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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人均”遮望眼

时间:2024-05-04

周彪

公务员的薪水是一个敏感话题,也是当下社会舆论的晴雨表。不久前,深圳“市血液中心人均年薪超过35万元”的报道一出,不光引发舆情“澎湃”,更是导致自愿献血的人数直线下降,硬生生比平时少了一半。一颗小石子也能溅起大浪花。深圳这次抛出的不是小石子,而是一块大石头——“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年度预算报告”。南都记者从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布的部门预算报告中测算,60多个部门和单位今年的工资福利支出约为18万元/人。最高为前海管理局,人均43.7万元。最低的是市价格认证中心,人均5.2万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人均27.2万元,超过平均数。

单从人均数字看,最高和最低,确有天壤之别。尤其是“血液中心”和“福彩中心”这些公益事业单位高企的薪金最容易刺痛公众的神经,人们有理由担心自己的爱心流向了错误的地方。以经验判断,人均差别如此之巨,难免令人怀疑。如果是垄断企业年薪畸高,我信;抑或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的“公司”“中心”之类年薪畸高,我也信。因为人家实行的是所谓年薪制。但公务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职务工资和职称工资,最高和最低也就几千元的差别,出现43.7万和5.2万的悬殊,匪夷所思。问题大概出在深圳公布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报告是一个模糊概念。严格意义上的部门年度预算既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也包含部门的办公用品及设备更新支出,当然更不能缺了“三公支出”。但深圳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报告只有前者。如果预算报告包含了前二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就肯定不真实,如果再包含了“三公支出”,人均“工资福利支出”就更不靠谱。倘若有人问,如果深圳公布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报告”只限于“工资福利支出”一项呢?那我只能说如此保留性、选择性公布是违法的。2015年1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不论有意为之还无意为之,都會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预算报告,曾经属于“机密”,除了在每年一度的各级两会上和代表、委员短暂接触外,公众不得与知;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力度的不断加大,政府预算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已上升到法律规定,这是可喜的进步。应当说,深圳公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报告之举,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点赞。但不足的是笼统而不明晰,容易引起公众误解、质疑,当然更不能搞保留性、选择性公布,那是知法违法、大错特错。

期待各级政府在未来公布的预算报告中列出所有的支出明细,这既是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也是还公务人员一个清清白白。

【阎广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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