,随即又消失了。

“快点,赶紧卸货。”其中一个人说,“我倒不是害怕,但带着傻瓜做生意是会倒大霉的。”

“你说的对。”另一个人回答道,“快点搞定,我们还有两单生意要做呢。”

“你不会打算带着他一起吧?”最先说话的人问道,他的头朝着车里被人遗忘的那团人点了点。

“当然要带上他。他不会碍手碍脚的,他是个幸运星。”

“他可不是我的幸运星。我干这一行这么久,从来没有被抓到,这可不是因为我带着一个跟屁虫一样的幸运星。”

“我知道你对他有意见——你经常念叨。但是,像现在这种情况,我还能怎么办呢?他不能没有花,昨天晚上他把花弄丢了,所以我才不能把他留在杰克家,不再找一朵他是不会罢休的;我今天给他找了一朵花,不能再由着他在外面乱跑了。否则他会整晚呆在外面,直到我找到他,但警察说不定早就把他抓起来了。”

“这倒真是一件好事。”另一个人骂道,“到处有收容所可以收留他这样的人,我真他妈搞不明白你为什么就是要把他拴在身边。”

“听着,他是我的弟弟,明白吗?我怎么办是我的事情。我也不需要留着长头发的……对我指手画脚。”

“啊,快点,快点。我不是想要把他从你身边赶走。我就是有点儿迷信罢了。”

“好了,不要再说三道四了。如果你不想跟我一起干了,就直说。”

“行,行,穿上你的衣服。”他看着关着的百叶门。“天啊,这些家伙今天怎么了?见鬼,我们可不能就这样干等着,最好把车再往前开一点。你觉得呢?”他正说着,门又开了,一个声音冒出来:“兄弟们,一切顺利。”

另一个人抓住说话人的胳膊,骂起人来。这时,两个街区外的拐角处出现一个警察,他驻足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朝着他们的方向,沿着街道巡逻。“……警察来了,动作快点。到里面找个人帮你,我上前拦住他,你负责卸货。”说话的人匆忙离开,另一个人急忙四处看了看,抓住倚靠在车门上的麻布袋,迅速地把它搬进百叶门里。他折回来,从另一边弯腰到车里,试图举起另一个麻袋,推到车门口。此时,警察遇到了他的同事,两人攀谈起来。

他与笨重的麻袋奋战着,试图把它搬出来,汗水从他的脸上滴落。尽管他使上了最大的力气,麻袋移动了一下,但还是悬空着,同时,车身顶住了他的下胸,让他差点没法呼吸。他又看了一眼对面的警察。“什么运气呀,真倒霉!”他喘着气,再次抓住了麻袋。他松开其中一只手,抓住傻瓜的肩膀。“小家伙,过来,”他小声说,“转个身,帮我一把,快点!”那家伙因为他的触碰哼哼唧唧,那人拖动了他的半个身子,使得他那张摆动着的迷茫的大脸悬空在后座上。“天啊,快点,快点,”他粗暴地重复道,“抓住这里,然后往上提,明白了吧?”

漂亮的蓝色眼睛空洞地盯着他,口水从那家伙的嘴巴里滴落到他的手背上。傻瓜举起了他的水仙花,凑向他的脸。“听着!”这个人近乎咆哮道,“你想坐牢吗?看在上帝的分上,抓紧这里!”但是,傻瓜只是严肃地盯着他,男人举起拳头来,重重地打在他的脸上。水仙花挡在了拳头与脸之间,碎了,软塌塌地从这个人的拳头上掉下来。他尖叫起来,简直就是咆哮,他的哥哥此时正站在警官身边,一听见这声音,立即大步跑回来。

另一个人愤怒之极,茫然而又绝望地僵站着,直到报复性的一拳打上来。那位哥哥跳起来,尖叫着,咒骂着,两个人扭打到人行道上。傻瓜不停地号叫,整个街上充满了他可怕的叫声。

“打我的弟弟,你,你……”这个人喘着粗气。另一个人愣了一下,随即反击回去。两人扭打着,直到警察跑过来,一视同仁地舞着棒子骂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盘问道。他们站好,头发乱蓬蓬的,怒目相对,大气不敢出。

“他打我的弟弟……”

“肯定是有人对他做了什么。”警官厉声说道。“天啊,让他不要闹了。”他大吼道,震耳欲聋。另一个警察拨开聚集起的人群。“你们在这干什么?疯牛吗?”傻瓜又提高了音量,发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声浪,另一个警察走向汽车,摇晃他的身体。

“这里,这里。”他开始摇晃,此时,那个哥哥挣脱了逮捕者的手,跳到他的背后。他们俩一起撞到了车上,最先到的警官放开了另一个人,冲过去帮他。剩下来的那个人惊呆了,站着不动,丧失了逃跑的力气,同时,两个警察摇摇晃晃地与那位哥哥搏斗,把他打得四脚朝天,他们边叫边踢,直到他从他们俩的脚下逃脱出来。第二个警察的脸上被抓出两道长长的划痕。“爪子!”他喘着气,用手帕擦自己的下巴。“简直是一只野猫!今天整个动物园都逃出来了吗?怎么回事?”他的咆哮声盖过了傻瓜的巨大的悲伤。

“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同伴大喊着回复他。“我听到有人在车里号叫,于是四处看了看,发现有两个人在排水沟上打架。这个人说另外一个人打了他的弟弟。怎么回事?”他抓着自己的俘虏。

这人抬起头。“他打我的弟弟,就是他。我要杀了他。”他再次怒上心头,大叫道,想要冲向蹲在另一个警察身后的人。警察控制住他。“来呀,来呀,想要让我把你打得安静下来吗?快点,让车里的那个家伙不要再号叫了。”

这人第一次好好看着他的弟弟。“他的花被弄坏了,明白吗?”他解释道,“所以他才这样大叫。”

“花?”警察重复道。“说说看,这是怎么一回事?你弟弟犯病或者发疯的原因是他必须要有花?”

“他没发疯,”另一个警察插嘴道,“听上去,他没什么毛病。这是在干什么呢,演戏?这里在干什么勾当?”他再次检查了车内,发现了粗麻布袋。“哈哈。”他迅速转身。“另一个人在哪呢?快把他抓起来!这里有走私酒。”1他冲向那个一动不动的人。“伙计,牢房等着你们呢。”他的同事又跟那个哥哥扭打起来,于是他迅速地用手铐将他的俘虏拷在汽车上,然后去帮自己的同事。

“我没打算逃跑。”那个哥哥尖叫道。“我不过是想要帮他修好他的花。放开我,听我说!”

“如果你把花修好,他会停止这鬼哭狼嚎吗?”

“当然,这就是他大叫的原因。”

“那么,看在上帝的面子上,赶紧帮他修好。”

傻瓜依然紧紧抓着破碎的水仙花,痛苦地哭泣;这个哥哥一边被警察抓住了手腕,一边四处寻找,他找到一小根银棒。一位旁观者主动向他们提供了从附近商店找来的线。在警察与旁观的人群好奇的注视之下,花茎被固定好了。这朵被损坏的可怜的小东西再次昂起了脑袋,巨大的悲伤立即从傻瓜的灵魂深处消失了。他的眼睛仿若四月份的雨后天空中的两粒尘埃,他流着口水的脸陷入狂喜之中,像月亮一样发光。

“现在快走开吧。”警察们拨开看热闹的人群。“今天的好戏散场了。快散了吧。”

一个人走了,两个人走了,人群散开了。两位警官各坐在一个挡板上,汽车开离路边,开下街道,在视线中远去,傻瓜难以形容的蓝眼睛在水仙花的上方做着梦,他将花紧紧握在脏兮兮的手中。

1925年4月26日

一个男人坐在路边。他的手中拿着一把木工锯条和一个小提琴弓。他像拿着小提琴一般握住锯条,琴弓上响起了响亮的乐声,一半像是弦乐,一半像是管弦乐,然而此时的氛围以及安静本身似乎就是怪异的,让人难以欣赏:停止拉动琴弓,随意拨弄——原始的音阶弹奏出一首轻快的普罗旺斯曲子,不知怎么的,曲子隐约间掺杂了军乐。

让·巴斯蒂特一动不动地倚靠在黑暗的通道里,感受着黑暗从他身边流走,流到街道上;他看着安静的屋顶,它们将天空分割开来;看着繁星,它们如同被浇铸在敞口棺材上的玫瑰花。他正在思考着人的命运拐入的黑色地带。尽管已经没有时间了,但他依然可以回心转意,而这个事实正是他不安的一部分原因。赶紧了结了吧!要么成为行尸走肉,要么展翅高飞,而不是高不成,低不就,而不是无法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然后不得不等待、思考。正是思考让年轻人忘却了行动。

如果他能忘记自己还可以回心转意这件事该多好啊!如果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做个决定,然后去行动;一次性了结,让自己置身事外。但某种程度上,如今他已明白,此刻的激情与绝望欺骗了他。但还不太迟,还有时间回心转意。

事实上,他留下的是支离破碎的话语。皮特、将军,还有托尼这个意大利人会怎么看待他呢?他内心那个不知饥饿、睡眠或者时间的东西会怎么评价他呢?他已经做出承诺,你不能反悔。他厌恶自己灵敏的手指,厌恶自己拥有关于爆炸的知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移民,是个诚实而没有想象力的工匠,过着乏味的生活。他应该避开这个诱惑,避免做出这个决定。

但是,他的思绪走得更远。他想起了南方的童年时光,想起了森林旁边的茅草屋,每到春天,他就在那里漫步,他还想起了满是栗子树的五月。他的心中是善良的念想,遥不可及的美国就像记忆中的一首歌:黄昏之中,晚饭呼唤着他;他在柔和的烛光中吃晚饭;在草垫子上度过夜晚,尽管白天的太阳冷却了他汩汩流动的血液。他想起了自己桀骜不驯的青春,快乐的青春,想起了他节俭的农民母亲,她为他年轻时的岁月感到绝望,她总是说:“这场战争多么可怕啊!它怎么使让·巴斯蒂特成长为男人了啊!”

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想起他的部队,刚刚从贝修恩大路上漫天的尘土中跋涉而过,来复枪筒上插着一朵玫瑰花,他的耳后别着一根香烟。他是战场上的新手,依然向往一些美好而远大的东西。比如令人心潮澎湃的音乐和迎风飘扬的旗帜。有那么几天,他总小心翼翼地扣好外套的下摆,免得沾上泥渍。他甚至相信,明天雨就会停了。但是,到了明天,他又会相信,所有的作战部队都会因为一些无名的罪行被投进炼狱,他们在那里等待,直到一些身形模糊的神决定好如何处置他们——是否将他们送进地狱。

一个警察经过,停下来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走开了。让·巴斯蒂特打着哆嗦,把自己的夹克往喉咙上拉。还会有多少警察发现他,然后走开呢?在警徽反光的瞬间或者沉重一击的瞬间,又有多少小时、多少分钟、多少秒钟让他迅速躲藏起来呢?他还能自由地行走在土地上,自由地吸收阳光——不被关起来——多久呢?或许,明天他就会紧紧地抓住铁栏,像关在笼子里的猩猩一样,渴望自由。

我没有害怕,他对着自己的灵魂大喊。如果知道害怕是什么,我年轻时就不会跑到子爵的花园里偷水果了,我更不可能做出在苏谢2做的事。

但这意味着什么呢?我的机智不曾助我脱离困境吗?

谨慎地回答,没有。但是谁能打断情境的链条,再巧妙地锻造一节链环,让人无法分辨呢?谁能触犯法律却还能毫发无损呢?我是我,你是你;按别人的方式行事的人有祸了。又想起了皮特,想起了那个意大利人托尼:你认识他们多久了?十天。在特定的情况下,你怎么知道一个相识只有十天的人在特殊情况下会做什么呢?在特殊情况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呢?

但是,我又能从诚实中得到什么呢?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工作,辛苦地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美国是黄金镀成的。可是我又得到了什么呢?只有食物与睡眠。

你想要什么呢?

我想要的或许是世上永不流逝的一种美,比如友谊,比如爱——谁知道呢?

是啊,谁知道呢?谁知道他想要什么呢?谁又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呢?但是,你希望他通过抢劫银行来得到想要的东西吗?

为什么不呢?钱就是一切。

当然,钱就是一切。但这里指的只是你自己赚的钱。你可以将不属于自己的钱收入囊中,随意挥霍吗?你能从别人吃下的食物中获取力量与营养吗?

啊,但是钱跟食物不一样。食物已经被消化了,钱能重复使用。

好!你现在已经将它分解为个人化的方程式了。你能吃光你现在所拥有的全部食物吗?

不能。

你能不吃东西吗?

能,可以坚持四天。

但是你还会再吃?

当然。

那么,难道你没发现,在必要时给你食物的那个人也会满足你其他的需求吗?你是谁,又是谁掌控你的血液,掌控你无法预知的命运?

但是,这带来一个问题。你拥有的是与死亡相随的安逸的信念,但是我对死亡不感兴趣:我想要的是鲜活的生命,生活比食物与睡眠更加重要。因此,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黑暗而空旷的街道上响起了脚步声,让·巴斯蒂特从他的难题中惊醒。最终,他想,只要皮特和将军过来找他,他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了。但是他还有时间回心转意!不!他告诉自己,我已经做好决定了:我会坚持到底。他们告诉过他,危险不算什么。他会说一点英语,他被当作是沉默且守法的工人。但是他们不明白,恐惧不会让他退却,或者那种夺取的欲望不会让他感到恐惧。是孤独让他退却:在异乡无根的国土上,他很容易就对自己暴躁的南方脾气感到绝望。

这个人不是皮特。一个男人走过,随身带着一把锯子。他停在拐角处,让·巴斯蒂特咒骂着他:他已经打定主意了。他在陌生的环境里工作五年,却毫厘未赚。干什么都要比继续过现在的生活好,无论干什么!要么奢侈地生活,要么就进监狱。他再次看了看街道的下方,等待着皮特、将军和托尼。他的手就像是独立的生命体,狡猾又能干。在前线受重伤、丧失了行动能力之后,他在一家炮弹工厂处理烈性炸药时能重拾过去的快乐。他重获过去混合爆炸物时那邪恶的快感,教堂里的祷告重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哦,主啊,让这些炮弹驱散法国敌军吧,就像风吹散麦麸一样。”将命运当作一摊烂泥,用它来捏造一个全新的男人!拿破仑就是这么干的——拿破仑,长着圆脑袋的狡猾梦想家,他的血管中也奔跑着同他一样的火焰、南方的太阳。

突然间,空荡荡的大街上充斥着响亮的乐声,一半像是弦乐,一半像是管弦乐——不知怎么的,一首旋律轻快的普罗旺斯曲子掺杂进不协调的军乐。让·巴斯蒂特停下,深受打击,想起了他自己的土地,想起了林木繁茂的小山和山谷、草地上的柳树和栗树,想起了安静的牛群,它们站在草地上吃草或者伫立在没膝的水中。他想起了初恋,想起了太阳下山后,密集的群星在丝绒般的天空游弋,想起了此时栗树上的夜莺。他看见那个乡村小屋,他在那里出生、吃饭、睡觉、晒太阳;他看见孤星之下,在金色的黄昏中摇摆的柔和的烛光,就像一朵黄色的玫瑰花。他看到了所有的这一切,明白自己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追逐幻影;他明白,命运带他漂洋过海,让他清晰地看见那个东西,它把他那心不在焉的青春从他身上夺走,而在阿图瓦与香巴尼3的烂泥里度过的三年时光并没有让他看清它。

这陌生而又熟悉的曲子响起来又落下去,让·巴斯蒂特从藏身的地方起身,快速地走下街道。那个演奏家坐在街头,用他的琴弓拉着奇怪的乐器;让·巴斯蒂特快速地从他身边经过,没有打扰他。街道的尽头,天空正与黎明窃窃私语,新的一天到了。

1925年2月22日

说大话的人

四个男人惬意地坐在吉普森商店的门廊上,面朝铁路,以及两幢难以名状的黄色建筑物。这两幢建筑物属于铁路公司,因此它们整齐得没有一点人情味,还被粉刷上了一模一样的诡异的黄色。小店不属于铁路公司,也没有被粉刷。它呆头呆脑地坐落在山脚下,店主悠闲地坐着,朝山谷里吐痰,看着来来往往的火车冒着烟通报自己的到来。小店与店主秉性相似,都是邋里邋遢,漫不经心;少见的是,主人仅有的一张椅子斜靠在墙上,木刨花散落在楼梯上。

他今天有四个顾客。两个人骑马从深山出来采购生活必需品,另外两人刚刚结束了早晨的快递工作,他们友好地坐在一起,看着火车头冒出来的烟慢慢消散于山谷之中。

“那个家伙是谁啊?那个从远处过来的。”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其他人跟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陌生人在他们粗鲁的注视之下从火车站沿路骑马过来。他穿着粗糙——戴着一顶破毡帽,穿着劣质的蓝布夹克与灯芯绒裤子——至少跟其中一位看客的穿着一模一样。

“我没见过他,就我所知,他不住这附近,”店主低语,“你们有人认识他吗?”

他们摇了摇头。“可能是住在山上的家伙。他们一年到头呆在大山深处,甚至有些人从来没出来过。”说话的是一个略为矮小的男人,长着又大又圆的光头,一张长长的忧郁的脸,两只泛白的眼睛看上去既无辜又敏锐——就像一位堕落的牧师,他继续说道,“听米切尔(地名)那边的家伙说,上个月,有一个人带着全家来到镇上看火车。火车一鸣笛,他的老婆与六七个孩子吓得直打转;但是当火车转弯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时,一团人就四散,跑进了森林。”

“老米切尔自己驾车下来取报纸,那些山民突然跑出来出现在他面前:小马车被扯成碎片,把他的马吓得够呛,他们第二天才把它找回来。是的,先生们,他们叫唤与吆喝了一整晚,还试图把那匹马赶进围栏里。他们说它刚好跑过老哈蒙先生的房子前……”讲故事的人自己中断了虚构。他的听众们也哈哈大笑,他们虽然欣赏他的幽默,但更多是宽容,像是被小孩逗笑一样。众所周知,他喜欢夸夸其谈。尽管像所有的乡土村民那样,他们天性老实,但他们还是能够包容他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因为他们能够听懂他的幽默。

笑声止住了,因为陌生人走近了。他骑着马,摇摇晃晃地走到他们中间,他看上去阴森森的。“早上好,先生们。”他打招呼,但并不热情。

店主作为主人回应了他。其他人则像往常一样嘀嘀咕咕。陌生人走进商店,店主不情愿地起身,尾随他身后。

“说说看,”那个健谈的人开口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有生意做,威尔就变得多么精神啊。每当顾客走进商店,他就跳起来,带顾客进去,脚跟都快离地了。这让我想起那个时候……”

“艾克,不要说了,”另一个人平静地说,“今天早上,你已经吹过一次牛了。不管怎么样,总得给别人留点抽烟的时间吧。那个人或许也喜欢听你讲故事呢。而且,如果错过了你的故事,威尔也会遗憾的。”其他人哄堂大笑,争论起来。

吉普森和他的顾客回来了;店主坐进他的椅子里,叹了口气;那人拿着一片奶酪,一纸袋咸饼干,弯腰坐在了最上面的台阶上,他背对着柱子,一部分身体面对着他们。他们盯着他看时,他开始吃起饭来,严肃,但并不抗拒,像个孩子,也像所有单纯的人那样,欲求简单,容易满足。

“喂,威尔,”过了一会儿,有人说,“你差点错过艾克的故事啦,幸亏我们没让他讲。艾克,你现在可以开讲啦。”

“听着,”那个叫艾克的人乐意地讲起来,“我一张嘴,你们这些家伙总是觉得我在跑火车,但是让我跟你们讲讲一些真实发生的蹊跷事。是这样的……”

他被打断了。“嘿,威尔,把你喂马的药拿出来——艾克病了。”

“他肯定是抽风了。我们跟他说过好多次了,离阳光充足的地方远点。”

“的确,先生。让我看看,什么对你管用。”

“不,伙计们,像辛普森家的男孩那样的讨厌鬼才会做那样的事——让人们永远只说真话。所以,最好让真话远离法庭,否则人人都要进监狱。”

艾克徒劳地挣扎着想要打断他们的嘲弄。“你们这帮家伙什么都不懂。”他咆哮道,“让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叫真事……”他们的喊叫声再次压倒了他,威尔·吉普森发表总结。

“艾克,何必呢,我们没有质疑你在必要时说真话的能力,比如在法庭上,或者教堂里;但你平时聊天逗乐时,可没半句真话,不是吗?伙计们,他更适合在戏院工作,不是吗?”

其他人表示赞同,但是艾克拒绝承认。他以一种尊严被侵犯的姿态坐着。其他人时不时地窃笑着,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停止了对他的嘲弄,除了那个陌生人有规律的咀嚼声,现场一片安静。他似乎并没有参与到笑声中来。一辆火车鸣着汽笛从远处的村庄开过来,回声发出声响,回荡着,然后一切又归于静默。

但是艾克可无法忍受安静。他最终克服了自己愤怒的自尊心。“听我说,”他轻而易举就开始了叙事,“让我跟你们讲讲昨天发生在我身上的稀奇事。我昨天去了米切尔(地名),等着早上的本埠新闻,就在那时我遇到了治安官——肯·罗杰。我们一起打发时间,他问我今天打算干吗,我告诉他,我准备坐第十二辆火车回家。然后他说,他正找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呢,问我是不是在山里长大的。我告诉他,我就是山里的孩子,直到二十一岁,我爹才下定决心让我穿上鞋子。我小时候从来不穿鞋子,像只小马驹一样活泼好动。

“听着,先生们,不管你们信还是不信,那个早晨,当他们带着一双新鞋来到我的破床前,我一跃而起,穿上衬衣,逃进了森林。爹早就把这事告诉了左邻右舍,他们组织了一个搜查队,就像猎熊时那样,拿着斧子与绳子,牵着狗。当然没有枪。爹认为,拿枪打我简直是浪费人力,因为我随便拿上哪样工具,都能抵抗一天。

“听着,先生们,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才找到我,直到雷姆·哈利家大得能吃人的狗把我逼到了大桑迪河下游的一棵树上,他们才找到了我,那里已经离家二十英里远了。你们或许不相信,但是我爹加上三个强壮的男人才逼我穿上了鞋子。”他自己先笑了起来,那个陌生人也笑了。“是的,先生们,这就是当时发生的事。让我想想,扯远了。我说到哪了?对了,治安官问我能不能跟他一起进趟山。我说,好吧,我不知道。我今天在西顿还要做点生意……”

“这么说你现在是个生意人?”一个听众打断他,“他要是说自己在讲真话,那就去找找看有没有人相信他。”

“现在,听我说,”讲述者被打断时,店主插话说,“嘘,拉菲,让他讲完故事。艾克,继续说,不会再有人打断你了。”

艾克感激地看着他,继续说下去。“好吧,听我说。那个治安官,他需要一个了解山民的人陪他一起进去。出了一点麻烦,他想要解决掉。但是那些山民非常多疑,在别人解释前,他们可能就已经开枪了。所以,他希望我能跟他一起,在某种程度上能安抚他们。你们可能会说,但愿我能及时回来,赶上晚上的火车。好吧,有些事情推迟个一天左右也没什么关系,所以我决定跟他一起去。他安排了好汽车,一个助手已经在等着了,所以我们挤进车里,出发了。

“那天跟以前一样,灰蒙蒙的,我们非常开心,笑着谈古论今……”

拉菲再次打断他的话:“你当然开心了,以前哪有这么多人听你吹牛。”

“安静,拉菲。”吉普森命令式地说道。

“我记得第一件事是,我们到了一个没有路的地方。‘只能从这里开始步行了。治安官说。所以,我们把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走路。听着,先生们,我从小在山里长大,但是我从来没见过那段路——全部是山脊,沟壑遍地,如果你骑马上去的话,马绝对会摔下去。最后,治安官对我说:‘艾克,翻过那个山脊,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你去那边,找到那个房子,告诉斯塔恩斯太太你是谁,我和蒂姆从那边绕远路。说不定会在地势比较低的地方逮住乔那个家伙。我们在房子前碰面。问问斯塔恩斯太太,她有没有给我们准备好点心。

“‘遵命,治安官。我说,‘但是从这里走,我谁也不认识。

“‘没关系。治安官说,‘上山到房子那边去,告诉她乔和蒂姆马上就到了。接着,他和蒂姆开始绕着山脊走,我按照他给的线路往上爬。听着,先生们,我爬到山顶,她不在那里,那有一间房子,谷仓建在临近的山谷里。那儿不像是一个农场,我判断,斯塔恩斯一家就是没啥本事的普通山民罢了。我站的地方嶙峋起伏,我看着山下的房子,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这真是一个蛇出没的好地方,就在这时——‘嘶嘶,好像什么东西正在我身后。先生们,我一蹦三尺高,手上拾起一块石头。等我将两条响尾蛇丢进山洞时,我看到地上还有三条死蛇,头被捣烂了,我意识到自己闯入了蛇窝。它们没死多久,以它们为鉴,我已经知道其他蛇死得有多惨了,所以我点燃了一个蛇蜕,离开了那里。但是我并没走远,只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我离那个杀死蛇的家伙那么近。

“我碰巧从灌木丛里走了下来,来到房子后面。我从谷仓那里下山,我和房子之间隔着一眼泉水,就在岩石谷里,被用栅栏与羊群隔离开来。遍地都是沟壑与石头:我从没见过这么坑坑洼洼的石地——凹陷的洞里到处都是石头与缝隙。为了避开它们,我像山羊一样蹦来蹦去。

“大约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家伙正在泉水一带往下移。我以前没见过他。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他还不在那儿;当我再看过去的时候,他又的的确确在那里,正从泉水中起身。他胳膊下夹着一个木头盒子。我都不知道他从哪冒出来的。

“因为了解山民的性格反复无常,我正准备大声喊他时,他将手指放进嘴巴里,吹了一个口哨。我想,他可能在找他的狗,我暗自思忖,这真是条笨狗,我离得这么近,它一点反应都没有,有个女人到了房子的后门那里,它还是没有反应。她站了一会儿,用手挡住阳光,四下环顾,但是她倒是没往泉水那儿瞅一瞅。接着,她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开始跑向泉水。这样,我能看见她戴着太阳帽,她手上拿着的是一个旅行袋。伙计们,她正飞快往山下跑呢。

“‘啊,啊,我暗自琢磨,‘一定是发生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了,斯塔恩斯先生也不知道。治安官似乎非常确定他不会回家,而且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跟自己的妻子去个地方要这么费事。

“听着,先生们,他们在泉水附近碰面了。那个家伙小心翼翼地把小盒子放在地上,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仿佛是风暴中心的两只羊,热吻着。‘啊,啊!我想,‘这里发生了一些我和斯塔恩斯先生都不知道的事情,他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气疯了。我站得比他们高,到处寻找治安官与蒂姆的身影,我看到另一个家伙独自从谷仓走下来。他们压根没有看见他,但我发现他时,他正暗中监视着他们呢。他站了一会儿,仿佛在沉思什么,然后他就上前了,没有隐藏自己,但是轻手轻脚。

“与此同时,泉水附近的两个人弯下腰来拿起那个小盒子,我看到他往后一跳,发出某种尖叫声。听着,先生们,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事情越来越离奇古怪了,我急切地盼望着治安官与蒂姆的到来。‘如果治安官想要处理什么,我暗自思忖,‘我就等他过来。接着,事情就开始难以控制了。

“泉水附近的两个人突然往上一看。他们已经发现那个人或者听到他的动静了,所以他干脆大胆地走过去。那个女人躲在了最先出现的那个家伙身后,将她的包直线砸向另一个人,那个人正上前,准备勒住第一个人的脖子。他将那个女人甩开,她摔倒在地上,但又立即跳起来,想要再次抓住他。

“听着,先生们,她一直想要拉住他的胳膊,他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甩开,与此同时,他走向那个最先露面的家伙,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很稳,她发现自己实在无法阻止他们,所以她用手护着自己往后退,我看得出来,她都快吓死了。那两个家伙现在相距三英尺远,后出现的人往后退,将另一个人干净利落地打入水中。那个人立即跳起来,抓住围栏上用来隔开羊群与泉水的横杆。那个女人尖叫起来,死死地抓住那个人,正在他使劲甩开她时,先出现的家伙走上前,用手上的横杆猛敲他的头,那人如一头牛一般轰然倒下。山民们本应有着结实的脑袋,但当时我仿佛听到了那个家伙头盖骨破裂的声音。无论如何,他一动不动。那个女人后退,双手抱头;先出现的家伙盯着躺在地上的人看了一会儿,然后扔掉了手中的横杆。

“听着,先生们,那时候你们用一根草就能放倒我了。我呆在那里,看着凶手,心惊肉跳,一动不动,治安官与蒂姆连影子都没出现。一直以来,没有检察官,我也过得好好的,但当时,我迫切需要一个。”艾克有技巧地打住了,看着他的听众们。他们着迷地盯着他的脸,陌生人的注视既火辣又阴郁,仿佛刀锋将他钉在了墙上,就像钉住一只针虫。火车又鸣笛了,但是没有人听见。

“继续讲,继续呀。”吉普森催促道。

他努力地将自己的目光从陌生人身上收回来,他发现,五月令人愉悦的早晨突然让人扫兴起来。不知怎么的,他不想继续讲下去了。

“听着,先生们。我不知道那个家伙要怎么善后,他看上去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在整个过程中,那个女人仿佛被符咒夺了魂一般。最后,他走过去,抬起昏迷不醒的人,拖着他沿着沟壑往下走了十五尺远,然后把他丢进其中一个狭窄的山洞里,就像丢掉一块肉一般。这个女人一直看着他,仿佛石化了。”火车又鸣笛了,火车头出现在视线里,但是没有人的视线离开那位叙述者的脸。

“他似乎已经决定好要怎么做了。他回到那个女人站的地方,我心想,天啊,他打算把她也杀了。但是不,他只是为了拿回自己的盒子。他抓起盒子,回到他抛尸的地方。听着,先生们,如果当时对什么事情感到奇怪,我一定在纳闷他现在打算做什么。但事实上,我多虑了。他的眼珠凸出来,就像刚捞出水的鱼一样。

“这个家伙一直站在洞边摆弄着他的盒子,突然,他把盒子打开,朝着洞里抖动。最终,一些有很多节、发亮的东西从盒子里掉出来,就像一条大表链,闪闪发光,缠绕着,掉进那个人所在的地方。”

“然后我就知道是谁杀了那些响尾蛇了。”

“天啊。”有人说。

“是的,先生们。他们本来计划将那些蛇埋伏在那个人来时经过的地方,只不过他来得太早了。”

“我的天啊!”又有人重复。接着那个叫拉菲的人尖叫起来:

“小心!”

一支手枪“砰”的一声,响声撞击在商店的前方,咆哮着穿过门廊。艾克从他的椅子上滚下来,重重地跌倒在楼梯上,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又倒下去。拉菲一跃而起,而其他人坐着,震惊得说不出话来,眼睁睁看着陌生人跳下楼梯,跑向轨道,跑向正在经过的火车。他们看到他不顾一切地抓住车梯,与死亡擦肩而过,最终爬上了火车。

后来,医生从十英里外骑马赶来,给艾克包扎肩膀,责骂他犯傻,然后离开了,剩下的四个人开始教训起他来。

“好吧,艾克,我猜你这下得到教训了吧。你以后要学聪明些,说真话。”

“这不是最欠扁的事情吗?我活了四十年,吹自己的牛,从来没被揍过,然而生平第一次讲真话,反而被枪打了。”

“但是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威尔·吉普森重申,“在凶手面前讲你愚蠢的故事。难道你都没认出他来吗?”

艾克的脸愤怒地转向他们。“我告诉过你们,那彻头彻尾是个谎话,没有一个字是真的。我昨天压根不在米切尔附近。”

对于他的固执,他们摇了摇头,然后吉普森看到他们激怒了病人,就将他们赶出去了。他最后离开时,在门口转过身来,说了一通临别之言。

“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吹牛,还是说真话,但不管你在干什么,你肯定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如果你吹牛,那么你被枪击是活该,因为你讲了一个极可能真实发生的事情;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还是活该被枪击,你居然没有意识到你在谋杀犯面前说出了这件事。无论如何,如果你没得到教训,我得到了。那就是,除非必要,不要说话,如果你不得不说话,说真话。”

“啊,从这里滚出去!”艾克咆哮道。他因为诚实与愚蠢被判有罪,他痛苦地将脸转向墙壁,心里明白,他将永远地失去一个说大话的人的诚实。

1925年3月31日

插 曲

每天中午,他们都会从这里经过。他穿着拉绒套装,戴着灰色的帽子,从不穿无领的衣服,总是打着领带;她穿着整洁的棉布印花裙,戴着太阳帽。我见过她许多次,坐在粗糙而破旧的农舍前的木头门廊上,那农舍就位于我的家乡密西西比的山区里。

他们至少六十岁了。他是个盲人,步履蹒跚。他们俩总是在聊天,她干枯的手比划着,她每天都会牵引他到教堂前乞讨;日落之时,她又会回来带他回家。我从未看清楚过她的脸,直到斯普特拉林4在阳台上喊了她一声。她看了看左右两边,又看了看后面,就是没有发现我们。斯普特拉林又喊了她一声,她这才往上看。

她的脸是棕色的,没有什么岁月的痕迹,露出同小矮人一样的快乐的表情,她的牙齿全掉光了:鼻子和下巴几乎凑到了一起。

“您忙吗?”他问道。

“为什么这么问?”她大声地回复。

“我想给您画张素描。”

她热切地看着他的脸,没听明白。

“我要给您画张画。”他解释道。

“下来。”她立即笑着回答他。她跟身边的男人说了说,他顺从地想要坐到花园篱笆下面狭窄的混凝土墩上。他重重地摔倒了,一个路人扶他站了起来。我任由斯普特拉林在楼上兴奋地找画笔,下来拿了张椅子给他,我看见她竟然在发抖——不是因为年老,而是因为虚荣心的满足。

“乔,坐下。”她吩咐道。他坐了下来,看不见的脸上充满了遥远的神一般的平静,只有盲人才会拥有这种平静。斯普特拉林拿着素描本出现了。她在他旁边坐了下来,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立刻想起来,他们在婚礼上也是这样坐着拍照的。

她再次成为新娘,她有虚构的好本领,只有死亡才能剥夺我们的这种本领。她再次穿上了丝绸裙子(或者是其他类似的衣服),戴着珠宝首饰,头戴花环,披着薄纱,或许手里还捧着花束。她再次成为新娘,还是那么年轻,她颤抖的手搭放在年轻的乔的肩膀上。坐在她身旁的乔再次让她心动,带着敬畏、仰慕,还有虚荣心——某种让人有些害怕的东西。

偶然经过的路人感受到了这种情绪,停下来看着他们。甚至连眼盲的乔也通过他肩上的手感受到了它。她的梦包围着他,充满青春与骄傲;他也摆出那个僵硬的姿势,一如这个男人与他的新娘在1880年拍照的时候。

“不,不。”斯普特拉林对她说,“不是这样。”她的脸色沉了下来。“转向他,看着他。”他补充道。

她顺从地转过自己的身子,但脸依然面对着我们。

“把你的头也转过去,看着他。”

“但这样你就看不见我的脸了。”她反驳道。

“不,我能看见。另外,我过后再会画你的脸。”

她让步了,脸上的笑容破碎成数不清的细小皱纹,仿佛蚀刻上去一般,她按照他的要求摆好了姿势。

她立即变得充满母性。她不再是位新娘,嫁作人妇如此之久,她明白,乔不再是她满怀激情爱慕或者敬畏的人,相反,在某种程度上,她算是下嫁给了他,他终究只是一个莽撞的大小孩。(你知道,迄今为止,她生过孩子——或许还有一个夭折了。)但他是她的丈夫,其他男人可能一样糟糕,因此她只能记住过去的时光,随遇而安。

乔,不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再次通过搭在肩膀上的手感知到了她的情绪。他也记得过去的时光,那时,他从她的身上得到慰藉,给予她新的梦想。而如今,他的傲慢瓦解了,在她的触摸下安静地坐着,十分无助,却不需要任何帮助,什么都看不见,如同神一般平静,神亲眼看见了生命与死亡,发现两者没什么不同。

斯普特拉林画完了。

“现在该画脸了。”她赶紧提醒他。此时,她的脸上闪烁着什么东西,她的脸仿佛不再是她的脸了。在绘画的过程中,她的脸适时地带上了某种说不清的神秘。难道她在摆造型吗?看着她,我感到困惑。她面对着斯普特拉林,但我不相信她的眼睛在看着他,或者后面那堵墙。她的眼睛陷入了沉思,也十分自我——仿佛有人在灵魂的耳边,轻语一个超凡脱俗的笑话。

斯普特拉林画完了,她的脸又变回了六十岁老妇的脸,牙齿掉光了,露出与小矮人一样的快乐表情。她走过来看这张素描,把它拿在手里。

“你带钱了吗?”斯普特拉林问我。

我拿出十五美分。她把画还回来,没有任何评论,收下了硬币。

“谢谢你。”她说道。她触碰了一下她的丈夫,他站了起来。“谢谢你的椅子。”她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我看着他们慢慢走下小路,十分困惑自己在她的脸上看到的东西——或者我究竟有没有看到东西。我对斯普特拉林说:“让我看看那张画。”

他盯着那张素描良久。“见鬼。”他说。我看过去。然后,我知道我在她的脸上看到的是什么了。那张脸部素描上的表情确确实实与蒙娜丽莎一模一样。

啊,女人啊,她们拥有一个不朽的年龄!那就是没有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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