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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遵从自己的内心法则

时间:2024-05-04

付秀莹

忽然间,人生就已经走到了中途。

此刻,我坐在书房里,窗外春风浩大,而阳光明亮耀眼。玉兰大多已经谢了,紫丁香、白丁香开得正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越来越喜欢回忆,回忆那些走过的路、遇到的人、遭逢的事,或者喜悦或者悲伤,偶然或者必然,那些生活中蕴藏的平常心与戏剧性,以及彼时彼地的取舍、进退与得失。或许,这便是所谓的中年心境吧。

我出身乡下。对于乡村,我始终怀抱着天然的亲切和朴素的情感。如果用一种色调来描述,我的童年时代是明亮的,晕染着淡淡的金色,温暖而迷人。父母在堂,姐妹亲厚。风吹过田野,吹过村庄,院子里树影摇曳。多年以后,我依然会梦见那个院子,梦见一家人团团围坐,笑语喧哗,梦中的双亲依然是当年模样。醒来怅然许久,想来是父母极力张开羽翼,为我们遮蔽着生活的风雨。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我从未品尝过艰难的滋味,感受到的尽是爱和温暖。我被这爱和温暖滋养着,也懂得去爱他人,爱生活,爱这个世界。如果说童年经验给予了我明亮温暖的精神底色,那么乡土经验的磨砺、乡村生活的哺育则教我学会了宽阔、豁达与仁厚。也许你也到过乡下吧,也许你也见识过乡村大地上那些迷人的事物:庄稼地浩浩荡荡,草木恣意生长,阳光热烈,风声呼啸而过,大平原无边无际。人们在大地上劳作,生生死死。在乡村,万物有灵。乡村大地的一切教化着人们,教化着我——我这个故乡的游子,也是故乡的逆子。我口口声声爱着我的村庄,却无时无刻不梦想着离它而去,远走他乡。当然,这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那个年代,物质生活是匮乏的。精神生活自然更是。很小的时候,我似乎就对文字有一种格外的敏感,知道敬惜字纸,喜欢磕磕巴巴读人家门上贴的对联,看见地上有写字的纸片,一定要捡起来看。家里墙上贴着年画,对那画面倒不大热心,总爱踮着脚,仰脸读那寥寥几行说明文字,一遍又一遍,兴味十足。我想,这大约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后来,有同学家里订了《少年文艺》《儿童文学》,就常到人家家里去看。夜幕降临了,人家一家在院子里吃饭,我坐在一旁,捧着书看得入迷,暮色中字迹渐渐模糊,依然不舍得回家。有一回,跟母亲到别人家串门,见窗台上有一本杂志,好像是微型小说之类,记不清了。书页残破,上面还有斑驳的酱油痕迹,我囫囵吞枣,看得津津有味。母亲她们的说话声、笑声隐隐传来,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从小学到中学,我偏科厉害。自然是语文成绩最好,理科一塌糊涂。我的作文总是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当堂诵读。也是奇怪,在语文上我几乎不费任何功夫就能轻易取得好成绩,而在理科方面,尤其是数学,我简直是用尽了力气,却始终学不明白。高中时代,语文老师推荐我的一篇文章在省里《语文周报》的“文苑撷英”栏目上发表,题目是《人生学步笑蹒跚》,还配发了照片。记得当时,我们学校各个班级都有订阅《语文周报》,一时间我成了那所重点中学的风云人物,走在校园里,常被人认出来。后来,我陆续发表了一些诗歌、散文,收到大量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同龄人。炙热的青春,充满着梦幻和狂想、痛楚和迷惘、理想和远方。第一次,我品尝到梦想的滋味,领教了文学的力量。那时候,我是多么自负呀,自负而狂妄,不知天高地厚。有一回晚自习,忽然停电了。我们点起蜡烛。当时的班主任教我们历史,拿出校刊,开始朗诵我的一首诗。教室里烛光摇曳,我坐在那里,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多年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叫作《多年前的烛光闪烁》,发表在《文艺报》上:“我依然记得那个场景:烛光点点,一簇簇火焰跳跃,而青春的热血激荡,心跳如鼓。那个夜晚,枯燥艰难的高中时代温润迷人的段落。我不知道,一种叫作梦想的东西,在那个夜晚,埋下深深的种子。而前路苍茫,发芽的日子还远未到来。”

付秀莹:《他乡》

正像一出戏剧,高潮之后必有低潮。可惜那时究竟年少,无知无畏。只顾醺醺然享受着一个青春少女虚荣心的满足,享受着文学荣光对一个乡村孩子的短暂照拂,却对即将到来的命运浑然不觉。我高考失利,多年来好学生、好孩子的人设轰然倒塌,无颜见江东父老。这是我人生遭遇的第一次打击。从那时起,我深刻领教了命运的厉害,知道了人生的无常,荣辱有时、沉浮有时,懂得了人生不可太过得意。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有;破帽遮颜、秋风萧瑟之时亦有。

我上了一所自费的大专。关于这一段经历,我的长篇小说《他乡》中有隐约的影子。虽然我在《他乡》出版后到处辩解:我不是翟小梨。然而,我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谈:小说家笔下的人物就是他自己。当然,这无疑是自相矛盾的。这种自相矛盾不过是小说家的一种修辞、叙事策略之一种。我必须承认,我把自身生命经验投射到了翟小梨身上。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自那时开始,我与文学挥泪告别。并不是如鲁迅先生所教导的“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其实是我不想再碰写作这件事。那往日的荣耀,而今却是青春的伤疤,一触即痛。学校办文学社团之类,我也不热心参与。我在那个北方小城里虚度光阴,稀里糊涂,不知所终。有高中物理老师来信,提到我高一的语文老师,保存了我当年几乎所有的手稿。我读着那封信,久久沉默。往事呼啸而来,我紧闭双眼,不敢迎面相认。

我不知道,高考失利这件事,对我的父亲打击有多么深重。以至于多年之后,我到了北京,成了作家,有乡人跟他提起我,他还是半信半疑:“唉,从小就说功课好。”——欲言又止,语气模糊。我猜想,父亲肯定觉得,他辛苦供读的女儿把他狠狠闪了一下。期待中顺畅的人生道路,竟如此曲折、如此坎坷。而作家这个称呼,听起来也没有那么响亮有力。老实说,我对父亲是暗中抱着一种负疚之心的。我总是想起,当年他骑车送我去县城参加作文竞赛的情景。寒冬时节,大风逆行,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看着他穿棉袄的后背热汗蒸腾。后来,我几乎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我写作的事,他也只字不问。

多年后在电视台录制一个助力高考的节目,叫作“言出必行,金榜题名”。当时正逢高考日,作为嘉宾,我应该跟学子们谈谈当年经历的高考往事。我忽然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对那次失败耿耿于怀。所谓的创伤记忆,便是如此吧。我也不止一次设想,假如当年我如愿以偿,读了名校,我的人生道路会是如何。然而,生活没有假如,有的只是千差万错和不及修改的命运。

后来,我还是在工作之余参加自学考试,获得了本科文凭。不为别的,好像是为了证明。证明什么呢,也说不出。那时候,中学老师倒也不必一定要本科学历。更何况,我教书成绩不错,也得到了一些青年教师应该得到的荣誉。生活稳定,工作顺遂,我似乎获得了一个平民子弟所能够在省城获得的一切。然而,只有我知道,我的内心深处蠢蠢欲动。眼前的生活太庸常了,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我不肯承认,我其实是一个热爱悬念的人,喜欢挑战,喜欢未知,以及未知中蕴藏的所有不确定性。多么危险,然而又是多么迷人。我不知道,是不是内心深处那粒种子,多年前埋藏下的那粒种子,叫作梦想也好,叫作野心也罢,在暗中萌动。

考研、辞职、北上。我离开多年来确定的生活,一头扑向充满巨大变数和复杂未知的未来。其时,我已经是而立之年了。所有人都说我疯了。以这样的年纪,抛下一切,单枪匹马地到北京去独自闯荡。居京城,大不易。父亲亦忧心忡忡,他问:“一定要这样吗?”我说:“是。”他便沉默了,长久的沉默,我知道这沉默的重量。

读研期间,我也尝试写过一些小说,但我的志向并不在创作,我想做学问。我是一心要读博的。是不是还是源于当初那个执念呢,非如此不能抚平早年的青春伤痛?我不知道。后来,当然是知难而退了。以我非科班出身的教育背景,跨专业考研成功已经算是侥幸。即便如此,读研期间我几乎是在图书馆度过的,恶补,狼吞虎咽,真正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饶是如此,在同学面前还是自卑,不大敢发言,怕被耻笑。研二时写过一部长篇,是命题作文,几乎丢了半条性命;研三时又修改,几乎推倒重来,都是手写,厚厚一摞手稿,我曾经保留了很久,后来搬家狠心焚掉了事。要知道,那时候的我还不曾经过短篇训练,竟然敢直接上手写长篇,无知无畏啊。但也是那一次伤筋动骨的冒险,令我真正领教了创作的甘苦。懵懂混沌中,我似乎看见了些微光亮。那些艰难的日日夜夜,一大摞密密麻麻的稿纸、一大把废掉的圆珠笔芯,晨昏颠倒,悲喜交织。

也是在研二的时候,我到一家报社实习。那年正逢作代会召开,我奉命去采访。会上,我见到了很多作家,到处是光彩熠熠的名字,到处是意气风发的笑容。我站在大堂里,看着他们走来走去,相互问候、谈笑。金碧辉煌的大堂灯火璀璨,巨大光影映照之下,人人都流光溢彩,人人都魅力四射。我坐在角落里,热切地打量着这一切。多么好!这就是我向往的文学,这就是我向往的文学生活,缤纷多彩,浪漫迷人。我的心热烈地跳动着,我的眼睛紧紧追随着他们的身影。我要记下这些名字,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回去跟我的同学和同事们形容和描述。那一次,我写了好几篇大稿,简直出乎意料地漂亮。我得承认,那一次,或许是一个机缘,我受到了激发,强烈的激发。那次采访,激发了我的灵感,也激发了我早年的梦想。

我开始偷偷写小说了。单位有一个图书室,不大,除了报纸之外,还有很多文学期刊。我把写好的稿子装进信封,按照刊物上的地址寄出去。那时候,报社经常寄出样报,邮件只需交给办公室,盖上邮资已付的印章,就完事大吉。然而,我投稿从来不用这个。出于虔诚,也是出于谨慎——我怕人家说我不务正业,我总是在中午休息的时候,跑到邮局去寄。

那条胡同叫作羊肉胡同。胡同口的马路对面,有一家小邮局。寄件处有一个穿制服的男孩子,很羞涩的样子。有一次,我好像是忘记带钱了。那时候,可没有手机支付。正窘迫间,那男孩子说,你先寄走,下班再过来给我。从邮局出来,街上人来人往,午后的阳光温煦宜人。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暖意呵,我愿意长久珍藏。有时候,路过邮局,我会情不自禁向里面张望,不知道当年那个善良的男孩子,而今在哪里。

说起投稿,我还算是幸运的。并没有经历过废稿三千的磨难和挫折,就顺利发表了。这期间有很多人和事,值得铭记。在这里,我很想谈一谈《爱情到处流传》,谈谈我的这篇小说背后的故事。那是2008年或者2009 年,我认识了黄土路。怎么认识的,也全忘记了,好像是在一个饭局上。那时候总有很多饭局。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黄土路是一个优秀的诗人。他的诗很好,我所在的报纸曾经发过评论。他还是一家文学刊物的编辑,所供职的刊物叫作《红豆》,在广西。有一天,黄土路很认真地跟我约稿。我吃了一惊,是又惊又喜。作为一个文学新人,崭新崭新,算是小白,几乎还没有发表过作品,一个刊物编辑郑重向你约稿,你无法想象,这是多大的事件。我果然就写了一篇。好像是个周末,那时候坐班,只有周末才有时间写作。我在很多场合回忆过这次写作,有时候是在夏天,我租住的房子窗外,蝉鸣如雨;有时候是在秋天,秋风萧萧,把庞大的城市吹彻。我承认,是记忆和想象发生了交错。我在无数次的回忆中,混淆了现实和虚构的边界。总之,在那个周末,我完成了这篇后来被称作我的成名作的小说。只是,还没有名字。就像一个婴儿,她诞生了,在等待命名。

付秀莹:《爱情到处流传》

接下来这个场景,我也在访谈或者文章中多次提起。

一天早晨——应该是夏天或秋天的早晨,要么就是夏末秋初,因为这篇小说是在2009 年第11 期发表的——我走在上班的路上,电话响了。是黄土路。他说,稿子这期上,刊物要下厂了,让我起个名字。我举着手机,站在大街上跟他说话。清晨的阳光明媚,照耀着繁忙的城市。正是早高峰,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路边的早点铺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这可亲可爱的烟火人间呀,“爱情到处流传”,我几乎是脱口而出。忘记黄土路说什么了。电话那边,他好像是说好,很好,也好像是什么都没有说。他急着要一个名字,小说就名正言顺,可以付印了。后来,很多朋友都赞美说,这个名字好,仿佛一个魔咒。这篇叫作《爱情到处流传》的小说,真的到处流传了。的确,《爱情到处流传》给我带来了好运。当然,这离不开另一家刊物,还有另一个人。

付秀莹:《陌上》

有一天——不是吗,天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发生——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小说选刊》的编辑,他们要选载《爱情到处流传》,并且是头题。我握着手机,一时说不出话来。窗外是深秋的天空,明净悠远。《小说选刊》我是听说过的。可是,一个新人、初学者,竟然能够获得如此肯定,真叫人不敢相信。若不是责编老师慧眼,若不是时任主编杜卫东老师力排众议,以头题位置隆重推出,《爱情到处流传》的命运,大约未必如此。机缘巧合,不可端倪。那一年,这篇小说陆续被多家选刊选本选载,跻身各种奖项和排行榜。一时之间,评论界惊呼这匹黑马何许人也?应该是从那时候起,我算是真正踏上了我的文学之路,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跋涉。

关于这篇小说,还有一个小插曲。《红豆》发表的时候,漏掉了一页文字。《小说选刊》转载时,也漏掉了一页。连过几关,竟然无一人发现。这也是奇事一桩。更奇的是,这个残缺版本被各种转载,各种参评,直到收入一个年度选本的时候,我才跟编辑联系,恢复了原貌。责编老师安慰我,是小说的气息迷惑了读者,无暇顾及情节了。我半信半疑。

都说每篇作品都有自己的命运。我愿意相信这句话。比如《爱情到处流传》,一篇不足万字的小说,残缺的完整,完整的残缺,那么多的偶然和必然。

都说每个人也都要领受属于自己的命运。我总不愿轻易相信这句话。比如我自己。从乡村到城市,从“陌上”到“他乡”,我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一笔一画认真写下。

我不想被生活定义。我想遵从自己的内心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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