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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视域下的生态伦理学研究

时间:2024-05-04

/通化师范学院

一、生态伦理学发展的历史阶段

我们可以简单的梳理一下西方生态伦理学发展的几个阶段:

首先,是生态伦理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时间大约在1860年至1910年之间,在这一时期内美国的两位学者:乔治·珀金·玛什与威廉·詹姆斯分别撰写了《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冲突的道德等效》等专门著作。从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以及反“人类中心主义”的角度出发,分别阐述了他们对生态伦理学的看法与态度。这些论点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与逻辑建构,不过却为后世生态伦理学的创建与发展开了一个好头。这也可以归结为生态伦理学发展的萌芽阶段。其次,为生态伦理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时间大约在1910年至1950年这40年之内。这一阶段可以归结为生态伦理学的真正建设与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内,生态伦理学之父A·莱奥波尔德分别撰写了《保护伦理学》与《大地伦理学》等著作与文章,以一种相对客观与公正的态度为生态伦理学的建构与发展正名定分。最后到了近现代可归结为伦理学成型与蓬勃发展时期。这其间出现了一批专业的生态伦理学家与生态伦理著作。代表人物有:P·卡逊、H·罗尔斯顿等。当然也正是由于他们的不懈努力与理论建构,才能使得生态伦理学的体系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相反中国的生态伦理学发展是起步较晚的,大概发源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虽然在初期经历了一些理论准备不足与观念分歧的状况。不过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西方生态伦理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当然这与我国环境保护主义的兴起与党的上层重视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可以深入分析一下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就可以发现其演进历程是存在两种极端的,一种在于西方过分夸大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作用,认为在自然的恶化与发展的过程中,所有问题都是出在人身上的,因此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另一种观点是过度的重视理论建构,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实践的导向与预见作用,犯了为意志主义的错误,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使得生态伦理学的发展陷入了两种困境之中。因此从中国生态伦理立场出发,和合学在生态伦理学方面研究的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过它的研究并非单纯的关注二者的依赖性,而是更加注重二者的道德关系,即人类怎样做是符合自然道德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与自然如何和谐共处的问题。和合学是以和谐为媒介的当代哲学观念,因而它是非常重视人与自然在道德层面的和谐发展的,在其现实性上具有中国哲学中所独有的和合思想。

二、和合学与中国生态伦理学

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一系列人定胜天,人为自然立法的错误思想,人类惯于跳出自然界本身来谋求自身的发展,仿佛我们不是自然的依附物,即使不需要对自然心存敬畏却仍然可以获得长足发展。可是,科学实践向我们证明,离开了自然界我们充其量只能算做是宇宙间的一粒尘埃,稍纵即逝根本没有任何功能与价值可言,所以说人只能是自然的依附者而不是自然的统治者,自然的背后没有超越自然的力量,自然本身就是最大的存在物。所以“人类中心主义”以及“人类价值统治”的观点在其根本意义上来讲就是一种谬论。因此只有通过生态伦理观念的弥补与补充才能真正克服这种无知与错误,才能够真正的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人类理性回归的步伐。当然我们并非对人类中心主义理论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对于其中一些尊重人性,强调个人适当利益的观点方面我们还是会和谐的批判吸收。事实上,和合学的价值在于强调尊重自然与尊重自我的辩证统一性。一方面,人需要在自然的状态下行为,并尊重自然的规律,才能完成自身的利益,追求更好的生存方式。另一方面,自然的和谐发展也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与技术支持,让人类可以在物质利益充分满足的情况下,追求更高的精神享受以及个人自身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只有人类意识得到理性的引导,树立正确的和合观念,才能将和生意蕴本身扩展到一切的存在领域,从而追求其内在的理性价值,这毫无疑问是与人类自身的努力密不可分的。因此,在面对当下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形下,人类首先要做的就是消除人类私欲意识的影响,树立一种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将人与自然的共同利益作为作为人类的最高追求与价值目标。

所以,和合学所预见的人类文明是建立在一种“遵循规律,敬畏自然,重视和合,理性行为”的基础之上的。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自身的独特价值与存在的理由。因此,人类首先需要一个和合的心态,有取有放,追求简单。从而使得个体能够以和合的观念为引导,努力适应并改造自然。所以和合学的生态价值在于培育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尤其当我们面对生态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不是去求助于超越自然的力量,而是善于利用和合思想,培育和合思维与行为方式,同时,在关怀主体,体贴自然的情形下,注入真挚的和合情感才能更好的解决这种价值化的矛盾与冲突。因此,主体在自然界中是一个具有思想的存在物,维护自然的最大利益在其根本上来讲,必然就已超越了这种利益本身而成一种对于整个人类认识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提升。综合而论,维护当代的生态价值,势必要树立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在和合理念的引导下理性行为,从而突出一种德行关系,在和谐与关爱中共谋发展。因此对于当下的生态文明来讲,和合学做到三方面的自律:一是和合道德自律,利用传统的和合观念,促使主体培育科学的思维方式,时时审视自己,从而避免错误观念的影响。二是和合价值自律,和合学在当下纷繁的利益关系中,寻找一个属于和合的平衡点,在对待自然与自我之间建立起一座和合沟通的桥梁。三是和合责任自律,和合学通过和合理念的构建与影响,自觉承担生态责任,从而促进主体思维理性的回归,从而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追求更大的生态利益。

三、和合学对中国生态伦理学的影响

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个体的行为道德自律。不过在更为本源的意义上来讲仍然需要社会环境的引导与监督。首先社会环境具有一种改造和制约的作用。一方面社会可以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在为生态环境做基础宣传的时候,先要了解到是谁在伤害地球,谁在权利的指使下破坏着我们的生存环境。而社会公共环境的营造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为学校环境的塑造,二为家庭环境的塑造,三为区域(特定)环境的塑造。首先学校环境的塑造表现为以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为育人的主线,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与习惯,从而树立一个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念,了解到一种人之为人的价值源泉。其次,家庭环境的教育。家庭环境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个人的成长与成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个人价值观念的形成,人是有情感的存在物并受到情感的支配与影响,所以良好的家庭环境教育是个人心灵教育与生态观念形成的关键所在。最后为区域环境即区域特定环境的营造方面,主要表现为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主体内在的需要性,二是主体自身的接受性与行为力,三位主体自身观念的转变。只有满足这三方面的层次内容,才能真正的激发出人类最真挚的情感,并热情的拥抱自然。

实际上,人类理性文化的回归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他是需要传统文化,社会环境,个人情感等方面的不断积累与融合才能最终实现的。所以和合思维方式的培养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基本方略,其目的是为了优化这种生态伦理环境,从而在种种不和谐的基础上,积极改变那些不和谐的因素,建立一个文化理性的大视域,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求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这既是文化理性回归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生态理想的关键所在。其三为文化理性的践行,首先一点必然转变一种生态观念,回归文化理性之中,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为生态伦理观的践行提供思想源泉,从而为个人参与生态建设清除层层阻碍,使得主体自身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才智,在一定范围内减少对自然的盲目实践与破坏,因此将人类放到整个自然界中来考量,提供理性行为的引导,来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活动,最终完成一种由经济人向伦理人的转变,从中破除传统的思维定势,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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