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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运行现状及优化方法研究

时间:2024-05-04

重庆文理学院

近年来,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教育事业的繁荣。目前,学院入学率上升,受管理、教学等因素的影响下,学院学业质量偏低。学院学生因学业不佳、抄袭作弊等被院校清退的现象,屡见不鲜。较多学院针对此种现象,制定了警示制度,广泛应用于学生管理中。但是,部分学院的警示制度在应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为了进一步实现对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优化,本次研究展开了重点分析,研究的现实价值较为突出。

一、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流程

(一)学业警示制度的触发

在学业警示制度中,触发学业警示的指标,包括学生学期课程学分、平均绩点等。若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评分绩点低于学业警示制度中的标准,那么将触发学业警示制度,予以退学警示。也有学院的警示制度,是根据学科数绝对值的方式,触发警示的。绝对值,主要是学生学期所修课程的通过率、不及格率,将其作为指标,与学业警示标准进行对比,明确是否触发学业警示。

(二)学业警示制度的实施

在学业警示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学业警示[2]。一般情况下,先退学、后试读,是比较常见的警示实施。该模式,是指在触发学业警示后,学院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处理后给予学生试读的机会。后期若学生通过试读期间的规定,可恢复学生的学籍;若未通过,则直接执行退学的决定。此外,也有学院采取先警示,学生为改观后予以退学。

(三)学业警示制度的处理

针对学业警示的处理,一般是退学和留级[2]。退学警示,是普遍的。多数院校在学生触发学业警示制度后,通常予以退学处理。但是,也有学院在学生触发学业警示制度后,为了学生的前途和发展,给予学生留级处理。根据学生的学期成绩,将连续两次未满学分的学生,编入低一年级后进行重新学习。留级处理,避免了学生退学,为学生留下发展的后路。

二、学业警示制度的运行现状

(一)警示依据缺乏科学性

根据对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分析,该制度在运行中科学性欠缺。主要体现为,多数学院运行的学业警示制度,均将学生的学期考核成绩,作为是否警示的依据。依据学生学期成绩,分别将挂科、通过学分或是学科数量绝对值进行综合统计,将统计结果与学业警示制度中的警示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结果,明确所统计学生是否出发警示。此类警示,属于补救性警示[3]。利用该警示制度,可向学生警告学业问题,指导学生扭转当前的学习状态,积极改变现状。但是,若从学业警示制度的初衷来说,学生其实更加需要的是防止错误型警示。此种警示作用,主要是告知学生当前的学习状态,若不采取措施将会导致错误结果。综合以上来说,只针对学生的学期考核成绩,用作是否警示的评估依据,是缺乏科学性的。

(二)警示方式缺乏客观性

目前,学业警示制度也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学院一般为四年制,且学生在学院不同的年级阶段,呈现出的发展特点也有明显差异。就目前国内学院实施的学业警示制度,多是采用一贯四年的警示方式[4]。基于当前警示制度将学生的学期考核成绩作为依据,所以在警示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学生四年的成绩统计情况,依照年级增长累加学分。将四年的整体学分与警示制度中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未超过标准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此种警示方式,并并没有从学生的学习客观规、成长客观规律进行考虑。虽然对于制度来说,更方便管理者执行;但是对于学生来说,就显得缺乏客观性、公正性和人性化。

(三)警示威慑缺乏合理性

警示威慑主要是在警示制度下,用于威慑学生的最终指向。通过对当前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分析,警示威慑的最终指向为退学,此种威慑是缺乏合理性的。一般情况下,对学生进行警示威慑,包括在校学生未请假的基础上,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的教学活动、学业成绩不佳等。威慑最终指向的流程,为警告、试读和退学[5]。从表面上看,此种流程具有循序渐进个性,为学生挽回学业提供了空间。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无论是上述哪个流程,最终的指向均为退学。学生退学,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和家庭生活,同时浪费了国家教育资源。综合以上来说,警示威慑是缺乏明显合理性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警示威慑的合理性。

三、学业警示制度的优化方法研究

(一)提高警示制度的科学性

针对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运行情况,提高警示制度的科学性是极为重要的。转变以往只关注学生学期考核成绩的现状,将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学业警示的评估依据,形成系统性的警示制度。学生通过高考的方式进入到学院学习,说明学生有一定的智力。而在学院学习中,其成绩分层的主观原因并不在智力方面,而是在包括兴趣、情感等在内的非智力因素上。为此,在提高警示制度运行的科学性时,学院要积极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动态。在学生社区中,学院教师要关注学生的作息时间,明确学生是否存在因睡懒觉,出现缺席早课的现象;学生干部关注学生参加组织、社团情况,明确学生是否因过多参与社团、组织活动,而影响学习。此外,图书馆可向学院提供学生的入馆学习时间、学习次数、阅览书籍等相关信息,明确学生的自主学习情况;保卫科可向学院提供学生外出时间、归来时间、夜归情况狂等信息,明确学生的生活状态。从而,通过对学生综合信息的了解,在学期考核时将学生的综合表现作为警示制度的评估依据,从而提高警示制度的科学性。

(二)提高警示制度的客观性

在提高警示制度的客观性时,要结合学院不同年级阶段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警示方案。一年级是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为此,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就关注学生的生源地、家庭、高考成绩等,掌握一年级新生的基本信息情况。同时,要更加关注家庭困难、偏远地区、高考偏科的学生。升入二年级后,多数学生已经适应了学院的生活,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与此同时,学生开始在重新学习时,其成绩也存在不同程度分化。此阶段,学院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关注、引导,尤其对学习状态较差、学业成绩明显下滑的学生,进行深度指导,抓住学生学习的转型时期。三年级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情况和理想,确立人生目标和方向的关键。学生面临的自我问题较多,包括就业、考研等。在目标日渐清晰的前提下,学生将更加积极投入到学业中。此阶段主要是针对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进行深入帮扶。四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毕业,为了求职应聘,逃课现象屡见。基于此,学院要对有关学生开展毕业警示,保证学生修读足够学分,顺利毕业。

(三)提高警示制度的合理性

结合当前学院学业警示制度客观性不足的现象,应进一步提高警示制度的合理性。转变以往只根据学生四年成绩统计,判定是否对学生进行警示的现状,将学生在校期间不同阶段的学业情况作为根基,形成学生在校的全过程警示。依据学生的学习不同阶段,可将学生的学业警示分为三层警示。第一层为学期初学业警示。该警示,主要是包含了学期选课、学习成绩两方面内容。选课是对学生是否根据教学计划,选择非专业课程。成绩是学生各科的课业成绩,以学生的学分平均绩点、不及格学分等。第二层为学期中学业警示。该警示,主要包括了学生课堂的出勤率、课堂表现、期中考试等。在学院手册中,关于出勤率有明确的规定和惩处。课堂表现和其中考试的成绩,一般在教学课程手册中体现。第三层是学期末学业警示。该警示,包括平时成绩、论文成绩和期末考试。通常在期末考试前,平时成绩与论文成绩已经评定完,若此两项成绩出现问题,则需要对学生警示,认真复习迎接期末考试。以此,提高警示制度的合理性。

四、结语

学业警示制度,是当前学院普遍应用的警示制度。借助学业警示制度,能够使学生更加规范自身行为,努力学习,使成绩达到学院标准。但是,学业警示制度在学院中的运行,受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足等问题。针对此,本研究从提高警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客观性等,重点对学院学业警示制度方法进行优化。期望通过本次关于学院学业警示制度运行与优化的相关研究,为日后提高学院学业警示制度的应用水平,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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