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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气”这事不丢人

时间:2024-05-04

路人

过气,原是形容娱乐圈里曾经很红而后来黯然失色的明星。顾名思义,过,就是过期,过时,过去;气是指人气,受欢迎程度。两个字结合起来,过气,就是说失去了人们的追捧,辉煌不再,绚烂归于平淡。

演艺明星过气,的确很悲哀,但又是无法逃脱的结局。特别是那些曾“万千宠爱集一身”大红大紫的明星,当初,粉丝如云,拥趸无数,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天天与鲜花掌声作伴,日日在美酒佳肴里陶醉。后来却沉寂到无人问津,星光暗淡,门前冷落车马稀。抚今忆昔,冰火两重天,反差之大,情何以堪?

除了过气明星,还有过气诗人,过气作家,过气模特,过气网红,过气拳手,过气政客,过气球星,甚至还有“老炮儿”那种过气混混等。都随着年华逝去,陆陆续续而不出预料地淡出人们的视野,不再是大伙关注的话题,泯然众人,默默无闻。要说这也很正常,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无论古今中外,不管干什么行当,曾经有多牛气,多不可一世,过气那都是早晚的事,谁也不可能是四季不凋的常青树。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毕竟人生舞台就那么大,空间有限,如果谁都不肯下去,争着显示演技,露脸献媚,那还不挤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该谁下呢?如果有点自知之明的话,过气者就应急流勇退,主动淡出这名利场、是非地,退一步海阔天空。真要等到人家来撵你了,那脸上就不好看了,丢大人了。

当然,事在人为,如果奋力拼搏,顽强不息,推迟过气之际的到来,尽量多在高峰时段待一段时间,也是完全可能的。想想看,同时代多少明星都进入过气行列,湮没无闻了,刘德华、成龙、周润发、陈道明、李雪健等却还在发光发热,人气不减,靠的就是过人实力、超强才华,还有非凡的敬业精神。有了这几点,适当延长艺术生命,和“小鲜肉”们掰腕子,比演技,也未见会落下风。

最可悲的是,美女迟暮,文人技穷,拳师落伍,明明过气了,已不受欢迎,被鼓倒掌,甚至被人遗忘了,却还恋恋不舍,黏黏糊糊,硬占着舞台不走,可怜巴巴地祈求掌声,不肯甘于寂寞,结果只能让人耻笑,自取其辱。我有一文友,早年写诗曾红极一时,凡有井水处就有他的诗,他到处演讲,出席大小笔会,担任各种评委,热闹之极。可是,后来他的势头一过,再出席活动,就不会被邀请坐主席台,不给发言机会,宴会也不被安排在主桌。他因此而愤愤不平,每次一聚会,总是说这个势利眼,说那个狗眼看人低,老子当初红的时候如何如何……我也就默默听着,心里想,过气诗人发几句牢骚,也很正常。

“名利最为浮世重,古今能有几人抛”?名利之心,人皆有之,谁不想万众瞩目,技压群雄?谁不想一览众山小,红了更红,火了再火?而一旦戴上了这名缰利锁,穿上了名利的红舞鞋,就很难控制不断膨胀的欲望,最后难免会乐极生悲,由炙手可热到无人理会。

過气,其实没什么可怕的,也不丢人。因为,过气之人毕竟还有过傲睨天下、不可一世的美好时光,并非任谁都有过气资格的。如果谁要说我是个过气杂文家,我一定会衷心感谢,并倍感荣幸,受宠若惊,这说明我还曾经小小地红过、火过,被读者注意过,甚至还有不少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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