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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宣传初探

时间:2024-05-04

辛玉娟

做好“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宣传初探

辛玉娟

“互联网+”背景时代的到来,为广大纳税人获取涉税信息提供新的渠道、为税务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方便,同时,“互联网+”则成为现代化税收宣传的重要一环与关键组成,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优势开展好大背景下的税收宣传,成为提升税收宣传质效的重要议题。

互联网+ 信息 宣传

一、“互联网+”背景的特点

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把握好互联网这一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的时代特点,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对于发展新时期的税收宣传发挥着最为直接的作用。

(一)轻装信息化

“互联网+”有别于传统信息化,它是在基础设施、业务架构设计、信息资源产生与处理、应用方式、参与主体等诸多方面都发生改变的信息化,打破了原有的诸多结构,包括社会结构、文化结构等,实现了由原有的粗放型资源驱动向精细型资源驱动的转变、互联网思维和传统思维的转变,既是一次创新驱动,更是一次信息变革,使信息轻装化、便利化。

(二)全面融合化

不仅仅是工业信息化,更实现了跨界融合、身份融合,囊括了实体经济、地缘结构以及虚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把人作为主体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增长、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发挥到极致,同时也把人的创造性发挥到极致,把原有的滞碍创新环节发展的因素摒弃化解,同时把独立的孤岛式创新连接融合,实现了人与互联网、实体与虚拟、创造性与实用性的有机融合,为发挥人的主体性提供了无限前景。

(三)全民参与化

互联网下的信息交换以多种形式存在,视频、图片、文章等等,既满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换,更实现了人与信息之间的跨越转变,克服了传统信息条件 “数字鸿沟”的难题,实现了全民低门槛参与其中的突破,为人们交流信息、获取信息、创造信息提供了媒介,有力地刺激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欲望、极大地拓宽了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为全民参与互联网信息提供了无障碍的交流门槛。

二、当前“互联网+税收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阶段基层税收宣传普遍存在就事论事、站位不高、人员素质不够、内容难有新意、深度有待挖掘的问题,加之对“互联网+”的认识不够、定位不明确,导致现阶段基层信息宣传难有突破。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内容丰富,各项工作完成地也较为及时,但是文字与互联网的融合度仍有待提升,认识不到位导致信息宣传不够及时,致使有些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并没有及时形成信息达到文字宣传的目的。加之各类信息宣传虽然有声有色,但是难有新意,在信息发布不断拓展的大前提下,以全新的角度发现问题的创新性尚有待提升,千篇一律的工作纪实性信息宣传并不能达到吸引人眼球的目的,因此很难取得更大的社会关注与反响。

三、如何做好“互联网+税务”大背景下的税收宣传

(一)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丰富宣传载体

互联网具有能够不受空间限制来进行信息交换的时域性,不仅更新速度快,而且涉猎范围广,信息交换具有互动性,不仅可以实现人与人之间、还可以实现人与信息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整合度高、信息存储量大、需求制定个性突出,在它经济实惠又方便快捷的强大吸引力下,网络用户持续增长、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快速、及时、互动性强的特点,以税企QQ群、银税互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平台、联合网厅等载体与纳税人实现及时高效的互动交流,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宣传主题与受众对象开展针对性宣传,及时转发最新税收政策,主动发布重要、权威信息,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引导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自主学习法律法规与税收政策,构建属于纳税人的评论基地,以提高税收宣传的影响力、提升沟通交流的效力、缓解征纳双方矛盾。

(二)发挥互联网介质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形式

作为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条幅、宣传版面、辅导手册等方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扮演了重要角色并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税收宣传的标志性举措。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推广与普及,税收宣传的渠道与方式也应该有所创新,除传统的宣传形式外,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站、QQ群、微信群、微博、论坛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例如以手机报为平台为纳税人发送手机短信,以微信、微博为载体发布视频动漫,通过最直观的效果提供最直接的宣传,扩大宣传的影响力与效果。此外,改变以往单一的政策发布、知识普及、宣传辅导等单一枯燥宣传内容,激发纳税人参与度,以沟通交流的方式开展税收宣传,帮助纳税人认识税收的重大意义,引导纳税人关注税收,把自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期待转化为对税收事业的强大支持,进而形成全民共话税收的热烈氛围。

(三)发挥互联网时域优势提升宣传针对性

纳税人作为税收宣传的最重要对象不仅决定了税收宣传的内容、层次,更决定了税收宣传所取得的效果。因此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适应其需求的宣传尤为重要,除了解各行各业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外,税务机关还应因材施教,利用互联网挖掘与各种群体密切相关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性辅导交流,并就纳税人最为关注的税负确定原则、税负标准等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制成电子版供纳税人随时随地进行线上学习,实现税收宣传与日常纳税服务的深度融合,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互联网+税务”是大势所趋更是时代需要,有效利用互联网开展好税收宣传既是开展好税收工作的前提也是营造良好税收宣传氛围的基础,把握好互联网这一关键要素,促进信息宣传的全面提升与整体进步是需要全体国税人不断努力的方向,更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琢磨。

根河市国税局)

辛玉娟(1992-),女,蒙古族,内蒙古呼伦贝尔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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