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邹 红/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
伴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有关社会流动理论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已有文献资料表明,学术界对干部的升迁、农民工的社会流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深刻分析了教育、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中的作用,获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相比之下,关于运动员社会流动的研究成果就较为匮乏,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初步阶段。本文拟对我国运动员社会流动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了解其研究进程,分析其研究特征,探讨存在的问题,为运动员社会流动研究的发展提供参考。
钟秉枢的研究结果表明:运动员的家庭背景与运动员从事的运动项目之间存在关联,超过半数以上的体能类、格斗类运动员来自工农家庭,而小球类、大球类、表现类运动员70%以上来自非工农家庭。李留东也有相似的研究结果:游泳类、小球类、体操类、大球类与瞄准类项目中,来自城市家庭的比例占有绝对优势,而重竞技与田径类项目中,来自农村优秀运动员的比例均明显高于城市。
钟秉枢在1996 年做的调查研究表明,一般个体开始参训的原因依次为物质欲望诱因、内在渴望诱因、外界影响诱因、身体转换诱因、机遇。李留东在2014 年做的调查认为,参加训练的原因依次为体育信息刺激因子、自我实现因子、身体技能因子、家庭影响因子、物质追求因子、机遇因子。
运动员社会阶层的流动一般指的是运动员实现阶层的跨越,即垂直流动。据有关研究认为,运动员实现垂直流动包括运动天赋、个人努力程度在内的自身条件,而家庭支持、朋友支持以及教练水平也起着较为重要作用,同时,与物质保障、国家政策等客观环境也有着紧密的关系。
(1)省际流动。特征如下:从经济不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优势项目地区流向非优势项目地区,且人才流动大多为短期,而非永久性的。影响我国优秀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合理流动的主要障碍有政策性障碍、条件性障碍、观念性障碍和思想性障碍。
(2)国际流动。我国于80 年代末期出现了一阵“狂热”的出国潮,但后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及收入差距的明显缩小,优秀运动员也慢慢开始回流,特别是到如今,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国运动员来中国服务。我国运动员的出国审批制度经历了从“卡”慢慢变化到“放”的阶段,运动员的流动更多的是靠市场而不是行政手段来支配和调控。
有研究认为,我国优秀运动员流动机制采取的是自我实施和强制实施相结合的方式,其运行的影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比较感觉、选择策略及利益分配方式和激励机制、补偿机制的效用。此外,还有学者从激励相容的角度对我国优秀运动员的流动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此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对利益主体激励与约束出现失和现象;(2)对利益主体权力激励量度失衡;(3)对利益主体的约束与激励受控于第三方主体。
田麦久等经调查统计出,有26.06%的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工作,按比例依次为体育行政管理工作、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科研机构;钟秉枢的调查表示,在参加过奥运会的人群中,就业途径前三位依次为教练员、出国、文员;在未参加过奥运会的一级以上的退役运动员人群中,安置途径前三位依次为上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教练员。从文献中可以看出,体育教练员、体育行政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经商、上学是运动员退役后最多的就业方向,即使是经商也很大部分是从事与体育相关的项目。
钟秉枢经过调查认为“成绩资本在退役运动员的社会流动中具有重大作用”。李留东的调查结果显示,运动成绩对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最大,其次为社会阶层背景及文化、运动项目。从历年研究可以看出,在役阶段所取得的运动成绩对运动员来说是很重要的资本,直接影响着其退役后的职业地位获得。此外,文化程度、家庭背景、从事运动项目也对社会流动状况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田麦久等的研究显示,我国退役运动员就业的途径主要有政策性安置、自谋职业、进入高校深造3 种。有研究者认为,实际知识、能力水平与学历不符影响了退役后的职业转换;有研究认为,自身素质与能力的不足、社会变革、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立法的不完善导致退役运动员重新就业陷入困境。从资料可以看出,优秀运动员退役后最主要的就业途径为进入大学深造、政策安置以及自助择业,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助择业的比例逐渐上升;造成重新就业困难既有政策制度的客观原因,也有运动员自身知识储备缺乏的主观原因。
社会流动的研究包括广义的人员流动研究,也包括狭义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流动研究,即初始职业地位的获得和变化。而以往的运动员社会流动研究,除钟秉枢和李留东的几篇文章外,基本还停留在运动员的地域流动和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的水平流动上,并没有看出运动员向上或向下的社会流动。整体研究意义、价值与研究付出不相匹配。
1949 年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两次重大制度变革,五次重大社会结构调整,随之整个国家的其他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都处于变化之中,社会分层的基本形态、社会流动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这些不断变化的制度和政策的影响,而在以往运动员的社会流动研究中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普通运动员也为国家竞技体育的发展贡献了宝贵青春,没有这些“塔底”的付出,何来“塔尖”的辉煌。而他(她)们退役之后就没那么幸运了,更多的是迷茫与无所适从。因此,他(她)们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关怀,而关于这一群体的研究较少。
在最近几十年的社会流动研究领域中,最主要的成就不是理论的发展,而是诸如对数线性模型、多元分析、Logit 回归分析等精确性统计方法得以在此领域研究中的运用和发展。在运动员社会流动的研究领域,国内依然大多数还停留在文献资料、走访调查、个案分析以及一些简单的数据统计层面,精确化的统计方法还没有普通运用,这使得我们的研究缺乏事实依据,公信力、说服力不够。
我国对于运动员的社会流动研究还处在一个初步阶段。为了尽快形成公正、公平、合理、有效的运动员社会流动模式,我们不仅呼吁体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尽快与国际学术接轨,深刻领悟社会流动理论内涵和学习先进的科学研究方法,而且也呼吁已经拥有丰富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关注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做出更科学、更具体、更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未来,我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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