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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写好一句话开始

时间:2024-05-04

肖复兴

写好一句话,不那么容易。美国作家安妮·迪拉德,在《写作生涯》一书中说:“喜欢句子,就能成为一个作家。”可见,写好一句话,对一个作家是多么重要。我国古典文学有炼字炼句的传统,只是,我们这一代的写作,由于缺乏古典文学方面的学养,又由于外语水平的局限,受到翻译作品中欧化句式的影响,加上多年政治话语的潜移默化和如今网络及手机微信短平快的影响,萝卜快了不洗泥,更注重的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快马加鞭,一句话,谁还会那么在意?

举几个例子。

比如写夕阳。波兰的诗人亚当·扎加耶夫斯基这样写:“沉重的太阳向西闲逛,乘着黄色的马戏团马车。”

比如写浆果的颜色黑。还是这位亚当·扎加耶夫斯基这样写:“浆果这么黑,夜晚也羡慕。”

比如写衣服口袋多。法国作家马塞尔·帕尼奥尔这样写:“于勒姨父却像商店橱窗那样,浑身挂满山鹑和野兔。”

比如写星星。契诃夫这样写:“天河那么清楚地显出来,就好像有人在过节前用雪把它们擦洗过一遍似的。”

比如写野鸡。张炜这样写:“老野鸡在远处发出‘克啦啦,克啦啦’的呼叫,可能正在炫耀什么宝物。”

比如写道路。于坚这样写:“大道,亮晃晃的像一把钢板尺,水泥电杆像刻度一样伸向远方。”

如果将这几句话写成——

夕阳落山了。

浆果这么黑。

衣服口袋真多。

星星闪烁。

老野鸡在远处呼叫。

大道伸向远方。

我们见到的很多文章很多书中,都是这样写的,司空见惯,见多不怪,见而无感。我们甚至会认为这样简洁、朴素。这么一比,我们就会发现,写好一句话,还真的不那么简单呢。简洁,不是简单;朴素,不是无味。同样写一句话,写得好,和写得一般,是那样不同,一目了然。写得一般的,干巴巴的,自己看了都没什么兴趣;写得好的,那么生动活泼,自己看了都会兴奋。

一篇好的文章,一本好的书,固然在于整篇文章和整本书的思想与谋篇布局中的人物情节乃至细节诸多元素,但这一切都离不开一句话。当然,话和话之间是密切联系的,如水循环在一起,不可能单摆浮搁,但都离不开写好一句话这样基本的条件,才能使其达到最终的构成和完成。过去常说的一句话是,细节是文学生命的细胞。其实,每一句话,也是其必不可少的细胞,或者说两者如同精子和卵子一样,结合在一起,才能诞生生命。

再举几个例子。

比如写阳光。巴乌斯托夫斯基在《一生故事》中这样写:“太阳光斑被风吹得满屋跑来跑去,轮流落到所有的东西上。”

迟子建在她的新书《烟火漫卷》中这样写:“路旁的水洼,有时凝结了薄冰,朝晖映在其上,仿佛在大地上做了一份煎蛋,给承受了一夜寒霜的他们,奉献了一份早餐。”

比如写月光。诗人阿赫玛托娃在《海滨公园的小路渐渐变暗》中这样写:“轻盈的月亮在我们头上飞旋,宛如缀满雪花的星辰。”

韩少功在《山南水北》中则这样写:“听月光在树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湖面上哗啦啦地拥挤。”

阳光、月光这样司空见惯且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景物描写,这几位作家各显神通,写得花样别出,生动鲜活,避免了阳光灿烂似火、月光皎洁如水的陈词滥调。陈词滥调惯性的书写,其实和官员的懒政一样,是文人的“懒文”。如果不是,便是才华的缺失。

再来看看秋天的树叶,比较一下迟子建、周涛和叶芝三人是怎么写的,會觉得很好玩。

迟子建这样写:“深秋的树叶多已脱落,还挂在树上的,像缝纫得不结实的纽扣,摇摇欲坠,一阵疾风吹起,牵着它们的最后的线,终于崩断了,树叶哗啦哗啦落了。”

周涛这样写一个女孩子看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上的大鸟身上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片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它的五脏六腑。”

爱尔兰诗人叶芝这样写:“落叶不是从树上,而是从天上的花园里落下。”

三句话,哪句好,你更喜欢哪一句?

我这样问过几位读者。他们说都好,都喜欢。问为什么,他们告诉我——

把叶子比喻成“缝纫得不结实的纽扣”,新鲜,好玩。

把落叶比喻成“树上的大鸟身上的一个羽毛”,也挺好,更好的是又透过这片叶子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看见了叶子里面的五脏六腑,更好玩,叶子也有五脏六腑,阳光不成了透视机嘛!

第三种,叶子不是从树上落下来的,是从天上的花园里落下来的,更美,充满想象!

三句话各自的妙处,他们都看到了。如果说我的读后感,写落叶像羽毛,阳光让它通体透明,是客观的描写;写叶子像纽扣,一阵风就能把它吹落下来,有主观的心情在;写落叶来自天上的花园,则完全是超出主客观的想象。

再看写喜欢,这也是文学作品中常常出现的一种心理描写——无论喜欢物还是喜欢人。乔伊斯在《阿拉比》中写一个小男孩喜欢邻居的一位大姐姐:“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和她说话。这时,我的身子好似一架竖琴,她的音容笑貌宛若拨动琴弦的纤指。”看,乔伊斯没有用“喜欢”这个词,却将小男孩喜欢这位大姐姐的心情写得惟妙惟肖,用的方法就是一个比喻句,只不过这个比喻很新颖。

贾平凹在《商州》中写他看到一个像琵琶的老榆木树根,尽管太大太沉,还是喜欢得了不得。但是,他写这句话时,不写“喜欢”二字,而是说:“就将在村子里所买的一袋红薯扔掉,把这琵琶带回来了。”

他们都有意识地避免了“喜欢”这个抽象的词,一人用了个比喻,一人用了个动作,便都将看不见的“喜欢”,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了,便也都避免了如何如何“喜欢”的形容词的泛滥。

写好一句话,确实不容易,要不老杜也不会这样感叹: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好的作家,无不会有这样的感叹,甚至这样的梦想,努力让自己写好一句话,写得不同凡响,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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