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心雨
作为近现代学术史上被湮没的国学天才,刘咸炘博通群籍,学贯中西,精于四部之学,但因其终身未出巴蜀,又英年早逝,文学成就久被学界所忽视,其文章学著作《文学述林》也未得到学术界应有的重视。在《文学述林》中,刘咸炘系统地阐释了他的文章学理论,涉及文章本体、文学演进、文体写作等一系列问题,既有对前人观点的继承,又颇能见其师心独见。他对传记的论述即是如此。
“传记”因其文体的特殊性,与诗、词、赋等文学性较强的文体相比,较少受学者青睐。刘咸炘受章学诚影响,以治史为主,而传记之体本就由史体发展而来,故他对传记多有论述。在《传状论》中,刘咸炘以传记为主体对其文体观进行了系统阐释。笔者将以此篇为切入点,对刘咸炘的传记文体观进行探析。
刘咸炘一方面深受章学诚“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治学方法的影响,论文体必探其源流;另一方面,他反对文体相混,十分注重同类或相近文体之间的辨析。就前者而言,章学诚的校雠之法,是通过辨析、考镜学术的源流,来阐明道术的精微,其旨归在于“明道”;刘咸炘虽受其影响,但并不将此法导之于“道”,而是加以发展,将此法作为其治学的根本之法。刘咸炘考镜文体源流,必溯其古义,他在《文式·杂记》中有言:“今论文式,皆据古义”。在《传状论》中,刘咸炘首先对杂传、别传的源流进行了论说:“考别传、杂传之体,其来甚古。诸子之书本记言行。孔子教化三千,而有《论语》、《家语》,齐人传道管、晏,而有《管子》、《晏子》,《管子》有《三匡》,已具别传之体。”[1]“别传”一词,最早见于清代王兆芳的《文体通释》,但确如刘咸炘所说,早在诸子时期就已经出现具备“别传之体”的作品,刘咸炘考辨别传之源,并不因名定体,而是从文体内实入手,探求别传之古义。其考杂传之源亦是如此,“杂传”一词,首先由刘宋王俭提出,但王俭所说还并非文体之名。杂传作为一种文体,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恰如刘咸炘所说:“今之定体始于东汉,《隋书·经籍志·杂传类·叙》曰:周官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悌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此论杂传之盛起于郡国之一种。”[2]这种论体之法,不仅见于《传状论》一篇,在其文体学专著《文式》中,其所论六十三种文体,每体必溯其古义,均可见刘咸炘论体之法。
除了对别传、杂传的源头进行考辨外,刘咸炘还对列传与杂传、别传的文体特征进行了辨析,以明晰其中之异。他说:“盖纪传史中之列传与杂传、别传殊,史记一代之事,以全书为一体,有集散交互之法,列传特全书之一篇,全体之一部,不为一人备始末也。杂传、别传则专主于传一人,其体独立,是以详肖者杂传、别传之准,而不可以责于列传。”[3]列传与别传、杂传同为传记类文体,本就容易混淆,刘咸炘从其同处,即均可记人入手,辨析其中之异,使体不得混,可谓严明。刘咸炘非常重视同类文体之间的辨析,故其每论一体,必对其差异加以明晰,《文式》中多可见此。
除了对同类文体加以辨析之外,刘咸炘还特别注意相近文体之间的差异,如其论《赋》时,对元代祝尧《古赋辨体》中论《卜居》流为《子虚》《上林》的说法进行驳斥:“此说大非。诸子书多藉问答,问答原不止于赋乃有之。《卜居》自是设词,《客难》、《解嘲》所祖,与《子虚》、《上林》自殊。铺张之赋,原于《楚辞》诸篇,不专祖《卜居》、《渔父》。唐末及宋之文,问答之体,自出诸子,亦不专祖《卜居》、《渔父》。源流各别,何可以其皆问答而混之?班固《两都》,亦不籍问答发端,此自《子虚》、《上林》之裔,非出《卜居》、《渔父》也。”[4]在此,刘咸炘对祝尧将问答体之赋的源头归之于《卜居》的说法进行了反驳,他认为问答体的赋不仅仅是出自《卜居》《渔父》,同时也应追溯到诸子,而他后面所说“班固《两都》,亦不籍问答发端,此自《子虚》、《上林》之裔,非出《卜居》、《渔父》也”[5],正是出自他对于问答体的类赋之文与赋体之间差异的明晰。由此可见,刘咸炘论传记之体,不仅探源头、考古义,而且十分注重辨析体类之间的差异,以防文体相混。
刘咸炘对于文体致用功能的强调,一方面可导源于章学诚;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清末“经世致用”之风的影响。章学诚对于文的要求是与致用密不可分的,他在《与史余村》中说:“文章经世之业,立言亦期有补于事,否则古人著述已厌其多,岂容更益简编,撑床叠架为哉?”[6]在此,他直言文章为经世之业,要有补于事。这种“文贵致用”的观点在其所作《文史通义》中更是被反复强调。从《嫌俗》中“文章之用,内不本于学问,外不关乎世教,已失为文之质”,《说林》中“学问所以经世,而文章期于明道”等,均可见此。刘咸炘以章学诚为师,曾作《文史通义解》《〈文史通义〉识语》全面评析章学诚的观点,还将《文史通义》作为自己私塾授课的讲义之一,与其祖刘沅所著《四书恒解》并列,足可见章学诚对其影响之大。刘咸炘非常重视传记的实用功能,他认为传记以事实行教育,远胜于嘉言之教。他在《传状论》中有言:“故莫如教以古人之善行,有致用之益……理不离事,得事而后明。不著于事,则易浑,易窕,易障,易迂。且致之于行必由情志。嘉言虽切,不若美行之能动人企慕也。”[7]在此,他直言传记之用,指出要发挥传记的实用功能,以教化民众。这种对文体实用功能的强调不仅见于《传状论》一篇,在《文学述林·曲论》中,刘咸炘对王伯良批评曲体不关世教、风化的观点表示认同,并对关、马、郑、白四家之外的秦简夫颇具好感,认为“其作今传者如《东堂老》、《赵礼让肥》,皆言伦谊,佳处几配则诚,世顾无称者”[8]。足可见他对于文体实用功能的重视。
除了章学诚的影响之外,刘咸炘“文贵致用”的观念还与晚清“经世致用”的学风密切相关。虽然几乎整个清代都在讲求“经世致用”,但“经世致用”在清代各个时期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晚清时期则是偏重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即刘咸炘所说:“学者已如是,况于不学之民,智力亦弱,愚而失教,识者之所同忧。欲牖其明,尤莫如道事。话本、故事,固利导之具也。而今之讲演者鄙浅陈乏,无引进高明之益,非取材传记,曷以供之?”[9]在此,刘咸炘指出要以传状为材,正是他以文来解决民众失教的问题,以达到教化引导民众的实用目的,颇见当时学风。但他在文末重申传状之用时说“有心世道者,更资籍此以为立教之书。通俗之语,使理因事明,常以变显,道在日用,人易遵循,是天地间至平至常至神至奇之大文也”[10],则似有夸大传状之用的嫌疑,也可见当时讲求致用之风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但当时文风如此,立足于今,也不必苛求古人。
刘咸炘在阐明传记源流及功能之后,指出宋后别传之体为三弊所坏,此三弊,虽是刘咸炘对宋后别传之坏而言,但从他的论述来看,这正是其对传记写作的要求,并不仅仅是对宋后别传而发,而其所撰写的传记作品,也正是对自身理论之践行。
刘咸炘认为:“别传之文,宋以前本不多。宋后稍盛,而又为三弊所坏。一则空泛之词,章先生所谓公家言者……空泛之病则当矫之以详,详自不能泛。古文家不察,乃矫之以略,其病在不知史法及列传、别传之殊。”[11]在此,他指出宋后别传多“空泛之词”,而古文家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此弊,以“略”矫之,自然弊之尤甚。由此可见,刘咸炘认为别传之作不可空泛,当以详为尚。所谓“空泛”,是指流于格式套语。刘咸炘在《传状论》开篇便引章学诚《叙例》中语,曰:“文书准乎格式,案牍不备情文。才尽班姬,孝皆曹女……千人一律,耳目混淆,是亦不亡之亡也。”其后,又言:“由此观之,传一人事,贵详而肖,忌简而浑。”[12]可见,他认为“空泛”将导致“千人一律”,作传应详而肖,记载详肖便不易流于格套。他还以章学诚作《永清县志列女传》为例,加以进一步说明。他认为大多数文家为女子所作之所记述的内容大体雷同,无外乎贞洁孝烈,如此,传记内容上的相同使读者逐渐麻木,没有什么感发和触动,而章学诚作传,必亲见传主,将传主接到自家馆中,听其自述生平,若是遇到不愿前往的,便亲自到其家中,以礼相见,引端究绪,每个人的悲欢离合之情便如容貌一般显现出来,千人千面,这样一来,写出来的传记不仅“随人变易”,而且还能因对传主记载详肖,避免与“方志公家”之言重复。而刘咸炘本人所作之传记也正可谓“详而肖”。如《韦烈妇传》详细记载了传主的信息及事情发生的始末:“陕西雒南县知县金堂韦君国祯之妻陈宜人,儒家女也……黎明,僮闻号声,款户不启,破键入,则端坐椅上,襟有血痕,女旁坐俱死。女媮清年十三,已字人,请先死,坐而自刎焉。死时有侍女在侧。九月九日事,而城于七日陷。”[13]在此,刘咸炘将传主的身份、事件发生的时间、细节都详实地记录下来,让人读之如身临其境。再如他为两位友人所作之传,《唐迪风别传》所述“迪风长身疏髯,声高而壮,其言多直致,不作步骤,不尚分析。其登讲席也,隔舍听之,若有所诃斥”[14];《吴碧柳别传》所述“迪风形硕长而气盛露,碧柳则体遒削而气沉抑。迪风词锋虽可畏,而颜常若笑;碧柳平居讷讷,而有不当意,则双眸耿耿直视”[15],对两位友人的记述均是详而肖,给人一种虽未谋面,但已然相识之感。
除上述“空泛之词”外,刘咸炘还指出宋后传记所坏,传奇当为一弊:“一则传奇沿自唐人,其文扬厉,止足以供闲情而不足以当庄论。”[16]宋时传记确有不少作品介于传记与小说之间,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因为宋代传奇小说总体趋向于质实,二是因为假传的兴盛。假传自唐代韩愈作《毛颖传》始成传之一体,至宋而盛,此体以拟人手法为物作传,多想象,尚戏拟。这就使得宋时传记与传奇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刘咸炘对假传之体颇为不满,曾批评《毛颖传》:“韩子《毛颖传》非体也,柳子排众议而称之,以其文耳。”又引《旧唐书·韩愈传》云:“又为《毛颖传》,讥戏不近人情,此文章之甚纰缪者。”[17]均可见他对于假传以想象、虚构为法,将之归为传体的不满。其实不只是传记,刘咸炘认为凡是记事文,均不可作伪,要文如其事。对于此点,曾多次提及,如《传状论》开篇便言:“吾初读章实斋先生书,即服其论记事文之语。《古文十弊篇》谓文欲如其事,未闻事欲如其文。其剜肉为疮、妄加雕饰二条尤足明如事之旨。”[18]其后又引严久能之语再次申述:“文人不能无伪言,志传其甚者也。”[19]即可见他对于记事文真实性的强调。又如他在《论文通指》中论述作文之法,对尹师鲁《刘彭城墓志》中尹氏自述作记事文之语加以评析:“此实名言,而古文家鲜能若是,每以浮词忌讳丧其真实。”[20]体现了其对于记事文应求真的要求,而传记作为记事文的主要形式之一,自然不可弄虚作伪,其自作即是如此。刘咸炘自作文均收于《推十书·戊辑》中,总名“推十文”,其中传记共十三篇,这十三篇中,所传之人,均是他亲近之人,妻子、先妣、故交,所记之事均是他亲历亲见之事,书塾、神像等,文中所记皆为据事直书,使人读之真实可感。刘咸炘在《先妣行述》中亦自言:“不孝德业无成,不能显扬,今此追述,特其大略。务在质实。”[21]此虽是刘咸炘自谦之语,但也可见他对于传记写作的要求。
除了“空泛”、“虚伪”之外,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传记还为一弊所坏,即“专务高简”。刘咸炘论此弊不仅是对宋后别传而言,更是对清代桐城派空疏文风的不满。他指出:“则又专务高简……桐城文家宗法《史记》,动以《留侯世家》‘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为说,又沿欧阳氏之习,以赠序法作墓志,于是叙事之文一切因简而疏矣。”[22]在此,刘咸炘指出桐城文家致叙事文空疏之因,一是因为非关天下兴亡之大事不著,导致叙事文所记之事因简而疏;一是因袭模拟欧公作文之法,以至亦步亦趋,只为追求形肖,而言之无物,以至空疏。对于这两点,刘咸炘在行文中也反复提及,如《传状论》的结尾处说道:“为子孙者当以详肖之笔写家伦之事,不避琐碎,不讳偏短,以具传记之裁。”[23]他认为传记之作应不避琐碎,记人伦日常之事,而非如桐城派只记天下兴亡之大事。其自作正是对桐城派为传之法的有力反驳。如在《亡妻事述》中,他记述妻子吴氏生前细事,描述当时盛行麻雀戏,而其妻也好此戏,但吴氏因夫不喜,便不再为,只是偶尔回到娘家,才强为之;还有吴氏并不似许多妇人呫嗫微语,反而为人坦率、仁义等日常琐事;再如《先妣行述》中所记:“先妣病伤寒,视而不见,神昏谵语,犹呼不孝来前。时不孝亦病,给以他儿往。手摩其顶曰,此非吾儿也。”[24]这种生活琐事的记载在其所作传记中随处可见。而他对于模拟之风的批评,还见于《论文通指》中:“以史家之吞吐,为子家之辨析;以赠序之点缀,为碑志之叙述。此桐城家之大病也……此章先生所谓削足适履,井底天文之充也。”[25]刘咸炘以章学诚《古文十弊》之语批评桐城文家模拟前人,以至于用固定模式硬套一切文章的做法,“于叙事文所失尤多”。刘咸炘认为,传记当言之有物,有物便可避空疏之陋。在《文式·传记》中说:“古之为传记,必有意旨。”[26]在《论文通指》中云:“作家者,有所以为言之意者也。所以为言之意,即章先生所谓有物。”[27]他指出,传记当有意旨,而这意旨便是章学诚所谓“言之有物”,即要求作文者中有所见,事理为先,文辞次之,不可一味“摩古人之形似”。如其作《同治普安平寇记》,此记是刘咸炘为当时平寇中颇有作为却为时所掩的金诏君所作,记中述道:“偏方暂役,国史虑不能详,官书尤多掩饰失实,而君本未尸功,官又不达,无人为之褒大。懋林幸得藏君手书诗册,具载其事。”[28]可见刘咸炘认为作文当以事理为先,并不过重文辞。其后,他更是以时间为序详细论说事件发生的始末,并不以古人之法亦步亦趋,可谓“言之有物”。
由古至今,传记写作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面貌。进入新时期,伴随着大众文化的兴盛,传记写作也呈现出繁荣局面,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传记作品。对于传承传统文化而言,这固然是好事,意味着传记这种偏重实用的文体正在随时而变,不断适应大众的需求,但同时,传记书写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
首先,新兴传记文类如传记文学的出现,固然丰富了传统的传记文体,但由于诸多传记作者文体意识淡薄,经常将二者混淆起来,致使传记与传记文学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其次,大众文化的流行使得许多写作者故意迎合大众口味,而不顾文体本身的价值,导致传记过度娱乐化,其本身的功能逐渐淡化;再次,许多传记作者缺乏基本的写作素养,不明传记体例,随意书写,也为传记在新时期的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刘咸炘对传记的要求正可以为我们当今的传记写作提供一定的启示。
传记文学作为一种文体,是新时期中西文化交流碰撞的产物,与传统传记不可完全等同。传统传记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经入史的过程,即自先秦两汉时期的释经、传注,经魏晋时期的脱经入史,归入史体而不断发展至明清最终成为独立的传记文体,这整个过程就决定了传统传记的根本属性即历史性,所以传记的写作始终是以历史为准绳的客观记录,而传记文学则与此不同。“传记文学”的概念是在20 世纪之后才出现的,这一文类旨在追求历史性与文学性的融合,且更偏向于文学一方,允许写作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文学性虚构,但这种虚构也必须以历史性为基础,不可凭空捏造。新时期大众文化的盛行,在促进传统文体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这其中就包括文类相混。一方面,许多写作者为迎合大众的审美需求,无意区分历史性与文学性之间的界限,随意书写,致使传统传记与传记文学之间的界限愈加模糊;另一方面,一些写作者本身文体意识淡薄,无法分清传统传记与传记文学之间的差异,更不必说在写作过程中处理历史与虚构之间的关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传记的历史真实性往往被忽视,取而代之的是无节制的虚构,使传记几乎等同于小说。对此,当今的传记写作者应该汲取前人留下的宝贵经验,学习刘咸炘辨体精严的精神,自觉增强文体意识,明辨不同文类之间的差异,对于不同的文类,采用不同的写作手法,只有这样,才能使传统传记在传承中保有自己的底色,不至于因文类相混而成为“四不像”。
传记自诞生之日起便具有一定的实用功能,无论是尚未确定为独立文体之前的注释解意,还是归为史体之后的记载实录,传记都发挥着实际效用。相比于其他文体而言,传记所具有的效用发挥起来会更有力。正如刘咸炘所说:“则莫如教以古人之善行。”[29]因传记所记人、事都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发生过的,所以对于接受者而言,会产生更大的影响。传记之用,不可胜举,就当今而言,确可具有以下二用:其一,可教化民众,帮助人们认识历史;其二,可激发志气,塑造个体的理想信念。
立足于今,大众文化和商品经济的盛行在促进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就传记书写而言,一方面,大众文化的盛行,使人们对文学中娱乐性的关注逐渐增强,而历史性逐渐淡化,同时许多传记写作者为迎合大众口味,根本不在意文体本身有何功能,又能产生怎样的效用,只是一味地写一些并无价值却容易引发关注的人或事,使得传记逐渐趋向娱乐化,其自身的效用得不到发挥,当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正如前所说,传记最根本的属性是历史性,是对当时人、事的真实记录,而如今却是娱乐性大行其道,丝毫不见对其历史性的重视,面对这样的情况,传记写作者应秉持对历史的尊重与敬畏之心,以古时史官之精神书今日之传记,引导人们更多关注历史,帮助人们增强对历史的认识,对历史真实的理解与把握;另一方面,商品经济下,人们对物质的追求往往超过了对精神的重视,人心的浮躁和信念的缺失逐渐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人而言,物质只能满足我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精神的富足才是一个个体乃至一个国家得以长久发展的动力。在这样的环境下,传记写作者应自觉承担起一份责任,为历史或现实中的真实的人或事作传,将传中所蕴含的理想信念传递给读者,帮助读者重铸精神家园。
所谓“定体则无,大体须有”,即是说对于写作而言,固定的体例是没有的,但是大致的体例却不得少。就不同文体的写作实际来看,也确实如此。如诗歌,有思乡、怀古、闺怨、苦吟等各种各样的体例,但无论何种,大体总是要缘情,诗人在挥毫泼墨时便以述情为贵。传记写作也是如此,其中有一定的基本原则需要写作者注意。而刘咸炘对于传记写作的要求,对于今天的传记作者来说,确实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当今传记写作存在趋同化问题,大多数传记作者都热衷于以“热点”作为所传主体,对于主体事迹的记述,大都大同小异,往往给人造成一种读百传如读一传的感觉,不仅易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易使读者审美疲劳。如此情况下,刘咸炘所说记载“详肖”,便不失为一种破“同”之法;其次,传记特殊的文体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而如今许多传记作者为了销量和点击率全然将此点抛诸脑后,只是大众想看什么,就写什么,不管所写内容是否真实,又是否与所传主体相符,一传之中,真假难辨,不仅易给读者造成错误认知,而且易加剧文类混同。面对这样的情况,今天的写作者应该学习刘咸炘对传记真实性的坚守,不可被眼前利益所蒙蔽;再次,“言之有物”不仅应为传记作者所贵,可以说是所有写作者都应自觉做到的“无物”之作如同甘蔗,读过一遍之后,再读便味同嚼蜡,没有值得品味之处。而如今的传记作者,恰是“言之有物”者少,“无物”者多,精研意旨者少,东拼西凑者多,鲜能写出让人百读不厌的佳传,对于此,刘咸炘所作传记已然为当今的传记作者提供了良好范本,只要肯潜心钻研,必然能把握其中要领,写出佳作。
总之,传记作为一种重要的文体形式,在古今中外都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它承载着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家庭、一个个体的记忆,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决定了它在撰写要求上的特殊性。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传记写作者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但并不是无法克服的。刘咸炘对于传记的要求,恰好为我们今天的传记作者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善于汲取前辈学者留下的宝贵经验,让传统传记在新时代焕发出更耀眼的光芒。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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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章学诚撰,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商务印书馆2017 年版,第687 页。
[17]刘咸炘:《〈推十书〉增补全本·丙辑》,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 年版,第14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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