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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生原因及机理

时间:2024-04-23

任保全+刘志彪+任优生

摘要 关于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低端锁定的危害和突破策略上,针对低端锁定原因的研究非常少,更缺乏对其内生原因和内在机理的探究。本文从企业链条抉择机制的视角出发,构建了包含国内外市场分割生产投资和水平型生产投资的开放经济模型。研究发现: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生约束,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中国本土企业出口实施的各种“隐形”补贴,使得国内市场进入门槛和成本过高,在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作用下,不但导致企业偏好于外向型链条模式,而且阻碍了母市场效应发挥和国内价值链构建,这是导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部根源。此外,地方政府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无疑为国外跨国公司抢占原本属于中国本土企业的国内市场空间提供了机会,这更强化了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本项研究为深刻剖析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原因,以及如何突破低端锁定,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关键词 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链条抉择机制内生原因内在机理

一、 引言

二十世纪末兴起的第二次经济全球化浪潮,及由此带来的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和“外包(outsourcing)”贸易的盛行(Kohler, 2001),使得在贸易一体化和生产非一体化(Feenstra, 1998)的新型国际贸易模式和全球利益分配格局下,中国依赖其低级要素的低成本比较优势,参与全球价值链(GVC)体系分工,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中国奇迹”。然而相关研究发现:全球价值链体系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有四种序贯式升级模式,即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的升级(Kaplinsky & Morris, 2001),其中,国际代工方式的本土企业容易实现工艺升级和产品升级(Gereffi, 1999),但是,全球价值链的四种典型治理模式(Humphrey & Schmitz, 2004)中的俘获网络型和层级型治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刘志彪、张杰, 2007),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被长期锁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Cramer, 1999)。而来自发达国家大买家的订单的变化,像一个中枢神经指挥系统一样牢牢地控制着中国制造的命运(刘志彪,2011)。被长期锁定在国际大买家所掌控的全球价值链的低端,难以实现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攀升,成为困扰中国本土企业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围绕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研究,是学界面临的极为重要的研究命题。

关于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研究文献,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即低端锁定的危害、原因及突破策略。具体来说:针对低端锁定的危害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低端锁定将造成代工企业不能实现功能升级与链的升级的高端价值链攀升(刘志彪、张杰, 2007),导致企业的出口竞争优势提升能力缺失(刘志彪、张杰, 2009),陷入“悲惨增长”境地,其经济活动的报酬不断降低(卓越、张珉, 2008),造成企业内生性知识积累路径弱化消失(郝凤霞、张璘, 2016);二是中观层面,低端锁定阻碍了本土产业在设计、品牌和营销方面的功能升级(刘志彪, 2007),抑制了中国现代服务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刘志彪、张杰, 2009),造成价值链知识流动效率降低(郝凤霞、张璘, 2016),中高技术行业面临的“锁定”效应十分明显(王岚, 2014);三是宏观层面,低端锁定容易导致"贫困的增长"以及新的"依附经济"的趋势(刘志彪, 2007),造成出口贸易结构失衡(郝凤霞、张璘, 2016),引起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之间的巨大发展差异(刘志彪、张杰, 2009)。

针对低端锁定的原因,Grunsven和Smakman(2005)对新加坡服装业的研究归纳了低端锁定的三个原因,即能力差距(研发、设计、营销、零售和生产)、沉淀成本(大规模的专用性沉淀成本)、转型成本(技术、知识与产业配套上的获取能力)。而有关中国的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原因的文献归为两类:一是国外因素,低端锁定源自发达国家的国际大买家的市场势力以及跨国公司的技术势力(刘志彪、张杰, 2007),国外跨国公司封锁了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路径(李美娟, 2010),来自发达国家的国外附加值抑制了出口制造业的R&D活动(刘维林等, 2014);二是国内因素,低端锁定源自本土企业以不适当方式加入全球商品价值链,以及过度注重初级要素专业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刘志彪, 2007),也来自于企业市场势力的缺乏(张小蒂、朱勤, 2007),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制度、心智模式)等因素(李美娟, 2010),还包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的扭曲(巩爱凌, 2013)。

针对低端锁定突破策略的研究围绕两个方面:一是要素升级方面,面对低端锁定,摆脱依附性发展的关键在于增加知识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密集的高级生产者服务的投入(刘志彪, 2007),通过加强自主研发以及并购等途径,攀登“微笑曲线”的高处(郝凤霞、张璘, 2016),摆脱国外采购商的升级控制,培养高级要素(卓越、张珉, 2008);构建和强化中国企业的市场势力,提升自主创新的动能(张小蒂、朱勤, 2007)。二是链条升级方面,面对低端锁定,需构建基于国内市场空间的国内价值链(NVC)(刘志彪、张杰, 2007),而领导型企业和专业化市场是构建国内价值链的主要机制和方式(刘志彪, 2011),并通过区域一体化延伸全球价值链在国内的环节来构建国内价值链(张少军、刘志彪, 2010),增加高级生产者服务的投入,将价值链转化为学习链和创新链(刘志彪, 2007),通过对原有价值链深度嵌入、价值链上下游嵌入、新价值链嵌入等方式推动中国制造业的升级(刘川, 2015),推动本土制造业由单一环节嵌入转向多点系统性嵌入、由低端嵌入转向高端嵌入、由被动嵌入转向主动嵌入、由静态嵌入转向动态持续嵌入的四重转变(刘维林, 2012),推动由对一般加工制造环节的竞争优势升级为对关键制造环节和研发等高端环节的控制(张明之、梁洪基, 2015)。

综上所述,虽然以上研究为了解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但是,不难发现即有文献中,针对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文献大多集中在低端锁定的危害和突破策略上,而专门针对低端锁定原因的研究非常缺乏,内容较为零散,缺少深入和系统的分析,更缺乏理论的有力论证。那么,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何中国企业大多被俘获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为何大量本土企业不是首先选择依靠国内市场获取竞争优势,而是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事代工出口贸易,该现象的背后一定蕴含着深层次理论逻辑。然而,很容易被政府和学者所忽略,很可能也是最为根本性的问题是,导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生原因是什么?其内在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值得注意的是,微观企业可以通过依靠国内市场获得相应的内在优势(规模经济、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即“母市场效应”(Krugman, 1980)的充分发挥,而制度因素也是产业和贸易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和决定性要素(Nunn, 2007; Levchenko, 2007)。然而,中国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问题却长期存在,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基于此,中央相继提出“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促进政策。显然,有关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研究文献,普遍忽略了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这些内生因素的影响,忽略了微观主体——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的作用。那么,与即有文献的研究视角有所不同,本文从中国经验事实的观察出发,基于企业链条抉择机制的视角,从内生原因(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出发,构建包含国内外市场分割生产投资和水平型生产投资的发展中国家开放经济模型,揭示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生原因及内在机理。显然,目前针对该领域的模型化分析尚属空白,只有通过理论上的有力论证,弄清楚该根源性问题,才能有效破解低端锁定的难题,才能增强“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正是本文的主要意义和贡献。

二、国内外市场下企业链条抉择机制的基础模型

本文模型借鉴Helpman等(2004)的建模思路,并将分割生产投资纳入模型,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Helpman等(2004)模型的基本假设来源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观察,显然,无法直接用来分析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将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生约束,纳入理论模型,有利于展开对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在原因的探讨。第三,在模型分析中,引入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便于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在机理研究。

(一)消费者行为

考虑有N个国家,i=1,2,……,N分别表示第i个国家。每个国家都生产并消费一系列产品。国家i的劳动力禀赋为Li,工资率为wi,且仅使用劳动这一种生产要素生产H+1个行业的产品。在H+1个行业中,只有一个行业生产同质性产品,其他H个行业生产差异化产品。每个国家将收入中的βh比例花费在差异化产品行业h上,剩余部分,即1-∑Hh=1βh,用于消费同质性产品。在差异化产品部门,消费者效用函数具有CES形式,消费者对行业h的差异化产品组合的消费为∫v∈V(xhv)αdv1/α,0<α<1,其中xhv为消费者在行业h中第v种产品上的消费数量,V为消费者能够获得该行业产品的种类数。α表示多样性偏好系数,α越小,多样化偏好程度越大,产品间替代弹性为ε=1/(1-α)>1。基于此,采用Helpman等人(2004)的做法,省略下标h,将消费者效用最大化问题简化为:Max U=Z1-βQβ;S.T. PZ·Z+∫v∈VpvxvdvE;其中,Q=∫v∈V(xv)αdv1/α。解方程组可得,x*v=A·p-εv;其中,ε=1/(1-α)>1,A≡βE∫v∈Vp1-εvdv。

(二)企业行为:链条模式类别

下面考察国家i某一特定差异化产品行业h。企业为了进入国家i的差异化产品行业h,首先必须承担固定成本FE,然后从分布函数G(a)中抽取其每单位产出的劳动投入系数a。当企业观察到a之后,开始选择退出该行业或者进入该行业。当企业选择进入该行业时,所有类型企业需承担固定成本FD和制度障碍成本Fig,其中FD包括建立工厂、构建销售和服务网络等成本;Fig是指产品在国家i市场销售时,由“三角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或执行机制缺位等制度障碍因素造成的成本。

假设:每种差异化产品的生产都由众多均匀分布在区间[0,1]上的生产环节组成。z∈(0,1)表示企业以z作为分割点,生产环节[0,z]本国外地生产,生产环节(z,1]本国本地生产,然后将本国外地生产的中间产品运输到本国本地进行组装加工,供应国内市场;s∈(0,1)表示企业仅生产[0,s]环节的中间产品,并向国外出口;δ∈(0,1)表示企业以δ作为分割点,生产环节[0,δ]国外生产,生产环节(δ,1]国内生产,然后将本国生产的中间产品运输到国外进行组装加工,供应国外市场。

企业的链条模式中,类型2需额外承担由国内分割生产投资带来的固定成本f(z)FH,类型3需额外承担由国内水平型投资带来的固定成本FH,类型4需额外承担固定成本f(s)FX,类型5需额外承担固定成本FX,类型6需额外承担国外分割生产投资的固定成本f(δ)FI,类型7需额外承担国外水平型投资的固定成本FI。并且满足:00;当z=0时,f(z)=0;当z=1时,f(z)=1。00;当s→0时,f(s)→0;当s=1时,f(s)=1。00;当δ→0时,f(δ)→0;当δ=1时,f(δ)=1。其中,分割点z/s/δ越接近1,其分配的生产环节越多,那么承担固定成本FH/FX/FI的比例f(z)/f(s)/f(δ)也越高。FH包括本国外地建厂、建立配送和服务渠道等成本,FX包括在国外新建销售和服务网络、按国外标准和法规重新设计和生产产品等成本,FI包括在国外新建附属公司、建立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等成本。7种企业链条模式所对应的固定成本,详见表1。值得注意的是,类型1~3的企业链条模式为内向型链条模式,而类型4~7的企业链条模式为外向型链条模式。

(三)非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约束下企业链条模式抉择“非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约束”并不是说不存在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方面的问题,而是这些因素并未严重干扰企业的链条模式抉择,如假设Bi=Bj,Fig=Fjg≠0或Fig=Fjg=0。一般来说,国家都或多或少存在内需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考虑国家i工资为wi,国家j工资为wj,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出口存在冰山贸易成本,并且存在分割生产情况下,企业的七种链条模式详见表2。τd为本国国内运输成本,τx为产品出口的冰山贸易成本,τx>τd>1;企业向国外出口中间产品时,在国外市场上搜寻买家并与其签订合约的成本,用ea表示,e>0;由于更接近目标市场和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带来边际成本降低,用1/γ表示,γ>1。因此,七种链条模式的边际成本详见表2。假设制度障碍成本存在Fig=Fjg≠0或Fig=Fjg=0,并且为了简化分析,采用Fig=Fjg=0。该简化不影响本文分析结果。

以类型1模式为例,类型1模式的边际成本为wia,在国内定价为wia/a;类型1模式的企业在观察到劳动投入系数a后,选择进入行业h,它从本国市场获得的利润为:πiD=RD-CD-FD;其中RD=pD·xv;xv=Ai·p-εv;pD=pv=wia/a;CD=wia·xv=αR=αAi(wia/a)1-ε。综上得,类型1模式利润为:πiD=(wiaD)1-εBi-FD。其中,Bi=(1-α)Ai/α1-ε;Ai=βEi/[∫v∈V(piv)1-εdv];Ai表示某行业中,企业所面临的国家i的国内总需求,对单个企业来说,Ai是外生的。Helpman等(2004)定义了Ai表达式,Ei为国家总支出水平,V为国家i消费者能够消费的差异化产品种类数,piv是第v种差异化产品的价格。同理,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在目标市场的利润分别为由CES效用函数假设,行业h中的企业采取边际成本加成定价,加成系数为ε/(ε-1)=1/α。:类型2模式利润πijz=[(τdz-z+1)az/γ]1-εBi-f(z)FH,类型3模式利润πiH=(wiaH/γ)1-εBi-FH,类型4模式利润πijs=[(τx+e)as]1-εBi-f(s)FX,类型5模式利润πijX=(wiτxaX)1-εBj-FX,类型6模式利润πijδ=[(τx-τxδ+δ)aδ]1-εBi-f(δ)FI,类型7模式利润πijI=(wjaI)1-εBj-FI。值得注意的是,类型1~3的企业链条模式为内向型链条模式,而类型4~类型7的企业链条模式为外向型链条模式。

根据七类模式的企业利润函数,采用Helpman等(2004)类似假定:wi=wj=1,Bi=Bj,FDγε-1f(s)FX,不影响本文分析结果。,可以得到图1。图1中的横轴a1-ε是生产率水平,而生产率可反映出企业的竞争力水平。因为利润线πiD和πijI相互平行,所以内向型链条模式(类型1、2和3)与外向型链条模式(类型4、5、6和7)不相交。

图1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按照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可发现:第一,从动态角度看,随着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企业可依次选择本国本地生产、本国本外地分割生产投资、本国外地水平型生产投资、国外出口中间产品、国外出口最终产品、国外分割生产投资、国外水平型生产投资等链条模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竞争能力较小((a1-εD,a1-εs]区间内)的本土初始企业首先依托内需市场,选择以类型1、2和3为链条模式载体,充分利用母市场效应,逐步培育企业竞争优势,并构建起本土企业主导的国内价值链体系。第三,随着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大于a1-εs的区域),企业逐步选择以类型4、5、6和7链条模式扩展国外业务,构建起全球价值链体系。而这正是发达经济体国家的企业成长以及全球价值链(GVC)治理模式构建的序贯脉络。

三、内需不足、制度障碍及模型设定

(一)内需不足与制度障碍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方面的问题。

1. 内需不足

江林等(2009)测算了改革开放30年来(1977—2007年),世界平均及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年均最终消费率,结果表明,中国平均最终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远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显然,中国长期受到内需不足困扰。而造成中国内需不足的原因可能有:(1)收入分配失衡。据中国社科院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中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在2003年以前都维持在50%以上,到2006年却仅为40.6%,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趋于下降;垄断行业和部门独享高工资和高福利;城乡间和地区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等因素导致中国持续扩大的收入不平等和“哑铃型”需求结构,造成居民过低的消费率,导致内需不足。(2)中等收入阶层不够庞大。Kharas(2009)研究发现,中国不但中产阶层人数占世界中产阶层比例不高,而且其购买力也不是很强。从中等收入阶层的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中产阶层比重最低,不但明显低于“金砖四国”中的巴西和俄罗斯,而且低于经济转型国家波兰和乌克兰。(3)消费性投资不足。王国刚(2010)通过将城乡居民消费从内容上分为6类之后发现,消费率占GDP比重呈下降趋势的真正原因是居民消费中用于“住、行、学”方面的支出增长过慢。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恰恰是“住、行、学”等方面的有效消费供给严重不足,即消费性投资不足,这会造成内需不足。(4)缺乏民族文化认同和自信心。对自己文化传统信心的丧失(刘志彪等,2006),会使得中国消费者对国外品牌过度迷恋,导致国内消费需求与中国本土企业供给之间的内需错配,使得国内市场空间被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的品牌产品所挤占。(5)国内市场需求分割。中国存在较为严重的市场分割现象(Young,2000),“以邻为壑”的“囚徒困境”式的市场分割将导致国内市场需求分割,导致企业实际上面对的国内有效市场需求空间远远小于全国总的市场需求空间,并且国内市场分割造成企业无法依托国内需求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朱希伟等,2005)。总之,由以上因素造成的内需不足会导致中国企业实际面对的国内有效市场需求缩水严重,即A/λ,λ>1。

2. 制度障碍

中国的制度障碍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拖欠货款、“三角债”。在国内市场,中国本土企业普遍面临被“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使得企业被迫卷入企业间“三角债”式的怪圈。国内拖欠货款、“三角债”式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张杰等,2008),严重干扰企业的现金流、融资能力和正常的组织生产,导致生产性投入和销售收入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回笼,甚至一部分沦为“沉没成本”,无法收回,增加了企业固定成本。(2)高昂的国内运输费用。中国企业开展国内地区间贸易时,需要支付高昂的运输费用。黄玖立和冼国明(2012)测度后发现,四川成都到上海的公路运输成本,与上海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海运成本大体相当。(3)地方政府声誉问题。Thomas & Worrall(1994)的模型证明,当理性企业预期到在未来地方政府有激励不信守承诺而对企业提高征税率时,企业便会减少在当地的投资水平。而地方政府对中国本土企业征收名目繁多的非合理性收费,以及本土企业被迫采取的各种政府寻租行为都会无形中增加企业在该地区的投资成本。(4)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或执行机制缺位。张杰等(2008)指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或执行机制缺位情况下,中国本土微观企业之间普遍呈现“技术模仿—套利—低成本竞争”的行为特征。大量后发企业或跟随企业采用挖先入企业的关键技术人员或者产品介质的“反向工程”来获取先入企业的技术知识和产品工艺流程。而跟随企业所获取的低风险或者无风险的套利机会,导致先入企业在技术开发、生产设备采购、企业组织管理和产品市场开发等方面都面临巨大风险,产生“沉没成本”,无法通过产品销售而收回,导致固定成本的增加。总之,由以上因素造成的制度障碍会导致中国企业的固定成本大幅增加,即Fcg0,上标c表示中国。

显然,严重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将导致高昂的国内贸易成本,Poncet(2002)研究中国1987、1992、1997年数据后发现,中国省际之间的贸易成本与美国与加拿大之间或欧盟国家之间的贸易成本大致相当,远远高于一些国家(如加拿大和美国)内部各地区间的贸易成本。这将严重扭曲中国企业的链条模式抉择,使其被迫选择国际代工,嵌入国外跨国公司所掌控的GVC俘获型治理结构中,被长期锁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

(二)模型设定

对中国企业而言,类型1模式(z=0)的边际成本为:wca。类型2模式(z∈(,1))的边际成本为,MC=[(τcdz-z+1)wca]/γ。类型3模式(z=1)的边际成本,MC=wca/γ 。对于类型4模式(s∈(0,1))和类型5模式(s=1)而言,不同于发达国家异质性企业,中国本土企业大多采取以贴牌代工OEM方式承接国际外包从事出口,没有品牌,因此不存在构建自有品牌的投入;产品按照合同直接由国际大买家采购,节省了国外营销成本;此外,由于产品销往国外市场,几乎不受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而中国的出口导向政策,使得中国本土出口企业享有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的各种“隐形”补贴;显然这些因素足以使得企业边际成本和固定成本大幅度下降,用ρ1和ρ2分别表示,类型4和5模式的边际成本分别为MCs=(τcjx+e)a/ρ1、MCX=wcτcjxa/ρ1,固定成本分别为f(s)FX/ρ2、FX/ρ2。类型6(δ∈(0,1))和类型7(δ=1)模式都是面向国外市场,几乎不受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外在约束,其边际成本分别为,MCδ=(τcjx-τcjxδ+δ)a,MCI=wja。

四、低端锁定内因的理论模型论证

(一)两种情形

情形一:当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存在,但不是最严重情况下。根据公式(1)~(7)这七类企业链条模式的利润函数,采用Helpman等(2004)类似假定:wc=wj=1,Bc<(τcjx+e)γρ11-εBj,γε-1(FD+Fcg)<(τcdz-z+1)ε-1(f(z)FH+Fcg)

情形二:当存在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情况下。根据公式(1)~(7)这七类企业链条模式的利润函数,假设λ>1,τcd>1,τcjx>1,ρ1>1,ρ2>1;Fcg0,Fjg=0,并采用Helpman等(2004)类似假定wc=wj=1,Bc<(τcjx+e)γρ11-εBj,(τcjx+e)ε-1(f(s)FX/ρ2)<(τcjx)ε-1(FX/ρ2)<ρε-11(Bj/Bc)(FD+Fcg),γε-1(FD+Fcg)<(τcdz-z+1)ε-1(f(z)FH+Fcg)

对比图2与图1,在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下,中国企业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3条利润线πcD、πcz和πcH斜率变小,纵轴截距绝对值变大,向右下方移动。而中国出口导向政策和贴牌代工等因素使得从事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的2条利润线πcjs和πcjX斜率变大,纵轴截距绝对值变小,向左上方移。并且与图1不同的是,图2中内向型链条模式利润线与外向型链条模式利润线相交。对比图3和图2,当存在更为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时,图3中显示,中国企业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3条利润线πcD、πcz和πcH斜率变得更小,纵轴截距绝对值变得更大,向右下方移动的更多,而从事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的2条利润线πcjs和πcjX斜率变得更大,纵轴截距绝对值变得更小,向左上方移的更多,这将导致图3中的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利润始终都小于从事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的利润水平。

(二)基于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的分析

根据公式(1)~(7)这七类企业链条模式的利润函数,并结合图2和图3,展开命题1~3的论证分析。

1. 偏好外向型链条模式

命题1: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降低中国企业选择内向型链条模式的利润水平,在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作用下,挫伤中国企业选择内向型链条模式的积极性,不利于母市场效应的发挥和国内价值链的构建,从而导致中国企业偏好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

证明:以类型2模式(本国本外地分割生产投资)为例,图1中πiz=[(τdz-z+1)az/γ]1-εBi-f(z)FH,图2中πcz=[(τcdz-z+1)az/γ]1-εBc-f(z)FH-Fcg,对于同一企业而言,由于Bc=Bi/λ,f(z)FH

2. 内向型链条模式的企业数目锐减

命题2: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提高中国企业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而中国出口导向政策和贴牌代工等因素降低从事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在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的作用下,将导致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企业数目锐减,不利于母市场效应的培育和国内价值链的构建。

证明:对于命题2,给定某行业中企业在图2横轴的分布状况,因为,Fcg0,Bc=Bi/λ,所以图2中a1-εD=(FD+Fcg)/Bc大于图1中a1-εD=FD/Bi;由于ρ1>1,ρ2>1,所以图2中a1-εs=f(s)FX/ρ2[(τcjx+e)/ρ1]1-εBj小于图1中a1-εs=f(s)FX(τx+e)1-εBj。因此,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提高了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如固定成本、企业竞争能力),而出口导向政策和贴牌代工等因素降低了从事外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在企业链条抉择机制的作用下,内向型链条模式门槛的提高,将排挤a1-ε∈[FD/Bi,(FD+Fcg)/Bc)区间内原本可以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中国企业,导致该类型的企业数目锐减,这将不利于母市场效应和国内价值链构建的国内市场环境的培育,反映了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在原因和机理,由此命题2得证。

3. 被迫嵌入全球价值链

命题3: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将严重干扰和扭曲企业的链条模式选择,提高中国企业选择内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并且造成外向型链条模式的利润始终高于内向型链条模式,导致中国企业只能被迫选择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内向型链条模式的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证明:对于命题3,第一,图3与图1和图2对比后,不难发现,图3中类型1的利润线πcD与横轴的交点a1-εD,比图1和图2中同样的交点a1-εD要离坐标原点远很多,说明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将更大幅度提高中国企业从事内向型链条模式的门槛(即(FD+Fcg)/Bc)。而且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图3中首先与横轴相交的利润线是类型4,即外向型链条模式πcjs,这说明能给竞争能力最弱的中国本土初始企业带来利润的企业链条模式,不是内向型链条模式,而是外向型链条模式。第二,图3与图2相比,严重的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扭曲了中国企业对链条模式的抉择,使内向型经营模式的利润线πcD、πcz和πcH斜率变得更小,纵截距绝对值变得更大,而且由于利润线πcD与横轴交点a1-εD(即FD+FcgBc)大于利润线πcjX与横轴交点(即FX/ρ2(τcjx/ρ1)1-εBj),πcD、πcz和πcH斜率小于πcjs和πcjX斜率,所以内向型链条模式的3条利润线处于外向型链条模式的2条利润线的右下方,不与其相交,而且前者利润始终小于后者利润,两者间利润差距逐步扩大。这说明,基于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中国企业只能被迫选择国际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类型4和类型5),而母市场效应和国内价值链构建更无从谈起,这将导致中国企业被迫嵌入全球价值链低端,而张少军(2009)利用地区投入产出表测度后发现,江苏省切入GVC的倾向逐步高于切入NVC的倾向,并且江苏省切入NVC的程度在不断弱化,这也间接印证了该命题,反映了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在原因和机理,由此命题3得证。

(三)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的低端俘获

在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下以及出口导向政策激励下,按照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中国本土企业的理性抉择反而阻碍了母市场效应的发挥和国内价值链构建,这无疑为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抢占中国国内市场空间提供了机会。此外,地方政府从政绩提升考量的角度,不惜一切手段甚至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来吸引外资,在用地、税收、用工、采购、品牌推广、产品营销等方面给予一条龙全程服务和优惠待遇,造成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在边际成本和固定成本上明显低于中国本土企业,再加上外企先进的管理水平和高效的资本运作能力使其能够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并且利用其品牌国际影响力和国人对国外品牌的追捧,使其几乎不受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制约。

其中,Bc=(1-α)Ac/α1-ε;Ac=βEc/[∫v∈V(pcv)1-εdv];Ac表示某行业中,国外公司所面对的中国国内总需求,对单个企业来说,Ac是外生的。

假设:λ>1,τcd>1,τcjx>1,ρ1>1,ρ2>1,Fcg0,Fjg=0,0<δ1<δ2<1,μ11,μ21。μ1和μ2分别表示由以上因素引起的国外公司边际成本和固定成本大幅度下降,利润线斜率变大,纵轴截距绝对值变小,向左上方移动。 此外,采用与图3相同假设,并且f(δ1)FI/μ2(τx-τxδ1+δ1)1-εf(s)FX/ρ2,也不影响本文分析结果。

根据国外公司和中国本土企业的利润函数以及假设条件,为使图更清楚,略去中国本土企业类型6和类型7模式利润线πcjδ和πcjI,可得到图4和命题4。

图4中,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的利润线πjcδ2的斜率位于利润线πjcδ1和πjcI的斜率之间,利润线πjcδ2的纵轴截距-f(δ2)FI/μ2位于利润线πjcδ1和πjcI的纵轴截距之间,利润线πjcδ2与利润线πjcδ1和πjcI交点横坐标分别为(ajδ2)1-ε和(ajI)1-ε。

命题4: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对中国企业内向型链条模式的国内市场空间的挤压和给予国外公司在华投资各种优待,使得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逐步抢占中国国内市场空间,这对于无法实现母市场效应和国内价值链构建的中国企业而言,将面临国外跨国公司的低端俘获。

证明:对于命题4,图4中可发现,国外公司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和外企在品牌、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约束和出口导向政策激励对中国本土企业内向型链条模式的国内市场空间的挤压,降低了国外公司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门槛,即降低了进入壁垒。当国外公司的竞争力水平达到(ajδ1)1-ε时,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竞争力水平位于[(ajδ1)1-ε,(ajδ2)1-ε)区间的国外公司以δ1为分割点从事分割生产投资,竞争力水平位于[(ajδ2)1-ε,(ajI)1-ε)的国外公司以δ2为分割点,而竞争力水平高于(ajI)1-ε的外资企业从事水平型生产投资,产品供应中国国内市场。显然,每增加一个分割可能性都会扩大从事分割生产投资的国外公司范围,当扩展到多个分割可能性时,将导致原本属于中国本土企业的处于[(ajδ1)1-ε,a1-εD)的国内市场空间被国外公司所抢占,这导致缺少母市场效应培育和国内价值链构建的中国本土企业,更容易被国外跨国公司俘获于低端,反映了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内在原因和机理,由此命题4得证。

目前,中国许多行业的领导型企业和重要零部件企业已被外资掌控,部分行业的国内市场空间也大多被外资控制。国外跨国公司通过分割生产投资,形成全球分工体系,从而构建起国外跨国公司主导的GVC俘获型治理结构。而通过逐步抢占中国国内市场空间而俘获更多中国本土企业为其贴牌代工,从而构建起以国外公司为主导的中国NVC,而这种NVC将内嵌到国外跨国公司所掌控的GVC治理结构中,中国本土企业将难以实现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转型与升级将愈发困难。中国的NVC存在两种形式:一是中国本土企业主导型NVC;另一种是外资企业或国外跨国公司主导型NVC。更为重要的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本土企业及其产品被全球化布局的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及其高质量、高性能品牌产品所替代。这种情况下,基于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中国本土企业就会丧失依托母市场来培养NVC中的领导型企业的空间,从而使得中国本土企业构建完整NVC的内在动力缺失,转而选择低成本竞争的出口战略就成为其最优理性行为(刘志彪,2011),从而呈现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锁定。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通过构建包含国内外市场分割生产投资和水平型生产投资的开放经济模型,解释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是导致中国本土企业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的最重要的内生原因,而基于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深入分析了其内在机理。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即有文献的研究大多将中国本土企业常受到具有GVC链主地位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大买家的“横向挤压”和“纵向压榨”,被“锁定”于GVC低端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中国本土企业在自有品牌、管理水平、技术及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外资企业或者跨国公司的差距太大和GVC治理模式方面。而通过本文分析,不难发现导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主要原因却来源于我们自身,即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显然,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中国本土企业出口实施的各种“隐形”补贴,扭曲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的作用下,将导致理性的企业必然选择贴牌代工的外向型链条模式代替内向型链条模式,这将无法发挥母市场效应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作用,挤压了中国本土企业构建NVC的激励空间,这是导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深层次根源。

第二,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和出口导向的政策激励对中国本土企业国内市场空间的挤压,以及中国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方面给予的超国民待遇,无疑为外资企业或跨国公司抢占中国国内市场空间提供了机会,在企业链条抉择机制的作用下,母市场效应和国内价值链的构建都无从谈起,这将导致中国本土企业只能被动嵌入跨国公司所掌控的GVC低端环节,难以实现转型升级。这也是中国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独立自主发展的主动性被弱化的主要原因,并一定程度上从企业微观视角,揭示了中央提出的“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 “改革释放制度红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微观机理和作用途径,为通过消除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扭转企业的链条抉择模式,从而推动中国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政策建议方面:

第一,在矫正内需不足方面,要重视开发国内市场,通过大力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劳动报酬分配所占比重,消除造成收入不平等的各种因素,增加国内消费者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措施,终结中国“哑铃型”需求结构,使内需结构趋于合理,并且增加消费性投资,培养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品牌自信心,从而培育出巨大的内需市场。使得中国本土企业在强大内需的支撑下,依托内需的“母市场效应”(Krugman, 1980)和内需促进创新的内在机制(Daron and Linn, 2004; Desmet and Parente, 2010),逐步消除“两头在外”的发展窘境,增强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和向高端价值链的攀升。

第二,在消除制度障碍方面,通过改革现有政绩考核机制和政治晋升制度来逐步铲除市场分割的社会根基;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诚信教育,根除拖欠货款、“三角债”等社会顽疾,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执行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进一步推进财税、土地、收入分配、金融、国有企业等深水区的改革。以上制度改革的推进,将有效消除制度障碍对中国本土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所产生的阻碍。

另外,基于企业的链条抉择机制,充分利用各地区间的区域比较优势和合作互补空间,鼓励企业进行国内分割生产投资和水平型生产投资,在涉及产业区域转移时,地方政府应对流动性不同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的税率优惠,消除企业面临的高昂搬迁成本,激励资本的跨地区流动,推动区域间区位优势的重构,实现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协同发展,为中国本土企业充分利用母市场效应以及国内价值链构建,为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突围,提供良好的区域合作环境。

总之,通过逐步消除内需不足和制度障碍的内在约束,将转变扭曲的企业链条抉择模式,大量通过OEM国际代工方式从事出口的中国本土企业将逐步由国外市场转向国内市场,中国本土企业将依托母市场效应(Krugman,1980)以及国内价值链构建,培育其竞争优势,尽快从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困境中走出来,从而为中央提出以“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 “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目标的实现,提供内生动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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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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