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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同价

时间:2024-05-04

严阳

脐血可以用来治疗白血病——其前提自然是必须配型成功——眼下已经是常识。在现实生活中,也真有一些白血病患者的父母为了挽救前者的生命,再生一个,利用后者脐血的。对于这样的做法,我以为绝大多数人都能理解。但是,假如仅仅是脐血并无法解决问题,持续需要后者为前者奉献骨髓干细胞乃至自身的某些器官,比如说一只肾脏的时候,你还能理解和接受吗?

在美国影片《姐姐的守护者》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女孩凯特患有白血病,最初医生估计她很难活过5岁。但是,因为她母亲的精心呵护,也因为她的妹妹在过去这些年中,为她持续的贡献——从最初降生下来时的脐血到后来一旦病情出现恶化时抢救所需要骨髓干细胞等,她顽强地活到了14岁。但是,眼下麻烦又来了:随着病情的发展,她全身诸多器官出现了衰竭,尤其是她的肾脏已经逐渐失去了基本功能,需要通过定期血透以维持生命。因此,她母亲希望将妹妹安娜的一只肾脏移植给姐姐以挽救后者的生命。

每一个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健康康、太太平平?因此,当凯特的身体出现状况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她母亲的心情有多沉重与焦急。想方设法挽救女儿的生命,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但是,以牺牲另一个孩子的健康为代价的做法,是不是理性;尤其是另一个本身也是相当脆弱的孩子——安娜只有11岁的时候,做母亲的是不是该适当考虑孩子的感受,考虑她的健康与生活——比如说安娜将来想成为拉拉队队员,还想游泳等等,我以为真的应该十分慎重。

这部影片中的凯特事实上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未必典型:她能够活到14岁已经是医学上的奇迹,即便是通过肾脏移植手术能够让她的生命得以维持,可是能够延长多久也是巨大的疑问;而很多时间身上插上各种管子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生命的质量能不能得到保障,是不是凯特本人所愿同样是不小的问题。撇开这一切,我们单单说两个不同个体的生命的价值,一个是不是比另一个更高,恐怕也很让人怀疑;至于为其中一个不惜牺牲另一个,并且是违背那另一个的意志,是不是人性与理性,则是更大的疑问。

《姐姐的守护者》显然回避了这一问题。在故事中,安娜拒绝将自己的一只肾脏移植给姐姐,未必真的是她要维护自己的“身体自决权”,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凯特已经受够了疾病的折磨,也可能不愿继续看到妹妹为自己受苦,她想死;所以,妹妹去找律师为争取这一权利不惜跟自己的母亲打一场官司,是得到姐姐的支持的。最后的结果则是,凯特不幸去世,让一个做妹妹的避免了“见死不救”的道德审判;她们母亲则避免了深陷“两碗水不能端平”的良心譴责。

但在我看来,这样的问题不容回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生活中并不乏这样的矛盾:在老年人与年轻人,在男人与女人,在居于高位者与平民百姓,在高学历者与普通劳动者等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地位、文化的人群中,假如出现两者同时落水我们到底该先救哪一个这类的问题时,是有可能出现争议的。而一旦遭遇这样的问题,我以为我们应该遵循同命同价的原则,能够救哪一个就救那一个;假如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那么,也可以选择放弃救援并且不该受到道德批判——任何人的生命都该得到同样的尊重。

所以,《姐姐的守护者》中的母亲的做法,我以为已经过分了:你可以爱凯特并且为她奉献自己的一切,但是,你不该也不能越俎代庖,损害和牺牲安娜的健康和未来。因为这样的做法,让生命的价值出现了严重的倾斜,是不公正、不公平、不人道的。

童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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