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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时间:2024-05-04

何杨

摘 要: 高龄老年人是老年人中更为弱势、更加需要照料和优待的特殊人群。由于传统养老观念、机构养老床位数不足等原因,居家养老仍然是我国城市高龄老年人最现实、最主要的选择。克拉玛依市针对本市高龄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将一般居家养老服务和智能化养老服务相结合。然而,在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依然存在着供求对接不足、缺乏护理人员等现实性问题,需要从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着手,设置符合高龄老年人生活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有效满足高龄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切实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 城市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新疆;克拉玛依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4)06-0012-06

老年人这一群体具有很强的异质性。按照目前学界共识,通常将60—69岁称作低龄老年人,70—79岁称作中龄老年人口,80岁及以上称作高龄老年人口。[1]23据预测,在未来的几十年中,高龄老年人口将是增长最快的人群,高龄老年人口问题是21世纪需要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有专家呼吁,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是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2]54

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变化、在家庭养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善用社会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整合社区内正式和非正式资源,在社区里为老人提供照顾护理。服务提供者主要有亲属、朋友、邻里、志愿者和专业社会工作人员;服务内容既有上门服务,也有集中供给服务。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0年全国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老年人愿意独立或与子女共同居住在环境熟悉的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占据主流。而反观老年人居住养老机构的意愿,从2000到2010年之间有所下降,城镇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10年间从18.6%降到11.3%。[3]

目前学术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各级政府也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作为民生重点工作。但是,无论从理论探讨还是从实践操作来看,普遍将老年人口作为一个同质的整体来看待,鲜见针对高龄老年人口特征开展的研究,关于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分析更加少见。

新疆克拉玛依建市历史不足60年,根据2000年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十年间克拉玛依市80岁以上人口增长了2.28倍,高龄老年人口占全部老年人口比重增加了3.03个百分点。高龄化的趋势将日益加重。[4]85-86国家“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的3%,克拉玛依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达到3%—5%。,即便按照养老机构床位数达老年人口5%设置,到2025年提供床位数4 629张,也仅占2025年80岁以上人口的30.78%。由此可看出,居家养老仍将是克拉玛依市高龄老年人最主要、最基本、最现实的养老方式。克拉玛依市高水平的居家养老服务能否满足高龄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需求?还有哪些措施对策能够加以完善?这些方面都有待于深入研究。

一、克拉玛依市高龄老年人口基本状况

(一)高龄化程度加速,养老服务需求增多

通过克拉玛依市2000年、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及《克拉玛依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和为老服务对策研究》方案预测(未来总和生育率保持1.2),常住人口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2.92%大幅增长至2025年的14.98%左右。从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规模来看,2000年只有648人,2025年将增长到13 869人左右,增加21倍多。(见表1)日益壮大的高龄老年人群体对于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保健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克拉玛依市未来将面临较为繁重的养老服务建设负担。[5]24

(三)高龄老人生活来源稳定,经济更加独立

通过2000年与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数据对比,可以看出,依靠退休金作为生活来源的高龄老年人口比例明显增加,依靠家庭成员供养的高龄老年人口比例显著减少。(见表3)这表明克拉玛依市高龄老年人支配生活费用的自由度已提高,生活来源的途径和金额也增多了。未来十年到二十年,中龄老年人和低龄老年人将自然转变为高龄老年人,可以预见未来的高龄老年人经济上将会更加独立,消费观念也会更加适应潮流,养老产业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是作为消费者的高龄老年人依旧不会轻易地消费。设计符合高龄老年人群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产品,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需要着重研究的问题。

(四)空巢高龄老人比重较大,需要更多照料

根据克拉玛依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80岁及以上的一人户为425户,即有425名高龄老年人独自一人生活,占全部高龄老年人的20%。如果再加上仅有一对高龄老夫妻组成的家庭,空巢高龄老年人数量更多。高龄老人由于器官功能衰退,普遍存在听力、视力、行动能力、记忆力下降等生理状况,也由于丧偶、子女数减少、居住安排变化、住房市场化和人口流动等因素造成高龄老年人独居、空巢家庭比例上升,由此也对高龄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可以说,空巢高龄老年人是老年人中更为弱势、更加需要照料和优待的特殊人群。

(五)健康状况基本良好,多发病症还需进一步调查

根据克拉玛依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按照10%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统计,77.22%的高龄老年人健康或基本健康。但也需要注意的是,高龄老年人对健康自我评价的标准并不统一,也没有详尽的数据显示高龄老年人患有哪些具体疾病、本地高龄老年人有哪些多发病症、需要哪些专业的医疗照护。因此,为了提高老年人对于社区医疗机构的利用率,使基层医疗机构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为老服务,有必要在高龄老年人较密集的社区开展详尽的健康状况调查。

高龄人口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照顾,因此未来高龄化程度的加深将会带来社会保障压力、家庭照料压力和社会公共服务压力,政府应该对此早做准备以应对高龄化社会带来的新挑战。

二、克拉玛依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一)优待政策

2011年5月24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暂行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对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特殊生活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特殊生活补贴;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特殊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00元特殊生活补贴。截至2013年,全市享受老年补贴的老年人达1.8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46.6%。

自2006年起,克拉玛依市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常规体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每三年体检一次,并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截至2011年末,全市33个社区卫生站均建立家庭病床,为符合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患者上门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每年为60周岁以上老人接种流感疫苗,累计近6万人次老年人获益。[5]17-19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规定,对贫困老人(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低收入老人),特殊贡献老人(自治区或自治区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纯老人家庭(其中一位),75岁以上老人这五类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给予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300元的补贴。运行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通过提供服务获得相应补贴。

(二)一般居家养老服务

包括两类服务:一种是日托服务,也称为集中供给服务。服务对象为60岁以上的全部老年人。老年人到居家养老中心接受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助餐、娱乐、按摩、午休等服务。目前克拉玛依市建成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活动场所31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服务站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3个。居家养老基础设施服务覆盖面已达93.1%,居家养老日托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后,每日可容纳约1 800名老年人享受日托服务。另一种是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为重度依赖的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送餐、个人清洁、陪护、陪诊等。每项服务均有单价,老年人根据需求购买。

(三)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

2012年,克拉玛依市开展了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把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养老服务中。克拉玛依市政府为80岁以上老人及困难老人免费配置一部开通电话号码的订制手机,电信公司每月给每个号码赠送有一定限额的费用,同时手机还具备SOS一键求助、GPS定位等功能。

2013年完成了智能化居家养老平台搭建。已推出居家养老网络运行平台、服务配送平台、定位与紧急救援等9个系统,为全面开展智能化养老奠定了基础。截至2013年底,全市3.8万老年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率达100%。为全市80岁以上3 000多名高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体检电子档案,方便了对老年人的服务和管理。截至2013年底,享受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17 978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6.7%。其中,发放智能化养老手持终端总计3 050人,达到全市老年人的7%。[6]6

三、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标准与实际需求出入较大。一般情况下,被评定为重度依赖的老人,有家人护理或保姆照顾,对居家养老机构提供的入户服务需求不大。而真正对入户服务有需要的老人,是腿脚不好、行动不便、但基本能生活自理的高龄老年人,而这类老人又不在规定服务范围内。虽然理论上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能享受到政府补贴,但实际上能享受到补贴的老人数量很少。据克拉玛依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2013年新增入户服务的人数仅23人,全部为政府补贴对象,也就是说,除了高龄老年人外,还包括60岁—74岁城镇“三无”老人、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老人。由此可见,高龄老年人实际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之少。

(二)大部分高龄老年人未达到入户服务条件。通过走访养老服务公司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了解到虽然养老服务内容较多,但目前开展最好、最受欢迎的仅助餐和理发两项服务。但是由于大部分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尤其冬季下雪后道路湿滑,高龄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入户服务需求量很大,但大部分高龄老年人尤其是独居高龄老年人身体状况未达到重度依赖的程度,实际上享受不到此类服务。目前的老年人优待项目规定,身体评估为重度依赖(长期卧病在床、瘫痪)的五类老人,才可以申请入户服务。根据克拉玛依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数据显示,健康及基本健康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全部高龄老年人的71.15%,这说明大部分高龄老年人并非长期卧病在床或者瘫痪。但是关节疼痛、腿脚不灵活是高龄老年人普遍存在的生理问题,他们大多行动不便,很难独自一人从家中行走到日托中心(对居住在二楼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来说更是困难),他们要想享受到居家养老,更多时候需要护理人员上门服务或入户服务。由于大部分高龄老年人很难被评估为重度依赖,因而不能申请到入户服务,也享受不到入户服务补贴。

(三)护理人员较少,整体专业水平不高,为老服务人员严重缺乏。上门服务难以实施。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9名护理人员(包括3名助餐人员),用餐时至少需要照料30位老人,由于护理人员较少,很难保证提供上门送餐服务。为老服务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临时改行的,接受过正规医疗、护理、社工、心理等专业教育和培训的工作人员较少,因而在管理模式上、工作理念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服务老人过程中难免出现不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问题。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化为老服务队伍的缺乏,不同程度地制约了为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发展的初期,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缺乏大力宣传和推广,大部分老年人及其子女对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不了解,对手机的SOS一键求助、GPS定位等功能不清楚,影响了智能化居家养老的实际效果。此外,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尚在探索和发展阶段,机制、信息平台建设、专业人员等方面配备尚不完善,也导致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五)为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老龄事业由政府主导,同时又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这是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不仅体现在财力物力投入的多元性,而且还体现在为老服务工作的社会分工与协作、评估与监督等多个方面。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克拉玛依市在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尤其在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等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壮大,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的伊瓦斯的四分法,社会福利的来源有四个: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7]42福利的规则、筹资和提供由不同的部门共负责任、共同完成,这对于改进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同样有着借鉴作用。

克拉玛依市的为老服务尚未形成有效服务的为老服务体系。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还需要完善,家庭养老基础上的社会化、多层次、多品种、可组合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特性化需求的养老新模式还需要积极探索。对养老机构按功能分类,按配置分级,分区域布局,逐步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还不够,科学评估、分类管理、有效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利用现有条件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还不能充分根据高龄老年人,尤其是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的差异,设置专业化的、差别化的为老服务项目。

四、关于高龄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完善现有的管理方式和评估标准。深入调查高龄老年人健康状况,了解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改进评估标准,真正使有入户需求的高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待。将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给每位在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按照其补贴标准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消费券”,此券仅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上门送餐、个人清洁、居室清洁等)。调整之后的好处在于:一方面能激发老年人及子女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培育消费习惯;另一方面也使得经营养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从中受益,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政府补贴收入。

(二)加快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设施建设。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要求,要求各地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建议克拉玛依市政府对高龄老年人居住集中的社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在楼道里增加扶手和缓坡,方便高龄老年人出行。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选择试点小区进行一套简易、实用、价格相对低廉的老年人室内房屋改造计划。该改造计划包含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家庭设施部位,比如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等。有一些最基本的改造标准:防烫伤,防滑,在家中多处安装能与外界快速联络、适合老年人使用特点的设备等等。改造资金可以按照政府、个人、企业、福利基金、捐助等一定比例配置。

(三)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市教育局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为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可以进行学费的减免,定向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定期培训现有的服务人员。市民政局或老龄委可以开辟市级为老服务实训基地,或与相关的学校、培训机构合作,对现有的养老服务员按不同的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按培训技能考核的等级从事相应等级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增长机制。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政府补贴力度,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另外,还要严格保证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金的足额缴纳。

(四)推进科技在为老服务领域中的应用。通过建立社区老人信息平台(包括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子女情况、联系电话等),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养老日托所、社区老年服务活动中心为依托,搭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利用先进通讯技术,推行科技助老服务和智能化居家养老,在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需求。对已有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使高龄老年人及其子女掌握使用方法,畅通解答疑问的渠道,真正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五)调动社会力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家政服务机构等,培育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的特长,定期上门为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各种公益性服务,政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着力组建一支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骨干的居家养老服务义工队伍,利用“劳务储蓄”或“以服务换服务”的形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照料高龄和生活困难老人;鼓励形成居民互助的非营利组织,本着邻里互助的精神,充分发挥邻里作用,扩大居民互助服务队伍,开展小规模的贴近居民生活互助服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以“购买服务”、“委托”、“公益招标项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区内部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家政服务公司、理发店、餐馆、洗衣店、超市为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高龄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关注和加强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养老产业、建设高品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针对高龄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设置符合他们生活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是有效满足高龄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切实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

参考文献:

[1]邬沧萍.老年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谭克俭.中国高龄老年人口问题初探[J].经济问题,2001(12).

[3]人民网.2010年城乡老人调查报告[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07-10.

[4]新疆克拉玛依市人口普查资料编委会.克拉玛依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G].克拉玛依市统计局,2011.

[5]上海市社科院人口所.克拉玛依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和为老对策研究[R].克拉玛依市老龄委,2012.

[6]克拉玛依市老龄委.克拉玛依市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报告[R].克拉玛依市老龄委,2013.

[7]彭华民.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

(五)为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老龄事业由政府主导,同时又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这是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不仅体现在财力物力投入的多元性,而且还体现在为老服务工作的社会分工与协作、评估与监督等多个方面。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克拉玛依市在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尤其在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等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壮大,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的伊瓦斯的四分法,社会福利的来源有四个: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7]42福利的规则、筹资和提供由不同的部门共负责任、共同完成,这对于改进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同样有着借鉴作用。

克拉玛依市的为老服务尚未形成有效服务的为老服务体系。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还需要完善,家庭养老基础上的社会化、多层次、多品种、可组合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特性化需求的养老新模式还需要积极探索。对养老机构按功能分类,按配置分级,分区域布局,逐步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还不够,科学评估、分类管理、有效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利用现有条件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还不能充分根据高龄老年人,尤其是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的差异,设置专业化的、差别化的为老服务项目。

四、关于高龄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完善现有的管理方式和评估标准。深入调查高龄老年人健康状况,了解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改进评估标准,真正使有入户需求的高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待。将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给每位在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按照其补贴标准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消费券”,此券仅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上门送餐、个人清洁、居室清洁等)。调整之后的好处在于:一方面能激发老年人及子女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培育消费习惯;另一方面也使得经营养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从中受益,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政府补贴收入。

(二)加快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设施建设。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要求,要求各地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建议克拉玛依市政府对高龄老年人居住集中的社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在楼道里增加扶手和缓坡,方便高龄老年人出行。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选择试点小区进行一套简易、实用、价格相对低廉的老年人室内房屋改造计划。该改造计划包含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家庭设施部位,比如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等。有一些最基本的改造标准:防烫伤,防滑,在家中多处安装能与外界快速联络、适合老年人使用特点的设备等等。改造资金可以按照政府、个人、企业、福利基金、捐助等一定比例配置。

(三)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市教育局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为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可以进行学费的减免,定向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定期培训现有的服务人员。市民政局或老龄委可以开辟市级为老服务实训基地,或与相关的学校、培训机构合作,对现有的养老服务员按不同的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按培训技能考核的等级从事相应等级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增长机制。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政府补贴力度,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另外,还要严格保证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金的足额缴纳。

(四)推进科技在为老服务领域中的应用。通过建立社区老人信息平台(包括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子女情况、联系电话等),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养老日托所、社区老年服务活动中心为依托,搭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利用先进通讯技术,推行科技助老服务和智能化居家养老,在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需求。对已有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使高龄老年人及其子女掌握使用方法,畅通解答疑问的渠道,真正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五)调动社会力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家政服务机构等,培育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的特长,定期上门为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各种公益性服务,政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着力组建一支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骨干的居家养老服务义工队伍,利用“劳务储蓄”或“以服务换服务”的形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照料高龄和生活困难老人;鼓励形成居民互助的非营利组织,本着邻里互助的精神,充分发挥邻里作用,扩大居民互助服务队伍,开展小规模的贴近居民生活互助服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以“购买服务”、“委托”、“公益招标项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区内部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家政服务公司、理发店、餐馆、洗衣店、超市为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高龄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关注和加强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养老产业、建设高品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针对高龄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设置符合他们生活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是有效满足高龄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切实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

参考文献:

[1]邬沧萍.老年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谭克俭.中国高龄老年人口问题初探[J].经济问题,2001(12).

[3]人民网.2010年城乡老人调查报告[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07-10.

[4]新疆克拉玛依市人口普查资料编委会.克拉玛依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G].克拉玛依市统计局,2011.

[5]上海市社科院人口所.克拉玛依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和为老对策研究[R].克拉玛依市老龄委,2012.

[6]克拉玛依市老龄委.克拉玛依市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报告[R].克拉玛依市老龄委,2013.

[7]彭华民.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

(五)为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老龄事业由政府主导,同时又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这是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不仅体现在财力物力投入的多元性,而且还体现在为老服务工作的社会分工与协作、评估与监督等多个方面。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克拉玛依市在为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尤其在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等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壮大,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的伊瓦斯的四分法,社会福利的来源有四个: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7]42福利的规则、筹资和提供由不同的部门共负责任、共同完成,这对于改进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同样有着借鉴作用。

克拉玛依市的为老服务尚未形成有效服务的为老服务体系。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还需要完善,家庭养老基础上的社会化、多层次、多品种、可组合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特性化需求的养老新模式还需要积极探索。对养老机构按功能分类,按配置分级,分区域布局,逐步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还不够,科学评估、分类管理、有效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利用现有条件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还不能充分根据高龄老年人,尤其是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的差异,设置专业化的、差别化的为老服务项目。

四、关于高龄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完善现有的管理方式和评估标准。深入调查高龄老年人健康状况,了解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改进评估标准,真正使有入户需求的高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待。将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给每位在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按照其补贴标准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消费券”,此券仅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上门送餐、个人清洁、居室清洁等)。调整之后的好处在于:一方面能激发老年人及子女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培育消费习惯;另一方面也使得经营养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从中受益,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政府补贴收入。

(二)加快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设施建设。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要求,要求各地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建议克拉玛依市政府对高龄老年人居住集中的社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在楼道里增加扶手和缓坡,方便高龄老年人出行。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选择试点小区进行一套简易、实用、价格相对低廉的老年人室内房屋改造计划。该改造计划包含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家庭设施部位,比如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等。有一些最基本的改造标准:防烫伤,防滑,在家中多处安装能与外界快速联络、适合老年人使用特点的设备等等。改造资金可以按照政府、个人、企业、福利基金、捐助等一定比例配置。

(三)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市教育局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为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可以进行学费的减免,定向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定期培训现有的服务人员。市民政局或老龄委可以开辟市级为老服务实训基地,或与相关的学校、培训机构合作,对现有的养老服务员按不同的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按培训技能考核的等级从事相应等级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增长机制。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政府补贴力度,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另外,还要严格保证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金的足额缴纳。

(四)推进科技在为老服务领域中的应用。通过建立社区老人信息平台(包括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子女情况、联系电话等),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养老日托所、社区老年服务活动中心为依托,搭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利用先进通讯技术,推行科技助老服务和智能化居家养老,在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需求。对已有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使高龄老年人及其子女掌握使用方法,畅通解答疑问的渠道,真正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五)调动社会力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家政服务机构等,培育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的特长,定期上门为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各种公益性服务,政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着力组建一支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骨干的居家养老服务义工队伍,利用“劳务储蓄”或“以服务换服务”的形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照料高龄和生活困难老人;鼓励形成居民互助的非营利组织,本着邻里互助的精神,充分发挥邻里作用,扩大居民互助服务队伍,开展小规模的贴近居民生活互助服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以“购买服务”、“委托”、“公益招标项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区内部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家政服务公司、理发店、餐馆、洗衣店、超市为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高龄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关注和加强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养老产业、建设高品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针对高龄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设置符合他们生活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是有效满足高龄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切实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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