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钟 琛
“个人化”写作的概念在中国一直没有定论。在此总结各家之言,可以将“个人化”写作的概念归纳如下: “个人化”写作本身只代表一种写作的立场,是相对于“宏大叙事”的文学写作历史背景提出来的;而女性的“个人化”写作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具有性别立场,使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个人化”写作。女性的“个人化”写作,主要指女性写作中针对女性自己的身体、情欲、情感及女性独特的性别经历的写作,有鲜明的“自我指涉”的私语性特征。这种写作在当前女性主义的指导和阐释下,具备反抗男权传统和男权秩序的话语效果,因此具有性别立场。
但女性“个人化”写作的特征中所包括的女性书写自我的情感、情欲、身世遭遇等等“自我指涉”特征,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而是女性写作历来都有的特点。
一 中国女性写作的男权背景及其“个人化”特征
自文学诞生,就有女性作者参与其中。然而,中国传统女性的写作却并不是女性自由的产物,它从形成之初就是“戴着铁链舞蹈”,就被男权社会筑就的樊篱所约束。她们的写作从形成之初就打上了男权社会的烙印。
《易经》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源头,它的最本原的一个命题是“一阴一阳之为道”,从这里产生了男女二元对立的两性人格标准: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男子阳刚、女子阴柔,男强、女弱,男主、女从,这对中国社会性别制度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封建礼教中,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扭曲。而女性还必须屈居男性之下。女性没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她们的生活范围十分狭窄,与外界的接触十分有限,因此存在着写作题材、内容和写作风格上的局限性;而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性存在,她们在生活上和情感上依赖着男性,决定了她们的写作会以男性中心的眼光来看自己,因此,她们写作的观念是符合男权规范的,她们的自我形象,往往也是为了得到男性的欣赏或满足男性的欲望而塑造的。
如果说“女性写作中针对女性自己的身体、情欲、情感及女性独特的性别经历的写作,有鲜明的‘自我指涉的私语性特征”,是女性“个人化”写作的重要特征的话,那么,从古代女性写作一开始,就具有了这样的特征,即,从题材到内容,从风格到情感,都是女性家庭生活、情感生活以及有限的人生梦想的写照。综观中国古代女性写作,从蔡琰到薛涛,从李清照到明清弹词作品,她们的写作都具有这样的“个人化”特征。
女性个人化特征的写作在男权社会中产生、形成,并随着男权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现代女性写作沿袭着古代女性写作的“个人化”特征,并且具有了新的特点。
在现代文学的第一个时期,女性写作以冰心、庐隐等“闺秀派”作家为代表。她们写作的主题,相对于民族救亡、社会政治等“大题材”而言仍属于传统女性的情感、家庭、个人等“小题材”范围。但与古代女性不同的是,她们往往表达对走出家庭的女性的人生及情感的思考,意味着现代女性开始了对“女性”在社会上的重新定位和“自我”探索;她们作为“人”的意识已经觉醒了,她们赞扬“女性”美,肯定女性的价值和地位,开始了争取男女平等的漫漫历史长路。
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是现代女性“个人化”写作向当代转型的一个标志。作品带有女性自传的意味,书写了女性的性心理,它对女性的独特心理感受的传达前所未有,致使在当时产生了惊世骇俗的效果。她在写作中对女性自我的追问和确认,不再以传统男权社会对妇女的规范为标准,而敢于探索女性自我真实的感受,成为女性自己书写自己而不是用男性社会的眼光来书写自己的开始。虽然它的尝试是有限的,但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女性“个人化”写作从古代发展到现代社会的一个突破性进展,并且对女性“个人化”写作向女性主义的今天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二 当代女性的“个人化”写作
1988年出版的研究新时期十年女性创作的论著《迟到的潮流》中,乐铄总结新时期的女性创作,没有忽略女作家们在“爱情—婚姻—家庭”主题上的特殊优势,并且指出了妇女写作的“自传性”以及情绪中心等特点①。这个“优势”实际上来自于传统对女性的性别角色规范,也来自于女性传统心理的积淀。承载着千年性别枷锁的新时期女性,她们获得了同男性一样工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然而,她们仍然没有获得在尊重性别差异基础之上的男女真正的平等。女性的性别角色问题仍然是女性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
20世纪80年代末,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传入使中国女性放开了眼界,也正式开始了对男权社会历史文化的清算、反抗与颠覆。女性的自传性写作以及女性的书写自己,走过了千百年的历史,本来已经成为女性写作的传统,是女性最擅长和最容易采纳的写作方式。于是就在这个传统的写作方式之中,女性开始了她们突破男权传统樊篱的策略性写作。这就构成了女性主义的“个人化”写作。
在90年代女性主义的“个人化”写作中,标志性的作品是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陈染的《私人生活》等小说。从这些作品的外部特征来看,无论是题材、内容、情感和风格,都完全是女性作家早就驾轻就熟的“个人化”写作。
就在这样沿袭着女性传统的“个人化”写作的同时,她们都不约而同地具备了另外的一些特质。这些特质使她们的写作曾经遭到激烈的批评,并且被认为是商业时代的特殊产物,而把它们与女性的传统写作断然划开,仿佛它们与女性写作历史之间没有丝毫的联系。这些特质就是,这些作品对男权社会的权威话语、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规范、以及男性眼中的女性形象,具有反抗性和颠覆性。
林白的“个人化”写作被认为与女性主义文论家提倡的“躯体写作”不谋而合。徐坤认为,妇女争取自己权利的斗争,开始时通过反封建反压迫将身体从他人手中、从他者的控制中夺回,以期对自己身体有自由支配的权利,这是妇女解放的物质阶段。发展到精神的反叛和抗争时,仍是从女性躯体上开始突破,这就是夺回女性对自己的话语权②。林白的书写因此具有了绝然不同于传统女性“个人化”写作的特质。陈染,虽与林白略有不同,她的书写更多的是女性的内心体验和成长过程,但其最终意义是一样的。她们都是在“固执并认可自己的性别身份……逃离男性话语无所不在的网罗,逃离、反思男性文化内在化的阴影……同时通过对女人体验的书写,质疑性别秩序、性别规范与道德原则”③。
这样一来,“个人化”写作在她们的笔下,已经由男权秩序的一部分而变成了男权传统中的异己,她们在女性“个人化”的写作中发起了对男权传统的“突围”和冲击。
三 女性“个人化”写作的女性主义归宿与困惑
女性“个人化”写作在历经了千百年的孤独徘徊之后,终于找到了属于自身的女性主义归宿,但几乎同时,她们也在这个归宿中感到了困惑,发现了这归宿并不是她们的最后停留地。
女性“个人化”写作本身存在着巨大的局限性。包括林白、陈染们以及后起的更年轻的女性作家在内的女性“个人化”写作被指认为是先锋的,但我们仍从这些写作中看到局限和没有出路的尴尬。 “有些作品‘性别自恋的倾向越来越强烈了”。纯艺术也决不能是苍白的生命,极度“个人化”的写作却正仿佛缺少阳光的幼苗,是苍白的,病态的,如果批评者一味地用女性主义的先锋性去肯定和张扬这种写作,这于创作肯定是缺少建设性的。
而且,女性作者在将自己的一切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时,她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破坏,写作给这些女性作者本身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些女性主义的“个人化”写作在揭露和透视时走向了极端,因此读者看到的往往带有绝望的情绪。 “如果开始这么写时还有种革命性的意味,长此以往写下去就成了一种自限。因为说到底女性也是社会的人,文化的人”④,女性“个人化”写作不是要彻底地使女性重新回归、固守传统及社会“赋予”的一切美丽的和奇形的所谓“女性”,而是要彻底地认识与反思这个“女性”并最终找到超越的路径。因为是为了超越而回归,所以,这“回归个人”决不是女性主义者的目的。
结论
女性“个人化”写作产生的原因是男权中心制社会对女性的压迫,而在漫长的历史中,这种写作一直受到男权的统治或影响,直到今天,仍然在男权的阴影下进行。男权社会在“孕育”了古代女性“个人化”写作之后,女性自始至终都在沉重的男权制度或男权意识的阴影下进行写作。所以,男权社会本身以及它的变迁对女性“个人化”写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男权社会并不单纯只是作为女性“个人化”写作生成的逻辑原因而存在,而且还作为一种对立因素而存在。因此,女性的“个人化”写作,有其内在的矛盾性。这内在矛盾造成了今天在女性主义影响下的女性“个人化”写作,其创作方式本身与创作目的之间,存在着矛盾。即,作为男权中心制社会的逻辑产物的女性“个人化”写作方式却要担负起反抗和颠覆男权传统的重任,要把女性写作的历史局限性变成历史突破口,要通过深入历史为女性筑就的樊篱来打破这个樊篱。这是今天的女性“个人化”写作的内在矛盾性,是其困惑产生的根本原因。
注释:
① 乐铄:《迟到的潮流》P24,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② 徐坤:《双调夜行船》P62,P64,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③ 戴锦华、陈染:《个人和女性的书写》,《当代作家评论》1996年3期。
④ 雷达:《思潮与文体——对近年小说创作流向的一种考察》,《文学报》2001.7.5。
责任编辑 树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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