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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估视域下新建本科院校课程建设评估体系与运行机制研究

时间:2024-05-04

■谢再莲/湖南女子学院

一、前言

课程建设评估对课程建设具有诊断、促进、规范等作用,是推动课程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能正确引导课程建设上层次、上质量、上水平。截止至2018 年底,全国新建本科院校702 所,占普通本科院校的56.47%。在优先发展教育、努力建设教育强国的新时代,新建本科院校在地方高校转型、“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等政策的指导下,将积极开展自我评估,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尤其是课程建设评估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新建本科院校课程建设评估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重视程度的增加,学界对课程建设评估的有关研究逐渐增多。研究者或从理论角度,或结合实践,对课程建设评估有了较多的阐述。目前,新建本科院校已经历多轮外部评估。在提倡高校加强内部评估,构建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下,多数新建本科院校已开展课程建设评估,构建起课程建设评估体系,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评估指标科学性欠缺。一方面覆盖面不广。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大多包含了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教学条件等指标,但不论从数量还是内容上来看,细分的二级、三级指标或观测点差异较大。另一方面可操作性不强。虽然目前的评估建议高校“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以结合实际和突显自身特色,然而有的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内涵较为宽泛,标准不明确,不便于量化,在课程建设的过程中无法对标建设,评估时也不便于把握和衡量,易导致主观性偏差。

(2)评估数据信效度不高。课程建设评估数据统计口径的不一致、没有统一的数据及支撑材料范式、不完善的教学动态数据库对评估信息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将直接导致评估信息不规范。多数高校在审核和验证程序上,基本采用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但对材料的真伪和数据的准确与否缺少严谨和系统的把关,直接影响了评估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3)评估结果利用率不够。对于课程建设评估所产生的数据和结果,缺乏专业和系统的分析,尤其缺乏宏观上的把控。高校虽然构建了课程建设评估体系,并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落实“以评促建”,加强课程建设,开展课程建设评估,但对结果的利用率不高。除了对评估结果的信效度的质疑之外,主要是未将课程建设评估落到实处,未将评估结果与教师考核、绩效改革、评先评优等联系起来,更宏观来看,是未实现全校各部门联动,未实现系统的闭环建设,未实现课程建设质量的可持续改进。

三、新建本科院校课程建设评估体系的构建原则

(1)系统性原则。课程建设评估体系的运行必须要从学校的各级单位,系统性开展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课程的具体初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主体应覆盖多个层面。突出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淘汰“水课”,打造“金课”。评估主体应覆盖高校、教学单位、师生、用人单位等多个层面,使评价更为客观准确。

(2)科学性原则。课程建设评估覆盖了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等方面,高校课程建设评估方案的制定要经过严格科学的设计,适合本校发展,并根据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更新指标体系。评价内容与指标应尽量做到标准化,实现国际等效和符合行业标准。再者,要注重目标、过程、效果相结合,指标的设计要具有前瞻性。

(3)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要实现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尽可能量化评价标准,要根据指标内涵合理规划定性与定量指标的比例,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采用评估系统,将有关数据和材料录入系统,以机器代替人工,规范流程,减少工作量,提高信息化水平。

四、新建本科院校课程建设评估的运行机制

课程建设评估应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均应该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应该得到充分利用,构建反馈机制,促进课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1)目标与决策系统。该系统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组成。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总目标,邀请有关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等参与论证,明确课程建设目标、教学大纲、教案等,培育课程特色,确保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督查有据可依。

(2)保障与执行系统。该系统由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组成。通过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教学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方面切实满足课程需求。具体到课程负责人、教学队伍结构、教材和相关资料、实践教学条件、网络教学环境等人财物切实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确保教学计划、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等方面得以顺利开展。

(3)评估与反馈系统。该系统由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等部门和教学单位组成。主要通过教学单位自评,有关专家、用人单位等评价,采用调研、达成度分析等方式,依据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评教、教学专项检查等制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4)改进与提高系统。该系统由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等组成。通过调研座谈、数据统计等途径,将收集与反馈的教学信息进行分析,对照目标达成要求,研究解决办法。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在课程建设评估体系中所承担的职能,采取点对点、点对面、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双向多元的交互方式,及时整改课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形成课程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优化课程建设评估体系的建议

(一)关注课程建设的全过程,更新评估实施方式

课程评估是促进课程建设的有效手段。结合当下“结果导向”的评估理念,课程建设评估应引入“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思路,关注课程建设的全过程。从大纲、课程计划的制订,到课程的实施等方面,都应有相关的制度与措施实现督查。课程建设评估应在采用评教评学、听课评课等方式之外,灵活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多方位、多角度评价课程内容与课堂教学效果。从评价人员、评价时期、评价媒介、评价对象、评价内容等方面入手,适时对评估实施方式进行更新,全面评估高校课程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课程方案,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突出学生中心,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

课程建设评估主要围绕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展开,应以学生为中心,纳入多方评价主体,建立并完善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常态机制。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看,教师与学生作为教学主体,直接参与到课程评价;同行专家则是从专业角度深入剖析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校外专家根据自身经验评价更为客观。因此,评估主体应包括学生、教师、同行专家、校外专家等,定期及时向学校反馈课程建设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基于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编制。内容应全面覆盖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指标,同时还要留有特色项目。指标体系的观测点要包含教学团队、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活动、课程内容设计、教材、教学评价等观测点,保持评估内容的科学、严谨、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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