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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植物(三题)

时间:2024-05-04

■朱海峰

芦 稷

闭上眼就能想起芦稷的样子,毫不费力。当我透过日渐被高楼切割得不再完整的城市的天空,去冥想儿时村庄的模样,就看到了田野里一片片、一排排迎风招展的芦稷。

北京的朋友到启东来,我引他去乡间转转,指给他看田间随处可见的芦稷时,他迷惑地问我,什么芦稷?这不就是高粱么。脑海里马上翻出《红高粱》里大片高粱地的特写,隔着银幕,毕竟看不真切,只记得外形倒确为逼似。折了一根来给他,嚼了一会儿,确定不再是高粱,可终究记不住这个陌生的名词。然后他看了一眼芦稷们,眼里的迷惑又泛了上来:这明明还是高粱啊。

浙江的同学来看望我时,恰好也赶上芦稷成熟的季节。从路边农人的推车上买了一捆分发给他们,有的说好吃,有的说,哪有甘蔗好吃?问及名称,我告诉他们这叫芦稷,又详细说明字的写法。回去后,同学打电话来闲聊,说起吃过的芦稷,记住的只是那种绵软的甜味儿,记住的只是一种类似甘蔗的植物,却再也想不起来,这种植物的名字,叫芦稷。

我当然不会矫情到因为朋友记不住芦稷的名字而伤感。南方和北方,两个地域两种文化的人,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将芦稷遗忘,细想起来,倒颇有兴味。李碧华说,柿子是水果中的薄命红颜。红颜纵然薄命,终究是水果大家族的一员,而芦稷,似乎从未被划入水果的行列。在城市任何一家水果摊点,你都找不到它的身影。搜看芦稷的渊源,林林总总,却都语焉不详。如此模糊的定位,加上籍籍无名的历史,芦稷的被忽略和被遗忘,也属意料之中了。

芦稷是我们家乡的植物,从它选择了在广袤的江北平原上落地生根的那一天起,它就选择了一种与生俱来的平凡。从一颗小草样的芦稷秧苗,渐渐长成田野里浩浩荡荡的绿色大军,芦稷长成时,整个村庄都长高了,它简直是以俯瞰的姿态生活在田野里。它俯瞰与它相邻的一切植物,俯瞰着田间忙碌的农人们。它临风飘举的样子像峨冠博带的古代士子,跟拘谨的甘蔗比起来,它的潇洒是张扬的,它几乎是在风中舞蹈。它的高度和气质令它在所有作物中出类拔萃、卓尔不群。当然,在农人们眼里,尤其是在芦稷还未抽穗就开始咽口水的乡下孩子眼里,它就是一种天然饮料,并且垂手可得。芦稷比较从容的吃法,是拿把菜刀,专挑那长得高大笔直、穗子发红发黑的芦稷,照准根部一刀下去,断了的芦稷就倒伏下来;再把硕大的芦稷叶子一叶去除,斩去穗子,将芦稷段子一截截斩下来,找个阴凉处,就可安然享用一份甘甜。也有吃得不够从容的,不用刀,直接就把芦稷连根拔起,拖着走时,淅淅沥沥的泥便在身后落了一地;也不用刀斩成一截截,在每段关节处用手掰断——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够精确,芦稷便在关节附近愤然断裂,却并未断成两截,经脉骨肉全连着;汁液顺着芦稷的身体蜿蜒而下,像受了委屈的孩子在流泪。

芦稷还有出人意料的一处。吃芦稷时,须小心将芦稷皮一帧帧去除,去除芦稷皮的过程跟吃甘蔗一样。记忆中,甘蔗皮从未伤着我,芦稷皮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的口唇、手指留下过短暂的疼痛。在乡间,芦稷皮从来不叫芦稷皮,叫“芦稷损刀”,这样形象的名称,让芦稷在绵软的甘甜之外,平白地多了一份凛冽。

芦 苇

朋友从嘉兴出差回来,给我带回几只内容不一的粽子,是五芳斋的粽子,一个个结实的菱形用各色丝线捆扎,不同颜色的丝线分别对应着粽子的不同内容。全家各取所需,粽子们很快便纷纷各归其胃。褪下来一堆芦叶,还粘着零星的几颗糯米。闻之,淡淡的,有青草和糯米的香味。弃之觉得可惜,留着吧,却不知还能派上什么用场。犹豫片刻,芦叶还是被扔进了垃圾桶。无端地有些惆怅,这份惆怅,倒让我想起一种叫芦苇的植物来。

在家乡的农村,有水的地方就有芦苇。它傍水而生,或直接长在浅水里,密密麻麻,成群结队。它从来不引人注目,因为它实在太平凡,平凡得像地里的任何一棵雷同的庄稼,——不,或者比庄稼更平凡。庄稼需要侍弄,庄稼的好坏牵扯着农人们一年的收成。而芦苇呢?它永远自生自灭,一生中的青翠和衰颓都从来无人问津。

夏季是芦苇最青翠的季节。河岸两旁的芦苇似乎都铆足了劲儿,一个个纤细的身段通体碧绿,长长的芦叶在风中淋漓地舒展开来,很有一种张扬的味道。童年,除了上树摘枣、下地摸瓜,芦苇便是最亲密的一种植物了。随手摘下芦叶,折叠,在两端撕开,环成一个松松的结,再把细长的芦叶尾部穿入,便是一艘小巧的芦叶船了。放入河中,以手泼水,推波助澜,芦叶船便开始了它的航行。折叠芦叶船的游戏,在儿时的玩伴中很流行,相互之间,经常比拼谁的芦叶船更精巧,航得更快。往往,就在一片急于求成的泼水声中,好好的芦叶船被迫解体,还原成一张张无辜的芦叶,漂浮在水面。

当然芦叶最隆重的登场是在端午前夕。这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在自己的泯沟旁摘芦叶,用作裹粽子的芦叶自然比用来叠船的芦叶考究些。记忆里,母亲专挑那些宽大肥硕的芦叶,摘得满满一脸盆,每片芦叶剪去头尾,洗净,扎成束,放在镬子里煮沸。据说这样才能去掉泥腥味,把芦叶的青草味儿还原出来。那个时节,村庄里每家每户都飘着芦叶的清香。人们重复着相同的程序,像在举行某种神秘的仪式。这时候的芦叶便有了一种神圣的感觉。

芦叶裹粽究竟自何时始,向来众说纷纭。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有云:“糉,芦叶裹米也。”这里的“糉”,即粽子。依此推断,芦叶与粽子的因缘至少可以追溯至东汉。数千年来,一张张青翠的芦叶,包裹的其实是香稠温润的中华文化。

吃完粽子,芦苇进入了秋季。秋意瑟瑟,这个季节的芦苇陡然间变得意境深幽。《诗经·秦风》里那首“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早已被诵传至烂熟。可是,芦苇就是在这里,获得了这么一个美好的别名:蒹葭。我喜欢它们的发音,喜欢它们在现代纷纭的语境之中恰如其分的冷僻,也喜欢它们和“芦苇”一样,佩戴的草字盖头。说到底,我仍是放不下诗经里那一个凉意渐生的秋季。秋水迷蒙,芦叶上露珠晶莹,这样一个秋日,适合爱情,更适合相思。白衣飘飘的少年,伫立在诗经里蒹葭苍苍的河岸,用不染红尘的清澈嗓音高亢地吟唱,直唱到天荒地老,沧海横绝。

秋再走得深一点,芦苇便渐渐褪尽了青翠。老去的芦苇却不肯显老,又在穗上生出白色的芦花,成片的芦花摇曳在风里,摇出万种风情。每年此时,倒成了芦苇最美的季节。芦花偶尔随风飘散,却又不忍飘远,在宅前屋后纷纷落下,不远不近地呼应着河岸旁枯萎的母体。在欧洲的许多国家,成片的芦花是一道风景,不少人等到芦花盛开的季节,专程前往芦苇荡观赏。在家乡,成片的芦苇荡虽不多见,芦花却是寻常不过的风景,日日在眼前摇曳飘飞,又何须煞有介事出门寻景。唐代诗人司空曙在《江村即事》中写道:“钓罢归来不系船,江村月落正堪眠。纵然一夜风吹去,只在芦花浅水边。”今日读来,仍历历可见当时的江风夜月,小舟芦花,这份萧淡出尘的心境,与“长安市中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放达恣肆比起来,前者似乎更具隐者风范了。

和芦花有关的记忆,除了诗性的光环,也有世俗的温暖。小时候,村里的农人们普遍穷,冬天买不起厚鞋子,便用芦花做成芦花靴,御寒保暖最是管用。芦花靴外形朴拙笨重,穿着却极为舒适,在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的农家小屋里,呆在芦花靴里过冬,是一双脚最大的福分。可惜那时候穿芦花靴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子家天天去上学,穿芦花靴不仅有碍观瞻,而且行动滞缓,是不适宜的。童年的记忆里,穿过的鞋子没有留下丝毫记忆,那双摆放在外婆床前、我从未穿过的芦花靴,却成为童年记忆中延续至今的为数不多的实物之一。今天的农家早已不穿芦花靴,想来芦花靴的制作工艺,也已失传了吧。

芦花落尽,芦苇也大致走完了它的一生。干枯的芦苇被农家砍下,垒成一个个巨大的柴垛。芦苇用来引火最为适宜。生命尽处的芦苇,用燃烧的方式呈上自己最后的光亮和温度。这样的结束方式让芦苇的一生变得丰盈和深邃。几场春雨过后,蛰伏于地下的芦根迅速破土拔节,开枝散叶,剪剪春风中,芦苇,开始了新一轮的生命跋涉。

17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帕斯尔有过一个著名的论断: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出奇制胜的比喻多如牛毛,却没有谁将人和芦苇联结在一起。竟是一个西方人,仰望着300多年前的欧洲的天空,轻轻一语道破天机。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细究起来,这种思想的渊源,在中华文化里可谓悠长。人与草木、与芦苇之间的共性,诸如脆弱,诸如青翠和衰颓,诸如生死的宿命,比比而相似。不同的只是,人是会思想的,这短短几个字的定语,石破天惊,又猛然将人与芦苇隔裂开来。

当我吃着粽子、想念着久违的芦苇的一刻,窗外正大雪纷飞。家乡的沟河旁,芦叶也该已凋尽芳华。想起小时候端午时节陪着母亲一起摘芦叶、裹粽子的情景,仿佛已很遥远。此刻,那一缕青草和糯米交缠的淡淡香味却再度弥散开来,满满地飘了一屋。

蚕 豆

大鱼大肉轮番轰炸之后,服务生端上一盘炒青蚕豆。一颗颗豆子像刚在油锅中洗过澡,油亮亮地冒着热气。隆冬季节,这道菜算是时兴货了。尝倦了山珍海味的筷子顿时兴奋起来,齐刷刷瞄准了蚕豆们。此时,我的味蕾却无端地挑剔起来,口中的蚕豆,糯软适度,却总觉少了些什么。

少了什么呢?是一味关键的佐料,还是一抹欲走还留的记忆?觥筹交错中,依稀又见乡下二姨家宅后的田地里,一排排青青的蚕豆苗在春风中摇曳的情景。这番景象,从儿时到如今,年年如此,岁岁重现,再熟稔不过。蚕豆苗是不起眼的,家家户户的庄稼地里随处可见,成群结队,像一株株小草。等蚕豆苗们稍稍长高些,它们的枝叶间会生出一些状如微型漏斗的小叶片,农人们称之为“蚕豆耳朵”。这些纤细的小耳朵躲藏在肥大的蚕豆叶中间,偷听童年时代的嬉戏和心事,偷听春风拂过的踪迹。

蚕豆花开了,仍是那么不起眼。棉花和油菜花盛开的季节,田野顿时亮堂起来。就连豌豆花开时的淡紫,丝瓜花开时的明黄,都在色彩上可圈可点。独独蚕豆花,一径是黑色的花心,黑得让我忘记或忽略了蚕豆花本身的颜色。万绿丛中,一抹抹跳跃的黑像极了蚕豆们黑色的瞳仁,眨巴着,张望着熟悉的田野。于是,我总觉得,蚕豆更像一株通人性的植物,它们耳目众多,它们以自己的方式打量和倾听这个世界。

初夏时节,蚕豆们长到半人高,饱满的豆荚从枝叶间伸了出来。儿时的这个时节,家家户户的餐桌上,一碗炒青蚕豆是不可少的。那时,二姨家每逢蚕豆成熟时,这道菜是天天吃,顿顿吃,有时候,两碗炒青蚕豆就是全部的菜肴,也能对付一顿饭。我小时候在外婆家,可每年到这个时候,放学回家就直奔二姨家。因为姨父的炒青蚕豆做得好。同样一道菜,看似简单,也没有复杂的工艺,做出来的味道却自是不同。剥蚕豆的过程别有意趣。剥开肥厚的豆荚,里面躺着三四粒青白的蚕豆,用拇指轻轻一拨拉,蚕豆们就掉进篮子里。二姨坐在灶口生火,姨父则将蚕豆洗净准备下锅。我喜欢听到蚕豆们被倒进烧热的油锅时发出“咝咝”的声响。一会儿,蚕豆们安静了,它们在姨父的铲刀下安静地翻滚,在灼热中走向成熟。姨父放了些盐,盖上锅盖焖了一小会儿,再将切好的青葱末撒入大铁锅,喷香扑鼻的炒青蚕豆便出锅了。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蚕豆们在姨父神奇的铲刀下变成了一道美味。吃炒青蚕豆的时候,用筷子是不过瘾的,筷子每次只能夹一两粒,即使再密集的下筷频率,也比不上用调羹的一蹴而就。满满一调羹的蚕豆,送入口中,蚕豆和青葱交缠的香味立时充盈口腔,说不出的鲜嫩爽口。平素总觉可有可无的青葱,在姨父的铲下与蚕豆们邂逅,居然生出难以言说的好处来。

顿顿吃青蚕豆的福分不长,延续了一星期左右,蚕豆们便老了。老了的蚕豆不是不能炒来吃,只是少了那份鲜嫩和绵软,每每把豆壳吐出,只吃豆肉,却总觉得牵强,也再不复先前的滋味。再过些时候,蚕豆株渐渐萎去,豆荚也呈现黑色。蚕豆们脱尽了水分,变得干硬,它们彻底老去了。老去的蚕豆自有另外一番妙用。沙地人过年,家家户户都要备一些炒货,自己享用之外,也用于招待亲朋。炒蚕豆便是其中之一。沙地人还将蚕豆外皮的顶端剔除,放入油锅煎炸,出锅后的蚕豆香脆爽口,名曰“和尚豆”。盖因秃顶之状与和尚形似,才以“和尚豆”冠之以名。蚕豆捣烂后可作豆沙,用作馒头、圆子的馅儿,也是沙地人的拿手好戏。其实,普通的蚕豆,在大江南北随处可见,可只有在家乡,在沙地,蚕豆才变得如此脍炙人口。据说,炒青蚕豆的做法,是沙地人独创。我总想,这短短的几日是蚕豆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光,是它们脱去青涩却未涉沧桑的豆蔻年华,家乡人是敏锐的,善于捕捉稍纵即逝的美,又把这份美还原为一日三餐,人间烟火。

近些年姨父的哮喘病时有发作,精神大不如前,很少下厨做饭,我们便也许久没吃到他的拿手菜——炒青蚕豆。下饭馆,炒青蚕豆是必点的,可那些在冰箱里贮藏日久的蚕豆,再怎么折腾,总难折腾出昔日的滋味,吃来吃去,儿时记忆里的味道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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