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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曲解了孟子

时间:2024-05-04

唐汇寅

战国时期,陈相对孟子说:贤人治国应该与民众一道耕种而食,一道亲自做饭(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孟子反驳道:官吏有官吏的事,百姓有百姓的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他认为社会分工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是天下通行的原则,所有社会成员只能各司其职,国君的任务是管理国家,不必与民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这话无可挑剔:社会分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

以前我们曾把“治”字误读为整治、统治,“治人”和“治于人”便成了统治者剥削压迫被统治者。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也借此把民众当牛马使唤,谓之“牧民”,对驯服的顺民给予赏赐,稍不顺眼便以鞭子伺候。流毒遗传,至今尚未肃清。

前些时,山东有位镇领导王丽就公然对访民宣称:他们家可还有两个小孙子,肚子里还有一个……我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

当地政府通报“王丽做群众工作时,方法简单、言语失当、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已对她做出停职调查处理。

显然王丽没有正确理解孟子的“治”是管理,而不是“整治”。“治”重在照管,主要是服务,访民应该是全心全意服务的对象,而不应该是用“刑事”去“整治”的对象。

孟子是亚圣,仅次于孔子,他还有一句名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尚书》亦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孟都把老百姓看作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才安宁,焉能动辄用一百种方法去刑事老百姓?

封建社会的有识之士也推崇这种“民本思想”。

一千多年前的宋太祖就要每个衙门门口立下一块石碑,上书“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以这块《戒石铭》告诫各级官吏要善待衣食父母。

河南内乡县衙大堂大书一幅对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三省堂的上联更浅近通俗: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清朝的山东潍县县令郑板桥文名煊赫,为官心系百姓:衙斋卧聽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王丽若能效法同在山东任职的先贤,时刻把民众的冷暖记心上,何至于对访民“作风粗暴”恶语相向?

现代社会,人民再也不是封建社会的臣民,而是国家的主人。新时代的公仆理当比孟子更爱民,万万不可把老百姓当成“整治”对象。

何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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