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秀申
太行山深处有个小村子,以前因为交通不便,村里的房子都是村民就地取材,用石头块垒起来的。这种石头房,从外表看虽然不美观,但住在里头冬暖夏凉。
村民李某有两个儿子,两人渐渐大了,老大20岁那年,有人登门提亲,可娶媳妇没有房子不行,李某便请人盖起了八间石头房,分为东西两个屋。
老大23岁那年娶了媳妇,小两口住在西屋,李某老两口和老二住在东屋。不久,老二也到了結婚的年龄,李某老两口只好退居“老根据地”,搬回老屋居住,让老二把东屋做了新房。
兄弟两家同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亲兄弟没问题,可时间久了,妯娌之间很难不发生矛盾。李某是过来人,他心里明镜似的,没等儿媳们闹矛盾,他提前做主给两个儿子分了家,八间石头房每人四间。
如今山里人富了,村村通了水泥路,村民再也不用盖石头房了。两年前,李家老大盖起了两层的红砖蓝瓦楼房,一家人欢天喜地搬进了新居,把那四间石头房租给了村里的一对老夫妻。
一天,李家老二到村头小卖部买酱油,听几个村民交头接耳在议论,说他家老大要卖那四间石头房。
于是,老二赶紧找到老大,问:“哥,听说你要卖房,是真的吗?”
老大回答说:“是真的,你有心要?”
老二肯定地说:“要,一准要!哥,你说个价。”
“我是哥,咋好意思说价格,你说说看。”
老二伸出一个巴掌,说:“哥,你知道,咱乡下老屋本来就不值钱,不过随着城里的房价上涨,村里的房子也贵了,我出五万块,是多是少你来定。”
老大笑着说:“行,等我跟你嫂子商量一下,过两天就给你回话。”
然而几天后,李家老二却听说老大以六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租住房子的老夫妻。
老二心里埋怨老大:哥,你咋能这样呢?要是嫌五万块少,你说话就行了啊!
老二前思后想,觉得老大这样卖房的做法似乎不妥,于是上网咨询了在线律师,律师的答复让他心里有了底……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2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的财产的,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适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予以支持。
本故事中李家老大和老二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状况,所以老二要买老大的房屋,自然有优先购买权。
(发稿编辑:曹晴雯)
(题图:张恩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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