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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与暗

时间:2024-05-04

顾舜若

石黑一雄在《长日留痕》里作了相当了不起的安排,或者说创造了一个大胆的情境。男管家本身是府邸这类幽闭空间里的角色,却被“不合礼俗”地置放到阳光普照的开阔世界,所有明与暗的矛盾就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而因为是回忆的形式,加上史蒂文斯称不上一位可靠的叙述者,往往极力掩饰矛盾又不慎流露,因此即便他内心挣扎,读者也仅能从其前后变化或者不自禁的话里面寻到一些痕迹。所以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说这是“一个既优美又残酷的故事”。男管家精神上明与暗的两重自我贯穿小说始终。史蒂文斯这个主体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石黑一雄确实有意借此主体周围存在的客体暗示这种明与暗的交锋,诸如达林顿府,乡野,树荫,阳光。

通过阐释史蒂文斯的内心独白及种种客观意象,本文旨在辨析男管家这一角色明与暗的两重自我。他的两重性表现于多方面,明与暗在小说各处所指亦不尽相同。

史蒂文斯内心明处与暗处的碰撞始于其所在空间的转换。他最先这么想:“从去乡村郊游,去美丽如画的风景名胜地观光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对这个国家的确了解甚少;然而干我们这行的人又确实比大多数人更‘了解英格兰,因为我们身处英格兰名流显贵常常聚集的豪宅里。”这是他一开始的立场,豪宅显贵才是“英格兰最美妙之处”,而豪宅以外的地方仅仅有观光价值而已,没有去过也无关紧要。史蒂文斯这时候的自我相对单一:男管家,英国文化里代表性的符号。作者曾在老史蒂文斯的房间上略花笔墨,当然是以史蒂文斯的视角去观察的:“在此之前我曾很少有适当的理由走进我父亲的房间,而这一回我又再次对他房间的狭小与简陋感到吃惊。”看似对其父房间的描摹,实则对史蒂文斯内在状态的影射。他从来都把父亲当作骄傲,确切来讲,是把父亲这一杰出管家的身份当作骄傲以及自己的目标。而他所了解的父亲仅仅是表面值得尊崇的那个男管家而已,再没有别的,因为他们“彼此间交谈越来越少”。如他自己所愿,史蒂文斯正在变成他父亲那样的人。身陷“牢房”一般的达林顿府,作为“杰出管家”的那重自我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反过来把“非管家”的自我拘禁在狭小简陋的牢房里,不见天日,慢慢淡出生活。史蒂文斯一直无意或拒绝和真正的自己交谈,就像他不和父亲交谈,也就难怪身陷囹圄不自知,无意间注意到的时候便对自己的处境“感到吃惊”。直到走出达林顿府,一切才开始改变。所以他最终感慨:“人须自省。”

法拉戴先生是个颇有趣的角色,与达林顿勋爵对比鲜明。这点史蒂文斯已经指出:“这是极为令人难堪的场面,达林顿勋爵还从没有置任何一位雇员于这样的境地的。”达林顿勋爵一贯含蓄,就算找史蒂文斯谈话也要拿书作掩饰。法拉戴先生就不一样,调侃却直言不讳地挑明了这位管家深藏的对肯顿小姐的感情。如果说达林顿勋爵把史蒂文斯锁进了牢房,那么是法拉戴先生为他打开了牢门。故事开头,法拉戴先生就建议他出去走走:“你们这些人啊,总把自己关在这些宽敞的房子里,忙这忙那的,为何不能四处走走,去看看你们美丽的国土呢?”随便的一个建议就把史蒂文斯的境况草草勾勒出来,这是石黑一雄的绝妙处,“往往是轻巧的一句话就尽在其中”。从这以后,史蒂文斯那重隐于暗处的自我就在无意中被唤醒了。所以他开始“苦思冥想”,“抑制不住地激动”,直到“完全找不出任何站得住脚的借口来放弃这次旅行”。

然而“杰出管家”这重自我绝非就此隐退,却恰恰在史蒂文斯的旅行中反复出现,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优势。在他走出“原来熟悉地方的边界”后,他“着实感到有点儿惊恐”,并且加剧了。把达林顿府远远抛在身后时,他甚至觉得自己走错了路。史蒂文斯常被看作“过去世界的幸存者”。评论家认为:“他的悲剧性在于他所依附的世界已经消失,给予他生命意义的世界已不复存在,但他还活着。”笔者的观点是,他仍“活着”正是因为原来所谓的“依附”不复存在,他作为普通人的那重自我才得以恢复生命力,得以与“男管家”抗衡。不得不承认,史蒂文斯在感情上始终都受到达林顿府的牵绊,一直试图“构建消失的过去”。于是形成了两重自我之间的一股张力。他“便不得不竭力去适应耀眼的阳光和阴暗的树荫瞬间交替所造成的反差”。就在他非常想自由自在地走一走时,他穿的鞋袜也不允许。属于“过去世界”的那重自我一直限制他的自由。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单单看史蒂文斯作为男管家的那重自我,他就真的只是一个忠实的管家而已吗?不尽然。史蒂文斯实在是个复杂的角色。这种复杂不是笔者的一面之词。《长日留痕》的译者冒国安在译后记里写道:“他的内心世界异常复杂,其禀性显露出来是‘站在阴影中尽可能不露面。”与其父辈不同,史蒂文斯这一代人,用他自己的话说,便是“充满理想主义的一代人”,他们考虑的不仅是如何发挥自身特长,而是“这样做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有理由认为他受雇于人的那个自我背后,隐藏着一个意欲掌控他人的自我。史蒂文斯把世界看作一个轮子,以豪宅为中心旋转,他们每个人“都尽其所能地寻找途径接近这个中心”。他视每次国际会议为契机,因为“历史将会在这府邸里被创造出来”。史蒂文斯总是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世界格局的走向。

再从“管家”这个身份看。史蒂文斯强调:“在英格兰才真正有男管家。而在其他国家,无论实际上使用什么样的称谓,也仅有男仆。”平时既要殷勤伺候又要造成不在场的错觉,要站在阴影处,需要时再从阴影里出来。然而就是这样,男管家于无形中掌控了主人的生活,使其井然有序。明处他是仆人,暗处却是掌控者。史蒂文斯以情绪控制能力区别男管家和男仆。依笔者之见,区别在于“仆”和“管家”,“仆”实为服从,“管家”实为掌管。

细细观察,就能发现史蒂文斯这个管家很“到位”。他不仅掌控周围的人,更加不错地掌控着自己。乍看下会有这样一种错觉,似乎他作为普通人的那重自我因为长时间的管家生涯已经麻木。实则不然。如果说他其余非职业的追求的确沉睡过,他的感情从来都是清醒的,虽然一直处于压抑状态。毕竟一位“杰出管家”的脸上是不能看出个人情感的。他的言谈极其符合管家的身份,除了“是的,老爷”或者“谢谢您,先生”便很少再多言语,即便在死了父亲的那天也一样。正是这种刻板的管家式语言很好地掩饰了他的感情,哪怕在小说大段内心独白中他也保持着这个风格。在史蒂文斯眼中,这种类似自虐的克制正是男管家应具备的“杰出”品质。以至于他和朝夕相处的人之间,竟不能像几个陌生人那样迅速地构筑温情。

对肯顿小姐的感情,他始终用工作关系来掩藏。史蒂文斯曾解释,将她视为“肯顿小姐”,而非“贝恩夫人”,是因为其婚姻将要破裂。而有意思的是,后来他清楚地知道她已度过婚姻危机,嘴上称呼她为“贝恩夫人”,心里却仍叫“肯顿小姐”。很显然,这个危机的解除并不是史蒂文斯希望看到的。他终究也禁不住承认肯顿小姐是这么多年来深藏于其记忆中的那个人。后来就越发直白了:“说实话——我为何不应该承认呢?——在那一刻,我的心行将破碎。”更为微妙的是他对达林顿勋爵的感情。他极力想让别人,更极力想让自己相信,“渴求看见‘这个世界的正义”是勋爵的本质所在。事实上,他确实希望勋爵是正义的,因为他“依赖他”。他很明白,“当今的世界太邪恶了,根本不适于善良而又崇高的本能。”史蒂文斯始终都有这种“本能”,所以他会“因单纯的善意”而“精神为之大振”。

《长日留痕》里对史蒂文斯的刻画几乎不着痕迹,更不失身份。而在这副管家行头后面的内心世界却极尽庞杂之能事。

史蒂文斯确是悲剧性的人物,毕竟他生在一个“邪恶”的世界。好在他的悲剧性到底没有让人绝望。好在他及时明白,“再过几年,想要这么做就可能太晚了”,所以趁自己还有能耐,就爬上山去看看。

石黑一雄评价自己书里的人物时这么说道:“他们表现出一种殊死的勇气,尽管他们看到,自己已用生命的一大部分时间来做徒劳的事,但他们仍然继续做下去。我敬佩他们,他们可以了解自己。问题只是,生命消逝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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