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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有风险,但我还是想试试

时间:2024-05-04

张嵚

看了那么多穿越电视剧,小编有时候也会幻想着,如果穿越回古代,会是什么样的体验。不过,有些人若是穿越回去,风险会比较大。

上树掏鸟会死得很冤

唐懿宗时期,有一宗轰动长安的大案——神奇偷鸟案。当时县令刚升堂,就听到接受“放告”的挽铃响,一看竟是只乌鸦在撞铃,然后他被乌鸦领到城外一棵树下,正抓着一个掏鸟犯。

县令立刻拍板:死刑!立刻执行!原来,《唐律》规定,凡是造成灵异事件,影响到“天数”的案件,都可以从重从严判。乌鸦都撞铃了,不是“天数”是啥?必须杀!

食品安全不马虎

唐朝法律有一根高压线,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唐律疏议》规定:商家如果发现食物已经腐烂,就要立刻烧掉,绝不许再出售。如果查出店里有腐烂食材,立刻先打九十大板。

如果有人吃了变质食物生病,那商家就摊上大事了,最轻是一年徒刑;如果吃出严重毛病,那就按过失杀人来处理,万一吃死了人,商家等着上法场吧:绞刑!

打劫伤人零容忍

唐朝法律里还有一件零容忍的事,就是打劫伤到人。在唐朝抢劫是重罪。就连抢劫未遂,也是重判难逃。如果没伤着人,哪怕抢得再多,一样可以宽大处理。但如果伤了人,就算没抢几个钱,最轻也要流放充军。只要有杀人情节,不管杀没杀死人、抢没抢到钱,死刑都没跑。

公车私用要大刑

北宋开国后的一大混乱现象,就是邮驿制度。稍微有点权的小官,走走关系就能使唤政府的车马办私事。但遇到打仗这类大事,驿路通信却还不给力,好些该给朝廷送信的车马,竟早被好些人以权谋私瓜分光。

如此状况,宋仁宗终于忍够了。嘉祐四年,由韩琦主持颁布《嘉祐驿令》,不管哪个级别的官员,只要未经允许滥用公车,先“打四十”招呼!

受冤赔偿不含糊

宋朝法律比前代更进步一点,就是明确国家赔偿。宋太宗年间的王元吉案,其妻卖力喊冤,将其在刑场上救下。事后宋太宗赐王家绢帛十匹。从此后十匹绢帛,就成了大宋最低补偿标准。

如果是含冤入狱多年的情况,补偿也按年头。宋哲宗年间的标准,是每年二十五匹绢帛。倘若出现冤死的事件,除了经济补偿外,还要免除多年差役赋税。

大宋赔偿时间最久的一桩大案,驿卒汪青含冤被处死刑,几年后真相大白,除了涉案官员被追责外,宋孝宗下令“诏给青家衣粮十五年”,也就是赡养汪青一家老小十五年。这笔赔偿一直执行到宋宁宗时期,大宋兑现了承诺。

所以,穿越有风险,尝试须谨慎啊。

裴金超摘自《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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