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官秀镇
小偷小摸,盗窃他人财物,这些为人不齿的行为无论在何种社会都没有绝迹,可说是常有的社会现象,不足为怪。可前些日子,中国检察网公开了一份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博士偷菜不起诉决定书”(渝碚检(2021)Z46号),却在网上火了起来,上了热搜,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议论,甚至争辩,可说一石激起千重浪。
为何一份普通的对偷盗行为处罚的法律文书,引来如此大的反响?以笔者分析,因为“文书”上有一个关键词和一个数字。关键词是“博士”,即偷盗者是高学历者;数字是“46.5元”,即偷盗者一月内5次到一菜摊所偷的番茄、青菜、藕、丝瓜、莴笋等总价值仅仅46.5元。这一关键词和这数字,就好像“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一样,引来了众多网民的“围观”:有的唏嘘博士是博学之人,智力超群、学识渊博、受人敬仰,为何沦落到偷取他人青菜萝卜之类遭人报官这步田地?有的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就因偷者头上戴着“博士”的帽子就网开一面吗?有的说,几次共偷40多元的白菜就用“大炮轟”,这也太浪费国家政法资源了吧!
一时间,媒体上热闹非凡,还引来好些法律专家纷纷发文,博引法条,表明自己观点以正一些网民的看法。
看了众多网民议论,我的脑子也动了起来:博士偷些小菜,属日常生活所需,难道是生活所迫吗?非也!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明明写着这位博士案发时,以前工作积蓄存在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上的钱款加起来有20多万元。那为什么他去干这些为人不齿的事情呢?我思来想去,想到了“道德”“品行”几个字。心想,问题就出在此。这不是笔者的猜测,而有他的心语为证。“我看到有人也去偷过土豆,想着这些东西不值钱,所以我就有了顺手牵羊的想法”,“偷菜博士”在接受讯问时说。
以笔者想来,“偷菜博士”定知大盗是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所以他从不干“大拿大摸”的事情,而他却对有违道德品行的“小拿小摸”不以为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干那些“微偷”。从中可见,“偷菜博士”对“道德、品行”几个字在一个人身上的分量缺乏认识。古人云:厚德载物。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品行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成事之道,做人做事的根本所在。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能走多远,未来能否有成就,并不在于他的学问有多深,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道德品行有多深厚。有人说,德行比知识比金钱更珍贵,比能力更重要。这话不无道理。然而,“偷菜博士”并没有认识到“道德、品行”的价值,对“微偷”不以为然,这是其悲哀之处。
从“偷菜博士”的悲哀,我想到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博士”,在一般人看来,是知识渊博的“高知”,是受人仰视和尊重的。而“偷菜博士”一次又一次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说明其精神世界却是荒芜的。这就不得不使人想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道德品质教育缺失,或说科学知识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失衡的问题。不可否认,在当今好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孩子的各类智教不惜重金,而忽视了对孩子“德”的教育。而好些学校亦有此倾向,在传道受业解惑中,只重视“分数”“升学率”和“尖子生”的培养,而忽视了对人的道德品行教育,甚至把道德教育放到了边缘地带。
自古以来,在中华文化教育中,都十分重视对人的道德品质教育,十分重视文道教育结合。如古时的《千字文》《三字经》《弟子规》等蒙学读本中,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又有许多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就拿流传使用了700多年,199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为《儿童道德教育丛书》的《三字经》来说,文中就有“首孝悌,次见闻”“孝于亲,所当执”“弟于长,宜先知”“方少时,亲师友”以及“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以及“仁、义、礼、智、信”价值观等道德教育的内容,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实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道德教育的熏陶。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大凡家长均同此心。培养“尖子”人才,提升学校名望,作为教育机构也无可非议。问题是如何让子女“成龙成凤”,如何培养国家栋梁之材,至少是有用之才。古人对知德结合的教育和重德的培养不无借鉴。当然,一个有用于国家的成材之人,除了家长、学校重视德教外,作为个人重视自己德行的修养也甚关重要,因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
德才兼备之人才是真人才,才能为国家效力献智,有智无德之人不仅难以成才,说不定还会成为“害群之马”。这就是“博士偷菜”给我们的警示,希望我们家长、学校从中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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