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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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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素质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实施,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执法部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公安部党委提出公安队伍的“三项建设”。其中明确了信息化建设对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意义,强调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对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适应社会发展规律,适应新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安部提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足以表明公安机关对加强公安机关与群众联系,努力提高公安队伍威信力的决心。

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派出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践中的执法过程上,派出所仍然存在执法主体执法素质低、思想薄弱,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完善、有机可乘,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深入改变和有效解决。警校学子作为预备警官,在毕业后很大一部分将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如何利用所学去促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分析解读。

一、以制度为标准,规范派出所执法行为

在警校生活中,警务化管理以制度条例为标准和行为规范,以《内务条令》管生活、《纪律条令》管行为、《队列条令》管训练,来实现学生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风,最终保证公安院校的正规化建设的有序进行。正如警务化管理一般,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应如此,通过对《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的分析研讨,认真贯彻执行规范要求。以制度为标准,结合所内实际,规范执法行为。两个“规范”都将许多细节和实际操作的要求制定完善,在设置原则、警力配置、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治安管理处置等问题上,使得基层民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作为行为规范准则的前提保障,实践基础上的贯彻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执法主体的规范化

执法主体作为执法活动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其思想作风,行为举止,执法素质等都始终影响着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的评价与判断。派出所民警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员,更应该重视自身的形象,在执勤执法活动中遵循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坚持规范好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到警容严谨、举止端庄、文明办事、依法办案,树立起人民警察的文明形象。在两个“规范”的出台后,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为加强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而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变,并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1)在招录警察体制上,重视被招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在过去的录用中,往往都存在着标准过低,人员复杂等主观随意性的问题。面对社会治安的复杂化,犯罪方式的智能化等恶劣的社会突出治安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基层民警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具备好较强的协调、组织、判断、处置能力,也强调其拥有良好的政治、身体、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人民警察的招录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公安队伍战斗力水平的高低。录用好优秀的公安人才,不仅保持了公安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也为基层派出所提供了新鲜的血液,为建设素质精良的干警队伍贡献力量。

(2)在基层民警的执法上,强调以法治警,执法为民。基层民警的执法规范化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条文和纪律条例来约束,以此来保证民警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因此,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来实现基层民警执法的正规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避免不了运用到一系列的法律条文来辅助民警的执勤工作,这就要求民警拥有一定量的法律知识储备。就必须要加强民警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来增强基层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公安部还强调民警的“为民”思想,立足于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将执法规范化落实到每一位民警中去,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提高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二)机构设置、设施建设的规范化

在新时期新面貌的改革阶段,派出所的机构设置逐渐走向正规化,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得到了不断的完善。派出所在机构职责,编制规模、机构名称、人员数量,内部关系和层次结构等方面的改革顺应了当今时代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派出所工作处理的协调配合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满意度。

(1)组织体系机构设置。除了标准的机构人员配置外,目前派出所实行的一区一(多)警的分区管理制度,保证了上下级工作的领导指挥关系顺畅,政令、警令畅通。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领导执行命令的重要性,使得整个派出所内工作协调有序进行,职能配置科学合理,人事管理明确完善。

(2)警务保障设施建设。在派出所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设计要求上,建设项目应符合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功能齐全、安全保密和经济实用、简朴庄重。工作办案区生活区分离,各职能区域齐全完善。加大单兵设备的资金技术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警务通、数码相机等。在派出所实行办案流程全监控,加强了执法工作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一系列的警务保障设施的建设不仅大大提高了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效率,更使得派出所工作逐步向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

二、以监督促规范,考评派出所执法工作

警校的警务化管理,离不开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种组织以及全校师生的共同监督。监督,是为了让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的公开透明化,是为了保证校内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化,更是为了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在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也是如此,也应该重视监督在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中对提高公众服务能力,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国家权威部门的监督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前沿的基层单位,不仅需要来自公安机关上级领导及督察等内部的监督,也必须接受来自全国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各部门的有效监督。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监督,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和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更使得派出所民警重视自身在执勤值班过程中的素质体现和执法规范的要求,促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二)社会与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这也就决定了在政府与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能的同时,要接受来自于社会与人民大众的监督。在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和执勤活动中,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批评建议。群众对工作满意度决定着派出所工作的协调和工作方式的方向与策略。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今天,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的改善和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通过开门评警、大走访、短信评警、民警微博、窗口单位满意度现场测评等工作深入到平常老百姓家中,打开心扉,听取群众的心声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民意做调整,在人民大众对公安工作的阳光监督下,不断的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流程更加的流畅化、制度化、合理化。完善社会监督体制,对于保障派出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纠错改错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派出所系统内部的自我考评工作

派出所内部的自我考评工作是促进派出所执法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渠道和方式。通过对自身业务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能比第三方更加准确的认识到问题的根本,在对自身工作质量界定与自身工作能力水平的评估上,更能直接的反映出自身的需求和改进方向。因此,在派出所内部将自我考评工作日常化阶段化,制定完备的考评制度,从社会评价,执法规范水平,办案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上进行打分评价,依据自身在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改进。基于派出所的自我考评,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监督,以此更好的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改正缺点。

三、以实践、观实况、促规范

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涉及到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群众的联系也最为密切。因此,根据其工作任务、工作性质、警力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执勤执法工作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方案有了对策有了,但许多偏远城镇和欠发达地区,仍旧存在着警力不足,治安状况挑战严峻等问题。未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很多城镇派出所都充分调动村委会和管委会的作用,重视加强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联系,在偏远地区,出警仍需一定时间的情况下,运用基层自治组织的力量,及时迅速的了解案情的发展态势,尽快的控制案件发展防止恶化。在一些大行动中,联合周边派出所进行联合行动,提高了行动效力和机动性,解决了警力不足和管辖地域偏远的问题。

四、结语

在基层派出所的规范化进程建设中,离不开制度的规范,离不开大众的监督,更离不开实践的论证。制度作为派出所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执法准则,始终使得基层民警在执勤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接受来自各个部门各个阶层的监督中,不断地改善工作,根据来自大众的反馈,密切群众以调整工作方式。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的开拓和发展基层派出所的潜在力,努力实现派出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三者相互依存,互补互助,在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制度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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