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傅元峰
迷走南诏
——雷平阳诗论
傅元峰
主持人 林建法 何言宏
在普洱茶香中,按编年阅读雷平阳的诗,必有一次奇特的诗歌经历:雷平阳逐渐将丰富多元的诗歌魂魄附体于云南味道,由寡淡到浓郁,由游离到专注,直到云烟氤氲,逼你最后意识到,雷平阳是位云南诗人。这也许是云南觅得又一诗才、雷平阳乡愁终得皈依的双重文化福祉,但从现代汉诗的诗歌本位品来,却别有复杂意味。雷平阳近期诗歌写作表明:“地方性”与“诗性”有时也呈现为一种博弈。祖籍北方的雷平阳一九六六年生于云南昭通,一九八三年开始写诗至今。在最近几年中,以《雷平阳诗选》(二○○六)和《云南记》(二○○九)为标志,从地理标识到精神标识,雷平阳诗中的云南印记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使他几乎完成了由“生于云南的诗人”或“在云南写作的诗人”向“云南诗人”的身份转变。二○○一年的雷平阳在云南的存在方式,还是面对马拉美、德里达等“潜藏的神秘力量”感兴趣,“不停地游走,没有意义,也没有目的”,①雷平阳:《云南黄昏的秩序·作者手记》,第6页,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但随着雷平阳身心对“植物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边缘政治学”②雷平阳:《天上攸乐:普洱茶的八座山和一座城·序言》,第1页,青岛,青岛出版社,2007。意义上的文化云南的浸淫,他的游走逐渐有了目的和意义,他的书写也开始有明确的主题甚至范型。在雷平阳近十年的诗歌写作中,这个变奏非常明显。地方性对诗歌美学的滋养,诗歌对文化地理的回馈,在这个耐人寻味的变奏中都有所体现。南诏文化在不同时期给予黄翔、于坚等诗人的启示,曾促成大陆当代汉诗若干重要的精神起点,显现出边陲的文化存在对诗歌的独特贡献。南诏文化地理所包含的自然、精神气象和宗教民俗元素,与在此地写作的诗人必然形成某种血缘关系。但这些信息的显形方式却与诗美有关,它们是隐秘存在于诗语的纵深处,还是完全统治了诗歌的语言和精神边界,对诗歌的美学状貌影响较大。从雷平阳近期诗歌中能看到,他与云南这一诗歌母怀之间依存的方式有所变化,显示出文化母体与其诗歌嫡子互相放逐与掌控的复杂情形。
被云南养育的雷平阳,其文字塑成的抒情主体有强大的自我,掌握着稳定的诗歌秩序。即使雷平阳衷情于他脚下的这方土地,但他最早为人熟知的诗中,并未形成明显的云南意识,而是朝向普泛生活、生命意义上的书写。这时的抒情主体没有显明的云南标签,但作为当代汉诗并不景气的抒情者中的一员,却是健美的:强大,多思,敏锐,有自我反思能力。
《鹭鸶》这样的诗显示出诗人是有能力按照自己的秩序贯穿任何时空物象的。诗中有确切的纪年,也有历史的遗迹和现实情境。抒情者以“我”的感触为中心,以生命状态和行踪为主线,一切被自然贯穿在一个统一的生命情境中——惟有如此,一块“藏着走投无路者的体温”的石头,才激活了各个维度之间互相连缀的骨节。自我的强大在有些诗中有偏执之嫌,但并不妨碍诗美生发于情绪行程的险要处。在《亲人》中,“这逐渐缩小的过程/耗尽了我的青春和悲悯”,简直就是一种狭隘情绪的悲哀。抒情者一边表述“狭隘、偏执”的家乡、亲人之爱,一边进行自我评价。偏执的情绪策动下,自我评价成为抒写的实际内容并获得诗意。表述之“我”与角色之“我”,这两个“我”的诗语贯通、圆融在诗中形成奇异的言说情境,同时传达尘世与灵魂的双重信息。
诗人的抒情底线并没有突显实际的云南文化地理元素,而是有非常个体化的诗歌秩序。在《底线》一诗中,雷平阳表述了自己的底线:“我一生也不会歌唱的东西/主要有以下这些:高大的拦河坝/把天空变黑的烟囱;说两句汉语/就要夹上一句外语的人/三个月就出栏、肝脏里充满激素的猪/乌鸦和杀人狂;铜板中紧锁的自由/毒品和毒药;喝文学之血的败类/蔑视大地和记忆的城邦/至亲至爱者的死亡;姐姐痛不欲生的爱情……我想,这是诗人的底线,我不会突破它”。对自然伦理中原生态的喜好、对母语的洁癖与敬重之心、对暴虐和禁锢的鄙弃、寄生虫、荼毒者、文化空城、死亡、爱情……所有这些,都宏阔地指向文明的本原问题或文学的母题,比云南大得多。对伦理有限度的跨越,与对自己诗人底线的坚守,使雷平阳能够在一个奇妙的诗思维度历险。由于抒情主体个性化的界定,它是一个非经验的、非伦理的、非常规的世界,重新拥有自我的秩序和法则。正因如此,在感恩与生命反思的深度方面,雷平阳的《母亲》能够超越翟永明的《母亲》,表意更加畅达和深邃:“我期盼这是一次轮回,让我也能用一生的/爱和苦,把你养大成人”。在另一篇《春天来了》中,诗人颠覆生命伦理,写出不可思议的句子:“仿佛,我就是我那八个月的儿子/我就是我的父母,我的妻子”。
这些自我呈现的规律是与日常生活和寻常生命状态相亲近。他们通常在日常生活和亲情抒写中成活,才拥有雷平阳独特生命领悟的表述效果。是否具有自省与攻讦能力,是自我是否强大的判断依据。大多时候,雷平阳诗展现的是“静止在哗变”,或在“有序”、“认真”地“培育着体内的毒素”(《从东川方向看大海梁子》)。如果诗人没有在自反中走向中庸之道,那么战叫也是一种表现形式。《集市》的力量来源于抒情主体灵魂战叫的情绪,是雷平阳诗中主体较为自信的一首。肉身腐朽、破败、锈蚀形成了“昆虫灿烂的集市”,在这片精神的领地上,诗人拥有无数灵魂中居无定所的昆虫,并立下毒誓:“谁让我生,我就死在他的怀里/谁让我死,我就活在他的裂缝里”。如此冲天的恶念和决绝的斗志,也是绝无仅有的。自省有时辅助诗歌形成表象的魅惑,如《泡桐辞》:“应该嘲笑的/依然是我,多么歹毒,我把泡桐花/视为卑贱的妓女,而且/为了砍伐这一棵泡桐树/我竟然在心中准备了/一把亮汪汪的斧子”。内心隐秘的发掘,并非是观念层面的表达,而是具象化了的一种意念的形式。因为主体自省,这种形式获得了具象化的机会,但意义的对应物却从此消失了。雷平阳式的自省,不是引导诗思走向更深的哲理,而是将哲思的路途变得更加晦暗不明,甚至只留下表象之魅。诗人用诗作证明,诗中有自反能力的自我,也能当作物象生成的母体。诗人能在不同本源的物质之间,再造另外的物象并组成新的情境。抒情者的理念本身形成一个新的物象的母体,有无穷的再生功能。在此前提下,诗人看到了青铜之血也就不再稀奇:“在人与物互为参照之时/它是唯一有血的物,唯一的”;不仅如此,他还能转而反思自我体内破鼓的存在显得格外浅薄轻佻(《青铜小令》)。这样的诗歌情怀,并没有地域文化身份的浓重印迹,没有家乡自豪感,抒情主体较少边界的自我提醒,归属意识不强,对内外宇宙的探询、对物象和灵魂的拷问都能走得很远。
一些内心独语式的文本,则显得单薄。《离开》中别出心裁描述了每天自我旧貌的剥离,以达成对生命成长与衰老的另类审视,也效果不佳,失去了亲近日常的神韵。也有一些诗歌,不是晦涩而专注地书写内心,而是较为单调地摹写自然景象,如《裂腹鱼》、《房子里的水》、《蝾螈》、《红与黑》、《远在天边的绝望》、《怒江》之类,也呈现出诗美单薄、形式单一的弊病。尤其在生命经历了主动的云南文化逡巡之后,雷平阳在生活流中静观自我与外在景观的稳定诗心,开始变得浮荡,诗歌主体的精神疲惫也日趋明显。自我积重难返的无奈与寻求精神疏导的相望在《惠民乡日记》中,带着雷平阳式的奇妙纠结:“像扛一本石头的经书,我必须/扛着它。有一天,我扛不住了/我想,我也会放下”。诗人设想,在惠民乡“用母语,高声赞美又大又圆的月亮”,并祈愿自己能够真正安睡。“我”的矛盾一直不给雷平阳带来困扰,但此刻出现的自我宽容的中庸语态,与此前大多诗歌中的密集的自省落差很大。
如上所述,雷平阳是能够自省的诗人。他向自我内心的“收缩”,他沉溺于日常生活的缓滞节奏,使他的诗在诗美的视觉层面,感受不到明显的云南标记。他展现的人生经验在一个大汉语文化的范畴,基于中国整体的生存现实。雷平阳曾经是一个地域标记不强的乡土诗人。一方面,他具有充分的自省意识,另一方面,也对家乡风物,如山川草木、走兽飞鸟等有所赞颂,对关于祖坟,关于任何一种自然死亡,都从不亵渎,满怀敬畏之心。抒情者自反之心常在,归属意识稀薄,因而能够静观天地间全部生存隐秘,并将其呈现在诗歌中。“在这儿,只有我的心是快的/其他都很慢,最慢的/是我的那些不能直呼其名的/死去的乡亲,或他们还醒着的坟”(《快和慢》);他在《看麻雀》中表达过自己作为一名诗人自反式存在的理想之境:“对着天写,对着地哭。我主张散淡一些/通过忏悔,把天空压弯的腰,借机拉直”。
能自我反观,才能有效攻讦。正如克尔凯廓尔所说,坐在下席的苏格拉底“并未缩小,而是真正地成为了一个英雄”。①〔丹麦〕索伦·奥碧·克尔凯廓尔:《克尔凯廓尔文集1:论反讽概念》,第168页,汤晨溪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雷平阳呈现出独特反讽诗美的诗,有一种内在的恢弘,与云贵高原的精神遥相呼应。雷平阳的反讽并不因抒情主体的强势而失去疑虑和悲哀。当下,鲜有诗人能将柔弱和攻讦有机整合在同一次抒情过程。比如《背着母亲上高山》一诗,诗人表述不同文明认知层次下的生命同一性,并置我与母亲两代人在高处的人间观感,具有极度的反讽效果:“母亲没找到她刚栽下的那些青菜/我的焦虑则布满了白杨之外的空间/没有边际的小,扩散着,像古老的时光/一次次排练的恩怨,恒久而简单”。这样的诗句,绝不是依靠单薄的文化参悟和人生积累就能写就的,一些与人文地理无关的私密的人生经验,帮助雷平阳锤炼了它们。事实上,没有谁的人生能足够丰富,经得起被这样的诗句概括几次。
雷平阳诗反讽效果的独特性不在于形成猛烈的抨击力。在每一抒情过程中,指向每一具体存在的箭矢往往意外折断,形成灵魂震荡的反作用力,促使浓重的悲戚化为深藏在物象下的诗歌意蕴,向诗语的四周绵延不绝地渗透。“我并不责怪那些引领过我的思想/都是废墟了,用不着落井下石”(《小学校》)类似这种宽宥在雷平阳诗中已经成为常态,甚至是规律。雷平阳从不为乖戾的人性设置边界,《杀狗的过程》所带有的反讽才能达到极致。诗人细致书写了一条狗被主人诱杀的过程,狗的忠诚被主人利用于虐杀,形成特别的主从情感关系。这关系读来极端龌龊,令人发指,但雷平阳从中榨出悲哀的汁液,让人性在其中战栗。但就是类似这样的悲哀,也往往被描绘为可疑的:“没有人会怀疑这些被恶棍贬低了的现实/值得怀疑的是那些循环的梦境/以及从天而降的悲悯”(《西街的西面》),诗人首肯世界,对物象进行诗歌接纳的限度较宽。冷峻客观的主体情绪中,悲哀会自己从细节与情境中走出来。一条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的狗,忠诚成为被虐杀的方式之后,诗人强调:“这应该是杀狗的/唯一方式”。在雷平阳的诗中,有不厌其烦的细节,譬喻常以某一情境为本喻体,带有十足的情节功能。“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在对鲜血的两次譬喻中,诗人对忠诚的意符有较为隐晦的话语指涉:“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显示出生于一九六○年代末的诗人独特的历史情怀。诗的白描颇为冷峻:“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在这样的书写中,诗人完成了对人情事理的悲剧性象征,字字句句遍布着灵魂的剧痛。
反讽的极致,是谴责方向富有悲情感的迷失。如《卖麻雀肉的人》:“我一直都想知道,他成堆的麻雀/从何而来,他的背后/站着多少,在空中捉鸟的人/但每一次他都伤着脸/并转向黑处。他更愿意与卖瓜人/共享寂静,也更愿意,把分散的/麻雀的小小的尸体,用一根红线串起/或者,出于礼貌,他会递一支/红河牌香烟给我,交谈/始终被他视为多余/把这么多胸膛都破开了/把这么多的飞行和叫鸣都终止了/他的沉默,谁都无力反对”。雷平阳不是在写一首生态保护的宣传诗,因为,在这首诗中,没有一个固定的谴责对象。“我没有劝诫他什么,反而觉得/麻雀堆里,或许藏着/我们共同的、共有的杀鸟技艺”。不能被劝诫的生存行为,无法反对的沉默,包含着谅解后面的深沉悲哀。雷平阳经常将一种角色型的罪恶领受为物种的生存行为,并从中投射出无奈和大悲悯。诗人对世事的反思与怀疑容纳了无限的悲剧意味。事实上,反讽也可视作诗人自反的一部分,只不过人称变成了复数。类似《乌鸦》等诗表达的是对于习见人生情态的反思,这些反思是对人类意识的根本怀疑,并非是针对一时一世的观念和制度。雷平阳的这些诗因此有宽宏的视阈和格调。
云南经验与雷平阳的诗歌成就之间的关系,应从精神的内在性角度分析。虽然诗人曾努力将“云南”写在身上,他曾在诗中将自我灵魂分解为三个部分,分属于云南、北方故里和后世子孙。所幸“云南”只是雷平阳乡愁的说辞,它并没有在诗中频频显形,诗人诉诸现实时空的诗歌,大多体现为地理标记失去实际意义的个体经验。这是当代诗人泛故土情怀和农业情怀的真诚袒露:破败的家乡与破败的自我是同构的,故土风物的自在秩序和自我的灵魂探询之路也始终相依相伴。
民工的生存现状是雷平阳现实经验的中心,在《四吨书》、《战栗》、《工地上的叫喊》中,对勤劳和困苦有原汁原味的描述。但更重要的是作为碎片分布在其他诗作里的现实图景,这些烟火气十足、泥土味浓重的诗行,表达出的并非单纯的文化困厄,都有关乎生命伦理和人生宿命的暧昧预示。当一位老农民工在为自然性灵的杰作——一个鸟巢刷漆的时候,坠落而死,诗人的悲悯,并非简单停留于一个底层劳作者的死亡:“结果是:几千吨水泥都听见了他的叫喊/只有那一只鸟儿没有听见”(《工地上的叫喊》)。一起在尘世唤醒了几千吨水泥的悲惨死亡事件,在飞鸟的生存伦理中,成为轻如鸿毛、了无痕迹的过程。在这种抒写的结局里,雷平阳的乡愁表现为不可复制的苦难情怀,超越时代经验,其大悲悯的静观中,含有潜意识层面的宗教情怀。这使他从时代集体的格式化望乡中逃逸出来,让自己不仅仅属于云南的良心,甚至也不仅仅属于人类的良心,坦然在诗歌中蔑视来自人本主义者的质询。
实际上,这类诗中,诗人的故乡旨归根本不在此岸,遑论云南。雷平阳皈依的故土或具有充分的自然属性,为一种“道”,或某一表面具有地理标记的精神世界。他对现实“埋在土里的生活”是从精神上厌弃的:“我始终跑不出自己的生活……已经尽力了,整整三十九年/我是一个清洁工,一直在/生活的天空里,打扫灰尘”(《生活》)。雷平阳在《我的家乡已面目全非》一诗中表明,面对“面目全非”的家乡,村庄对于脚下有情有义的泥土来说,是一个可变物,根本不是可以寻归的稳固灵魂栖居地,甚至生身地欧家营也“有一种恐惧已成了我的邻居/像一批骨头的影子”(《恐惧》)。“云南”不是文化地理学意义上的云南,而是被理解为一个精神上圣洁的处所:“在每一个角落,都有碰到神的可能”(《酒歌》)。云南的地理寄托,实则是一种精神层次的形而上的寄托。
尘世中,“路灯正在为一天的死亡举行葬礼”,青春的喊叫和一切市声,“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是整整一个下午的鬼魂”(《在“橡树”的一个下午》)。在灵魂的暂住地,诗人发现生活中的死气。同样,那些献礼于父亲的“昆明的阳光”,那些“有必要把手伸在空中,抓一把,再往外送……”的阳光(《昆明的阳光》)也并非故乡风物,而是生命中比地理位置和现实处所更意外的生命自足。而真正作为地理空间和现实家园的云南,则是需要守护的:“春天来了,云南又老了一截/一边老着,一边还在受孕/春风的双重之火,蔓延在冶炼厂上空”,在这样的空间里,自我没有遁逃之所:“我亦想被烧成灰,可灰烬体现不了/我的疼痛,也很难把我带走”(《春天》)。诗人自述多年在云南的奔走,只是想“让我的灵魂,与金沙江的灵魂/在自由的流淌中相逢,有源之水,归入结局/永远坚持乡下的姿态,牺牲在风中”(《流淌》)。
相对“故乡”,诗人更钟爱“梦境”,并为梦境的穿越提供了诗歌的媒介——那些雷平阳诗歌中一再出现的飞鸟。按史蒂文斯的描述,飞鸟既是“猎物”,又在“符号、象征、图腾中必不可少”,①〔英〕安东尼·史蒂文斯:《私密的神话:梦之解析》,第247页,薛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这种用于梦境分析的语言,完全可借用于解释飞鸟意象在雷平阳诗中的特殊功能。诗人在《村庄的清晨》一诗中,也表现出对村落作为人生归属的迟疑:“我想我是个离土地很近,对村庄/还无二心的人,但我怎么也放不下/荒凉的真理……”这些专横古朴的真理,是由诗中那些忽生忽死的飞鸟来象征和印证的。飞鸟在雷平阳笔下,是多少能够逃离生命时间的存在。在有关普洱茶的一次访谈中,雷平阳将飞鸟提升到“可以跟时间赛跑”的普洱茶相同的高度,认为,在生命时间的流逝中,“飞鸟不动,普洱茶不动”。他在诗中多次写到“黑”的意象,在《黄昏》中,瞎子的“黑暗”与时间为敌,飞鸟们也统统带有此类属性。对“一分钟年华老去”的生命的“秘密死期”,雷平阳希望能够通过飞翔来实现“生命的策反”(《一分钟年华老去》)。从生活和生命的世俗阈限中逃离,是他的诗歌理想之一。蝴蝶的飞舞,小鸟的飞舞,树枝的飞舞……飞的形体在雷平阳诗歌中留下了诸多翅膀的痕迹。雷平阳多次怀着深情写到飞鸟,在云贵高原,这个最接近天空的人间,雷平阳有飞翔的信仰。“要说出那些记忆中的飞鸟/我就必须先将它们的翅膀卸掉/要知道,这是午夜,任何东西丢失/黑夜都不会还我。所以我得警惕这些自由的/飞鸟:它们只能从我的记忆中走出来,而不是飞”(《囚徒》)。以囚禁的方式返乡,以行走的方式飞行,是出于乡愁中的诗人的矛盾存在方式,他从中汲取取之不尽的悲哀。这种悲哀源自抒情主体最后的对“飞鸟”难以割舍的精神依赖。
即使是昭通东晋霍氏墓壁画上“飞行在坟墓中”的飞鸟,诗人也格外关注。飞鸟,已经成为雷平阳的诗性宇宙和梦之影像。《铁桥下的秋天》还写到诗人对飞鸟生活的无限羡慕,它们的生命形式形成了一个诗性的宇宙:“整个过程,火车一直在头上奔跑/鸟儿一直在巢里拥抱”。对于雷平阳这种与母怀、家族宗源、生命的活气和土地的温热有千丝万缕的情感联系的诗人,自由飞翔的渴望始终是梦之乡愁的摹写,它们与肉身依存的时间为敌。正因如此,诗人“在梦中才敢杀死一只鸟……而通用的办法是,让这只鸟/不停地飞,让它累死”(《梦中杀鸟》)。而其他代表速度的物什,如码头、高速公路等处所,是诗人返乡的敌人。除非他向田园的归隐,需要来自尘世的痛感一遍遍提醒:“如果真的闲下来,无所事事/就让我坐在屋檐下,在寂静的水声中/看路上飞速穿梭的车辆/替我复述一生高速奔波的苦楚”(《高速公路》)。如苏珊·朗格所说,飞鸟是一种奇特的“动态形式”,①〔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第55-63页,滕守尧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具有独特的生命属性。它与梦境的组合,形成一种富有生命感的有机形式。雷平阳将自我情感交予飞鸟与梦境的组合,增益了诗歌之美。
雷平阳收在《云南记》中的部分诗歌,诗语泛滥着云南粗浅的、标志性的神性气息。父亲去世以后,雷平阳在尘世和天国之间的灵魂钟摆十分剧烈。在《蓝》中,这种灵魂的远游受到母亲所代表的亲情和尘世的断喝,找到了安抚灵魂疼痛的出路。云南突然非常程式化地来到雷平阳的诗中,甚至以散文的方式、报告文学的方式,显示了诗人疲惫痛苦的灵魂在这一时期对“云南”的预订。
前期诗歌深潜在哀戚中的类宗教意识,被“云南”无所不在的神性收编。雷平阳尝试将内心的矛盾一股脑儿卷起,安置在“一个人的寺庙,拧紧水龙头/决不能传出滴水的声音”(《寺庙》)。诗人开始频频寻求灵魂救赎之途,《冬至》中的经书意象,《月亮记》中为自我设置的西绪弗斯式的存在,《晚风》中的禅机、美趣,都被否定,但雷平阳笔下抒情主体的哀矜之美仍然在延续,体现出强大的诗语惯性。即使如此,还是能够让人遗憾地读到,诗人并不把信仰作为一个有待解决的灵魂问题。在《菩萨》一诗中,他甚至写了一个台湾来的茶客参悟的过程,对一次禅机的呈现显示出游刃有余的旁叙能力。像昌耀一样,雷平阳一生借助莫名的神启与天赋,在自我与云南之间进行灵魂的互融;与昌耀不同,他的互融更加简洁。
可以想见的结局是,灵魂皈依的隐痛并未解决。在《隐痛》中,诗人自述了自己的精神境况:在异乡,“安放在那儿的佛堂。忏悔,一度从地下/升起”。在这种情形下,诗人循归的路线并不可靠,感觉自己在痛苦中不断沉迷于世俗和历史负累,“一个走投无路的诗人/他来这儿,只是为了走走,结果他/迷上了木瓜、芒果和月亮”。
与此同时,云南的标签被更频繁地粘贴在雷平阳的文字上,神性与诗语风格也开始哗变。神祇意象与诗歌韵脚开始增多,极为简单说出的对阿嫫杳孛等神祇的依赖,削弱了雷平阳最优秀的诗歌中悲哀的多棱镜下的生命、生活的丰富性,将现实和灵魂统统收纳于云南肤浅的风土人情,以云南为注脚的乡愁也开始淡薄。雷平阳经历了最初的乡愁,正在往自我中心主义与超脱的禅境里堕落:“一个和尚的后院,栽满了/曼陀罗。我在花径上,总是神经质/听得见花开的叫声,像空空的/休闲山庄,下等人无所顾忌的野合/唐和尚显然没有听见,继续读着寒山子/戒疤,长出的一根根头发上,挂着露水”(《曼陀罗花径》)。这种歆羡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雷平阳早期诗歌中丰富的痛感。雷平阳在诗集《云南记》中突然增加的信仰元素,是作为物质附着物出现在诗歌中,并未经过与抒情主体的精神水乳交融。《穿着袈裟的江》、《怒江,怒江集》等诗中,雷平阳对宗教元素淡漠而又粗率的诗语处理,常常让人感觉到,他中断了充满痛感的灵魂家园的寻觅,坐缆车般找到了一条解决自我矛盾的便捷之途。
雷平阳的“云南”符号在诗语中频频降临,使他的诗歌写作从自我情绪与日常生活的奇妙纠结中解脱出来,变为一种地方志的考古学。考古学是诗歌的敌人,“考古学的分析是在另外一个层次上进行的:表达的、反映的和象征的现象对于考古学来说只是寻找形式的相似性或意义的转让”,①〔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181页,谢强、马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这使雷平阳的诗歌陷入了形式与意义的双重危机:他的诗歌开始在诗语和内涵两方面由不确定性滑入一种危险的确定性。
此后,诗歌呈现出的华美和瑰丽,正是一场书写风格拆迁的巨大工程,其间发生的诗歌结构重构的轰鸣之声不绝于耳,让人触目惊心。雷平阳式的生活流与哀矜的反讽相结合的语言新意,让位于一种自然文化双重游历的庸常节奏感。读到《梅里雪山》这样的短句的时候,偶尔也能经历一点欣喜:“经幡升不上去了,它已经/穷尽了人间的虔诚/我匍匐着来到这儿,不为登高/也不寻找天堂的入口,只想在山脚/做几天一尘不染的异教徒/用它那没有尽头的高、白、冷/和无,教训一下体内的这头怪兽”。诗句中,赫然可见完整保留的语言与灵魂的古朴,但这种情态在近期写作中,已不多见,让人对雷平阳前期诗歌油然而生一种怀旧之情。
文体层面的变化也日渐明显。首先,强烈的直抒胸臆代替了不动声色的白描。白描,这种叙事手法的诗语化,是于坚、韩东、雷平阳等诗人体现出的共同诗美特征。《澜沧江在云南兰坪县境内的三十七条支流》地理志的抒写中,有近乎偏执的自然主义倾向,但在白描中,这些刻板穷究的地理事实,已经成为一种主体情感的博大载体。在澜沧江百转千回的南流中,河流的灵魂与诗人的灵魂缠绕为一。当《云南记》中的“云南”降临时,这种白描就几乎消失了。诗人穿梭和见证了很多,加快了自己的诗歌节奏。这种穿梭的诗歌,是留不住细节的。
其次,进入诗语的词语审问较少。雷平阳在《词语》中表达了一位诗人的语言的追求,他想清洗掉字典中所有词语的血缘关系,并策反词语从字典中逃离。“生病的词、乞求的词、泡在/血汗中的词。这些幸福的反义词/因为挣扎和打磨,很多都没了/偏旁部首,成了错字和别字。”因为这种审问意识的淡漠,前期诗中主体灵异的质感和对物象的精准界说几近消失。比如,在《深夜的祭典》中,能看到如此颠倒日常生活经验的富有质感的画面:“夜间十二点/我将屋顶上的蜡烛全部点燃/然后撕开一块/石头,把里面的那只死鸟/拿了出来/安葬在云南东北部的沙丘地带”。撕裂一块石头并取出死鸟,是以巫师的方式对生命中有机成分的一种尊重。雷平阳对事物有精准的把握能力,通过界说物象的方式,呈现自己的情绪和情感。“纸是我一生的幻象,比阳光薄/比月色厚,比流水脆,比岁月更容易燃烧”(《采访纸厂》),在这样的诗句中,主语与谓词的连缀融入了相当厚重的人生观感。《云南记》中,情感结构和文化结构十分规整,词语的准入门槛较低,纷纷飞蛾一样栖息在雷平阳“云南”的诗歌骨架上。
再者,丢失了许多有意味的细节。在雷平阳的一首诗中,曾可以发现很多极度细腻的生活。《圆通街的樱花》写黄昏降临的过程,立体感很强,以陌生的手法再次表达了黄昏气象对人的灵魂的深度蛊惑。诗人能够用白描的笔法写被碾碎的甘蔗汁液弄湿的尘土,又从不吝啬将富有哲理的质朴的人生警句挪作人物对白:“用玉温丙的话说:‘一个人过日子/影子会变成草,悄悄地蹿进骨肉的缝隙’”(《布朗山之巅》)。这些细节后来被匆忙的云南游历和急迫的神祇皈依所遗弃。
最显见的变更是长短诗体的变更。雷平阳的言语优势很明显,与他的精神一样,在收缩、退却、内敛甚至带有些微的精神自虐中蜷曲,会有扎实的内涵和浓厚的意蕴。他的世界里,确乎存在“仿佛是在杀自己”的“第三种挣扎”(《挣扎》),精神和相应的语言结构,并不适合伸张和外展。迄今,雷平阳还未写过一首令人满意的长诗,他的语言,是为抒情短诗存在的,适合小令、短辞、断章。就此而言,长诗中丛生的茂密的语言,与雷平阳笃信的“死亡”的退却方式完全相左。《郊区》、《里面》、《贫穷记》等长诗,都体现出这一特征。情感的实在物,以某种类似小说的方式在长诗中滋长,将诗歌的文体彻底改变为一首叙事诗。在《祭父帖》中,对父亲一生的铺陈,读来令人感动。但拷问和悲哀相比那些抒情短诗,则有明显的智识低回、情境瘦弱的倾向。在这首长诗中,雷平阳依然洞察人生和历史最悲哀的纠缠,但显然,对父亲的祭奠,早已在《云南记》这本书的此前部分完美完成,并不确切需要再补充这最后一首。如果《云南记》可以在文体上指认为一首抒情长诗,它是成功的,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对诗人一生创作的简单概括和诸多诗歌可能性的粗暴剥夺。
另外,体现在散文写作中的一些规律,成为“云南”莅临后雷平阳语言与精神加减法则改换的又一佐证。由二○○二年出版的散文集《云南黄昏的秩序》,到二○○七年出版的《天上攸乐:普洱茶的八座山和一座城》,雷平阳也在做另一文体的语言的加法,代价却是精神内蕴的不断流失与损毁。我常常遗憾地想,最近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里面,有没有一种语言的宿命?在《云南黄昏的秩序》中,雷平阳犹能向仍处于“红色的孤独”中的苇岸致敬,排斥“大地在喧哗中变得/愈发的荒芜”(《纪念苇岸》),而到了《天上攸乐》中,雷平阳则顺从了云南天地荒芜的外在秩序,让他简约独特的语言和深厚的云南情结化为嘈杂的为错讹云南正名的动力,这些与诗相悖的语言的枯枝,在雷平阳的天空肆无忌惮地伸展着。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雷平阳是一位卓越的当代汉语诗人。他的诗歌中,孤绝的抒情主体曾经一度与普泛的生活、生命感悟保持较好的诗歌关联,但在最近一个阶段的写作中,没有延续下来。诗人在云南的文化母怀,正经受着浮躁的文化游历式的文学对诗歌的损害。他领取了云南的文化格式和地理标记,由较高的诗歌起点,向“云南”的文化收容所前行,那里,等待他的,是一种早已被无数平庸的诗人践行过的属于一九八○年代的诗歌历程。在当代诗人中,黑陶、车前子等诗人也正在进行相类的写作,幻想病态的地方性的文化存在能给诗歌的前路指出一条坦途。这显示出,二十世纪末汉语文学的文化行旅鬼魅的身影,正冥冥耗散雷平阳们积聚多年的灵魂隐痛,让他们在草率的地域归属中,一颗丰富敏锐的诗心逐渐变得平庸和麻木。当代诗人的灵魂痛感应该选取怎样的安抚方式?地方性与文学性之间的复杂纠葛应该如何处置?诸如此类的诗学问题经由雷平阳近期令人担心的诗歌变局,正源源不断地传送到研究者面前。
(本文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编号:09YJC751044)
傅元峰,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副教授。
(特邀编辑 胡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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