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温良
作者有话说:我一直很喜欢写高中背景的故事,总觉得若把人生阶段比作四季,那少年时一定是春天,少年把热烈、莽撞的感情都藏在心里,表现得青涩又含蓄,写起来也酸酸甜甜的。冬日天寒,大家看篇小甜文温暖一下吧!
01 欢喜
初夏的某一天,我又一次见到了林远辰。
彼时,我正在给我的好姐妹小意打着电话,聊天内容从限定薯片到限定饼干。聊到最后她下了一个定论:现在的什么,只要带上“限定”两个字,就会格外引人珍惜。
我对此不置可否,出声应着的同时毫无缘由地想起了别的事情——关于我的少女时期。那也是限定的吧,我限定的少女时期和在这个时期里面发生那么一点点交集的限定的林远辰。
衡城的中午,阳光一如既往地灿烂,找不到太阳伞的我正打算大义凛然地走到阳光下,可就在我抬起头的下一秒,马路对面医院的门口突然出现了对我而言有些熟悉的脸。
这么多年过去,我能在人群里一眼找到林远辰的功力倒是一点没减。急切地想要靠近他的冲动支配了我的大脑和身体,我完全忘记此刻还站在六七级台阶的顶端,想都没想就往前踏了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非常惨烈。我的包、手机,以及我自己,重重地和衡城热情、炽烈的沥青马路来了个零距离亲密接触。手机里面传来小意大呼小叫的声音:“不是吧,为了找把太阳伞,你激动得摔倒啦?”
我被气到,恨不得立刻站起来对她恶语相向,可事实上是我努力了好几次,也没能成功地站起来。左小腿和脚腕处钻心地痛,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成功地把我自己的腿摔折了。
这件事大概能列入我二十来年的人生里面最愚蠢事件排行榜的前几名。我拖着一条腿挪到了马路对面的医院里挂骨科急诊号。值班的护士小姐姐很亲切,甚至还询问了我的意见:“骨科急诊在这个时段只有实习的林远辰医生在,您觉得可以吗?”
那个名字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念了出来,我习惯性地皱起眉头。护士小姐姐以为我觉得实习医生不靠谱,特地解释了一句:“林医生很厉害的,他……”
她话没说完就被我打断,我疯狂地点头,好像迟一秒她就不让我去找林远辰看病了一样:“可以、可以,太可以了!”
被小护士搀着去林远辰所在科室的路上,我心情复杂。那一刻,我想到了从前学文学史时学的《道德经》里面有一句:“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我为了见林远辰不小心摔断腿是祸没错,可因为摔断腿能理所当然地见到恰好是骨科医生的林远辰,这对我来讲又是十足十的福。
02 欢喜
林远辰接诊了我受伤的腿。
他对我在骨折的情况下还能一个人跑到医院的壮举表现出十分不可思议,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出其实我摔断腿的地点就在这家医院几十米外的马路对面的台阶上,并且罪魁祸首就是此刻坐在我对面的林医生。
所幸,我的腿伤得并不严重,诊断之后,他手法娴熟地固定夹板,打上石膏。我低头看了一眼,顿时感觉丑得无地自容。
林远辰看到我龇牙咧嘴的样子,以为我还疼,出声安慰了一句:“没关系,回家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就不疼了。”
我点了点头,看向他,他简直把“公事公办”四个大字写在了脸上,除此以外,再没一点私人情绪。我知道他根本没有认出我来。只是,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和浪漫两个字完全不搭边的第一次见面,好像也是以我光荣负伤作为开端的。
那次其实应该也不算是我和林远辰的第一次见面,因为实际上我一直不知道他到底是哪一天开始出现在高一(10)班的。
开学第一天,他没有出现;整个军训时段,他也没有出现。因此,我真正认识他应该是整整过了一个月,在第一次月考之后。
我识人方面的能力简直差到极点,所以,我不得不拿着成绩单让小意一个一个指着告诉我谁是谁。那次月考,我考得不错,好不容易把排在我上方的人名和他们的脸都对上,只剩下最后一个,叫林遠辰。
“名字挺好听的。”我真情实感地感慨了一句,等待着小意告诉我名字的主人是谁。
她脑袋转了一圈,告诉我——他不在教室里,应该在外面打球。
我对这个名字的兴趣一下子强烈起来,我把小意拖到了篮球场,只为了要她告诉我到底是谁。
小意随手指了指人群里面最惹眼的男生:“就是他。”
我那天出门太急,忘了戴眼镜,眯着眼睛刚打算靠近一点看看那男生的真容,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一个篮球就精准地砸到了我的脑门上。
我一瞬间体会到了什么叫“天旋地转”,那个我想要看的男生径直冲我走了过来,关切地问了句:“同学,你没事吧?”
眼冒金星的我扯出个笑说没事,努力聚焦看清林远辰的脸。
好看是真的好看。小意这人太不讲义气了,我晕晕乎乎的,打算扭头指责她,视线却又一次忍不住投在他的身上。
林远辰没再打球,披着校服坐在树下喝水。感受到我的目光,他皱着眉头给了我一个担忧的眼神。
后来我回忆起这样戏剧性的相遇,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初我知道看向他这一眼会给我未来带来怎样的后果,我那个时候一定不会非要出去让小意告诉我林远辰是谁,也一定不会看向他。
尽管其实在内心深处我很清楚,就算不是这一眼,未来也会有其他眼,无数眼……
缘分这个东西,它若执意到来,是谁也挡不住的。
03 欢喜
我和林远辰经年以后的重新相遇以我拄着两根拐杖非常喜剧性地单腿跳出他的办公室画上了句号。
但这只是第一幕的句号,那一天之后,每天中午时分的医大附属医院就时常出现一个行踪鬼鬼祟祟的僵尸木乃伊——我。
其实,我并不是故意要打扰林远辰的生活,只是我如今的状态实在是过于突兀,因此在医院后方的小花园里乱蹦的第三天,我如愿让帮助病人做复健的他注意到了我。
他几乎是在看到我的下一秒就朝我走了过来。我僵直地站在那里,看离我越来越近的他,心里难以抑制地涌上了大片大片的欣喜。
他身上还穿着看诊时的白大褂,衬衫扣子扣得一丝不苟,初夏的风吹起他的衣角,又直直地吹向我的心里面。
最后,他停在我面前,微微俯身看向我的眼睛,有些担忧地问:“怎么过来了?是腿不舒服吗?”
我脑子里面被想要见到他的情绪占满,完全忘记了提前思考要是他和我说话,我该回答什么,于是顺嘴胡扯:“那个,那个夹板弄得我腿疼。”
他眼睛里面的担忧越发浓烈,用一只手帮我拎好手上的拐杖,另一只手挽着我的胳膊,握住我的手腕:“我们去诊室看看。”
我不得不把小半个身子靠在他的身上作为支撑。和他接触的地方,他的体温似乎在源源不断地输送给我,让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热。
林远辰似乎是注意到我新的异样,又问了一句:“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没有。”我保持平衡,稍微离他远了一些,怕他听见我那么强烈的心跳声。
夹板竟然真的有问题,我抿着嘴唇坐在病床上,看林远辰忙前忙后地取各种用品。重新固定好之后,他抱歉地看向我:“不好意思,那天太着急了,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没关系!”我达到了想要见他的目的,甚至还跟他说上了几句话。我正打算功成身退,却又被身后的他叫住。
“沈小姐,”林远辰眨了眨眼睛,难得露出这样类似于不好意思的表情,“我请你吃中饭吧。”
我万万没想到事情竟然还能有这样的转折,所以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林远辰请我吃饭的地点就在医院的食堂。这里的菜品非常适合我此刻的状态,是一碗分量很足的大骨头汤。
那一碗汤被我恨不得喝一个小时,中间,林远辰似乎是怕我尴尬,一直说着一些有的没的。在这短短的一個中午内,他同我说的话似乎比我和他相遇的整个高中时期说的话还多。
毕竟,整个高中时期,我和林远辰一半的交集都是通过他的好室友、我的好朋友陆锦南产生的。
那个时候,我用一根棒棒糖就能换来一张陆锦南用他的小诺基亚拍的照片,一根棒棒糖换一张照片。我在QQ上建了一个只有我自己能看到的私密相册,里面存着无数张那个时候的林远辰。
小意每次见到翻看相册的我,都说我脑子有问题。说完之后,她不忘加一句隔壁班的谁谁谁今天又给林远辰送奶茶了,谁谁谁又在教室门口堵着他了。
我对她说的这些话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一点也不主动”。
其实,我也并非没有主动过,只是,我这个人运气不好。高中时第一堂体育课,我就拖着小意溜出了体育馆,藏在离篮球场地不近不远的一棵树后面,偷偷看林远辰打球。
他个子高,胳膊又长,只要控球,几乎次次得分。我捂着嘴在树后面兴奋地乱蹦乱跳,一抬头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林远辰不经意瞥过来的一眼。
看到我的不止他一个男生,我慌忙地把手抵在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他看了我两秒,毫无征兆地笑了。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再次捂嘴,并且捂得更用力。但是,下一秒,心动就变成了心肌梗死——因为非常不巧,他们的体育老师也看到了我。
我和小意被送回了体育馆,自打那堂课之后,体育馆的大门在上课时间段通通被锁死,企图溜出去到小卖部买奶茶喝的女生苦不堪言,我完全不敢说这是拜我所赐。
这大概是我为数不多的主动时刻,毕竟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只敢偷偷跟着他,和他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青春期时代的我实在是太普通了,可是林远辰不一样。
他是肉眼可见的出众,那个时候的我们离得太远了,他对我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能远远地看他一眼,收藏一些只有我自己才能看到的照片,已经让我觉得无比满足。
04 欢喜
林远辰对我在中午时间段的固定出现似乎已经习以为常,而我对此简直求之不得,毕竟这是我当前唯一可以光明正大地和他待在一起的机会。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对林远辰的了解程度突飞猛进。我发现,在他的右边嘴角下方有一个浅浅的梨涡。那梨涡不明显,只有在他笑或者发某些音的时候才会露出来。
我小心翼翼地收藏着这个小细节,就好像我小心翼翼地怀揣了这么多年的少女心思。
过了一阵,我们更熟了些,开始分享我们彼此的生活。我会和他谈最近哪个综艺节目超级好看,本来皱着眉头抱怨新来的病人情况棘手的他会点开手机备忘录认认真真地把那名字记下来,笑着告诉我——他回去看。
我本来以为这只是他出于礼貌的答话,没想到,第二天我们吃完饭之后,我蹦着硬要送他到医院大厅时,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偏过头告诉我:“那档综艺节目确实蛮好看的。”
我愣在原地几秒,小路旁边是一排的芙蓉树。一朵芙蓉花掉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我下意识地踮起脚来帮他拍掉,却被他误会,以为我没站稳要摔倒,想也没想就伸出手来揽住我的腰。
空气安静了一瞬,我握着那朵芙蓉花的手尴尬地停在了半空。还是林远辰先反应过来,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起放下手,又一起笑了。
最后,我把那朵花递给他,他顺手放进了白大褂侧面的口袋里,走上台阶,冲我告别:“沈暮语,明天见。”
终于不再是沈小姐,他完完整整地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恨不得把这一声录下来收藏。一句“沈暮语,明天见”在我脑子里面一遍一遍地回放。我即使瘸着腿,也觉得脚下生风。其实我推荐那个综艺节目只因为某一期的宣传语上写着: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让ta来看吧!
我猜他应该不知道这句宣传语,就像他不知道我在和他相处时,呼之欲出的那一句话一样。
这一阵子,我离林远辰实在是太近了,以至于我每天都忍不住跑去医院,直到看见他,才知道这不是梦境。
整个高中时期,我离他最近的瞬间不过是他生日时陆锦南传给我的一张照片。当时为了确定究竟给他送什么生日礼物好,我绞尽脑汁,最后只买了一顶普普通通的棒球帽和一个上面印着一弯月亮的礼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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