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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宜过度“知识传授”

时间:2024-05-04

沈栖

童蒙时代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是那般的新鲜,那般的迷人,那般的不解,好奇心似乎是每个儿童的天性。作为家长首先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孩子的好奇心,并以此形成一个社会的共识,替他们创设一个充满幻想、富有情趣的生存环境。

学龄前儿童的基本生活内容便是快乐成长,包括倾心尽情地游戏。因为孩子的天性是玩耍,所以要做符合其天性的事情,而不应当违背他们的意愿、违背他们成长的规律。中国的幼儿园教读英语字母、拼音字母是司空见惯的事儿,甚至还要教会孩子一些简单计算的数学和简单笔画的汉字。而家长呢,也会以此为荣,屡屡夸奖自己的孩子自幼聪慧。其实,我国的幼儿教育似已步入歧途——畸形地偏向了知识传授。自不待言,幼儿园的一些知识传授的做法已然侵占了孩子的游戏时间,压缩了孩子的想象空间,损坏了整个幼儿教育的氛围,它让学龄前教育的功能日益狭窄,拘囿于纯粹的知识应试,孩子的天性受到压抑,智力畸形发展,少年老成,缺失儿童的灵气、灵性。恰如18世纪法国学者卢梭所言:“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某些家长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花最大的代价以各种形式给孩子早点“传授知识”,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种“无私奉献”,其实是一种虚假的利他——并非站在孩子的角度,始终处于一种“自恋状态”:将孩子看成是自我的延伸,于是就对孩子滥施“关爱”,而这种于孩子兴趣格格不合、于孩子需求南辕北辙的“关爱”不仅使得孩子受到压抑,甚至会有反弹,导致有的适龄入校读书时厌学。父母觉得自己的一腔痴情得不到孩子的理解,彼此不免心存焦虑、愤懑、敌视。眼下中学生、大学生多“宅男”“宅女”,倘若溯源,与幼儿时期过度地“知识传授”不无干系吧。

中国有句古话:“三岁看到老”,说的是孩子還得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善良的为人品性,诸如应当学会谦让、懂得礼貌、说话和气、善于交往、动手能力等等,而这些绝非是单纯的“知识传授”所能涵盖的。近读《羊城晚报》,加拿大一些儿童教育专家特意向家长和教师提出了学龄前儿童不妨学做些“小事”的建议,诸如:试着种活一盆花,即使栽种几根葱也行;跟母亲学烤面包;愉快地替小伙伴提供服务(如帮助穿衣);区分出至少5种常用药物;亲友生病时主动表示关切;学说10个笑话;节日给老人赠送自制的贺卡;在背后夸奖自己的同伴;等等。这些区区小事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不可小觑的积极意义,它是“知识传授”所难以奏效的。

记得10年前,我国教育部颁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提出: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珍视其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他们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人们希冀明确而普遍地禁止幼儿园学前知识传授的立法,如匈牙利立法规定:“严格禁止教授幼儿园期间的孩子学习写作、阅读、计算等”;德国的《教育基本法》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先修学校”。——还儿童一个自由发展、健康成长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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