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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中后期艺术审美的世俗化

时间:2024-05-04

■施小琼/巢湖学院文学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

有明一代,社会形态虽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导致民风士习、社会意识、学术思想等精神文化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明朝初年,仍然延续着宋代“静深严肃”的理性精神和文化气质,以“复古”思潮为主。至明中叶,商品经济冲击着传统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的壁垒,局部地区随着商业、手工业和矿业的发展,带动了城镇的扩大和市民阶层的增长。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民风士习也在渐渐发生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道德观念、价值追求与传统的规则发生偏离。理性主义在人们的思想认识中逐渐褪色,以追求感官刺激的情感意识得到增强。受“心学”思想影响,明代中后期士人阶层普遍对世俗生活富有极大热情,尤其是晚明,士人多隐于市井,有机会接触各式各样的人物,包括商人、妓女、优伶等等。士人隐居在市井中,与大量的市民接触,了解市民阶层的苦乐悲欢,体认市民阶层的情感,熏染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味,自然而然也成为了市民阶层的代言人。

一、审美趣味的世俗化

日益繁荣发展的明代市井文化,悄悄酝酿着近代审美意识的觉醒,掀起了一个文艺启蒙的热潮。受到明代市民阶层审美趣味世俗性特点的影响,明代中后期文人的审美理想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表现出明显的世俗化倾向。

其一是艺术关注的对象下移。泰州学派把俗人和圣人、日常生活与理想境界、世俗情欲与心灵本体彼此打通,肯定日常生活与世俗情欲的合理性,把心灵的自然状态当成了终极的理想状态,也把世俗民众本身当成圣贤,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和生活意义。晚明艺术家对缤纷繁华的市井生活给予极大的关注,以生动、逼真的笔法描绘日常生活的场景。这一时期大为繁荣的小说、戏剧也竞相以普通人丰富多彩的生活作为创作题材,屠夫、小贩、商人、妓女、牧童、绿林、骗子、货郎等进入文学视野,成为文学作品的主人翁系列,而一改过去那种以帝王、将相为描摹对象的文学。戏曲内容日趋世俗化,形式日趋通俗化,不再拘泥于宣传忠孝节义,而是根据下层大众的喜好,在舞台上以口语俗话表演普通人、家常事、人间情。

在绘画题材方面,内容不断丰富,创作空间不断拓展。在花鸟画题材领域,除了梅、兰、竹、菊、松、石等传统文人画题材外,明代文人画家更加关注生活,像蔬菜、桑蚕、田丘、蛙、猫等都成为他们进行文人画创作的新题材,并将质朴的民间趣味和淡雅的文人气息进行了巧妙的糅合。在表达意趣方面,表现出较明显的世俗化的生活气息。明代文人画家作品中很难感受到“元四家”那种超越世俗、高蹈清雅的出世心境。

丰富多彩的百姓日常生活之故事、情节和情感进入文艺的视野,取代流于俗套的忠孝节义,成为文艺表现的主要内容。“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想为那些以村夫里妇为人物、以日常生活之小事为内容的小说、评话、杂剧、俚曲进入合法性的文艺领域提供了理论支持。艺术家们关注事关百姓日用的产业和商业生活的描绘,繁华的市井、纺织制陶的场景,形成了中晚明时代的社会风俗图画。

其次,“情”、“欲”代替“道”成为文艺表现的主要内容。情不但是人的生命,也是艺术的生命。公安派袁宏道提出著名的“性灵说”,其《叙小修诗》云自己诗作:“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束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徐渭说:“古人之诗本乎情”(《肖甫诗序》),李贽认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童心说》)“童心”是“绝假纯真”的“最初一念之本心”,就是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封建道德规范和理学禁欲主义的束缚,任凭个性、才情的自由发展,在文学创作上则须表现真情实感,顺乎自然人性。所以,创作非刻意而为,只是因为情感蓄积,不能遏止,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即“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杂说》)汤显祖的《牡丹亭》注重表现情与理的冲突,可谓“情不知所起,一往面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在汤显祖的观念中,真情是艺术作品的生命力所在。

第三是注重文艺的娱乐功能。自秦汉以来,主流文艺思想注重文艺的教化功能,强调诗以言志文以载道。而晚明文人摆脱了儒学理性的束缚,在商品经济和市民文化趣味的影响下,他们普遍追求现世享乐,耽于耳目声色之娱。营生利、蓄伎乐、挟倡优、耽博弈,成为文人一时风气。文艺是他们自我表现的工具,他们因为凸现自我而开始重视文学适情娱乐的功能,把文学当作满足人情感需要的东西来看待,能令人心情舒畅、读之有味的作品最受他们欢迎。汤显祖很重视戏剧的娱乐功能,他认为戏剧的魅力主要在于让观众在观戏过程中获得心灵愉悦和审美快感,戏剧的魔力在于“使天下人无故而喜,无故而悲。或语或嘿,或鼓或疲;或端冕而听,或侧弁而咍;或窥观而笑,或市涌而排。”当时出现了大量用以娱人耳目的通俗文学作品,《三言》、《二拍》等或有劝世味道,而《金瓶梅》、《情史》等作品的娱乐目的则非常明确。

二、审美的日常生活化

明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人口的集聚带来了市民阶层的扩大,而物质财富向少数商人家庭的集聚,使得文化艺术等精神的需求得到扩张,原来只有文人士大夫所热衷的琴棋书画也逐渐为富足商人所接受,而原本高雅的文艺适应商人娱乐的要求在审美情趣等发面也悄悄发生一些变化。

其一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趋势表现在衣食住行乐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对于富足起来的商人。从“住”这方面来说,明代中后期,皇帝殆政,宦官把持朝政,上层阶级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积聚钱财和个人享乐上,房屋的规模、装饰发生了彻底的变化。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记载了明正德至嘉靖年间南京房屋的变化:“正德已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或有好事者,画以罗木,皆朴素浑坚不淫。嘉靖末年,士大夫家不必言,至于百姓,有三间客厅费千金者,金碧辉煌,高耸过倍,往往重檐兽脊如高衙然,园囿僭拟公侯。下至勾栏之中,亦多画屋矣。”与房屋豪华相关,私家造园也盛极一时,“士大夫之家居者,率为楼台、园囿、池沼,以相娱乐,近水则为河亭游舫,畜歌妓,弄丝竹,花晨月夕,酣燕不绝,风流吟啸,仿佛晋人,其有朴鲁而不为放达者,则群起而非,笑之曰伧。”这是描写河南商丘一带士大夫之家,富甲天下的东南更是如此。与房屋配套,明代的家具也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鼎盛时期,明式家具这一中国家具制作典型范式就成型于这个时期。明式家具选用花梨、紫檀、红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清晰、色泽光润的木材为质料,根据日常生活的需要来确定样式,造型古朴,结构简练,不用繁琐装饰,充分运用木材本身的纹理和色质,既实用又美观,达到实用价值和造型艺术的完美结合。在明代,瓶花、庭院养花乃至盆景是士大夫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书画装饰也必不可少。宋元以前的书画名家都是一些缙绅士大夫,明代以后布衣处世以书画显名的特别多,出现了艺术职业化的倾向。明代的书画既是家庭装饰的艺术品,也是收藏品。从装饰角度看,园林、宅第的题匾,厅堂、书房、居室所张挂多是古代和当代书画名家的作品;从收藏来看,书画艺术的商品属性得到强化,出现了专门从事书画买卖的贩子,说明在明代的社会风俗中已经出现了一股艺术化的潮流。

对于富足起来的商人来说,作为有闲阶级,他们有意结交文人雅士,附庸风雅,留心于文艺,研习诗文书画。袁宏道记载徽州一带的风尚:“徽人近益斌斌,算缗料筹者,竞习为诗歌,不能者亦喜蓄图书及诸玩好,画苑书家,多有可观。”(《新安江行记》)他们也资助文人钱物,购买收藏文人的艺术作品,把失意的文人供养在家中,或教子孙读书,或与他们研习技艺。中晚明对于中国戏曲来说是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就是“家乐”的出现,即家庭戏班,也称家班。明代正德、嘉靖年间,蓄奴不再犯禁,号为锦绣温柔之乡的江南吴地,有一家家奴达一二千者。致仕的官僚和富足的商人为了追求享乐,打发闲暇时光,购买儿童,教习歌舞戏曲,有时也招募戏曲艺人,私家蓄养,随时听用。当时名流和达官如李开先、何良俊、申时行、黄汝亨、邹迪光、阮大铖之辈,都自蓄声伎。山阴张汝霖、张耀芳、张岱祖孙三代乐于此道,戏班成员不断更新。“家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潮流。

与之相对应的是,审美的日常生活化。中国传统的艺术门类主要是诗文书画这些与士大夫生活、科举关系比较密切的形式,而其他的艺术形式如雕刻、制壶、陶冶常常被看作小技、末艺。到了中晚明时期这种状况有了变化。晚明文人认为,工艺品与诗文书画在艺术上是相通的,民间艺术与文人艺术在品第上没有高下之分。他们认为工艺品的创作和诗文创作一样,都是不朽之盛事,手工艺品和诗文一样都遵循美的规律,其道理相通。在他们的眼中,工艺品的上乘之作,不仅显示了创作者的高超技艺,而且符合美和艺术的规律。张岱说:“世人一技一艺,皆有登峰造极之理。”

总之,随着明代社会的变迁,民间生活越来越受到各个阶层的关注。在儒学领域,表现为泰州学派“百姓日用即道”,对事关百姓身心的生命、身体、欲望、情爱的关注,为他们在高蹈和严肃的儒学体系中找到立足之根;在日常生活领域,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的双向互动,为富庶起来、已经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的人们满足更高层次的人生需要提供了可能;在艺术领域,表现为对百姓群体和百姓有滋有味现实生活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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