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费孝通在论述“差序格局”时曾指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费孝通:《乡土中国》,第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从他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乡村社会人际关系的构成是一个层层嵌套、彼此依存的关系网络。而居于“差序格局”最核心位置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伦理关系。因此,处于家庭伦理关系核心位置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变化也可以被视为管窥乡村文化变迁的准绳。新世纪以来,城市化的推进与工业化的发展对处于“熟人社会”与“超稳定”状态中的传统乡村社会造成了巨大影响,进而对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传统乡村社会的家庭伦理关系构成了巨大冲击。究其本质,这种人际关系的危机也是乡村伦理道德逐渐失范的表征,而“新世纪中国乡村伦理道德的失范,从某种意义上看,是20世纪末期中国乡村伦理道德滑坡的继续”。③ 李兴阳:《乡村伦理道德的失范与批判——新世纪乡土小说与农村变革研究》,《长江丛刊》2020年第6期。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中国传统儒家伦理道德规范”,
③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变化则相对典型地呈现出传统乡村伦理道德遭遇的危机。在此时代语境下,新世纪乡土小说对以父母与子女关系变化为代表的家庭伦理关系的书写,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孝道文化传承的式微、现代子女与传统父权的矛盾、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重建。新世纪乡土小说正是通过对父母与子女关系变化的深入摹写与开掘,呈现出“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刘守英、王一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中国转型的乡村变迁视角》,《管理世界》2018年第10期。的社会转型、传统乡村文化的变迁及其面临的时代危机。
一、孝亲文化的日趋式微
“孝道,最基本的伦理意义指‘善事父母之意,也即子辈对父母的一种伦理义务意识与行为规范。”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第2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在传统家庭关系中,子女对父母的孝悌与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是熔铸在中国人血液中的一种集体无意识。正因如此,黑格尔曾明确指出:“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可观的‘家庭孝敬。”〔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22页,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梁漱溟也认为:“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25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父母和子女关系面临的第一重危机即是孝道文化传承的碎裂与式微,这一现象被作家转化为关于子女拒绝赡养义务和拒斥“尊亲”“孝亲”传统的叙述。
《盐铁论·孝养》中曾记载:“礼无虚加,故必有其实然后为之文。”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第3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其实质是强调作为孝道文化基本要求的赡养义务的重要性。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孝道文化的消解与式微被作家首先具化为子女对本应承担的赡养义务的拒斥与推脱。在传统乡村文化中,父母是子女的养育者,作为一种义务性规约,子女在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后,其对父母的赡养则是必然的要求。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当父母陷入疾病的困扰后,子女们却直接逃避,或者以各种借口搪塞规避本应承担的义务。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中,陈金谷双肾重度萎缩,唯有肾脏移植才能延续生命,面对这一难题,他儿女的态度耐人寻味。女儿陈雪松担心父亲惦记自己的肾,直接向陈金谷明示态度:自己马上就要结婚,因此不能捐肾给父亲。相较于女儿的明示,儿子陈庆北则通过熟人伪造了肾功能不全的检查报告,向父亲暗示自己的态度。尽管陈金谷自始至终未期冀子女为其捐肾,但是儿女二人在明示与暗示之间却产生了相同的结果,使陈金谷对子女的期待彻底幻灭。《群山之巅》中张老太的遭遇与陈金谷的经历有着相似之处。张老太有多个子女,且子女们都有体面的工作与丰厚的收入,但张老太病重后,所有子女集体推卸赡养责任。当张老太居住在大儿子家中时,她询问儿媳自己是否可以吃鱼,儿媳不但拒绝其请求,还以言语羞辱她:“你那俩儿子给的养老费,只够吃素,我只好把你当姑子养,想开荤,就让他们多给俩钱儿。”迟子建:《群山之巅》,第54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在儿媳妇的观念中,张老太已经丧失了获取经济收入的可能性。因此,在她将无价的亲情与有价的金钱画上等号时,也彻底消解了孝道文化的严肃性。
当赡养义务被子女推脱后,这一群体并未将问题的根源诉诸自我反思,反而企图借助对话语权的争夺,标榜自我道德优越感。福柯认为,话语与权力有直接关联,所以“如果我们不是站在很远的地方来看权力的话,权力并不在独占权力的人和无权而顺从的人之间制造差异。权力可以看成是在循环的过程中,具有一种链状的结构。”〔法〕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第232页,严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换言之,话语实质上代表了个体对自身合法性的认同。在盛可以的《喜盈门》中,“我”的曾祖父因病卧床,处于生命的最后阶段,家中的多数亲属在爷爷的要求下回到家中,等待參加曾祖父的葬礼。在曾祖父的最后时光里,“我”通过自己的观察,发掘了子女们复杂行为中展现的冷漠与自私。首先,“我”的大伯、二伯、大姑、小姑等亲属回家后,并未关心曾祖父的病情,而是在杀鸡宰鱼饱餐一顿后搓了一夜麻将。二伯母甚至还凭借自己的“城里人”身份对曾祖父的病情高谈阔论,实则是为了彰显自己见多识广的优越感;其次,由于曾祖父的病情并没有急遽恶化,“我”的大伯父以不容质疑的语气告诉大家,在老家耽误时间不如回到自己店里继续做生意;最后,在曾祖父还未去世时,家人已经开始商议如何操办葬礼。在这一过程中,作者设置了两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场景:第一,曾祖父生前居住的是家中环境最差的低矮黑暗的泥屋,但子女们却为他准备了价格昂贵的棺材,并认为这是孝顺的行为。第二,“我”的二伯和小姑认为自己是家中独有的进城者。因此,也最具孝心,而“我”的爷爷未能实现改变家庭命运的责任。故此,两人得出了一个荒诞结论,即爷爷需要向曾祖父道歉。在这一过程中,二者凭借自己身份的优越感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从而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具有指责众人的权力。
在话语权的争夺中,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合理性被荒诞地消解。与此同时,新世纪乡土小说也在用父母生活的房屋这一空间意象,展现孝道伦理的危机,“利用空间来表现时间,利用空间来安排小说结构,甚至利用空间来推动整个叙事进程”。龙迪勇:《空间叙事学》,第40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因为,“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法〕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社会产物与使用价值》,包亚明主编:《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王志弘译,第48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在孙惠芬的《上塘书》中,作者借助位于辽南地区的上塘村的个案,呈现社会转型期中国乡村家庭伦理关系的变化。在辽南地区,父母居住在正屋是对传统文化中“长幼”观念的践行。但随着传统孝道观念的逐渐淡漠,这一传统也逐渐发生了颠覆。在上塘村,子女们婚后纷纷另建新房,但他们并没有将自己的父母接到新房中共同生活。故而,村中逐渐形成两个居住区域,一个区域是子女们建设的新房,另一个区域则是父母们居住的祖屋,两排房屋的外观与内饰形成鲜明反差。村中的年轻人与其说是为了寻求独立生活空间,拒绝与父母同住,毋宁说他们的行为是在逃避自己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无独有偶,朱山坡的《陪夜的女人》中的正德老人在生病后,被儿子和儿媳转移到祖屋中独自居住;盛可以的《喜盈门》中的曾祖父生病后,被家人转移到低矮的泥屋中生活;付秀莹的《绣停针》中的桂山奶奶因病瘫痪后,被自己的儿媳妇转移到小屋中居住;陈仓的《上海反光》中的父亲则独自居住在乡下的老屋中。
同时,传统孝道文化中“尊亲”与“敬亲”的孝亲文化传统被子女们的“弑父”行为颠覆。在上文中,推卸自身赡养义务的行为仍然停留在道德讨论范畴,而在巨额经济利益和实现阶层跃升这两重诱惑之下,传统孝亲伦理具有的规约功能已被彻底解构。在程相崧的《生死状》中,因毒气泄露导致程庄一众村民家中的老年人中毒身亡,逝者的子女们获得高额的赔偿款。程东升在为自己的父亲程喜田劫后余生感到庆幸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婚事发愁。原来,女友金菊的母亲因为程东升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反对两人的婚事。当得知村中的同龄人因为父母中毒获得高额赔偿款后,程东升的心态发生了彻底转变。“他想,爹当初如果死了,自己如今也可以上报死亡,领取赔偿了?早知道如此,那天就不该打那个电话,就不该让救护车回村里找爹。他想到这里,又突然怕了,朝自己的嘴巴扇了两个耳光,然后握起拳头狠狠地擂着自己的脑袋,直骂自己是畜生。”④ 程相崧:《生死状》,《小说林》2014年第3期。尽管他在清醒的状态下,对以父亲的生命换取百万赔偿的想法,有着恐惧和懊悔的表现,但当这种观念一旦生发,就会在他的潜意识中随时出现。果然,程东升的梦进一步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他回家之后,觉得浑身乏得厉害,扒拉了几口早晨的剩饭,便趴在床边睡着了。他觉得自己恍惚中就去集上買了一包老鼠药,糊里糊涂就在爹的饭碗里拌上了。那顿饭爹吃得很香,吃完之后爹便七窍流血,死了。他跑到街上,大喊一声:‘我爹死了,让毒气毒死了!这时,他一下子惊醒,望着面前床上平稳地坐着的爹,一阵心惊肉跳,摸摸自己后背,衣服全让汗溻湿了。”
④事实上,“梦绝不是任意发生的”,⑥⑦⑧ 〔奥〕弗洛伊德:《释梦》,第510、21、537、546页,孙名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因为,梦的产生与现实生活环境有直接关联。弗洛伊德认为梦的产生主要源于四种刺激,即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内部(机体的)躯体刺激、纯精神来源的刺激。
⑥而“产生梦的动机力量是由潜意识提供的”,
⑦梦实质上是“在白天被唤起但由于外部原因而未获得满足”
⑧的欲望在潜意识中的集中反映。基于此,我们可以发现,程东升在梦境中预设的情境正是他在现实生活中被巨额赔偿款刺激后,生发出的一朵“恶之花”。但是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促使他将这一欲念压抑在自我潜意识中。由此观之,传统父子关系中的“尊亲”与“敬亲”伦理在百万赔偿款面前节节败退。
如果说清醒的意识与法律的约束对子女们“弑父”的潜意识仍具备有效的约束力,那么,经济利益的诱惑置换为阶层跃升的交换条件后,“尊亲”与“孝亲”的文化传统在与人性弱点的博弈中,显然也难以获得延续的可能性。在东西的《篡改的命》中,汪长尺穷尽一生希望获得进城的机会,从而摆脱农裔身份遗留的原罪,但是在高考成绩被冒名顶替,打工被拖欠工资,替人坐牢被骗后,他只能将自己进城的希望寄托在儿子汪大志身上。因此,汪长尺将儿子送给居住在城市的仇人林家柏抚养,意图通过切断血缘的方式,帮助儿子实现阶层的跃升。当汪大志毕业工作后,尽管已经洞悉了自己身份的秘密,但在承认血缘身份和维持自己的社会地位之间,他选择了后者。换言之,“拉斯迪涅”们对于“远大前途”的重视程度超越了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事实上,新世纪乡土小说在以冷峻客观的态度叙述社会转型期子女规避自身义务的过程中,并未陷入道德指责与空泛说教的模式化窠臼。反之,作家也在尝试以文学的方式为社会问题找寻可能的答案。诚如狄更斯所言:“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代,那是愚蠢的年代;那是信任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英〕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第3页,孙法理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加速阶段,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但也对传统乡村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基于此,作家在阐释传统孝道文化逐渐消解这一现象时,并未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体,而是通过经济因素施加个体的影响,找寻问题的本源。故而,无论是《生死状》中程东升的梦中“弑父”行为,抑或是《篡改的命》中汪大志疏离血缘的选择,都可以在此找寻到合理的原因。
二、现代子女的“牺牲”
义务是个体在社会中承担的各种责任的概括,可以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区分。就乡村伦理道德而言,是一种具有道德规约作用的义务。就父母与子女的家庭关系而言,父母对子女具有多重义务,但是拘囿于传统家庭观念,父母有可能将义务的履行异化为对子女婚姻和择业等方面的过度干涉。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作家在关注子女孝道文化的消解之外,也关注到上述现象。这是导致家庭伦理关系产生危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就家庭关系而言,父母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应该以平等的态度审视与子女的关系。正因如此,鲁迅认为“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是故,“很不易做”。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第1卷,第14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而作家发现了这种理想化的家庭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壁障,例如,父母对子女选择权利的剥夺。因此,新世纪乡土小说以父母对子女择业权利的忽视,隐喻了对不平等家庭关系的反思。在《百鸟朝凤》中,游天鸣原本有两次选择职业的机会。第一次,他可以通过求学的方式,进入城市选择职业。相较城市的社会資源和选择机会的多样,乡村儿童改变命运有效的方式之一,是通过读书进入城市。但是,在小学阶段,他的父亲对他的学习成绩始终没有重视。故而,当数学老师向游天鸣的父亲诉说游天鸣“数学考试从来没有超过三十分”时,父亲却“有更高远的打算”,但却是让游天鸣辍学,去学习吹奏唢呐,结果丧失了求学进城的机会。第二次,在游天鸣学习唢呐出师后,由于现代娱乐方式逐渐渗透到乡村,唢呐乐队逐渐失去了生存土壤,乐队中的其他乐师离开乐队,进城务工。焦师父在徒弟蓝玉的传达室工作,游天鸣的师兄和师弟分别进入了家具厂、纸箱厂打工,他们都获得维持生活的技术和工作。但是,游天鸣的父亲却希望他传承唢呐技艺,所以,他再次错失了择业机会。故而,游天鸣和同龄人的差距也逐渐明显,包括毛长生、马家兄弟等诸多同龄人通过在乡创业和进城打工,都获得了经济条件的改善。可以设想,假如游天鸣的父亲没有干预他的职业选择,他也许可以获得更多的择业机会。
无独有偶,在宋小词的《血盆经》中,何旺子的伯父也与游天鸣的父亲类似,让侄子何旺子跟随起亮道士学习道教仪式。在伯父的观念中,乡间葬礼需要道教仪式,侄子学会这种仪式就能维持生计。但是,随着乡村葬礼数量的下降,何旺子面临失业的危机。通过游天鸣和何旺子的经历,可以发现新世纪乡土小说在质询父母对子女职业选择权的干涉时,并非只是从问题的结果出发,对于父母的行为进行单向度的否定。因为,在同类型题材作品中,父辈的初衷都是为了帮助子女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基于此,作家意图通过父母干涉子女求学和择业的选择权的探讨,揭示父母与子女关系中隐含的问题。换言之,只有父母给予子女相对平等的选择权,方能在双方关系的维系中,寻找到恰切的平衡点。
“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第1卷,第134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的观念揭示了传统家庭关系中女性的弱势地位。故而,新世纪乡土小说也关注到父辈思维中遗存的重男轻女观念对双方关系的影响,这一问题往往被作家以女性在家庭中被区别对待来展现。罗望子的《伴娘》呈现出父母权威观念对女儿婚姻自主权的干预。小说中聪儿家境困难且哥哥先天残疾,为了帮助儿子娶亲,聪儿的父母决定和邻村的另一个家庭“换亲”。聪儿为了反抗父母对婚姻的干涉,在出嫁当天逃婚。事实上,在中国乡土小说发轫阶段,以鲁迅为代表的乡土小说作家群曾以冥婚、典妻、卖妻等蛮陋婚俗为表述对象,借以起到精神疗救作用。而罗望子在《伴娘》中书写的“换亲”习俗,也是借助婚俗陋习批判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涉,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
如果说父母对子女婚姻选择权的干涉是新世纪乡土小说赓续百年乡土小说民俗书写传统,那么王啸峰的《冰岛》则呈示了父母重男轻女观念对于女儿受教育权的剥夺。小说中,“我”作为村中唯一的大学生,毕业后获得了留在城市的机会,并且进入一家杂志社的编辑部,在每天工作之余,“我”的生活是幸福且安逸的。但是,在一次和母亲的交流中,“我”得知了事情真相。几个姐姐的成绩都好于“我”,但由于家中经济拮据,只能承担一个人读书的费用,父母在商量后决定,让“我”的姐姐们放弃读书的机会,到城市打工赚钱,以此缓解经济压力,进而帮助“我”读书。正是在牺牲了姐姐们读书机会的基础上,“我”才获得目前的学历和工作机会。在“我”反思自己的幼稚和对姐姐们的愧疚过程中,作家则试图以此折射出父辈群体重男轻女观念对女性受教育权利的剥夺。
在反思父辈对子女过度干涉等相关问题同时,新世纪乡土小说也在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以付秀莹的《他乡》为例,作品中芳村的女孩初中毕业后就会进入城市打工,而翟小梨却在父母的支持下,成为大学生,并获得美满的婚姻与工作。翟小梨在丈夫的支持下,实现了学业和事业的梦想,但芳村同龄人的工作与婚姻状况却不容乐观。作者通过翟小梨和同龄人事业与婚姻现状的对比,展现出了父母干涉子女学业与婚姻对双方关系的影响。翟小梨的婚姻与事业的成功,从侧面印证了新世纪乡土小说希望通过找寻父母与子女关系正面的案例,来实现家庭关系从极端走向和谐的努力与可能性。
三、家庭伦理的和谐重构
新世纪中国乡土小说在书写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过程中,无论是对子女本应具备的孝道文化丧失的感喟与无奈,抑或是现代子女对传统父权的质询,其实质上是对以血缘文化为基石的家庭伦理文化在社会转型阶段,面临的诸多问题甚至逐渐消解,进行的一种反向呼唤与找寻。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现代中国仍然是伦理型文化……伦理道德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中枢,因而一旦出现危机,便是整个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危机,因为在中国,伦理道德从来都不只局限于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内部,而关乎人的生命和生活意义的终极性改造。”樊浩:《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2期。文学的本质是人学,乡土小说亦概莫能外。所以,尽管传统乡村文化面临着“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转型阶段出现的诸多问题的冲击,但其核心要义却始终未改变。基于此,新世纪乡土小说在批判和审视父母与子女关系出现的诸多负面问题同时,其终极旨归显然是找寻到父母与子女关系危机的原因,进而相对合理地重构传统乡村伦理道德体系。
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作家首先将父母与子女关系危机产生的原因,聚焦于两代人交流的误区,“由于个体关心的现实不可能即刻了解到,所以,必须依靠表面现象作为替代。而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个体越是关心不能依靠知觉发现的现实,他就越是必须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表面现象上”。〔美〕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第212页,冯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由于工作、生活和诸多日常琐事的隔膜,父母与子女往往会陷入交流的误区中。
在《动机与人格》中,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的基层需求共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或称为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基于马斯洛的划分标准,新世纪乡土小说对父母与子女关系误区原因的找寻,首先立足于生存需求层次。在艾伟的《小姐们》中,作者关注了母亲和大姐兆曼之间产生误解的原因。大姐兆曼在年轻时从事过出卖身体的工作,在以村庄为单位的“熟人社会”中,兆曼的工作性质被同村村民拒斥,母親因此成了村民关注的焦点。正因如此,母亲对大姐送回家的礼物和钱全部拒收,同时,坚决拒绝兆曼回家。母亲去世后,由于大哥、小弟、小妹难以统筹安排母亲的葬礼,故而,兆曼被大家请回家中主持母亲的葬礼。虽然,母亲在去世前拒绝大姐参加自己的葬礼,但是当兆曼回到家中时,仍然对母亲的离世流露出难以抑制的悲伤。尽管母亲在生前始终没有原谅兆曼,但在兆曼的观念中,自己从未责怪过母亲。事实上,由于父亲早逝,作为家中的大姐,兆曼初中毕业后,就承担起帮助母亲照顾兄妹和赚钱养家的责任。但是拘囿于学历和技术的限制,进城工作的兆曼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了凑齐小妹的学费,兆曼从事出卖身体的工作。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作者并未帮助兆曼开脱,但是却追溯出子女与父母关系危机的根本原因。
而在肖江虹的《傩面》中,两代人关系的误区则产生在精神层面。在小说中,出身乡村的颜素容进城后,经过多年努力获得了一定的财富,并在城市扎根,但是,此时的颜素容已经身患绝症。为了减轻自己去世后父母的悲伤情绪,她在与父母、邻居的交流中,始终以恶劣的态度惹怒父母,在与傩师秦安顺的交流中刻意嘲讽傩仪和傩戏面具的价值。在颜素容一系列反常行为下,她的父母并没有察觉出异样,因此,父母与颜素容的矛盾逐渐出现并日益增多。虽然,颜素容希望通过自己的各种怪异行为,达到破坏自己和父母关系的目的,但是傩师秦安顺却通过和颜素容的交流,得知了她身患绝症的信息,因此,秦安顺多次劝说颜素容能够和自己的父母坦诚交流。事实上,当家庭关系危机的原因明确后,作家似乎希望通过明确相应的问题,找到解决难题的锁钥,但是这种理想化的书写方式显然不能给这一问题提供合理的答案。
其次,城乡观念的差别也是形成子女与父母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在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加速期,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异在物质层面被放大后,两种文化观念的差异也会造成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危机。作家希望通过对城乡观念差异的探究,找寻两者关系和谐建构的可能性。在焦冲的《原生家庭》中,作者以题目暗示了家庭关系问题产生的原因。小说中的朱小辉出身乡村,妻子乔美琪出身城市,两人婚后因城乡观念差异,导致家庭关系出现诸多问题。当朱小辉的妹妹朱小彤的婚姻出现问题后,乔美琪从现代婚姻观念角度,鼓励朱小彤离婚,寻找自己的幸福,但是这与传统婚姻观念产生了冲突,因此她被公婆指责。为了招待亲属,朱小辉的父母将家中的黑狗做成菜肴,但是乔美琪已将狗看作家庭成员,因此,她在和朱小辉的父母发生冲突后离家出走。当家庭内部关系陷入危机后,朱小辉显然意识到,缓解两种观念冲突需要一方妥协,并且以自己的改变实现了两代人关系的和谐重建。
与此同时,父母与子女关系问题的产生与城乡之间生活方式的差异也有直接关联。在乡村社会中,种植与饲养是维持生存的基本方式,但是进入城市后,这种观念无法获得维系的现实条件。在陈仓的《猪的眼泪》中,父亲进城后将自己在乡村养殖动物的生活习惯带入城市。为此,他专门饲养了一头小猪,但是儿媳妇却始终难以接受父亲的行为,甚至将小猪当做了宣泄情绪的对象,时常虐待动物。最终,父亲只能将小猪带回村里饲养。由于城乡生活方式的差异,父母与子女双方只是按照既有的生活习惯相处,但是当生活背景转换为城市后,如何能有效调和两种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的矛盾,是目前乡土小说作家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新世纪以来,在“后发外生型”
①现代化模式的影响下,中国乡村社会的变化明显而多样,对新世纪中国乡土小说的影响也同样值得关注。丁帆教授曾明确指出关注乡土就是关注中国,
②这种“关注”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三农”问题与新世纪中国乡土小说关系上,更需要作家聚焦“三农”问题勾连的以“人”为中心的传统乡村伦理道德体系发生的变化。同时,作家在新世纪乡土小说中,对父母与子女关系全方位、多维度摹写过程中,未将双方设置在不可调和的对立位置。相反,他们意图从文学的视阈,探究建构平等且和谐的现代家庭关系的可能性。这也是中国乡土小说延续百年的最重要价值之一。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百年乡土小说与乡村文化变迁的关系、启示研究及文献整理”(19ZDA27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鲁迅的文化选择对百年中国新文学的影响研究”(19ZDA26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鹏,博士,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 李桂玲)
① 孙立平:《后发外生型现代化模式剖析》,《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
② 见舒晋瑜:《关注乡土就是关注中国——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教授丁帆》,《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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