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刘建华
9月26日,位于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正式启用,成为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在实行行政审判改革三周年之际,深圳行政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再次迈上新台阶。
今年是深圳行政审判改革三周年。
2015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同意广东深圳、珠海两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批复》,同意深圳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同年,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深圳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区法院集中管辖。
三年来,深圳中院和盐田区法院两级法院不断探索创新,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研发上线“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深圳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超过1万件,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实现“零障碍”,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近期公布的2018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深圳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第一名。
2015年7月1日,盐田区法院依法受理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后的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赵炜冬诉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2015)深盐法行初字第11号]。原告赵炜冬称,被告曾经参与了对景园大厦消防回车场的强制拆除,直接导致景园大厦成为既无消防通道又无消防回车场的消防危楼。曾经多方达成的《会议纪要》及整改方案,过去了四年却没有任何进展,直至自己被告知上述方案不能实施。赵炜冬向南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将被告诉至盐田区法院。案件最终以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败诉告终。
繁简分流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司法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深圳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大幕自此拉开。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两年,深圳中院和盐田区法院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6121宗,其中盐田区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2400宗,人均结案921宗。
“事实认定不准确成为行政机关败诉最主要的原因,占全部败诉案件的61.5%。”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691宗,生效案件2932宗,其中原告撤诉案件927宗,占全部生效案件数的31.6%。行政机关败诉189宗,败诉率6.4%,行政机关败诉率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盐田区法院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贯彻执行《盐田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规则》,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法院先后到深圳市戒毒所、宝安法院沙井法庭组织巡回开庭,获得当事人的好评;2017年,法院针对罗湖棚改案件组建专门的行政审判团队,对此类案件全部实行巡回审判,共开展巡回审判10次,涉及案件97宗,有效发挥了司法便民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2017年3月,盐田區法院成立速裁庭,明确提出“由30%的人力办理70%的简单案件,70%的人力办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目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科学组建行政审判团队,分别由4个速裁团队办理简单行政案件,由3个专业化团队办理复杂行政案件。在此基础上,法院积极探索简单行政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优化案件审理程序和庭审方式。2017年,盐田区法院速裁团队受理行政案件4765宗,占全院同期受理案件数量的65.9%,结案4639宗,占全院同期审结案件数量的62.8%。
与此同时,两级法院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基础上,先后修订合议庭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规则等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行政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纳入司法责任制改革范围,一方面实行法官员额制,落实法官和合议庭独立办案机制,另一方面建立权责清单,做到放权与控权有机统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工作体系在行政审判中基本形成。随着制度规范体系日趋成熟,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以来,深圳行政案件实现了100%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价值得到彰显,改革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2017年11月13日还特别派人到深圳实地进行调研总结。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必然会带来人员上的压力。为此,盐田区法院多措并举充实行政审判队伍。一方面,法院充分挖掘可用的审判力量和办事资源,将具有审判资格、能办案的法官尽可能地调整到审判一线,在行政审判庭原有4名法官的基础上,先后从其他部门抽调了8名法官到行政审判庭。另一方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不久,法院就通过深圳中院协调借调了2名行政审判骨干法官协助工作;2016年、2018年,法院还先后在全市、全国选调7名法官,目前全院56.7%的办案力量集中在行政审判庭。审判队伍是行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中坚力量,队伍建设一直是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经过三年的调整和培养,盐田区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已基本成型。
值得一提的是,盐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高俊杰、李明超三位行政法学专家为盐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法官审判实践丰富和专家理论功能深厚的优势,对于创新双方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双方队伍建设水平起到积极效果。
办理行政案件中,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简化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批手续,只要形式上符合立案条件的就登记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则一次性告知,提高立案效率。已受理的行政案件中,98.4%的行政案件当场立案受理,1.6%的行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或依法处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由盐田区司法局选派法律援助律师进驻法院,现场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帮助和指引,方便当事人诉讼。此外,法院还积极推行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核心的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关于审理简易程序行政案件的规定》《关于落实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方案》等规章制度,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行政裁判标准,完善同案同判机制,落实过问案件登记和全程留痕工作规定。
2017年4月,深圳中院和盐田区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智慧法院”试点单位。盐田区法院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研发无纸化办案综合系统。“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作为专门针对行政案件的办案系统,于2017年6月上线试运行。该平台依托政府专网,打通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案件数据链接,促进行政案件材料跨部门流转,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案件的立案、材料递交、文书送达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法智云端”与盐田区法院研发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相嵌套,通过智能提取案件关键信息,实现简单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复杂案件裁判文书辅助撰写,助力审判效率叠加。该项建设成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认可,盐田区法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入选“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年度蓝皮书”。
据介绍,2017年,深圳两级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不断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行政案件实现了100%的集中管辖、99%的跨区管辖。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权利救济实现“零障碍”。
2018年9月26日,位于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正式启用,成为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审判中心集合了深圳中院和盐田区法院的全市行政审判力量,将充分发挥集中管辖制度的优势,深圳行政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也将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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