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杨献平
财务室的防盗门怎么虚掩着呢?
我下了一楼和二楼之间最后一个台阶,不经意看见。昨天下午我明明锁好了的!我一阵惊异,心里不自觉发虚。脚步不由自主向门那走,新买的红蜻蜓牌高跟皮鞋敲打着地面光洁的走廊,声音清脆得似乎世界都不存在了。两壁空空,紧挨着的纪检办公室的门窗紧闭着,一副失掉人气的黑暗模样。
我看了看表,凌晨六点,夜色正在灯光中退却,但楼内还暗,各种物什还沉浸在夜晚之中。我走近那门,它没有一点声响,厚重的铁板纹丝不动,虚掩的门缝像是一张抿着嘴的冷漠面孔。我伸手抓住拉环,铁门吱呀而开,那声音格外刺耳,我一阵惊颤,头发电击一般竖了起来。紧接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破棉絮一样向我的鼻口蜂拥而来。
我双腿发软,颤颤地迈进门槛。办公桌下有一团扭曲的东西,好像是人,又好像是扭作一团的黑色布匹。血腥味更加浓重了,冲撞着鼻孔。我的心脏倏然收紧,挂在了咽喉。我伸手打开吊灯——是一个人,身下和四周全是鲜血,那血流遍了房间,呈紫黑色,似乎也要把我淹没。我惊叫一声,撒腿跑出房间,惶恐中左脚被门槛绊了一下,重重摔在地上。我不觉得疼,只想快速起身,却发现身子软了,像一枚十月的柿子,哪儿都软得捏不住拿不起了。我想大叫,喊救命,可喉咙张到了极限,还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觉得绝望。以往人来人往、喝茶聊天、数钱做账的办公室,像一头张开巨口的猛兽,我要是不能快点离开,或者喊人来,就会被它锋利的牙齿撕碎,也会成为一摊鲜血。
我再使劲喊,还是喊不出声音。我什么也不顾了,下意识全身伏地,张开四肢,像蜘蛛那样横着向前爬,一寸一寸,眼睛仰看着走廊,渴望此刻有人出现,哪怕是我平素最讨厌的人。要是他在多好!我在这个城市最亲近的人。
可是没有人来,即使总台值班的,此刻也在房间补觉。我只能爬到门口,才有可能被人看到。那间盛满血腥的办公室始终在追击我,迫使我必须抓紧逃离。我正在爬的时候,一双皮鞋出现在前面。黑色的,刚擦得锃亮。我停住,它们也停住。我怔了一下,抬头一截截向上看,膝盖、腰部和一张白得过分的脸。
是宾馆的副经理。院子里的小亭四周,许多桃树正开得耀眼。
李艳死了,他杀。警察来了的时候,我已回到了房间,身子仍旧发软,躺在床上。我想极力忘掉刚才看到的场景,可越是努力,越是清晰,它顽强地在我脑海里重复显现。半小时后,两个警察被副经理带着,走进我的房间。我起身,坐在凳子上,回答他们的提问。我说了凌晨所见的情况,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虚弱,我也没有撒谎的习惯和必要。一个警察反复劝我想清楚后再回答。我说我见到的就是这样,还用想吗?对他说的时候,我的声音有些尖利,眼睛凶狠地看着他。他好像有点不高兴,但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语调和语速。
他们问完了,起身出了房间,他们并没有走,而在案发现场勘查,然后又在宾馆的会议室讨论和分析。中午好像也在这儿吃饭——他们竟然还能吃得下饭,要我,呕吐都来不及。也许他们习惯了,他们经常看到人——鲜血——切开的皮肉——悲惨的死亡。熟悉是不是一种麻木呢?傍晚,警察都走了,我也有了些力气。同事们来看我,他们站在或者坐在我房间,说些宽慰话。有些话我觉得刺耳,有些令我感激。我的男友也来了,他从二十公里外的植物园派出所赶来。
他是河北人,前几年,北京警察学院毕业后,找了个门路,到那个郊区的公安分局做刑警。他进门有些急迫,还没关房门,三步就走到我床前,抓住我的手,眼睛在我苍白的脸上手电筒一样巡视,鼻孔里还喘着粗气。同事们相继告辞,带上了门锁。我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无可遏制的委屈和恐惧,鼻子一酸,眼泪还没出来,哭声就充斥了整个房间。
我趴在他怀里,哭过后,有了一种安全感,主要是他的体温,还有他的呼吸。一个人,在特别恐惧时候,有一个可以躲避凶险的地方,哪怕一寸一毫,也是幸运的,必定会抓住不放。
他抱着我,抚摸我的头发和后背,又拿了纸巾为我擦泪,不停地说:没事的,我在,不怕不怕……
我和他正式恋爱还没有两个月,就在这家宾馆认识的。他有个老乡,是河北某地一个局长,来这座城市公干,他一直陪着。那一天,他在等局长的时候,我在大厅里抱着报夹看报纸。他先是在对面沙发上坐着,也捧着报纸,看一会,再看看位于大厅右侧的电梯间。可是我能明确感觉到,有一双带毒的眼睛一直在我身上扩散。开始我没觉得不自在,但那种扩散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才注意到他。一个还算标致和清秀的男人,嘴唇上飘着一层黑胡须,单眼皮,脸白皙,眉毛短粗有力。我正要起身,他走了过来,与我搭讪。他说,我应。我正想起身离开,他却凑近说:你是一个好女孩!这句话,实在平淡无奇,是男人夸女孩子的嘴边话。可奇怪的是,我当时竟然被他这句话拉住了,和他聊了起来。
街灯又亮了,一个夜晚又要来到。我不敢见黑夜,它令我恐惧,让我在这所小小宾馆找不到完全放心的角落。男友还在,我的脸庞和头颅一直倚在他的胸脯上。我觉得这里是最安全的,除此之外,再好的地方我都不去。入夜后,他的呼吸有些粗重,手掌开始偏移。我不知道怎么办,顺从和拒绝都不是我想要的。渐渐,我感觉到了饥饿,肠胃空空,胃酸不断翻涌。我抬头,看看脸色发红的男友,说我饿了。他怔了一下,收回手掌,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去吃饭吧。我点点头。
下楼时,我又往财务室看了一眼,门已经被封了,草绿色的防盗门纹丝不动,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而我却觉得那里面有一双眼睛在冷冷瞪着我。我不由得抓紧男友的胳膊,快步走出宾馆大门。
街道上依旧车来车往,来来去去的行人脸孔各异。几个老人坐在宾馆一边的小型花园里聊天。其中两个老头,在争论法制与道德之类的话题,辩论得面红耳赤,扬胳膊抬腿,就要挥拳相向的样子。
我点的都是素菜,男友点了一个麻辣鸡丁。菜端上来后,看见那些切得细碎的鸡肉,颜色暗红。我忍不住肠胃翻转,急忙跑到洗手间,干呕了一阵,吐出一些酸酸的胃液。男友跟过来拍着我的后背,说对不起。我没吭声。我知道,这不怪他。
就在前几天,上班时,李艳一直说,她心里发紧,晚上老做梦,梦见杀猪。猪嗷嗷叫。刀子很亮,长着一张小孩子的脸,进入猪脖颈时,那小孩子脸还嘻嘻笑。再后来,鲜血淋漓,从腿部开始,一直淹到她嘴边,令她窒息。惊醒,发现墙壁、台灯甚至衣柜也都有了人的模样,面目诡异。
她不敢再睡,也不敢睁开眼睛。她还说,在那个时候,要是有人进来,哪怕是一个乞丐,她都会当作宝贝看待。我当时并没在意,还宽慰她说,那是心理作用,实在不行,睡前吃几粒安眠药,睡下就好了。她嗯着答应,但脸色还是很怪异。我正要再说些什么,宾馆副经理拿了一摞子发票,李艳接了,趴在桌子上核计。就把这话题打断了。
到晚上,李艳抱着被子站在我门口。我一看挂钟,是夜里十一点过五分。她说要和我一起睡。我不习惯两个人睡,但又不好拒绝。就把她让进了房间。睡到半夜,有人推我,我睁开眼睛,见李艳脸色蜡黄,抱着双臂,好像在发抖,眼睛里堆满惊恐。看到她的模样,我也不由得一阵惊悸,似乎有一股冷风平地而来,掠过心脏。我知道,李艳这种表现“感染”了我,将我带入到了与她类似的某种恐惧当中。
都是女人,在这个陌生城市,我们永远都在漂泊,好像市郊低空中那些风筝,要飞多高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也从没有方向。在这种境遇下,我们有理由相互依偎,甚至亲姐妹一样相互照看。想到这里,我心情有所缓和,拍拍她的肩膀,说:不要胡思乱想,来,躺下,睡着就不会害怕了。
可是,她眼睛依旧睁得很大,眸子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光亮。
第二天晚上,她又来了,脸色憔悴,几天时间,眼窝明显下陷,颧骨都有些瘪了。我想怎么会这样呢?我们并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说话,后来又转移到男女的事情上来。
李艳老家在甘肃兰州,算是职工子弟,财校毕业后,以单位照顾的性质分配到单位驻J市办事处当会计。她在这个城市也四年了,早该适应了。我刚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她,她梳着马尾辫、圆脸、一口小牙齿白得耀眼。和她一起上班,听到的,都是她在这座城市的个人际遇,而且都阳光明媚,些许的阴霾是她童年的乡村生活。
但没过一个月,我就知道,李艳谈了对象,而且都是这个城市的,有警察、军人和做企业的,也有不明身份的。有时候,这个男的来叫吃饭,到景区和商业区玩,有时候,则是另外一个。每一次,她都回来很晚,有几次,我还被她夸张的开门声惊醒了。李艳给我讲她出去玩的种种乐事,绘声绘色、画龙点睛。但从不提及她和任何男人的真实关系。
就是这个夜晚,我和李艳说到半夜,舌头都发烫了。李艳情绪很高,没有了起先那种恐惧和紧张。凌晨四点多,我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我转了个身,心想:这个比我还小一岁的女孩子,从兰州来到这座内地城市,一个人,肯定经历了很多。我没想到,李艳还对我说了她最隐蔽的经历和体验。性,每个人都喜欢甚至无数次尝试的。李艳虽小我一岁,那方面经验炉火纯青,而我,还是一穷二白。
她说了,而且是她和两个男人的经历。她说,她觉得那两个男的不错,对她好,是真心实意的。女人在性上完全听命于直觉。但直觉又隶属于内心。内心觉得某个异性可以接受,性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她还讲了她和那两个男人的不同体验,一个木讷却充满激情,第一次还没进入“场地”就马失前蹄,一败涂地,第二次却像奔马咴咴嘶鸣。另一个,应当是有了很多的经验,开始前,莳花弄草,游刃有余,还很会带教,使她对性的认识第一次提升到“艺术”或者说“身心合一”的高度。
李艳的这些话令我面红耳赤,但又异常向往,勃勃的心既充满拒绝力,又渴望被一种拥裹的强悍所摧毁。整个身体松动、发热、膨胀,持续的潮涨蔓延周身。
大约一小时后,我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那时候,华灯仍旧照耀黑夜,街道上的车辆奔驰往来,呼啸有声。继而,噪音逐渐减少,这个城市进入到了少有的安静状态。我醒来的时候,屋里仍旧黑着,厚重的窗帘遮挡了试图进入的日光,但依稀可以闻到阳光灼烤厚窗帘的焦糊味道。我伸了个懒腰,身体异常舒适,像是刚刚在温泉中浸泡过一样。李艳仍在酣睡,像是一只安逸极了的小母猪。
我也没有急着起床,看着李艳,想自己。屈指算来,我来这个城市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从邻省一个县城,因为都属于北方,生活方式和方言差别不是很大。起初,有些不习惯,不过一个星期,我就适应了。
戴荣华,(1940年1月-2017年2月5日),1940年1月生,江西鄱阳人。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高级会员,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1959年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美术系,长期在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从事陶瓷艺术创作研究,擅长陶瓷古、粉彩装饰兼新彩、青花。
这家宾馆小得可怜,客人大都是李艳父亲单位的人,普通人员居多,也有领导,但领导来这里开会之类的,大都住在隔壁华京大酒店。我开始觉得领导应当像他们的下属一样,有自己的办事处住下,既安全又随意,何必再到隔壁大酒店去消费呢?可是,李艳听我说了后,嗤地笑了一声,张开嘴唇说:这边是小宾馆,那边是五星酒店。谁不知道享受啊,尤其是领导。领导,是天底下最会享受的动物。他们要求的不是钱和权力本身,而是钱和权能带来的、能达到的。
财务室一般上午没多少事。第三天上班,李艳心情格外好,进门还和我说了一个笑话。实在无聊时,她就打开手机,给我念她那些狐朋狗友发来的黄色短信。其中一条我至今还记得十分清楚。内容是分析工作搞不好的原因:一是像寡妇睡觉,上面没人;二是像妓女睡觉,上面老换人;三是像和自己妻子睡觉,自己人老搞自己人。念完,李艳还以佩服的神情评论说:这写短信的人了不起,把一些事情都点透了。我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不由得点了点头。
中午休息,一个人躺在床上,原本窄小的单人床格外宽敞。我在床上滚了几个来回,感觉到一个人睡觉真好。走廊不断有人走动、说话甚至喊叫谁的名字。我习惯了,也懒得去听,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下午,照常事情寥寥,四点多钟时,李艳去附近的工商银行取了一些现金回来,说是副经理要用。我没有问太多。看着李艳把三叠百元大钞放进保险柜。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些宾馆的事情,对各自的男友品头论足一番,时间就到了傍晚。
这个北方城市的春天有点怪,四月了,天气忽冷忽热,整个城市像是一口盛满水的铁锅,一阵子像是底下着起了炭火,一阵子又下起了雪。
我吃过晚饭,回到房间,翻开张爱玲的《半生缘》,斜躺在床上看。正读着,走廊尽头的服务台电话响了,接着是值班服务员喊叫李艳的名字。李艳的门开了,很快又传来关门的声音。李艳电话就是多,而且都是男人。不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还是李艳的,我有点厌烦,我想那个人怎么那么笨呢?打李艳的手机不就好了,省着来回叫。正想着,走廊里传来高跟皮鞋的响声,飞快路过我的房门,接着是下楼的声音。
我没想到,李艳再也没回来,第二天早上,我就看到了她的尸体。后来听说,她是被人用杀猪刀砍死的,一连十几刀,脖颈与头颅之间只有三分之一相连,右胸还有一个深达十四厘米的刀口,小腹处伤口深达八厘米。她是向着房门倒下的,整个身体蜷缩,头颅与脖颈呈九十度直角朝后翻转。人都说,太惨了,那个凶手绝对是个凶神恶煞的惯犯。
一连好多天,宾馆所有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惋惜之声和由这件事带来的种种不便和埋怨充斥各个角落。警察从现场入手,在勘验和分析基础上,确定了基本侦查方向。他们在宾馆内部排查,一个人都没漏过。
我也在其中,尽管我从那天晚上之后,便没有再在那里住宿过。
这些天,不仅警察在动作,宾馆里的人也在小声嘀咕,替警察们猜测犯罪嫌疑人。副经理好色在宾馆众所周知。我来的时间不长,山西来的张莉莉就给我说过副经理骚扰她的事情。她说副经理经常晚上打电话,要她到他房间坐坐,说都是外乡人,出门相互照应下也蛮好,一个女孩子在外地混不容易,自己虽说手中无权,大忙不行小忙绝对没问题等等。
这样的事情我只遇到过一次。我来这一个月后的一个午夜,正睡得模糊,有人敲门,我用被子蒙住脑袋,紧张得要死,心脏咚咚跳着。敲门声断断续续了好长时间。我鼓足勇气,大声问他是谁,他说是副经理,声音不大,我听了两遍才听清楚确实是副经理。我说我睡了,有事明天再说吧,他说有件要紧的事情要给我说。我犹豫了一下,穿上衣服,走到门口,抓到暗锁的时候,我又猛然缩了回去。
人们猜测说,李艳被杀,副经理嫌疑最大。李艳死前那个傍晚,在走廊上接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副经理的。我回想了副经理种种表现,也觉得他嫌疑最大。没过一天,我就听说,副经理已经被作为重点怀疑对象,不允许外出了。
可还没到晚上,又有新消息说,警察在对宾馆工作过或者帮过忙的人进行摸底排查。这也就是说,副经理犯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果不其然,晚上,他就开着那台别克车回家了。我在宾馆门口碰到他,明显觉得,高大魁梧的副经理面容憔悴,身体猛然瘦了下来,走起路来晃晃悠悠,似乎一阵风就可以吹倒。
李艳出事后第三天晚上,我跟着男友去了他的单身宿舍。夜晚很冷,在大街上,我们偎着走了好远,才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男友抓住我冰凉的手,放在他的手掌中。上楼的时候,我觉得今晚一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心脏噗噗跳。
男友喘着气躺倒的时候,从床头柜上摸了香烟和打火机,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抽了起来。我要他打开台灯,他的表情十分冷静,完全不是刚才那个样子:手指颤抖,整个身体像烈火,现在,他冷静而满足的神情让我感到一种隐隐的耻辱。
我躲开了宾馆,得到了庇护,再不用忍受惊惧。但在男友这里,我彻底失败了,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不给他一个电话,只等着他央求,像孩子一样纠缠和无理取闹。男友的那种表情好像在告诉我:这样一个难上手的女人,现在,还不是躺在了他的怀抱。
我没了睡意。关掉灯,在黑暗中,我突然感觉到了一种莫名奇妙的悲伤,泪水打在男友的枕巾上。他好像睡着了,均匀的呼吸,胸腹有节奏地起伏。我下定决心,等这件事过了,就再也不去那个宾馆上班了,要不重找一家,要不就回老家。尽管,那里的工资待遇还可以,但一个人死在了那里,一个人的身体、骨肉和鲜血,即使擦上一万次,也还是清晰如初。我还觉得,一个人留在一个地方的身体和灵魂的某种气味,再先进的科学和溶剂也无法消除。
我摇醒了睡眠中轻声发笑的男友,他哼哼两声,重新打起瞌睡来,我再摇醒。他的嘴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宝贝,在我身边,谁也不敢欺负你。话还没有说完,就又睡着了。我有点气愤:男人怎么这样呢?你不给他,他彻夜纠缠,而一旦得到,他便如此漫不经心。我想到,普天下女人的命似乎就是这样的,一次后,在男人心里,重量就会像瘪谷子一样,轻得只需风吹一下,就无影无踪了。
这样持续了不到一周,他周围和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实质性关系。男友说话也逐渐放肆起来,有一次吃饭,他同事开玩笑说:你小子厉害,不领驾驶证就上路!说完,呵呵笑。我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在路上问男友,男友如实说了,我觉得这样有点粗俗,我是车吗?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回到宿舍,酒气熏天的男友没有洗澡,就想要。我推开他,也许是用力过大,他喝酒太多,身子发飘,一下子跌倒在床沿上,右臂青紫。他没有喊疼,身子一歪,就独自睡去了。
他的碰伤让我感到歉疚,我帮他脱了鞋子和衣服,用热毛巾替他擦脸。泡了一杯浓浓的绿茶,放在床头柜上。等他醒来会口干舌燥,一定会很难受。我脱衣,挨着他睡下。趁着灯光,我再一次看到了这个男人,他显然有些沮丧甚至气恼,为我刚才的拒绝。也许在他看来,男人只要拥有了女人一次,就会以为她永远都是他的了,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要求。我感到非常荒唐,男人女人同为人类,男人的索取为什么如此蛮横霸道呢?我有些沮丧,心里像塞了一团破棉花,干燥、破败,硌得我胸口疼痛。
天还没亮,有人敲门,我从梦中惊醒,第一个动作就是穿衣服。没有名分的女人多么惊惶和可怜呀。再怎么恩爱也是一只惊弓之鸟,经不起一点儿风吹草动。他同事在外面大声说,快点起床,城西王庄又有人被杀了。男友胡乱穿上警服,腰带都没有系好,就冲出门去了。一股清晨的凉风忽地奔袭而来,打在我单薄的身体上。
杀害李艳的凶手找到了,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陕西男人,在老家做屠夫,杀了五六年的猪羊,还学了厨师。在这家宾馆做过几个月的配菜师。辞职后在城东一个小镇租了一间房子,出租台球,顺便兜售毛片,身边还带着一个八岁的男孩。
他叫顾建平,脸长,颧骨突出,有凶相。杀死李艳从保险柜里抢走八万块钱的前三天,他专程把男孩送回老家,当夜又返回。据说,案发前,他曾找几个老乡借钱,都没借到。又向一个和他厮混得非常熟稔的小姐开过口。要是他那几个老乡每人给他二百块,或者那个小姐给他一点,李艳就不会被这个穷途末路的男人残忍地杀死了。
案件真相大白后,宾馆上下都松了一口气,人们又开始活跃起来,起初满是锈铁的灰暗的脸色突然阳光明媚。原财务室转为仓库,重新调换了房间。但我仍旧不敢一个人在半夜和凌晨路过,总觉得,那里一直有一双眼睛,不,有一个人在看着我。
这令我异常惊悸和苦恼。我不止一次对男友说,我要辞职,离开那个宾馆。他总是犹豫,一会儿说他的同事可以为我在公司找到一份做财会的工作,一会儿又说那里不大适合我,节奏太快,上班辛苦。我说我不怕,在乡下什么苦没吃过?他说那我再去说说——说着说着,半年时间就过去了。暮秋街道上落叶纷飞,清洁工人再怎么打扫也是徒劳。我一个人,踩着松脆的黄色叶片,高处的天空仍旧灰蒙蒙的,不见一只飞鸟。
黄昏了,我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他好久也没电话给我,连问一声都没有。起先,手机还通着,我打,他说忙,忙得很。再后来,手机关着,接着停机。一个月前,我去他们单位,一个肥胖的老警察告诉我,他调广州去了——那是他出生的城市。那警察还大睁着眼睛,看着我的脸反问我说:你不知道?那一时刻,我感觉到一种巨大的耻辱,自尊的城堡灰烬一样崩塌了。走出他曾经工作过的公安分局大门时,我两腿发软,就像看见李艳被杀时一样,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吃力地挪到一个有石凳的路口坐下,抬眼看着肃杀的天空,忽然觉得人生空蒙,一切都是那么虚软。可是,满街道的车辆继续奔驰呼啸,路过我的人谁也没有看我一眼。
第二天早晨,我拎着行包——好多东西都送给了新来的同事,她们或许需要,或许不需要,我也不愿意带走。下楼时,我又转身看了一眼曾经的财务室,它还是老样子,红色木门紧闭,油漆剥落,一幅在岁月中无辜的样子,还等着人来稍加怜悯。我内心异常平静,站在那里,像是一汪水,被走廊的灯光打出一些自在的光。正要转头离开的时候,李艳又出现了,一脸的笑,全身没有一点伤痕。我没有感到惊惧,仍旧看着她。她还是笑,微微勾起的嘴角,微露的牙齿,好像要说话。我竟然站在当地等,满心期待。
就在这时候,楼上爆出一声巨响,是一块铁掉在地上的声音。我转身叹了一口气,走了出来。到车站,人忙着迁徙,从这里到那里,短暂或长久,真的与动物没区别,来来往往,短暂到达和长久居住,其实都是为了两个字:生存。想到这里,我笑了一下,随便买了一份当地晚报,漫不经心浏览,忽又看到一个消息说:昨天下午,清洁工在清理下水道时,发现一具男尸,年龄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目前正在确认身份等。我咦了一声,把报纸合上。从那一刻开始,我就不想再看这份报纸了。列车开动,向着南方,驶离站台和这座城市,我始终没有回头——这座我生活和工作了将近三年的城市,在飞速旋转的钢铁摩擦声中,从我背后和脸侧轰隆隆地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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