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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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二十多年,我国的文学批评获得了极大发展,随之从事文学批评的主体也日益增多。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自身所具有的知识技能决定了人在社会分工中所处的位置。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精神活动,自然为少数知识精英所掌握,因此,批评界基本上形成了以学院批评和媒体批评为代表的专业批评一家独大的现象。不可否认,无论是学院批评,还是媒体批评,都强调批评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学理论知识水平,在学理和学科上要严谨客观、具有学术范式,注重考据和论证。在这种语境下,文学批评的话语权被知识精英牢牢占据,只能听到专业批评主体个人的声音,然而,这些专业批评也给文学批评造成了批评语境封闭;批评语言严肃、晦涩的困境,为文学公众所诟病。究其原因,批评主体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以学理性考究和理论先行的过分理性的评论思维。文学批评作为文学活动的一部分,批评主体要与客体之间保持平等对话原则,批评主体首先要获得一种独特的生命体验,得到特定的感性认知,而不是先入为主的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文学理论对文学文本和文学创造者进行点评和规训。
随之媒介技术的发展和介入,文学批评的自适性和外显性发生了变化。互联网的兴起滋生了网络文学,伴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网络文学论坛里的批评之声也异常喧嚣,批评主体的范围开始扩大。近年来,网络媒体平台的兴起更是加速了文学批评去精英化的步伐。这些媒介手段为普通文学公众进入文学批评领域降低了门槛,调动了普通文学公众的参与性,形成了浓郁的讨论氛围,普通文学公众因此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话语权。文学批评、社会和文学公众在新媒介语境中找到了最大程度的交互和耦合,并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新的批评方式的出现改变了原有以理论先行和学理考据为主导的文学批评的理性思维呈现,但随之而来的批评语言过多掺杂了批评主体的感性认知,尤其是媒介传播的交互性和即时性这一特征,强化了批评主客体之间的关联,使得在特定的批评场域里出现了不同批评主体的声音,从而引起批评秩序的混乱和无序;其次,媒介技术融合了符号、表情、图像、声音、视频等,调动了批评主体可以调动的思维、感官因素,过分宣扬了批评主体感性认知的作用,使批评缺乏相应的理性思辨。
“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从联系看,二者都是文学活动,是文学系统中的两个构成要素。从区别看,二者又是不同性质的活动,他们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文学创作,是以情感为主理性为辅的创造性活动,它本质上属于情感领域;文学批评,是以理性为主情感为辅的学术活动,本质上属于理性领域。”作为本质上属于理性领域的文学批评,确实需要批评主体具备良好的文学理论素养和论据考证的精神,但也应看到一味地强调批评主体的理性思辨切断了文学批评活动与文学公众的联系,摧毁了文学批评的生态语境,不利于文学批评的良性发展。恩格斯说过:“我们的意识和思维,无论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感官即人脑的产物。”既然我们认识到意识和思维作为人脑的产物,文学批评活动作为一种依赖人脑的高级精神活动,它也同样只有通过人脑的接受和感知形成感性认知,才能在我们的思维和记忆中保存良久。媒介技术的的介入强化了文学批评主体的感性认知,导致文学批评主体理性的缺失,也辩证的说明文学批评活动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过程,要在新媒介语境下形成一种规范的文学批评范式,就需要批评主体达成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的平衡。
文学批评活动作为文学活动的一部分,首先应满足文学活动的质的规定性,归根究底,文学活动是一种艺术的审美活动,审美特征是其最本质的特征,那么,文学批评活动也必须是一种艺术的审美活动,符合文学活动质的规定性。媒介技术的发展使文学批评的对象即文学批评客体发生了改变和位移。就批评客体的创作者而言,媒介技术的发展拉近了文学活动与普通大众之间的距离,以往的文学创作者绝大多数集中在高校、作家协会,具有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文学创作理论水平,而媒介技术的出现则扩大了文学写作群体,来自各行各业的文学爱好者都可以在网络媒介中发表自己的作品,这些作品题材主要集中在都市言情、玄幻武侠等以情节结构引人入胜,书写内容符合普通大众在茶余饭后以资消遣的诉求,并由此渐渐衍生出一些有固定粉丝群体的文学写手,也就是说媒介使文学创作主体的概念模糊化,从而增加了文学批评客体的不确定性,不能形成具有完整审美机制的文本。
次之,文学批评客体的审美性一定是来自于文学创作主体具有成体系的审美理念和审美风格的作品,而这些作品有可能是一个文本,也有可能是一系列文本。只有文学创作主体在作品中将自己独特的审美体验呈现出来,文学批评客体才能够广泛的被解读、感知和阐释。媒介技术使得文学批评客体呈现出片段化的特点,即文学写作群体随时随地都可创作,并且为了让读者尤其是粉丝追随自己的创作,这些文学写手们固定以每天相应数量的字数文本或章节进行呈现,这就使得文学批评活动不能秉持整体性原则,读者尤其是粉丝群体在阅读的时候只是就某一章节或者文本中的某一处有感而发,并未能真切感受到批评客体中所表达的审美体验。
由此,文学批评客体要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批评对象,首先要厘清文学创作主体和普通文学创作写手之间的界限,媒介的出现恰恰增加了二者之间的不确定性,并未能使文学批评客体形成具有鲜明审美特征的整体,这就需要我们在新媒介的语境下强调文学批评客体的审美性特征,使其成为具有审美性的批评对象。“文学独立于文化的本质性规定在于它的文学性,即审美性,那么,针对文学文本的批评、解读、研究也需要在审美的前提下进行。虽然文学的审美性批评研究可能还存在着理论体系建设不够等问题,但这绝不是弃文学的审美性批评研究若敝履的充分理由,实事求是地说,文学批评、研究是批评家与文学作品乃至作家碰撞的过程,亦是对文学作品进行整体性分析的过程,只有重建文学批评研究的审美性伦理,才能离文学研究的本心越来越近。”
文学批评是针对文学的批评,文学作为艺术的一种,文学批评也应该呈现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任何条件下,文学批评都不应该走出艺术的殿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革新,技术在艺术领域带给人们的创造性和可能性凸显,工具理性越来越成为人们进行价值判断的主导倾向,媒介技术也不例外,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要仅从技术层面去思考媒介技术的发展呢?“从诗学的问题域看,新媒体艺术凸显了经由技术带给人类艺术的自由性和创造性。作为一种媒介技术的审美修辞学形式或艺术言说的媒介技术镜像,新媒体艺术全面介入了人生的各种领域与各个层面,他以技术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类艺术合规律生产,也以艺术的方式最大可能地实现了媒介技术的合目的呈现。”也就是说,媒介技术即从属于工具理性的范畴,也更应该看到它的诗学形象。
应当注意,媒介技术的革新和发展从技术的层面确实带来了文学批评主客体范围的扩大和文学批评实现方式的改变,但我们更要保持一颗警惕之心,从根本上寻求文学批评质的规定性,以确保文学批评在新的条件下不会发生游移和偏离。在微博、微信、豆瓣和自媒体平台上文学爱好者的只言片语、或游戏、或戏谑、或讽刺,仅仅是他们在阅读或接受文本时一种感性的、娱乐化的表达,而艺术的审美体验过程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审美主体形成某种先验的感性认识后必须通过大脑的积淀,达成稳定的审美心理认知,才能诉诸于审美客体。在媒介技术的推动下,审美客体的感性认知被过分放大,往往还没有形成具有鲜明审美特征的语言表达就呈现出来,显然背离了文学批评自身。文学批评的艺术本质,要求我们要在整体与部分的结合中去把握,既要评论作家作品的整体特征,也要重视其局部、微观的分析;还要理论联系实际,将已有形成的理论规范结合文学作品出现的现实情况联系起来,运用艺术批评的规范语言评论文学文本。
新媒介技术给我们提供了探讨和研究文学批评的新视角,让大家对文学批评产生了新的认知,同时也让文学批评发生了转型,我们既要探索新媒体艺术对文学批评自适性和外显性的影响以及文学批评所能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要把握文学批评活动的本质内涵,在具备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辨的思维基础上,追求批评客体的审美性,探索具备艺术性的批评范式,以期不断完备对于新媒介艺术视域下文学批评活动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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